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资格预审
⑴ 资格预审的优缺点有哪些
缺点:资格预审来对企业资质这类要自求如果不合理,可能会过滤掉一些可能足够满足招标要求的企业。使招标对象的范围有局限性。
对招标方来说,减少对象,提高对象质量;
对投标方来说,降低中标机会。
优点:资格预审经过有效,合理,有经验的专家,智库推出资格选拔逻辑,将大大加快招投标进程,提升招投标过程安全性,有效性。
对招标方来说,精确查找对象;
对投标方来说,提前确认中标机会,认为可以中标的,提升投标热情;认为不可能中标的,提前放弃,节省资源。
⑵ 什么叫做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工程项目正式投标前,对愿意参加前期资格审查的投标回人进行的资信调查,也即资答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承担并完成该工程项目。
资格预审也有利于那些不具备资格,将来肯定会被淘汰的投标人,从而为他们节省了大量的投标成本。同时,资格预审也使有能力的投标人能够参与投标,确保投标具有竞争性。
事后审计资格也被称为仔细审核,主要是投标人有能力胜任,组织健全,没有良好的声誉,没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合格人员,机械设备是否适合建设、营运资本是充分的和其他方面作出实质性的审计。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履行投标公司在未来,业主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
(2)什么条件资格预审扩展阅读:
两者的区别:
1、评审时间不同;(投标前、开标后)。
2、不同的法官;(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3、评审对象不同;(潜在的投标人,投标人)。
4、适用范围不同。(项目规模、潜在投标人数量、编制招标文件费用)。
5、不同的程序;(严格和通用)。
6、不同的方法。资格预审、分资格、限量制;资格后只有合格体系。
⑶ 资格预审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⑷ 工程招标投标什么情况采用资格预审,什么情况采用资格后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分回为资答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九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⑸ 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准备什么材料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副本、资料版的原件(并将下列证权书及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 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工程的投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单位任职的红头文件)及其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5、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安全员证书及其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本工程项目组成员和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本工程项目组成员和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如属省外企业,还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⑹ 工程招标一般在什么情况下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一般大型工程或复杂工程且投标单位数量较多(一般大于9家)的项目,可以进行资格预审。专在现行的法规属中,资格预审的办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在潜在投标人数量过多的情况下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方法分为:综合定性、综合定量在有些地区,也采用抽签方式来决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⑺ 资格预审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回七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答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⑻ 资格预审 是什么意思
资格预审则是招投标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招标工作的起始,它既是贯彻建设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队伍承包的政策的体现,也是保护业主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举措,是避免未达到相应技术与施工能力的队伍乱接工程和防止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质量事故的有效途径。
进行资格预审的程序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人员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也可委托设计单位、咨询公司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有:1)工程项目简介, 2)对投标人的要求,3)各种附表。资格预审文件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核。
2、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政府指定的报刊、网络发布工程招标信息,刊登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工程规模、工程量、工程分包情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日期、地点和价格,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3、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报送资格预审文件。
4、评审资格预审文件。由业主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1)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将根据其提交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来判断,其中特别需要考虑的是承担新工程所需要的财务资源能力,进行中工程合同的数量及目前的进度,投标人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新的工程。其财务状况必须是良好的,对承诺的工程量不应超出本人的能力。不具备充足的资金执行新的工程合同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日;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投标入要提供近几年中令业主满意的完成过相似类型和规模及复杂程度相当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同时还要考虑投标人过去的履约情况,包括过去的项目委托人的调查书。过去承担的工程中如有因投标人的责任而导致工程没有完成,将构成取消其资格的充分理由。
3)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应认真填报拟选派的主要工地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及有关资料供审查,应选派在工程项目施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特别是派往作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资历非常重要。投标人不能派出有足够经验的人员将导致被取消资格。
4)设备: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应清楚的填报拟投人该项目的主要设备,包括设备的类型、制造厂家、型号,设备是自有的还是租赁的,设备的类型要与工程项目的需要相适合,数量和能力要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经过上述四方面的评审,对每一个投标人统一打分,得出评审结果。投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和说明要负全部责任。如提供的情况有虚假或不能提供令业主满意的解释,业主将保留取消其资格的权力。
5、向投标人通知评审结果。业主应向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申请人公布评审结果。
以上资格预审程序主要适用于利用外资,如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等贷款项目。广州的内环路、地铁、新体育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等重点工程项目都采用严格的资格预审,以确保有相应技术与施工能力的投标人参加竞争。
资格预审的方法
资格预审方法一般分为定性评审法和定量评审法两种。
定性评审法是以符合性条件为基准筛选资格条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通常,符合定性条件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以往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情况;(4)财务及商业信誉情况;(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对以上五方面的条件进行细化制定出评审细则,潜在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资格预审条件方能通过资格预审。
定量评审法是定性评审法的的延伸和细化,评审标准较为复杂,一般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1)资格符合性条件。包括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是否满足要求;(2)建立百分制评分标准,即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将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内容,按照一定的分值比例建立起评分标准,并设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最低分数值。潜在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的条件为通过资格符合性条件检查并且得分不低于最低分数值。具体评审步骤为首先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条件检查,条件符合者方可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分标准对其赋分,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的潜在投标人评判为通过资格预审,具有进行投标的资格。
定量评审法的特点为:(1)对可比要素进行客观的打分,使得主观判断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2)将评标中的评审工作内容进行了部分前移,这大大减轻了日后的评标工作量,使评标工作更能将精力放在技术实力和技术方案合理性方面的评价,使评选出的中标人更适合承担工程建设的任务。
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包括5个主要方面:工程项目总体描述,简要合同规定,资格预审文件说明,要求潜在投标人填写的各种表格和工程主要图纸。
1、工程项目总体描述使潜在投标人能够理解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做出是否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的决策。
(1)工程内容介绍:详细说明工程的性质、工程数量、质量要求、开工时间、工程监督要求、竣工时间。
(2)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私人投资,还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落实程度。
(3)工程项目的当地自然条件:包括当地气候、降雨量(年平均降雨量、最大降雨量、最小降雨量)发生的月份、气温、风力、冰冻期、水文地质方面的情况。
(4)工程合同的类型: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或是交钥匙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工程。
2、简要合同规定对潜在投标人提出具体要求和限制条件,对关税、当地材料和劳务的要求,外汇支付的限制等。
(1)潜在投标人的合格条件。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必须该组织的要求。如利用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工程,投标人必须来自世界银行或者亚洲开发银行的会员国。
(2)进口材料和设备的关税。潜在投标人应调查和了解工程项目所在国的海关对进口材料和设备的现有法律和规定及应交纳关税的细节。
(3)当地材料和劳务。潜在投标人应调查和了解工程项目所在国的海关对当地材料和劳务的要求、价格和比例等情况。
(4)投标保证和履约保证。业主会对潜在投标人提出提交投标保证和履约保证的要求。
(5)支付外汇的限制。业主应向潜在投标人明确支付外汇的比例限制、外汇的兑换率,这个兑换率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否保持不变等。
(6)优惠条件。业主应明确是否给予本国潜在投标人价格优惠。
(7)联营体的资格预审。联营体的资格预审应遵循下述条件:
A、资格预审的申请可以由各公司单独提交,或2个或多个公司作为合伙人联合提交,但应符合下述第(C)款的要求。2个或多个公司联合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如不符合对联营体的有关要求,其申请将被拒绝。
B、任何公司可以单独、同时又以联营体的一个合伙人的名义申请资格预审。
C、联营体所递交的申请必须满足下述要求:
a、联营体的每一方必须递交自身资格预审的完整文件;b、资格预审申请中必须确认:联营体各方对合同所有方面所承担的各自和连带责任;c、资格预审申请中必须包括有关联营体各方所拟承担的工程部分及其义务的说明,d、申请中要指定一个合伙人为牵头方,由他代表联营体与业主联系。
D、资格预审后联营体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得到业主的书面批准,如果业主认为后组建的或有变化的联营体可能导致下述情况之一者,将不予批准和认可:从实质上削弱了竞争,其中一个公司没有预先经过资格预审(不管是单独的还是作为联营体的一个合伙人),联营体的资格经审查低于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可以接受的最低标准。
3、资格预审文件说明(1)准备申请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包括联营体)必须回答资格预审文件所附的全部提问,并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2)业主将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资格申请文件依据下列4个方面来判断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能力:
A、财务状况。潜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将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财务报告,以及银行开具的资信情况报告来判断。B、施工经验与过去履约情况。投标人要提供过去几年中令业主满意的、完成过相似类型和规模以及复杂程度相当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最好提供工程验收合格证书或业主方对该项目的评价。C、人员情况。潜在投标人应填写拟选派的主要工地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的姓名及有关资料供审查,要选派在工程项目施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特别是负责人的经验、资历非常重要。D、施工设备。潜在投标人应清楚地填写拟用于该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包括设备的类型、制造厂家、生产年份、型号、功率,设备是自有的还是租赁的,设备存放地点,哪些设备是新购置的等。E、诉讼史。有些业主为了避免授标给那些过度提出工程索赔而又在以前的仲裁或诉讼中失败的承包商,有时会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近几年所发生的诉讼史,并依据某些标准来拒绝那些经常陷于诉讼或者仲裁且败诉的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的评审前提和标准。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和说明要负全部责任。如果提供的情况有假,或在审查时对提出的澄清要求不能提供令业主满意的解释,业主将保留取消其资格的权力。(4)要求潜在投标人填报的各种报表。在资格预审时需要填写的各种报表基本包括:A、资格预审申请表。B、公司一般情况表。C、年营业额数据表。D、目前在建合同/工程一览表。E、财务状况表。F、联营体情况表。G、类似工程合同经验。H、类似现场条件合同经验。I、拟派往本工程的人员表。J、拟派往本工程的关键人员的经验简历。K、拟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机械设备。L、现场组织计划。M、拟定分包人(如有)。N、其它资料表(如银行信用 证明、公司的质量保汪体系、争端诉讼案件和情况等)。0、宣誓表(即对填写情况真实性的确认)。
资格预审的评审
1、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的技术服务素质的高低,是否参加过评审工作,直接影响到评审结果。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证性,评审委员会必须具有权威性。评审委员会必须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审标准资格预审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检查、衡量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执行合同。
评审内容包括:(1)财务方面: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潜在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2)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于本工程的项目,特别是具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过去施工过的丁程数量和规模。
(3)人员:潜在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特别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资历能否满足要求。
(4)设备:潜在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能否满足工程的要求。此外,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守合同、重信誉的良好记录,才能通过业主的资格预审。
3、评审方法:(1)首先对收到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整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是否完整,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财务能力、人员情况,设备情况及履行合同的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2)一般情况下,资格预审都采用评分法,按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审时,先淘汰资料不完整的潜在投标人,再对满足填报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逐项打分评审。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选定要根据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如潜在投标人的数量比较多,则可适当提高最低合格分数线。
4、资格预审评审报告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概要;资格预审简介;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资格预审评审程序;资格预审评审结果;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名单及附件;资格预审评分汇总表;资格预审分项评分表;资格预审详细评审标准等。
总之,只有完全掌握了资格预审的程序, 才能真正重视和做好这项基础工作,才不至于因为资格预审的不合格而导致企业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导致投标资格的丧失,从而痛失企业发展的大好机会。
资格预审的目的及意义:
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竞争形式,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就是按照价值规律,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经济运行形式。资格预审是为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把好重要的第一关。对施工企业来说,通过招标项目发布的信息,了解工程项目情况,不够资质的企业不必浪费时间与精力,可以节约投标费用。
招标投标制将建筑企业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给予建筑企业压力和动力。促使建设工程按经济规律办事,促进优化建筑业结构,实现优胜劣汰。通过资格预审体现择优原则,达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业主来说,首先可以了解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状况及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可选择在财务、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优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其次,可以淘汰不合格或资质不符的投标人。减少评审阶段的工作时间,减少评审费用;第三,还能排除将合同授予没有经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风险,为业主选择一个优秀的投标人中标打下良好的基础,使建设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各方面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⑼ 资格预审跟资格后审的区别
一、资格预抄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袭人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由招标人或者由其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审查方法、资格条件以及审查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履约信誉等条件进行评审,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的资格。资格预审的方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合格制,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时,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是评标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三、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区别
⑽ 招标投标中,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具体怎么解释二者有什么区别
1、资格预审、后审的解释:
1)资格预审是指工程项目正式投标前,对愿意参加前期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的资信调查,也即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承担并完成该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对于那些条件不具备、将来肯定被淘汰的投标人来说也是有好处的,这样可使他们节省许多投标报价的费用。同时,资格预审也能使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确保投标具有竞争性。
2)资格后审也叫细审,主要是对投标人有无能力胜任,机构是否健全,有无良好的信誉,有无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经历,人员是否合格,机械设备是否适用施工,周转资金是否足够等方面作实质性的审核。其目的在于将来更好的履行招标公司,业主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
2、二者的区别:
1)审查的时间不同;(投标前、开标后)
2)评审人不同;(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3)评审对象不同;(潜在投标人、投标人)
4)适用范围不同。(项目规模、潜在投标人数量、编制投标文件的费用)
5)程序不同;(严格、一般)
6)方法不同。(资格预审分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后审只有合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