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条件
① 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多少分通过15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5年11月30日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口腔执业医师:358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55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6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356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6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3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医师:29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2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医师:338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38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医师:373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7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医师:362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医师:36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医师:203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270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1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27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1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9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8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9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8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
②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的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1、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现场报名: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2)15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一、报考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③ 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证件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执业资格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城市医生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承诺书》,免下基层人员提供《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免下基层证明》。
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④ 15国家公卫助理医师分数多少通过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5年11月30日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内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容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医师:35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5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356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6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3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医师:292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2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医师:338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38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医师:37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73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医师:36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医师:362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医师:203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27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270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9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9
⑤ 15年卫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审核时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委员会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其他事项
(一)2015年设哈萨克医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2015年设傣医和朝医考试。
(三)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 网址:http://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 //www.nmec.org.cn/。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⑥ 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何时报名
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考试时间安排
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考试安排暂未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医学全在线网会第一时间发布最新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下面提供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考试时间安排,供参考: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http://www.med126.com/hushi/2015/1068516.shtml
⑦ 2015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费多少钱
2015年注册费为:
从业人员:实践技能考试125元/人,医学综合笔试130元/人。
助理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125元/人,医学综合笔试120元/人。
根据2015年11月30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讨论,2015年医疗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为:
临床医生:360名
临床实践助理医师:180
牙科医生:358
牙科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从业人员:355
公共卫生助理医师:165
具有指定资格的医师:356
具有规定学历的医师助理医师:180
老师或具有中医专业知识的专家:356
曾在中医执业医师方面有过教育的老师或确实有专长:180
中西医结合人数:373
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182
具有指定资格的医师:292
具有规定学历的医师:129
确实具有执业医生的专业知识:292
曾在蒙古医学助理医师中任职的老师或确实有专业知识:129
具有指定学历的医师:338
具有规定学历的医师助理医师:155
曾在藏医领域工作的老师或确实有专长:338
老师或具有藏医执业经验的助理医师:155
具有指定学历的医师:373
具有规定学历的医师助理医师:168
老师或具有执业医生经验的专家:373
老师,或者甚至是具有医师助理医师的专业知识:168
指定资格的医师:362
有规定学历的医师:192
老师或具有执业医生经验的专家:362
在执业医学助理医师中拥有老师或确实的专业知识:192
具有哈萨克医务人员的资格:203
具有规定资格的哈萨克医学从业医师:85
具有指定学历的专业医生(中医):27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师(中医):111
老师或具有中医专业知识的专业执业医师:
老师或确实具有中医专业知识的(传统医学)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1
具有规定学历的专业医生(强医生):269
具有指定资格的中医师(中医):118
曾在中医药领域有专职的老师或资深医师:269
曾在中医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老师或专业医师(强医生):118
⑧ 15公共卫生医师考试多少分通过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4年12月31日会议讨论决定,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专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属医师:363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6 口腔执业医师:359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48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