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条件 » 简述民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

简述民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

发布时间: 2020-12-26 02:27:13

1.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条件的特点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条件的特点:
(1)须为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
(2)须为将来能否内发生容名不能肯定的事实.
(3)须为合法的事实.
(4)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5)须为与当事人希望发生的法律效果不像矛盾的事实.

2.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要求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要求的条件:

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附有条件的行为称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也可以看出区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的实益。条件是意思表示的一个部分,它有如下特征:

1.条件是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一个组成部分。条件存在于所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之中,并且构成该意思表示的一部分。而不是说先有一个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存在,然后再给它加上一个什么条件。另外,条件是表意人自己附加到意思表示之中去的,而不是他人违背表意人的意愿硬塞进去的,也不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2.条件决定民事法律行为固有效力的发生、存续或者消灭。条件的功能在于,决定其所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固有效力发生或消灭,例如前述在劳动合同上附着的条件就决定着劳动合同能否生效。

3.条件是将来的、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和或然性。条件就是在意思表示中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被确定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必须是作出意思表示时尚未发生的将来事实;必须是发生与否不能确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法事实,具有合法性。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害他人权利为目的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例如甲对乙说:“你考试敢作弊我就请你吃饭。”作弊显然不合法,因此,不能作为条件。

补充:本回答引用网络http://ke..com/link?url=-UX95WlDDwfqj0UH_#2

3.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有什么特点

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附有条件的行为称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也可以看出区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的实益。条件是意思表示的一个部分,它有如下特征:

1.条件是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一个组成部分。条件存在于所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之中,并且构成该意思表示的一部分。而不是说先有一个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存在,然后再给它加上一个什么条件。另外,条件是表意人自己附加到意思表示之中去的,而不是他人违背表意人的意愿硬塞进去的,也不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2.条件决定民事法律行为固有效力的发生、存续或者消灭。条件的功能在于,决定其所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固有效力发生或消灭,例如前述在劳动合同上附着的条件就决定着劳动合同能否生效。

3.条件是将来的、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和或然性。条件就是在意思表示中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被确定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必须是作出意思表示时尚未发生的将来事实;必须是发生与否不能确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法事实,具有合法性。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害他人权利为目的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例如甲对乙说:“你考试敢作弊我就请你吃饭。”作弊显然不合法,因此,不能作为条件。

4. 附条件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内限制。附条件的法容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明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终止的依据。
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同。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但都必须是一定会发生的。而附条件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是否成立则必须是不确定的。这是附条件法律行为的一项必备要件。以未来必然发生之事项(包括确定的日期)为条件的法律行为,不能构成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附始期的法律行为和附终期的法律行为。始期是指以所附期限到来为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期限;终期是指以所附期限到来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消灭的期限

5. 附条件民事行为的条件可以由法律规定吗

所附条件的特征: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应是不确定的事实;应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应是合法的事实。注意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

6. 附条件民事行为.举例说明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设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决定名师法律行为的效内力的发生或者是容消灭的民事行为。 所附条件必须有以下特点:须危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须为发生与否不能确定的事实。须未合法的事实。须未当事人约定的事实。须与当事人欲发生的法律效果不相矛盾。 所谓条件的成就,就是约定的作为条件的客观事实出现。所谓条件不成就,也就是约定作为条件的客观事实未出现。 条件又可以分为很多的种类。根据所附条件的作用,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停止条件又称延缓条件,指关系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关系法律行为效力消灭的行为。根据作为条件的内容,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积极条件又称肯定条件,是指以某种客观事实的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消极条件又称否定条件,是指以某种客观事实的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根据条件可否由当事人的意思决定其成否,分为随意条件、偶成条件、混合条件。随意条件,是指可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决定其成否的条件。偶成条件,是指以偶然发生的事实而决定其成否的条件。混合条件,是指由当事人的意思与偶然事实混合决定其是否成就的条件。

7.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条件的特点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条件的特点:
(1)须为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
(2)须为将来能否发专生名不能肯定的事实属。
(3)须为合法的事实。
(4)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5)须为与当事人希望发生的法律效果不像矛盾的事实。

8.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所附条件
按条件的内容可分为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凡是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的为肯定条件,反之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内容的,就是否定条件

9. 民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是将来抄的事袭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10.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条件的特征

《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约定的客观情况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才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所附条件。


1.条件应当是尚未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未来性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则不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2.条件应当是当事人在约定时不知道其将来是否发生,即具有或然性

如果当事人在约定之时确知其在将来必须发生或者必须不发生的事实,则均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志所选择的事实,即具有意定性

如果是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4.条件应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即具有合法性

因此,当事人作为条件所约定的事实就不得违反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有悖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规定的,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条件违背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5.条件应当是约定用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即具有特定的目的性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事实是为了其他目的,则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热点内容
幼师专业怎么样 发布:2021-03-16 21:42:13 浏览:24
音乐小毛驴故事 发布:2021-03-16 21:40:57 浏览:196
昂立中学生教育闸北 发布:2021-03-16 21:40:47 浏览:568
建筑业一建报考条件 发布:2021-03-16 21:39:53 浏览:666
2017年教师资格注册结果 发布:2021-03-16 21:39:49 浏览:642
中国教师资格证查分 发布:2021-03-16 21:39:41 浏览:133
踵什么成语有哪些 发布:2021-03-16 21:38:20 浏览:962
东营幼师专业学校 发布:2021-03-16 21:35:26 浏览:467
机械电子研究生课程 发布:2021-03-16 21:33:36 浏览:875
杭州朝日教育培训中心怎么样 发布:2021-03-16 21:33:28 浏览: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