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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1-04 16:52:33

Ⅰ 江西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问题

高校教师资格证 就是留大学当老师的证,说明你还没被高等院校聘用!
高校教师资格证是对内不对外,社会人员、在校学生全都不能考!!!

Ⅱ 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

一、报考要求: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学历要求: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本科教师)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教师)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方式:网上报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且填报个人信息。

(2)江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扩展阅读

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Ⅲ 请问下,江西省报考教师资格证需要哪些条件

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Ⅳ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中所规定的要求;
2.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未系统学习的,应按规定补修,并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一)(二)(三)和第(四)款第4项中规定的条件。

Ⅳ 2020年江西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

2020年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其他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各地报考学历要求请以当地最新报名公告要求为准。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2)考生应在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申领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师范生和非师范生除了报考学历各地要求不一,其他别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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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江西考教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第二学历算吗

您好!
2016年江西教师资格证考试第二学历是可以用的。
以下是江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Ⅶ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讲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问题

评审条件
第六条 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业务条件
一、晋升助教的条件
1、具有学士学位,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过一年以上助教岗位试用,经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2、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经半年考察,表明能胜任助教职责。
二、晋升讲师的条件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任助教职务以来各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参加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或进修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研究生6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对在公共课或基础课任教,获得校级以上(含)奖励者,可不要求参加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学习或进修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并应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对获得上述3种学历(证书)之前已在高等学校受聘助教职务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之前的助教任职时间可按两年折1年计算。
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表明能胜任讲师职责,自受聘为教师之日起认定其讲师任职资格。对未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应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教学业务能力
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系统讲授过1门课程,经考核合格。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20计划学时以上(公共课160计划学时;专业课120计划学时;音乐、美术院校和其他院校的音乐、美术专业教师还要按文化部的规定完成相应的工作量)。
3、科学研究能力
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晋升副教授、教授条件
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A级考试(从事外语教学的,必须参加本专业以外的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申请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凡在晋升副教授时参加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在申请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不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必须有两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申报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如果申报当年学校没有进行考核的,申报前一年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
(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
1、晋升副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1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以科研为主者1门,以教学为主者2门), 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良。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指导或协助指导过新教师、进修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已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任期内取得下列业绩:
①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80计划学时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下同);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并撰写10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下同)或教材。同时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校级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省部级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或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校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艺术、体育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亦按此对待);或主持并完成一项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工科5万元以上)。
②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主持并完成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1项以上(含),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其中文理科3万元)。同时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从事基础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并撰写10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b、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的专著。同时完成地市(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1项(本人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地市(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三等及以上)或厅(局)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及以上)2项,其中1项排序为前两名;或主持完成横向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0万元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
2、晋升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主讲过2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以科研为主者2门,以教学为主者3门),且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两届,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任期内取得下列业绩:
①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80计划学时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7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下同);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下同)或教材。并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特等奖前五名;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艺术、体育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亦按此对待);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研究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基础课、公共课类教师所主持的课题经费不限数额);或主持并完成横向课题两项以上,到款经费20万元以上。
②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主持并完成纵向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1项以上(含),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其中文理科6万元)。同时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从事基础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8篇(其中2篇被SCI、EI、ISTP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录或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并撰写20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b、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并撰写1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的专著。同时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1项(国家级奖前六名;省部级奖三等奖前两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或主持完成横向课题2项以上,到款经费40万元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
(二)普通本科院校
1、晋升副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1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以科研为主者1门,以教学为主者2门)。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良。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指导或协助指导过新教师、进修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已初步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任期内取得下列业绩:
①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00计划学时以上。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②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1项以上(含),项目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同时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从事基础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并撰写1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陕南陕北院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2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b、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者,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发行著作或教材。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完成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主持完成横向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20万元以上(文理科5万元以上);或获市(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三等奖前两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或获省部级三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四名、一等奖前五名;或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2、晋升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主讲过2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以科研为主者2门,以教学为主者3门),且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一届,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任期内取得下列业绩:
①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00计划学时以上,教学效果优良,并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同时主持并完成过纵项研究课题,经费5万元以上(基础课、公共课类教师所主持课题经费不限数额。陕南陕北院校教师主持过2项地市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研究课题或主要参加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研究课题,经费不限);或横向课题2项以上,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文理科3万元);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艺术、体育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亦按此对待)。
②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主持并完成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文理科4万元);或横向课题2项以上,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同时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从事基础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并公开出版发行1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或教材;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并公开出版发行15万字以上专著或教材(陕南陕北院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b、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者,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发行著作或教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主持完成横向课题2项以上,到款经费30万元以上(文理科7万元以上);或获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三等奖前两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或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三)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1、晋升副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2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且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者,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对于高职学院、成人高校的教师,受聘讲师期间担任过一门实践课的讲授任务,具有熟练的动手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指导或协助指导过新教师、进修人员。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风端正;积极承担学校及所在基层组织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计划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发行专著或教材。
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前5位)或二等奖2项(前3位)。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④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次。
⑤对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在120计划学时以上,主持并完成相关领域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晋升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主讲过3门专业课或(和)专业基础课(其中,对于高职学院、成人高校的教师,要求担任一门实践课的教学任务),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对成功地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风端正;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计划学时以上,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学、科研论文5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专著或教材。
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前三名)或二等奖2项(前二名)。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次或国家级优秀教师。
④对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在120计划学时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主持并完成相关领域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
第八条 各院校要严格教学水平和质量考核,考核过程中都要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操作性较强的考核办法。主要考核内容:是否吸收了本学科领域最新成果及进展;批改作业的质量和数量;指导实验实习及批改实验实习报告的质量和数量;考核担任授课的门数和教学时数情况。
第九条 评审各级教师职务时,对任现职期间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而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或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晋升。
第十条 对于“双肩挑”教师,在管理岗位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与教学、科研论文同样对待;对其教学工作量进行减免:担任正处级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减免相应职务的1/2,副处级减免1/3,教研室主任减免20计划学时,教研室副主任、支部书记减免15计划学时。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应达到80计划学时,不再予以减免。
第十一条 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卓著,达到《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试行办法》规定条件的教师,予以破格晋升相应技术职称。
第十二条 凡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人员第二年不能申请职称评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三年内不能申请职称评审:
1、拒绝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或不能保质保量履行现岗位职责,严重失职屡出事故又无改进的;
2、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Ⅷ 江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本文所指的学历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者外,报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前提。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未经省教育厅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1年以后毕业的,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通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可以免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及以上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社会上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4、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凡户籍在我省的社会人员(指往届毕业生、成人高招、自学考试、函授毕业生以及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我省高等学校2012年普通高招应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我省高等学校在职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 于2012年4月15日至5月5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cn)申请报名。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户籍在我省的社会人员,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我省高等学校2012年普通高招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本人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我省高等学校在职专任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选勾本人任职的高等学校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各类师范生预审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通知有关高校和中师学校,在4月底之前对2012年应届普通师范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预审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监督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9号),以及中招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简表”有关“中等师范专业”情况,审核是否在涉及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应审核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学校集中预审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逐人查档审核是否属师范毕业生。其中,属“师范定向生”的,简化程序,核对“录简表”无误,可予确认。
应届职教师范生身份预审,按下列要求办理: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职教师资”单招录取的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数应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注明职教师资计划内,并提供原省高招办签章“录简表”核对。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统招职教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凭省级招生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简表”核对是否属涉及“分流职教师范”注明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以上两类职教师范本科毕业生身份认定,按普通师范生提交有关材料,由学校分专业逐人寻建档集中预审,并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职教师范毕业生身份,每年一次性办理,跨年不予认定。
省内外往届普通师范毕业生过去未申请,2012年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严格按以上认定应届师范毕业生身份的办法,并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原始复印材料(签“与原件无异”字样,审核人签名,加盖学校印章),以及毕业以后历年未申请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函件,报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单独审核。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2012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以及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审核材料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4)属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201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011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5)省教育厅委托高等学校对本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和材料初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该提前在网上通知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面试试讲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2年7月1日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在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中,要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2年7月1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试讲。其中,属本科职教师范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试讲由学校承担,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
体检和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通知申请者。
(四)上网认定,发放证书
对2012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当年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上网查证或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2年7月18日前上网完成认定其教师资格,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早启动认定程序,加快动作,力争7月中旬核对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无误后,先将教师资格证书发到他们手中,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违规处理
(一)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违规认定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规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查工作渎职的工作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各高等学校要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学校要加强领导,协助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预审和现场确认工作。对2012年应届毕业生(含本人户籍在江西省的成人、自考、函授毕业生以及硕(博)研究毕业生),学校应为其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使他们能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下一程序。学校要把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作为事关学校和谐稳定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各高等学校要提前告之毕业生,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含国家“特岗计划”)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是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前提条件。“两学”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师资格证书颁发前,“两学”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效的考生,网络打印成绩单科合格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验盖印确认,可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相关程序。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得接受社会中介(公司)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严禁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中介机构,严禁与中介机构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对群众举报的非法中介,查实后,要报告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审核申请者的学历证书,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应予收缴,并记录名单和身份证号,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把握认定条件,严格认定程序,周密组织安排。要认真做好现场确认,严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严把面试试讲质量关,注重思想品德考查,做好网上认定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规定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其余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2007]179号)精神,各级教育部门要向同级财政申请,及时、足额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安排到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做好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Ⅸ 江西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全国统一的。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任何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及各类社会人员只要有意愿从事教师职业,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所有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限专业报考教师资格,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任何已开考科目(专业),如物理、化学等。申请资格认定时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即使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大专学历可以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本科以上学历无限制,应届生可以凭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的教师认定机构报名。
报名条件如下: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Ⅹ 我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我是江西的!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申请者必须是高等学校拟聘或已聘任的教学科研人员,并且只能向任教(内拟任教)容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所以,如果您是高等学校拟聘或已聘任的教学科研人员,就可以向您任教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进行相关咨询,当地认定机构可根据具体规定来确定您的普通话及“两学”成绩是否有效。
另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定权限或申报条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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