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成都入读公立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我觉得你要上公立小学的话,就看你户口所在地,然后如果是打工的,有当地的打工证明就可以。
Ⅱ 小孩外地户口,在成都读小学有什么条件
以下是外地小孩户口在成都读书的条件: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委编办、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6〕2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针对您的情况,你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目前,成都市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工作文件暂未出台,建议您可参照2017年相关政策要求做好资料准备,待2018年相关政策明确后再进一步完善。未尽事宜需要咨询,请致电成华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Ⅲ 成都市小学入学条件
本地户口是户籍所在地就近上学,务工人员的估计要开证明
Ⅳ 2016年外地户口小孩上小学需要什么证件
一般来说外地户口来小自孩上小学证件如下:
一、户口本
二、暂住证 (主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
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加急暂住证材料齐全2个工作日可办理,一般的需要一个月,每个地区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办理。
三、房产证或房产证明
四、结婚证
五、用人单位劳工合同(在外工作)
六、准生证
七、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八、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九、幼儿园报告单(离园证)
十、学籍号
一般就这些证件,但是每个地方不一样,所需材料不仅相同,这些基本都会用到!在开学之前一定要提前办理好,尤其是不在本地上学,跟着父母在外地上学的,要办理的手续比较复杂。

(4)成都市2016年小学入学条件扩展阅读:
异地入学流程:
1、报送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持“四证”及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居住证(明)所在区县教育局或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单位;受理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
2、审核派位。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发放《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实施派位。审核结束后,及时发放《通知书》。
3.登记入学。申请人持《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到派位公办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异地小孩就近入学问题
Ⅳ 2016年孩子上小学需要哪些条件
2016年孩子上小学需要的条件分两种情况:
1、孩子户籍在当地学校服务区内域内的:2016年8月31日前(包括容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孩子就要按时入学,注册时要带户口簿。
2、孩子户籍不在当地学校服务区域内的,除了要2016年8月31日前(包括8月31日)年满6周岁,还要按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注册时要交相关的材料: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身份证、一年前已经办理的暂住证、户口簿、接种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产证)等。
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Ⅵ 成都读小学户口有什么要求
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公平就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个别学位紧张的学区,暂按一套房屋就近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区(市)县要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三、工作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1.小学入学
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划片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于居住人口密集的区域,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的,可采取划片微机排位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入学
自2012年起,由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持学生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报名登记或由学生在其户籍地就读的小学集中报名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名登记情况划片或划片微机排位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小学、初中入学登记申请的,或划片微机排位后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学生办理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学生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户籍和所在区域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就学。
本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管理人员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入学或转学。
四、工作程序
(一)小学入学
每年6月第一周,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数;第二周,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第三周,公布入学登记名单。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于7月15日前完成划片或微机排位工作,并在社区、学校公布;8月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初中入学
每年5月第二周,为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时间;6月第二周,统一公布初中学校新生入学班数;7月第二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完成划片或划片微机排位工作,并在社区、学校公布;7月25日前,到升学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要科学规划校点布局,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特别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制定各学校入学计划,按照义务教育学校设计的规模和班额标准,根据实有学位,合理划分学校服务范围,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各区(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成办函〔2008〕165号)精神,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班级规模,严格控制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三)各区(市)县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监督,实行“阳光入学”。成立由学校、乡镇(街道)、社区等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计划、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四)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时间、范围、计划、 程序、结果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的新生要随机均衡分班,并对外公布分班名单,不得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等。
(六)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就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问责。
(七)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Ⅶ 在成都读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本地户口入学准备材料: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该户籍登记点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原件(即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房产证)。
如果户籍登记点对应的产权证明不是父母而是祖辈的,需要提供房管局开具的无房登记记录;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
5、父母身份证;
备注:每张复印件必须父母签名。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需递交的证明资料
1.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本区《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的务工人员
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3. 申请人与成都市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4. 申请人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连续缴纳状态);
5. 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居住证上地址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如下);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提供《房屋信息摘要》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租赁备案管理》。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房合同。
⑤租住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拓展资料:
1、劳动单位必须是五城区和高新区(微博)
2、居住证在哪个辖区,去那个辖区街道办办理
3、居住证和房产(无论任何性质房产)必须同一辖区,否则无法任何辖区无法办理。
中国教育在线:(盘点各地小学入学都需要哪些证明)网页链接
Ⅷ 外地户口小朋友在成都读小学有什么条件
您好,以下是外地小孩户口在成都读书的条件: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委编办、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6〕2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针对您的情况,你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目前,成都市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工作文件暂未出台,建议您可参照2017年相关政策要求做好资料准备,待2018年相关政策明确后再进一步完善。 未尽事宜需要咨询,请致电成华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028-8432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