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免试条件取消
㈠ 急问我的资格可以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免考科目吗
免考不是申请来的,报名的时候,你只要报考一门:财经法规
就可以了
等到你拿到毕业证和合格的成绩单(在成绩单的有效期内,别弄过期了)后,直接去财政部门申请领取从业证就OK了
㈡ 会计从业资格证 免考条件的问题 !!!
会计证现在已经没有免考这一说了,如果想取得会计证都需要参加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三门考试,才可以取得会计证
㈢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26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具备版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权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㈣ 北京会计专业免考两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是取消了么
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而现行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现行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㈤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免考两科是怎么免考和报名的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免考两科的规定。
二、说明
1、2012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公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同时废止。即原免试政策取消。
2、新《办法》规定,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3、财会[2013]3号文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对有关问题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本地区(部门、系统)规定了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本地区(部门、系统)未规定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本条所指考试通过人员,包括在2013年7月1日前,符合原26号令第十条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
4、新《办法》第三十六条对部分在能力上已经达到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了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到现工作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申请。申请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外,还应至少满足如下一项条件:
(1)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2)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或提供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3)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由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的注册会计师查询功能予以核实。
(4)曾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因各种原因导致证书失效或被撤销、吊销的,不适用73号令第三十六条。
㈥ 怎样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免考制度
1.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2013年7月1日起,实行新《办法》共5章37条,主要对以下内容作了调整:
一是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免试规定。
三是简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和调转登记程序。
四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
五是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
六是简化了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
七是增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补发的规定。
八是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制度。
九是对在能力上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了规定。
十是完善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3、从2015年起,会计从业资格证免考制度已经被取消。
㈦ 什么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从 2014 年开始,财政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政策,彻底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考版试的部分科目免试规权定,旧政策最后过渡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对于今年新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会计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部课程的考试,不再享受免考待遇。
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
符合的,不过只能在毕业后两年内有免试资格,抓紧时间啊!《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一章有明确规定的大概在40多页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