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高级职称晋升条件
❶ 有专家知道天津市卫生局副高级专业职称评定面试方式及大概范围的吗我是药学专业,谢谢
天 津 市 红 桥 医 院
各位网友:我叫田兆平43岁女下岗职工,丈夫6年前病故,有一个上高三的孩子,享受国家低保待遇。我于2007年8月26日早晨突发腹痛,急诊到天津市红桥医院住院妇科住院,当时妇科的孙大夫经过B超和穿刺确诊我的病为卵巢破裂,黄体破裂腹腔出血。当天中午12时左右为我手术历时3个半小时,手术后大夫告诉家属我的出血量800毫升,术中我的子宫、卵巢及其它附件没有找到出血点,在刀口又向上开口,经查看胃、肝脾藏都没有找到出血点,把淤血吸
出后进行刀口缝合。术后的第三天我开始出现腹胀不排气,钾低不能进食进水,呕吐、剧痛,呕吐用被单裹着肚子以防刀口绷开。以至20多天内大夫让我禁食禁水,为的是怕吃了东西存在肠子里排出不去肠子坏死,那些天我只剩下了一口气在。当时大夫是按肠梗阻下的药,因起家属的怀疑,家属要求院方有个说法,院方告诉我的家属这是术后的正常现象,要理解大夫的治疗,是问院方为什么在手术的三个小时内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家属设法拿到了病历后当天下午院方急忙召开了10多个人的专家人会诊,于当晚六时家属要求院方说明我的术后症状是按什么病治疗的,张副院长答复的是医有制度不能告诉我的家属,等出院后才能说写明是什么病。张副院长还和我哥哥说“我打医疗官司20多年了,你们这是第一次打医疗官司,红桥医院有的是钱,我们是国家的买卖。”多猖狂!试问病人术后得的是什么病,医院用何方法治疗的难到病人和家属没有知道的权吗?天理何在!医德何在!家属拿病历到红桥卫生局医政科投诉,医政科的接待人员看了我的病历和大片和病理CR报告单告诉我解释说远方的解释是不对的医院有责任告知病人,患者有知情权。请问红桥医院为什么不敢承认是肠梗阻?为什么不承认是手术有误?他们还说开膛手术找不到出血点属于目前世界上的疑难病症,我现在是小病没治好反添了大病,在我的家属再三要求下红桥院才请来了南开医院的李伟主任和另一个主任经过会诊为是肠梗阻。后来医院给我下了胃管治疗,太痛苦了。那些日子我的家属也曾到市三甲医院找到不少外科主任拿着病历咨询都说红桥医院本身给病人手术前的判断是有误的,为什么开刀没有找到出血点?术后却是肠梗阻为何医院不敢承认。在病情最重的这些日子里我的肉体和精神上受尽了极大的痛苦,给家属和孩子也带来了极大的拖累,我痛不欲生,我后半生该怎么办呀?我现在有70多病的老母亲,哥哥为我的病都请长假而不能去打工,下了岗。上高三的孩子为此也上不下去课,我现在伸胳膊就肚子里就向有东西抻着一样痛,不解大便就不能排气,腹胀、每天只能吃一点东西,吃饭后胃口难受,现在我在红桥医院住院,病也一时好不了,即便以后出院也不能出去打工,红桥医院的大夫害得我后半生将如何度过?不能打工没有收入就没有钱吃饭,母子两个只靠100多元的低保也维持不了,孩子的学杂费甚至都成了问题。这都是天津红桥医院害得我!我觉得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活着也没有意思了,难道社会上就没有人管这件事了吗?我真想死在红桥医院的大楼里,可我死了不要紧孩子该怎么办呀,他还没有成年,他11岁没了父亲不能再没有妈妈呀!我苦命的孩子。我和70多岁的老母亲、我的孩子几乎天天以泪洗面。我恳请天津市政府红桥区政府和市、区卫生局的领导为我这个苦命的孤儿寡母站出来讲个公道,我相信共产党是为人民做主的,建立和谐社会不会是一句空话的,我下定决心就是死了也要讨个公道,就是去北京卫生部投诉也要讨个公道,否则天里何在,民心何在!请天下的好心人和党的好干部们为我做主,希望政府伸张正义,可怜可怜我无辜被庸医所害的苦命之人吧!患者田兆平叩谢大家了。
❷ 执业医师是什么职称
执业医师(英来文: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源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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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