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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条件中的费用包括

发布时间: 2020-11-18 06:32:23

❶ FIDIC合同条件适用于哪些工程的合同管理

FIDIC有一系列合同,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比如99年出版的红皮书适用于施工建造合同(施工总承包),黄皮书适用于设计建造合同(设计施工总承包),银皮书适用于交钥匙工程(如EPC项目) ,此外,FIDIC合同还有绿皮书-简明合同(适用于小型项目),棕皮书-分包合同条件。

世界银行的项目都采用fidic合同,多采用FIDIC 2005HDB 版本,同1999红皮书内容相近。

❷ fidic合同条件对工程量的计量有哪些规定

3.计量支付的依据
FIDIC合同条件下,计量支付的依据一般有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工程师签发的质量合格证书。
3.1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
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是确定计量支付的依据。FIDIC合同条件第1.1(b)(ⅳ)对工程量清单是这样定义的: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并已标价和填好的工程量清单。第1.1(b)(ⅱ)对技术规范是这样定义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技术规范和根据第51条修改或增加的技术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经工程师批准的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中的前言部分对工程计量方法作了具体的规定,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对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和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方法作了详细的说明。如某工程中的挡土墙工程,工程量清单中采用图纸法计量,技术规范中“挡土墙工程”一章计量支付条款中则规定挡土墙因该包括所有材料的提供和施工的全部补偿费用,它包括灰浆、泄水孔、石材的提供、人工铺砌石材、开挖、回填、以及所有劳力、工具和设备。
3.2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规定的几何尺寸是确定工程数量的根本依据。FIDIC合同条件第57.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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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一般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谓净值即按照设计图纸规定的几何尺寸所包含的工程量进行计量,而不是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对于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或由于自身原因返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不予计量支付。
3.3质量合格证书
工程师签发的质量合格证书是工程计量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在工程师认为工程某一部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对其签发质量合格证书后,才能进行该部分的计量工作。如某部分工程虽已完工,承包商也自检合格,但质量工程师未签发质量合格证书,该部分工程也不能进行计量支付。
4.计量支付的程序
按照FIDIC合同条件规定,一般采用以下程序进行计量支付。
4.1承包商向工程师提交计量申请报告
承包商应在每个月底以后,按工程师指定的格式向工程师递交一式六份月报表,每份均由承包商代表签字,说明承包商认为自己到月底应得到的涉及到以下几方面的款项。
(1)已实施的永久工程的价值;
(2)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他项目,如临时工程,计日工等;
(3)投标书附录中注明的设备和材料发票价值的某一百分比;
(4)由于费用和法规的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5)按合同或其他的规定承包商有权得到的其它款项,如索赔等。
4.2工程师审核承包商提交的计量申请报告并向业主提交中期支付证书
工程师接到承包商提交的计量申请报告后,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申请计量项目是否确为合同规定项目,是否确属完工;申请计量项目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计量申请表中内容是否与工程量清单一致,有关数字是否正确;各种计量依据是否齐全有效。在上述审查全部符合要求,工程师认为可以进行计量时,应及时通知承包商参加。当工程师要求对任何部位进行测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商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应立即参加或派出一名合格的代表协助工程师进行上述测量,并提供工程师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由测量工程师和承包商代表依据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工程现场测量,并进行工程量计算。对现场测量结果和工程量计算结果,双方应签字确认。如承包商不参加,或由于疏忽或遗忘而未派代表参加,则由工程师进行的或由他批准的测量应被视为对工程该部分的正确测量。工程师应对计算结果进行审查,并在认为正确的情况下签字确认。工程师应在收到上述月报表28天内向业主递交一份期中支付证书,阐明他认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商的付款金额,在月报表中应扣除保留金以及应偿还的预付款等,如果工程拖期,还应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在扣除各种应扣款之后,如果余下的净额少于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中支付证书的最小限额时,则这个月不向承包商支付。
4.3业主支付
业主应在收到工程师审核完并签字的期中支付证书后28天内向承包商支付,否则应该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5.计量方法和支付方式
5.1计量的方法
对于一个综合性工程项目,工程计量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价项目的工程计量,另一种是总价项目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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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综合单价项目的计量
FIDIC合同条件下的计量,以综合单价项目为主,其计量方法有如下几种:
图纸法: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大多采用按照图纸规定的几何尺寸进行净值测量的方法进行计量,这里所说的图纸是指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图纸而不是按招标图纸或其它。图纸法是工程计量的基础方法。
断面法:也就是现场测量法,它大多用于土石方开挖及填筑工程中。断面法计量一般以平均断面积和断面间距的测量结果来计算工程量,它是以图纸和合同为基础的,对于超越有效设计文件规定之外的超出部分不予计量。
均摊法:指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按合同工期平均计量,这些项目的特点就是每月均有发生。

❸ 我国在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项目有哪些

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摘 要:合同文件是项目实施的强制性文件。新版FIDIC施工合同通过其各项条款间的联系,规定了相关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构建了一种项目管理的模式,也体现了相应的项目管理思想。本文通过对该合同有关条款的研究,分析了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思想,希望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自身建设有所借鉴。

关键词:FIDIC 项目管理 施工合同

The Analysis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under the New Edition of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ublished by FIDIC
Duan cheng1,Ren weiwei2
(1 School of Management, 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2, China; 2 School of Management, 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2, China)
Abstract: The new edition of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ublished by FIDIC is prepared as a sample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which is designed mostly by the Employer and supervised by the Engineer. As compulsive documents used in the execution of a project, these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set up a form of project management, and reveals advanced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ose principles and methods through the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and hopes these principles could be absorbed by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s.

Keywords: FIDIC;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一、前言

FIDIC合同因其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谨性,得到国际上的广泛认可和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都要求用其作指导合同。
但是国内很多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停留在“照搬照抄原文”和“需要时才使用”的阶段,没有全面认识该合同条件中使用的项目管理模式和技巧,真正体会该合同中蕴含的项目管理思想。在我国建筑行业逐步融入国际市场的背景下,正确理解和认识此类项目管理模式技巧和思想,并在它们引入公司的日常管理,使其成为公司组织和管理的一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结合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具体内容,依据项目管理和管理的相关理论,分析了该合同条件如何构建项目管理的结构体系,从而成功实施项目管理,并研究了该合同条件对质量、进度和费用等管理的具体模式,以解读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所体现的项目管理思想。

二、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项目管理结构体系及其构建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业主和承包商通过施工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方的权力和职责。通过这种规定,建筑施工合同的条款内容构建一套项目管理的结构体系。FIDIC新版施工合同在利益相关方之间确立了一种有利于在

施工过程中进行项目管理的科学体系,这种体系在结构上可以描述为:以业主任命的工程师(Engineer)为执行核心,业主(Employer)和承包商(Contractor)共同参与的项目团队。这一结构如下图中描述:
这种结构和关系构建的基础是合同对各方权力和责任的具体规定。FIDIC合同规定,工程师享有以下几种重要权力:
1、授权 (Delegation by the Engineer)
合同条款子条款 3.2规定:工程师可以随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授权并且可以随时将权力收回。在管理科学的理论中,合理的授权可以使管理者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其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依据这一条规定“授权”的合同条件,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合理进行授权和配置相应的人员,并且随时对人员的安排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条规定有效地保证了项目顺利的实施,也明确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核心地位。
2、指令和变更(Instructions of the Engineer and Variations)
指令的作用是对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出明确的规定,是工程师管理承包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合同中有关工程师指令的条款为合同条款子条款 3.3和子条款 13.1。其中规定:在满足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工程师可以随时发出指令或变更,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既定目标的实现;承包商应当无条件接受且只接受工程师做出的与合同有关的指令。这些条款的规定使得工程师可以通过发出指令全面地对项目进行控制,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但是鉴于工程师发出任何指令对承包商都具有效力,合同的相关条款在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还建立了一种制约的组织关系。子条款 3.3规定:当一项指令构成变更时,而且这一变更是承包商短期内不能实现的,承包商可以就该变更及时发出通知,说明自己不能立即实施该项变更;工程师应对这一通知马上做出相应的处理。
这样的规定一方面确保了承包商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按照规定的目标进行,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工程师滥用自己的权力,兼顾了承包商的利益。
3、决断(Determinations)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业主往往希望“少投入、多产出”,而承包商的想法却恰恰相反。因此业主和承包商经常会产生意见上的分歧。当业主和承包商间的分歧出现的时候,处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的共识,这种局面容易使得工程的执行陷入旷日持久的僵持。新版施工合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这种局面,利用子条款 3.5提供给工程师一项极为重要的决定权。其中规定:若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处理。这一规定使得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问题能够在合理限度内解决,防止合同双方因为某些小问题产生地争议影响项目的进展和完工。但是,该条款仍然保留了在对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的情况下,业主和承包商就分歧进行仲裁的权利。
4、审核、批准控制权
在新版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承包商在实施有关的决议或者进行某项操作时,应当首先获取工程师的批准或者认可。这种控制权几乎包括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各个重要方面。
人力资源方面:在子条款4.3中对承包商代表(Contractor’s Representative)做出相关规定:如果没有在合同中事先规定承包商代表的人选,在开工前承包商应当提出人选及其简历提请工程师同意;没有工程师的同意,承包商不得私自更换承包商代表。
子条款 4.4对总包商的分包的做出规定;除材料供应商和合同中已经指明的分包商无需经工程师同意外,其他分保商的选择需要经过工程师的同意。
质量管理方面:在条款7中规定了质量管理的全部过程。子条款7.1 Samples规定了工程师对质量的事前控制,即承包商应当送检样品。子条款7.2 Inspection规定了工程师对于质量的事中控制。子条款7.3—7.6规定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即检验(tests)、拒绝(Rejection)和补救工作(Remedial Work)。工程师还负责签发表明工程合格的接收证书。
工程进度方面:子条款8.3规定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子条款8.8和8.12规定工程师可以发出停工令和复工令。
费用方面:子条款8.3规定了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各项报表,并且在确认的基础上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新版合同条件赋予工程师的这些权力,使得工程师可以全面的控制合同。也体现了工程师作为该合同条件下的项目管理组织核心的地位。而对这种项目管理结构的全面认识有助于施工企业在国际项目管理中把握自己的角色,适应相应的工作。
三、新版合同条件下项目管理的具体模式和相应思想
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在项目管理的长期实践和研究中形成了配套的项目管理理论。施工合同是对项目进行管理的强制性文件,包含了具体项目管理思想和方法。FIDIC新版施工合同条件可操作性强,采用了许多具体的项目管理模式,突出了相应的重要项目管理思想。
(一)PDCA过程方法及其思想在FIDIC合同条件中的体现
PDCA过程方法指的是“Plan—Do—Check—Action”这样一种动态的过程。它所要求的主要工作包括:识别项目管理所需要的过程,确定每个过程的关键活动,并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确定能对过程的运行实施有效控制的准则和方法,实施对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并对结果进行数据分析,采取措施,实施改进,最终达到实际的目标。
Plan的作用在确定目标,同时确定实现目标需要的过程以及这类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Do是指计划的实施;Check是对实际情况的检验,包括与预定目标的比较;Action是指对目标的完善和实际情况的调整。这种方法强调对现实操作情况的控制,并可以对已有目标进行修改,有助于目标的完善。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充分强调了PDCA的过程方法。这一点可以从费用、质量和进度三方面以及合同本身的管理模式体现出来。
1、费用控制
FIDIC合同条款规定的费用管理模式为:
初步确定了费用目标,并在合同中规定了有关情况下的具体操作,使得费用目标具有弹性,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保护了合同双方的利益。在这个费用管理过程中,初步目标、执行的各个过程、对过程的检测、结果的分析和各种情况下相应的处理方式以及相应方的权利义务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使费用的最终目标得以实现。
其流程为:

2、进度控制
可以看出,进度控制也是按照PDCA的动态过程方法来进行的。合同首先确定了开工日期和项目的完工时间,同时确定了项目时间管理的过程,并结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明确了这些结果出现时所采取的措施(工期的延长、停工和复工、加快施工速度等)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这种规定可以使得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在尽可能保证目标的情况下以一种更为弹性的方式实现。
合同中,进度的控制流程如下:

3、质量管理
合同中,质量管理的流程如下:

从上面图表中有关的内容和相关条款,可以看出,质量管理也是按照这一动态思想进行的。合同中首先确定了质量管理的目标,并且规定了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原则,同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过程,针对各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设定了解决的方法和双方在这种情况下的责任。
合同条款强调了各个阶段中项目参与方的责任和权利,规定了项目执行的流程,并且规定了具体情况出现时的相应处理。其中,变更和索赔是合同规定的改进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这种PDCA方法的体现。这种管理思想体现了FIDIC合同条件对卓越的追求。
(二)重视文件在管理中的作用,突出规范化管理
任何活动的过程都会存在各种类型的记录,做良好的文件记录是科学管理的一部分。施工合同涉及的文件种类繁多,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都应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在特定时间提供相应的文。此外,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这些文件不仅是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记录,也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份合同条款中,文件是被视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这里将该合同中出现的重要文件列出:

承包商方面:

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和文件的作用,这些文件既是工程管理过程的信息流,也构成了管理的手段,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文件,使得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在这种重视文件的思想下,文件可以在管理过程中为参与方带来增值,也有助于管理和操作的规范化。依据文件进行具体的操作可以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应该深入体会文件体系的这种积极作用,并在日常管理中和施工实践中,重视相关的文件管理,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
(三)重视对项目参与人员的统一管理,强调沟通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在管理活动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是最宝贵的资源。项目管理的实施者和项目的执行者都是具体的人员,因此人力资源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FIDIC施工合同中,对参与人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并且强调了沟通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在第三条款“工程师”下的子条款3.2中,合同明确规定了对工程师本身及其授权人员的要求:工程师授权的人员应当能熟练使用合同中规定的交流用语。
另外,子条款4.3和子条款4.4规定对于承包商方面的人员,包括承包商方面的项目经理——承包商代表和和分包商,工程师也有权进行选择,并且也强调了承包商代表应当熟练使用合同规定的交流用语。
这样的规定使双方人员配备高效,实现沟通和管理的最大便利。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体现出的这一思想强调了人这一关键因素在项目中的作用,也突出了沟通对于管理的重要性。这种规定对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同时也要求施工企业在日常的管理中重视人力资源的安排和组织。
(四)重视管理活动的计划性,强调计划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指导作用
计划是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使目标具体化,确定方向,起到以不变应万变的作用。对于项目管理这种复杂的管理活动,计划的作用更为重要,进行项目组织和协调的依据。FIDIC在其施工合同条件中强调计划对于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对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主要控制目标——费用、质量和进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费用管理:子条款14.4支付计划表(Schele of Payments)和子条款2.4业主的资金安排(Employer’s Financial Arrangement)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制定了明确的计划,便于进行管理。
质量管理:子条款4.9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明确规定了承包商应当提供质量保证体系,对质量的管理提供计划性文件。
进度管理:子条款8.3进度计划(Programme)规定承包商应当提供一份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详细地安排好工程施工的各项进程,以及指定分包商的有关施工阶段等等。这份进度计划对建设工程的进度管理提供了一份具有前期控制作用计划。
正确认识FIDIC合同条件所采用的项目管理模式,把握其管理思想和相关原则,可以为我国建筑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同时,对提高施工企业适应国际工程施工管理的能力,帮助企业的相关操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国际化,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此类问题的研究应该是我们工作的一个重点。

❹ 简述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业主和承包商任何一方对合同的争议按以下程序执行:
(1)提交工程师决定。
(2)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
(3)双方协商。
(4)仲裁。如果双方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只能在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最终解决。

❺ FIDIC条款的条款在中国

1. 作用
FIDIC条款在我国建设上的使用,始于八十年代中期的世行贷款项目。由于具有条款严密、非常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工程建设各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风险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公平的特点,逐步为我国所接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不断加以调整(尤其是在监理工程师职权上),极大地促进了建设管理模式的改革。 对中国的建设体制产生影响和冲击,最典型的体现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999建设部示范文本,抛弃了多年来延用的模式,变为和FIDIC框架一致的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
2.存在的问题
由于这种种原因,FIDIC合同文本目前在中国大陆的适用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目前内地工程项目中采用的大多是香港版的FIDIC条款,由于FIDIC条款自身的特性,如受英美法律传统的影响、“工程师”的作用、工程量清单的使用等等,与我国现有的法律机制存在一定的差异,加上内地项目使用FIDIC条款仍处于深度摸索阶段,期间出现一些问题、障碍也在所难免。
FIDIC制定了工程招标投标程序,这些内容并不针对特定的法律制度,具有明显的自由经济色彩,很少涉及政府干预工程。但是,我国的情况显然特殊,政府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行为普遍被认为是有意和必须的。比较两者的差异,对内地项目使用FIDIC合同也许是有益的,对在华从事服务的境外工程咨询公司尤为必要。
FIDIC合同强调“工程师”的作用,提倡对“工程师”进行充分授权,让其“独立公正地”工作。目前,建设单位对作为“工程师”的第三方-工程咨询/监理方信任不够充分,对“工程师”往往授权不足,多方制肘,这使得FIDIC合同条款的特色难以发挥。此外,在脱胎于FIDIC合同机制的我国建设监理制度下,我国的监理工程师难以发挥FIDIC条件下的“工程师”作用。
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和结算,是FIDIC合同的另一重大特色,现在我国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法律障碍已不存在,但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障碍则十分凸显。
FIDIC合同下的风险分担及保险安排有其特点,相对来说也比较公平,在我国公众保险意识相对淡薄,保险市场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往往不恰当地限制自己的风险,并将有关风险强加给承包商。
在FIDIC合同下,工程担保是很重要的,涉及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取舍款保函、工程保留金保函、免税进口材料物资及税收保函、工程款支付保函,内地工程项目较常涉及的是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在工程担保上,目前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担保不平衡。从长远角度看,这种不平衡将妨碍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FIDIC条款下,承包商的工程款受偿比较有保障,我们的问题在于,建设单位经常将FIDIC合同条款通用条件有关工程款支付的安排悉数推翻,代之以极具中国特色的拖欠工程款相关内容。如今,高达数千万元的巨额工程拖欠款已成为施工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一大心

❻ FIDIC施工合同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区别

  1. 合同的完备性不同

    FIDIC 更加完备

  2. 施工期的规定不同。

    FIDIC 规定实际施工期是从发出开工令,到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认为的实际完成时间,并在移交证书 中写明《; 示范文本》规定实际施工期是自开工日期到实际的竣工日期。

  3. 监理工程师的权限不同

    FIDIC 中工程师是指业主雇用的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的职责范围很广,涉及工程质量、计量付款、解释合同、评定变更索赔等各个方面。

  4. 对合同价格支付方式规定不同

  5. 工程保修期不同

    FIDIC 对缺陷期的要求为:次要部位通常为半年;主要工程及设备大多为一年;个别重要设备也可以约定为一年半。

  6. 适用范围不同

    FIDIC 在国际承包商、国际金融组织和项目业主中被作为规范性文件而广泛使用。

❼ FIDIC条件下哪些情况可以索赔利润

根据通复用合同条件,制费用索赔主要有以下几种种情况:
1. 业主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付款,承包商可按合同约定的利息向业主索赔迟付利息;
2. 发生变更,如工程范围增加,承包商可以索赔因此增加的费用,包括成本、管理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如工程范围减少超过合同约定的量,承包商可以索赔预期利润。
3. 因业主方面原因或业主方面应承担的风险造成工期延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工期和费用;

此外造成费用变化的还有使用调价公式(P值法)

但你所说的利润,一般是新增工程量的合理利润,还有索赔预期应得利润。

❽ 谁能用工作、准确的语言概括FIDIC合同条件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啊!

每一种FIDIC合同条件文本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在使用中可利用专用条件对通用条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满足各类项目和不同需要。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优点是,具有国际性、通用性、公正性和严密性;合同各方职责分明,各方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处理与解决问题程序严谨,易于操作。FIDIC合同条件把与工程管理相关的技术、经济、法律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体系。

❾ 什么是FIDIC条款

FIDIC是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的法文缩写。一般所说的FIDIC条款指FIDIC施工合同条件。国内有标准版施工合同示范权文本,最新的是07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那国际上也有国际上惯用的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FIDIC就算一个,其中通用条款部分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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