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条件
❶ 城市详细规划的分类
城市详细规划又具体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点问题是建筑的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数据,依然是数据平衡问题。
例如底层架空奖励容积率的做法就是一种典型的规划做法,而城市设计的重点是建筑高度(不同于规划中的高度规定)、室外空间、街墙界面、人车分流的解决方案、整体材质色彩等等,例如深圳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中的“街墙”、南京河西新城区中心地区城市设计中的“绿轴”。
2.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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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原则:
城市详细规划应当体现总体规划的意图。可以提出多种方案,从功能、经济、环境、景观等效果和建设次序、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的比较和论证,然后选定实施方案。在建设上宜采取综合开发的方式(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以利于详细规划的实施。
城市详细规划具有作为各项工程设计依据的性质,应当遵照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各种法规、技术标准和规定等。在具体工作中,例如在编制总体规划阶段研究市中心、车站广场、重要街道、重要地段的规划时,往往可以通过编制一些详细规划的草案来深入研究其综合功能、规模容量、空间布局等问题,以便使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较为切合实际。
在编制城市改建地段的详细规划时,应适当扩大规划范围,按比较完整的成片地区作出改建规划方案,并注意保护历史性建筑、考虑地区特征和环境绿化;妥善处理新旧建筑的关系和保证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改善和发展。
城市详细规划的目的主要在于选定技术经济指标,提出建筑艺术处理要求,确定各项用地的控制性坐标和标高等,为城市设计提供依据。它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具体化。
❷ 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注册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
(一) 根据《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级别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 年。
2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 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 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 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则业务工作满3 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 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 年。
7.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根据《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 1999 年4 月 7 日 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以免试。
1.1987 年以前(含 1987 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0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2 年。
2.1984 年以前(含 1984 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7 年。
(三 ) 根据《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 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 2 个科目的考试。
⑴ 1970 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 15 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 20 年。
⑵ 1970 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 20 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 25 年。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⑴ 1980 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5 年。
⑵ 1982 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0 年。
❸ 请问什么是"城市规划编制"
城市规划编制是我国城市规划中的一个过程。
我国城市规划编制的完整过程由六个回层次组成,包括答:总体规划阶段和详细规划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区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编制城市规划的目的在于:在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中,所拟定的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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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2019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赵龙表示,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把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融合,同时形成一个平台,即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全国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同时,国土空间规划将把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国家战略,通过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逐级落实到最终的详细规划等实施性规划上,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落地。
参考资料:网络—城市规划编制
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我国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多规合一” ..
❹ 城市规划如何让才算合理
共有四方面
1正确的指导息想
规划的指导思想贯穿于规划全过程,并融入规划的各十方面,它是规划的“灵魂”。古今中外不同历史时期所建设的城市,贯穿着不同的指导思想。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城市的发展应该体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自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与目光短浅,为取得短期效应而不惜破坏自然、怒化环境、“掠夺性”的耗费资源是不同的。
(2坚持为人民大众根本利益服务的思想。这是今天的人文主义思想。根本利益意味着长远利益,意味着公平,意味着对弱势人群的关怀。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遗存,继承城市的历史丈脉,也是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而那种为少数人‘谋利”,为少教人‘树功”,只图表面“排场”,不顾大众利益,甚至那种只为“坐车人”服务,不替‘走路人”着想的设计思想等,都与此背道而驰。
(3坚持统筹全局的城市发展战略。所谓全局,首先是指城市与区域、城市与乡村、新区与旧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引导与控制、保护与利用、繁荣与宣居等一系列影响城市整体的全局性问题。正确处理好这些同艇和矛盾,是规划的前提,原则应该是“尊重历史,立足现实,着眼未来”。那种不研究全局,不研究战咯,只是简单化地提倡“做大”.不顾条件地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2科学的规划内容
1)合理的环境容量。城市环境的表现形式是空间。人们在城市中工作、生活、居住,进行各种活动(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科学研究的等等)所依赖的环境要素就是各种不同形式的空间(不仅是二维的,而且是三维的)。环境空间的容量(包括质量)是满足人们需要的必要(或首要)条件。空间的容量与质量是相互联系的。评价环境空间的质量,第一要素应该是容量是否合理。从宏观层面看,每个城市都有不同于其他城市的环境承载力(往往取央于适用的土地、水源、能源以及其他条件)。开发强度(表现为人口规模、建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力是不合理的。微观层面看,每个城市地块上的人口密度、窖积率;每条道路上的交通流量与允许容量的比倒;每块公用绿地上的游人密度等,都是环境容量的具体表现。确定合理的容量是体现城市规蜘科学性的重要方面。
2)适当的土地利用。土地是城市的重要载体。我国的城市土地在今天有两个”三重”特性:一个它的“三重”属性,即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可以进行有偿转让)、权属(所有权)。第二个“三重”是从经济意义上看,它是城市(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国有的资产,又是城市潜在的资金来源。城市规划最基本的内容和任务是安排好城市的土地利用,以满足城市各项功能的需要。一个科学的城市土地利用方案应该达到极大地发挥城市综合功能的作用,节省节约用地,发挥土地的最大效能,井为创造城市美好形象提供基础和条件。今天,还须要考虑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调控房地产市场,为城市创造收益。归结起来,就是“地尽其用,地尽其利”。对于如此错综复杂的交叉因素,必须运用科学的土地适用性分析的各种方法(包括工程技术上、经济上、环境影响上、美学上以及借鉴国外正在兴起的所谓“精明设计”的方法等等)
3)功能合理的空间结构。设计一个功能合理的空间结构,是城市规划又一项重要的任务。只要实体的城市不完全“解构”(相信在可预见的未来还不可能发生).它的空问结构就必然要有一定的存在形式(或形态)。研究城市的空间结构,是科学性很强的工作。一个科学合理的空间结构,应该达到功能完备、清洁卫生、节省资源、环境宜人、尺度适当、清晰有序等多重目的。同时要体现与自然环境的和谐.能适应各种变化,对不可预见的因素和今后的发展保持必要的“弹性”等。城市空间结构的内容,包括土地的利用、功能的配置、城市中心(或校心区)的设置、道路交通系统,绿地水景系统等,都存在于一个有机的整体之中。它的任何局部,都不能脱离城市整体结构来主观地确定。因此,那种简单地只从构图出发,只从“模式”出发的做法,是不够科学的。
4)安全、有效的支撑系统。城市的基础设施,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在内容和标准上,技术水平上都在不断地发展和提高。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应该建立在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支撑之上。科学的城市规划,必须规划好一个安全、有效的城市支撑系统,非但要满足当前的需要,还要为城市的未来准备必要的条件。城市支撑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它非但包括工程性的基础设施,也包括社会性的基础设施,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娱乐、商业、服务、物流等。使所有这些设施在城市中“各得其所,各占其位”,而且还要达到有机的配合。
❺ 城市规划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城市规划的内容如下。
❻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别
1、完成目标不同:
城市总体规划是根据国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区域规划和合理组织区域城镇体系的基础上,按城市自身建设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则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的详细规划。
2、审批部门不同: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在上报审批之前,必须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3、编制单位不同:
城市总体规划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编制。
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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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
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
2、研究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
3、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城市的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
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
5、拟定新区开发和旧城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
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设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
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
8、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短期建设项目,为各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9、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❼ 城市(镇)总体规划修改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四十七条 对修改的条件有如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按照法律要求,只有符合以上五条的,才可以启动总体规划修改程序。
无论是部门还是单位提出修改规划,都应当上报当地的规划管理部门,规划部门认为你的修改理由符合上面五条,就会要求你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修改专题报告,也就是你要修改哪里?为什么要修改?修改之后对城市的公共利益,对环境、经济等等因素有何影响等内容?然后由规划部门上报原总体规划审批机关。一般城市上报当地市政府,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上报国务院,经其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方案还要按照原来审批程序报批后,才算正式修改完成。
❽ 我国城市规划的阶段如何划分各层次基本内容
我国城市规划编制的完整过程由两个阶段、六个层次组成,即总体规划阶专段和详细规划阶段;城市总体属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区域规划)、详细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由于新的社会制度的实验和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中国现代城市规划在思想、理论、技术、体系等方面均呈现了比较独特的形态,是近代城市规划的结束和现代城市规划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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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经济结构变化的空间反映,物质规划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型,即从增量规划到存量规划的改变。存量规划是在限定总量的前提下解决建成区的各类现实问题,是经济方式由外延式转向内涵式、由粗放式转向集约式的必然要求,其本质是对已利用土地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和再次利用。这种转变意味着城市规划已经进入了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型的阶段,从大开大阖向精雕细琢提升。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存量空间资源将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要空间载体,对存量空间资源的利用将成为完善城市结构、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途径。
❾ 城市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主要是指按照由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的城市规划,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城市规则法规和具体规定,采用行政的、社会的、法制的、经济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城市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进行统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导和调节城市的各项建设事业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协调发展,保证城市规划实施。通俗地讲,就是通过有效手段,按照城市规划,依法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活动,把城市规划落实在城市土地上,变为现实。《城市规划法》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具体阐明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在这里,扼要地把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基础。城市土地利用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城市合理布局、环境质量和城市形态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致命点。如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对城市土地的利用进行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就难以落实,当然就更谈不上按照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的建设了;因此,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极其重要的内容。
城市规划是确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学合理的唯一法律依据。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就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运用法律赋予的控制手段,保证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学合理和节约原则的实现。为城市土地的征用、规划和具体使用提供依据和创造先决条件。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重点是要严格控制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的选址、定点,使之符合城/考/试大/市规划。主要制约手段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凡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址定点,并按法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否则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进行建设活动。
概括地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参与法定的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于国家确定建设的、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具体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规划,这类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报批,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选址意见书;二是根据法定的管理审批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包括临时用地,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确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指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区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的审批程序,对于各类建设活动进行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项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概括地说,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就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要求,并审查有关规划设计文件和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其建设活动的合法性。
按照建设项目的类型/考/试大/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可以分为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临时建设管理等几大类。
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不同的规划技术要求和审批办法。临时建设工程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❿ 城市规划标准是什么
张纪斯:城市现代化标准是什么
发布人:北京青年报 | 发布时间:2003-12-30 | 来源:深规院 | 阅读:4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对于《北京现代化报告2003》中所涉及到的标准和数据,记者对北京现代化进程评价研究课题组组长、北京现代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纪斯进行了专访。
问:这份报告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对北京这个城市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
答:我们采用的是地区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城市现代化指标体系结合的方式。北京具有城市和地区的双重特点和属性,它既是一个超大型的城市,又是一个以大城市中心区为核心的地区。用地区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出的结果,反映的是北京地区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地区现代化进程中所处的位置;用城市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出的结果,反映的是北京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城市现代化进程中达到的水平。
问:在区县的梯次排列中,有些结果和很多人的认知不尽相同,原因是什么?
答:我们所做的排列完全是根据统计数字进行的分析,应该说是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实际情况,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认识。有些区县的发展的确很快,产业结构调整到位,而且有重大产业项目,经济发展后劲很大。
问:衡量一个城市是否实现现代化的标准是什么?
答:现代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事物,因此,现代化和基本现代化标准的确定要遵循“从实际出发,让事实说话,让数据说话”的原则,即每一项现代化评价指标以及现代化评价综合指数的现代化标准和基本现代化标准,都应该通过世界发达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的实际数据计算得出。这样确定的现代化和基本现代化标准,比单纯采用“德尔菲法”等专家咨询类方法确定的标准,人为的主观因素成分更少,标准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也更强。
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以及城市是否基本实现了现代化有两条基本标准:人均GDP指标达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标准和现代化综合指数达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标准。只有以上两条标准都达标以后,才能判定被评价对象基本实现了现代化。
■相关链接国内城市现代化水平四大梯次
中国内地31个地区的现代化水平大体上构成了4个梯次。
处在第一梯次上的是北京、上海和天津3个直辖市,它们的人均GDP都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值(2000年为1970美元)以上,现代化综合指数已达到了基本实现现代化国家的水平。处在第二梯次上的有辽宁、广东、浙江和江苏4个省,它们的人均GDP已达到中下等收入国家的平均值(2000年为1130美元)以上,现代化综合指数达到40分以上。处在第三梯次的有福建、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北、河北、新疆、内蒙古8个省、自治区,它们的人均GDP达到了中下等收入国家的初始值(2000年为756美元)以上,现代化综合指数达到30分以上。处在第四梯次的是陕西、山西、重庆、宁夏、湖南、四川、甘肃、青海、江西、海南、安徽、广西、河南、云南、西藏和贵州16个省、市、自治区,它们的人均GDP属于低收入国家水平(2000年为755美元以下),现代化综合指数大多低于30分。
■横向比较北京与四大国际都市差距何在
与纽约、伦敦、巴黎、东京4个国际化大都市比较,北京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8个方面:
———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人均GDP只相当于伦敦、巴黎的1/8,纽约、东京的1/10。
———产业结构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第一产业增加值和劳动力比重较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劳动力比重还有着较大的升级空间。
———城市化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按照世界各国和一般城市地区城市化的现代化标准,北京在城市化方面已经达到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水平。但是,与世界先进的现代化大城市相比,市区城市化水平与比较的4个城市还有6个以上百分点的差距,全市城市化水平与这4个城市地区的差距则在10个百分点以上(这4个城市地区的城市化水平都在90%以上)。
———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恩格尔系数高出4城市一倍左右,人均住房面积仅为4城市的一半水平,人均生活用电只有4城市的1/4左右。
———教育发展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每万人大学生数与4城市相比还低不少。
———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差距很大。市区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仅为4城市的1/10左右,全市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也仅为4城市的1/5左右。
———生态环境仍有一定的差距。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除了高于东京外,还明显低于其他3个城市;空气质量与纽约、伦敦、东京还有一段距离,与巴黎的差距更大。
———信息化水平差距明显。居民电脑普及率不到伦敦、巴黎和东京的一半,不到纽约的1/5;国际互联网普及率、电视普及率和电话普及率大都低于4城市(仅国际互联网普及率一项高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