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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考加分条件

发布时间: 2020-12-17 23:13:13

㈠ 如何申请高考加分

如何申请享受中高考加分
一、审批条件
申请享受中高考加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父母都是农业人口;
(二)申请人父母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
孩子并与太平新城街道办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
(三)申请人父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申请人父母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五)申请人父母有生育史;
(六)申请人参加中考或者高考。
二、申请材料、审批程序
申请享受中高考加分,申请人应当填写《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中高考提挡照顾加分登记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公安机关出具的全户户口简表,申请人父母死亡
的,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有《兑现证》
的还需提供《兑现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父母离婚的还需出具离婚判决书或者离
婚协议书;
(四)申请人父母与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
(五)安宁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申请人父母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六)独生子女为领养(有合法的领养手续)但申请人父母有生育史的,申请人父母必须出具生育史证明;
(七)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证明。
申请人应当将中高考提挡加分登记表及上述材料交所在学校和村民委员会初审后,再由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报上级部门审查办理。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自愿申请。
四、审批收费:
申请享受中高考加分,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㈡ 云南哪几个地区民族高考加分,加多少

(1)边疆抄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袭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0分。汉族考生加分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2)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分10分;
(3)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分10分;
(4)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0分;

㈢ 云南的高考加分是怎样的

云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已日前发布,规定里关于高考加分部分的政策也已经出台,其中最高可获加20分投档,现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将具体方案整理如下,欢迎广大家长和师生查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20分;(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加20分;(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20分;(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经省体育局审核认定后加20分;(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招委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省体育局审核测试认定后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加10分。(7)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1)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2)我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3)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4)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6)烈士子女加20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均须参加省招考院在报考当年组织的测试,并经认定达到二级运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报考体育类不得加分)。第一志愿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同时符合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省招考院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各项目分值不累加。凡符合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由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分值。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项目不应超出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规定的范围。经省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确需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其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我省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省内普通高校,并报教育部备案,经核准备案向社会公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内地白族、回族、纳西族、满族考生和内地彝族、壮族的城镇考生及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2)报考省内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师子女;(3)报考省内医学院校的在边境地区、贫困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子女;(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5)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下列情形,酌情给予降分录取(1)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及有特殊贡献的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学校推荐,经省招考院批准,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2)政治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并且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统考成绩低于录取线,可提请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录取。(来源: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

㈣ 云南高考加分情况

云南省2009年高考前夕取消了三项政策性照顾性的加分,下调了两项加分的标准。

取消的版三项政策性加分为:省级权优秀学生加分、省级三好生加分以及高寒山区教师子女加分。在去年的高考中,云南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三好生在报考省内高校时可有10分的加分,高寒山区教师子女在报考省内高校时有20分的加分。

调整的两项照顾性加分为:国家二级运动员以及华侨、台属的加分,标准均由原来的20分降为10分。

据悉,加分目的取消就是为了保证更加公平公正。此次取消加分项目的包括省级三好学生和优惠学生,政策的调整对他们来讲影响不大,因为高考他们是有一定把握的;真正觉得打击比较大的,是二级运动员,他们的原先20分加分降到了10分。少了10分,也少了很多可以考进大学校门的几率。据悉,云南今年对所有考生的户籍、学籍等进行两级公示。

㈤ 2020年云南省高考加分政策中的细节

云南省今年高考加分政策出台
● 体育加分5分
● 内地19个少数民族加1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15分
● 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总增加分值不超过20分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报考体育类不得加分)。包括: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参加省招考院在报考当年组织的测试,并经省体育局审核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15分。
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10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我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各州市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烈士子女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省招考院提醒:同时符合上列情形的考生,省招考院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各项目分值不累加。凡符合这几类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公示由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分值。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项目均不会超出所规定的范围。我省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省内普通高校,并报教育部备案,经核准备案向社会公布。
相关链接:高考加分“瘦身”
去年底,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对今年高考加分进行大幅“瘦身”。《意见》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今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祝你好运!
你有10或15加分。

㈥ 2018年云南高考22分的加分只能在省内大学作为录取成绩吗还是全国大学通用(求专家解惑)

可作为全国加分通用。

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类考生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此外,还有其他可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相关规定,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云南高考加分条件扩展阅读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

1、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2、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3、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㈦ 云南高考考生加分

云南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

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报考体育类不得加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

这些考生可加20分

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
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经省体育局审核认定后加分;

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第一志愿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降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㈧ 云南省高考是否每个人都有22分的加分还是考外省的大学就没有加分

不是的,只有少数民族才可以加分。

云南省哈尼族、傣族版、苗族、傈僳族、拉祜族权、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8)云南高考加分条件扩展阅读:

云南高考加分的相关要求规定:

1、获得云南省招委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的,参加省招考院在报考当年组织的测试,并经省体育局审核认定达到二级运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㈨ 云南少数民族高考加分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来1、一般情况下,少数民自族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必须办理民族成份证明。具体手续为:考生由所在学校(往届生由户藉地街道、乡镇)出具证明,携带标明为少数民族成份的身份证、户口簿,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办理出具证明手续。其中,参加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的手续在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每年办理的时间,由市招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商定后在新闻媒体发布,各区、县在全市规定时间内,由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县招办及辖区内学校商定具体日期。
2、其它具体要求按照当地考试院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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