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学院办学条件
A. 西安技师学院的办学条件
西安技师学院已有 余年的技工教育历史。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联合会三十一家成员单位之一。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械工业职工教育协会“院校预备技师培养”和“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课题研究试点单位。
西安技师学院与能够独立颁发国民教育大专学历文凭的西电公司机电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的办学模式,依托西电集团企中建校的优势,共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为学生提供在企业生产实习和就业的条件,具备着其他技工院校所无法比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优势。
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均在我院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学生在校即可直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教师具有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相适应的研发能力和技能教学能力,多次在各级技术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够自行研制或改造数控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近年主编或参编了数十本机电类全国通用教材。一体化教师拥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使学院的教学尤其是技能训练更加贴近企业生产的实际,就业后就能直接承担生产一线的工作。
拥有西北地区技术领先的现代化校园和实验室,与德国西门子、博世力士乐公司,中国最大的网络设备生产商华为公司等国内外著名企业共建的培训中心和校办企业实习基地,实现了学生技能训练与生产岗位要求的“零”距离,能够满足学生技能训练的要求,为学生提供了一般院校无法比拟的实习、就业条件。
中职用高级工大专连读大大缩短了高技能人才的晋升过程。我校高级工大专连读专业,学生经二年中级工段的学习,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者可进入高级工大专班学习,当年参加成人高考,通过后毕业时可取得高级工证书和大专学历证书。
B. 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的设置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技师学院设置,促进学院建设和发展,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技师学院。
第三条 技师学院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四条 技师学院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技师学院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
第五条 技师学院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第六条 举办技师学院,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申请设立技师学院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并经过办学水平评估,且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培训班。
第七条 技师学院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院长、教学副院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院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第八条 技师学院培养规模应达到5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3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设立技师学院3年内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在校生规模不低于60%,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
第九条 技师学院专业设置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常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
第十条 技师学院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约150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
第十一条 技师学院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
第十二条 技师学院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育教学和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并建有校园网站。
第十三条 技师学院应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5%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0%以上。
第十四条 技师学院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技术理论课教师至少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具备中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达60%以上。
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占50%以上。
第十五条 技师学院学校应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院校标准。
第十六条 技师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责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清晰,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 技师学院应具有健全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安全。技师学院应具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
第十八条 技师学院应重视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全过程,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公民行为规范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学院、家庭、企业、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技师学院应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十九条 技师学院应设立专业教学研究机构,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方法的研究。学院各常设专业至少有一名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应在当地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二十条 技师学院应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并贯穿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发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校发展方向和规划的作用。
第二十一条 技师学院应结合专业设置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合作,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每个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专业应有5个以上合作企业。
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作为技师学院初设审批标准,对于边远贫困地区和特殊行业举办技师学院,培养规模和相应的办学条件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C. 成都市技师学院的办学条件
成都市技师学院现占地490余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主校区位于成都市郫县,另设三个分校区。全院教职工712人,专兼职教师402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现代物流系、经贸管理系、轨道运输系、基础教学部、成人教育中心9个教学系部,主要培养装备制造类、电子类、电气类、汽车类、经贸类、旅游类及与物流类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开设有数控机床加工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电子技术应用、汽车维修、汽车美容与装饰、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应用技术、饭店服务与旅游、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二十余个常设专业。
学院建有机械、电气、电子、汽车、物流、经贸等各类实训场地70余个,实训工位达5258个。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达6.4万平方米,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近1亿元,其中进口慢走丝、线切割机,高速立式加工中心,三坐标测量仪,日本松下六轴多关节型焊接机器人,机电一体化设备,无线电装调设备,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模拟楼层等设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学院拥有独立的实训大楼和实训基地,拥有模具加工、数控机床加工、智能化加工中心、数控网络编程、电工电子、液压气动、工业电气自动化、PLC、柔性控制、楼宇智能化、SMT生产线实习、实验室;学院实训基地配备国内国际各类高、新、尖设备1000余台(套),引企入校,建设“工厂式的学校”,校企合作,共同打造校内真实的职业环境,开展项目团队实训,实施一体化教学。 系部 专业 专业
代码 层次 学制 招生对象 机械工程系 数控编程 0110-2 预备技师(成人本科) 4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方向) 0514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方向) 051400 高级(成人大专) 3+2 初中毕业生 工量具制造与维修(精密检测技术) 0523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 0511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系 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 0208-2 预备技师(成人本科) 4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0208-3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0203-2 预备技师(成人本科) 4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530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52700 中级(中职) 3 初中毕业生 信息工程系 电子技术应用(通用电子设备制造与维修方向) 0209-2 预备技师(成人本科) 4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913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中级(中职) 3 初中毕业生 计算机网络应用 905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090500 中级(中职) 3 初中毕业生 通信网络应用(定向招生) 0915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计算机程序设计 高级(成人大专)3+2初中毕业生经贸管理系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与财会方向) 1211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121100 中级(中职) 3 初中毕业生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与财会方向) 1210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121000 中级(中职) 3 初中毕业生 计算机信息管理(商务文秘与行政管理方向) 1802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商务文秘(商务文秘与行政管理方向) 180200 中级(中职) 3 初中毕业生 汽车工程系 汽车检测 0407-3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汽车维修(一汽丰田奖学金班) 082500 高级(成人大专) 3+2 初中毕业生 现代物流系 多媒体制作(动漫制作方向) 090400 高级(成人大专) 3+2 初中毕业生 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方向) 121200 高级(成人大专) 3 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3+2 初中毕业生 现代物流(储运管理方向) 121900 中级(中职) 3 初中毕业生 成都市技师学院崇州分院
成都市技师学院大邑分院
成都市技师学院都江堰分院
成都市技师学院彭州分院
成都市技师学院青白江分院
成都市技师学院金堂分院
成都市技师学院新津分院
成都市技师学院邛崃分院
成都市技师学院蒲江分院
D. 东莞市技师学院的办学条件
东莞市技师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448人,其中专职教师378人,且100%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以上超过15%。教授1人,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技师78人,讲师、技师137人,一体化专业骨干教师达到70%以上,教师队伍中拥有一大批省级督导员、考评员和省市优秀教师及技术能手。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学科带头人、选送骨干教师到国外培训、激励学历技能提升等长效机制,培养出一大批优秀人才。先后分批派出近100人次赴德国、奥地利、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培训进修。学院还从各行业聘请了66名技术骨干、行业专家兼职。学院教师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较高,教学科研成果斐然,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30多项,编写各类专业教材50多种,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有60多部(本)。东莞市技师学院率先在我省全面开启中德、中英职业教育合作,引进德国、英国职业教育模式,采用德国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教学标准、教学方法、学习领域、管理方法及考核方法等培养无缝对接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开办了机电一体化(IHK/HWK机电师)、数控加工(IHK/HWK切削师)、工业设计(IHK/HWK机械产品设计师)、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IHK/HWK模具制造师)、汽车机电(IHK/HWK汽车机电师)、现代物流(IHK/HWK物流师)、HWK钢琴制作师等7个专业中德合作班,与德国职业教育名校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合作建立“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中国(东莞)培训中心”,并与德国莱比锡工商业联合会(IHK)、德国莱比锡手工业联合会(HWK)合作分别设立了“德国莱比锡工商联合会(IHK)中国(东莞)鉴定中心”和“德国莱比锡手工业联合会(HWK)中国(东莞)鉴定中心”,与德国BBW职业教育集团合作建立了“德国BBW职业教育集团学习型工厂与培训中心中国总部”,与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合作设立“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IBZ语言培训学校东莞分校”;与英国Asfi产业技术认证中心、沃索学院合作建立Asfi首个海外认证中心,与英国沃索学院联合开设Asfi酒店管理、国际贸易“3+1”模式国际班;同时,我院采用3+4模式与美国正规大学合作办学,学生在我院毕业后可申请到美国就读本科,现开设室内设计、计算机动画制作、服装设计与制作三个专业。东莞市技师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职业综合素质培养,重视实践教学。学院实训设备高端先进,功能布局合理,拥有各类先进实训设备8000多台(套),投入实训设备购置资金近2亿元。各专业建设均有相应的实训中心,如计算机实训中心、数控加工中心、模具制作中心、电子电工实训中心、汽车实训中心、电子商务中心、会计实训中心、物流实训中心等96个实训室,130多间教室全部采用多媒体教学。与100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其中世界500强企业有5家;建有校外实习基地80多个,与16家大型中外企业合作开办了36个冠名班。东莞市技师学院坚持“两条腿”走路,在做好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面向企业在职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转岗、农民工转移、退役士兵等培训。学院常年开展30多个专业(工种)社会培训,并采取送教上门、联合办班等形式为东莞区域企业在职职工终生学习提供资助,年职业技能培训量达10000多人次。学院创新和践行的“技能+学历+国外证书”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校企双制培养模式、员工技能提升弹性学制培养模式、多专业融合“学业+创业”培养模式等五种职教新模式,走在了全国前列,形成了职教新常态。学院秉承校企同生原则,与企业紧密合作,将教学内容与企业生活流程相连接、将培训与就业相连接,在校内建立了服装学习型工厂、汽车医院、东技国际旅行社,与德国职教集团(BBW)合作建立BBW学习型工厂,与众信会计事务所合作建立会计实训基地,实现毕业生与企业岗位无缝对接。东莞市技师学院毕业生以理论扎实、技能熟练、实践能力强、职业意识好深受企业欢迎。办学二十七年来共为社会培养了30000多名毕业生,大多数均已走上了各行业的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历年来毕业生供不应求, 就业率达到100%。 教学特色我院本着“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职业教育教学的目标,师生们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企业需求及生产经营模式,捕捉典型工作任务,与企业零距离接轨,使学生走出校门时,就可胜任企业工作,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工学一体化教学中以能力为本位,突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我院教学双边活动中,强化学生角色,给学生更多时间,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角,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教师只作为引路人和答疑者,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课程教学:是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和内容,按照工作过程的顺序和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并安排教学活动,我院在教学过程中逐步实现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
工学结合:就是以就业为导向,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机会进行生产一线和具体工作任务的实际操练,把所学知识用于生产实践,又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再学习寻找解答,得以提高,即“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使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得到全面提升,成为受企业和用人单位欢迎的技能型人才。
E. 上海高级技工学校的办学条件
校占地面积5.7万M2,建筑面积6万余M2学,各类教学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理论教版师硕博比例权达到60%,技能实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50%,技师25人、高级技师12人。学校还拥有3个市级开放实训中心,各类设备先进,在全市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水平。
学校坚持以人的发展为本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提高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发展策略,形成了积淀近60年的文化底蕴,为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F. 技工学校要求
一、专业建设原则
(一)市场调节,专家论证。技工院校可以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市场需求、企业岗位要求情况,结合自身的优势、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经专家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可及时、灵活地调整自身的专业设置。
(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新增中级技工教学专业由学校进行论证,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新增高级技工、预备技师专业由学校组织论证后申报,省厅委派专家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进行听证答辩,合格者给予批复。未经省厅备案、评估批复的专业,技校一律不得招生。
(三)名称规范,学制灵活。技校教学专业的名称应规范、明确、统一,体现技工教育的特色。新增专业应使用劳动保障部规定的专业名称,或经省劳动保障厅论证通过的名称。技校学制设置可按照不同专业和岗位技能要求,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学制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决定。预备技师班招收高级技校、高职高专毕业生学制一般为2-3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4.5-5年;高级技工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4-5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2-3年,招收大专毕业生学制为1年;中级技工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2-3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1.5-2年。学校在决定学制时,要确保教学质量,并在新生注册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四)软件合格,硬件逐年建设。专业建设首先应有明确的就业方向和岗位群,有完整的教学方案和考核标准,有思想业务素质符合要求的教师队伍,有基本具备条件的实训设施;对部分投资额比较大的教学实训用场地、设施、设备,可采取逐步到位或与企业协作的方式解决。
(五)模块教学,弹性学分。积极推广模块化教学和学分制,按培养专业和目标将应学课程分解量化为学分,修满学分和技能水平鉴定合格即可毕业。根据专业培训方向和目标,允许学生跨专业选课,并相互承认学分的有效性;试行学分制的学校应允许学生学习、工作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二、专业设置条件
(一)新增教学专业的学校,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专家论证,专业设置定位准确,毕业生就业前景好。
(二)教师队伍适应专业教学的要求,数量充足,素质较高,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50%以上。预备技师专业的专业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少于35%,高级技师不少于3人;高技班的专业教师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5%,技师不少于3人。
(三)教学计划完整,课程设置科学,并有严格的教学效果评价考核办法,培养目标明确,符合技工教育的人才培养要求。
(四)实习实训设施设备等条件按专业教学要求基本到位。
(五)培养模式先进,有实质性的校企联合办学协议,教学内容体现了行业、企业的职业技能要求。
三、新增专业申报条件
(一)申办预备技师专业的应为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院校,并必须具有连续开展二届以上本专业高级技工的教学实践。高级技校首次开设预备技师专业不得多于2个,企业办技工院校可面向本企业开设提升员工职业技能的预备技师班。已批准开设预备技师专业的学校在申报新增技师专业时,还应同时向省厅提交上学年预备技师专业办学情况的报告,包括招生人数及来源分析、运行及教学质量管理等。已批准开设的预备技师专业如连续两年未招生,或专业对口就业率低于80%,将取消其该专业预备技师培养资格。
(二)技师学院、国家重点技工院校、高级技工院校、省重点技工学校可申办高级技工专业,但该专业须具有连续开展两届以上中级技工的教学实践。已批准开设的高级技工专业如连续3年未招生,或专业对口就业率低于70%,将取消其专业,学校若要招生需重新申报评估。
(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中级技工专业(技工班),须在“湖南省骨干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有效期内,且该专业开展了两年以上的短期培训。
G. 淄博市技师学院的办学条件
2009年7月,淄博市委、市政府作出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的重大决定,将淄博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淄博铁路运输技工学校划入学院,组建新的淄博市技师学院,并将位于张店区世纪路30号的原淄博职业学院东校区作为学院新校区,原淄博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校区改建为学院实训基地。三校整合后,学院在校生将达到12000余人,设有八系一部共计38个专业,涵盖了淄博市主要工业门类的人才培训需求。
建校50多年来,淄博市技师学院坚持贴近企业,贴近市场,贴近社会需求,培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技能教育特色和雄厚的办学实力。
学院现设有数控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轨道与交通工程系、生物工程系、经贸系和基础教育部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各类专业50余个,在校生12000余人。
专业基本覆盖我市产业结构,形成了由中级工至技师的完整能人才培养梯次。其中金属切削、汽车驾驶与维修专业为山东省名牌专业,机械装配与维修、汽车驾修、数控技术专业为山东省技工院校百强专业,机电专业为教育部确定的中央财政扶持重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学院建有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相适应的各种实验室和实训中心,拥有数控加工中心、线切割机、电火花机、柔性模拟制造系统、整车电气设备电脑解码仪等大型实习、实训设备4050余台套,主要设备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居于领先水平,能够满足各层次技能人才培养的实训要求。学院还建有各类生产实习模拟设施和实习工厂,并在校外设有定点教学实习基地,保障了学院教学与生产实际的紧密结合。
H. 常州技师学院的办学条件
学院有来四个分校区,一个校本部源,简称常高技。学院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嫩江路8号。学院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教职员工5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10000多人,其中高技班、技师班学生占60%以上,每年举办各类业余培训5000多人次。
I. 云南技师学院的办学条件
云南技师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16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136人,高级讲师48名,中级职称教师40名,一体化教师占80%以上;在校生5621人。学院开设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四个办学层次5个专业群36个专业。在巩固机械加工、化工、电子商务、数控技术等特色专业的同时与省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用工合作关系,开展订单式培养和建立定向推荐就业机制,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8%以上。
50年来,云南技师学院为各行各业输送了数万名高技能人才,大多数成为了生产一线的技术和管理骨干。优秀毕业生耿家盛,高级技师,20多年来为云南力神重工有限公司解决了80多项技术难题和技改项目,为企业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和兴滇人才奖等荣誉称号。
云南技师学院是云南省第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全国技工院校及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曾连续承办第一、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云南赛区选拔赛,组织云南选手参加全国决赛连续获金奖、银奖和优秀组织奖等最高奖项,在历届“振兴杯”、“数控杯”、“山茶花杯”等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上师生多次获得奖项。2010年,学院圆满承办了2010年全国物流职业技能竞赛云南赛区选拔赛并率云南参赛团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17个奖项,是全国26个参赛省区中获得奖项最多的省区。
J. 深圳技师学院的办学条件
2007年,深圳技师学复院承担了国家劳动保障制部全国技工院校骨干师资培训任务。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成为省内首家获中央财政支持并承担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技工院校。在中国职协200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比中,学院被中国职协评为年度“优秀科研单位”、“全国核心能力师资培训试点单位”。2008年,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定为第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全国预备技师职业功能模块教学体系开发四家试点单位之一,承担了汽车维修专业职业功能模块开发试点工作。2009年,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定为首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