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免考办理条件
⑴ 自学考试免考的条件
1、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如果考生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
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1)自考免考办理条件扩展阅读:
自考免考的注意事项:
1、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课程。
2、凡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和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课程。
3、凡获得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课程。
⑵ 如何办理自考的免考手续呢
这个不同省份要求可能不一样,下面以广东为例,作一个简要说明:
一、申请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二、办理材料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完整成绩表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一)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办理流程。
1、可凭等级证书类型及级别: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一级、二级C语言、三级PC技术、其他级别;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成绩,二级、三级、四级;全国英语等级证书(PETS),二级、三级、四级;大学英语等级证书(CET),四级、六级;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证书(BEC),A1级、A2级、B1级、B2级、C1级、C2级;西班牙外语水平等级证书(DELE),A1级、A2级、B1级、B2级、C1级、C2级;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未取得等级;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销售经理助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未取得等级。
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提交申请:输入已获得的等级证书类型、级别、证书编号(CET、PETS笔试成绩输入准考证号)、成绩(只有CET证书和PETS笔试成绩两种类型需要输入)、获得证书年月、获得证书所在省份。同时输入要申请免考的课程代码,同一张证书可申请免考多门课程。
3、输入证书信息后,系统自动匹配考生输入的证书类型、证书编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如匹配成功,提示“证书查验通过,无需递交材料,审核时间约30个工作日,请注意审核结果。”
4、如匹配不成功,系统提示“请将准考证、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县(区)自考办初审。”,考生需按本办事指南中规定的时间,到提交申请时选定的区办理地点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等级证书复印件上注明考试所在的省份。
5、区招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交市招考办。
6、市考办根据各区招考办提交的考生材料和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申请,进行校对审核相关材料,定期向省考办递交申请和有关材料。
7、在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办理流程。
1、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的考生,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中“前置学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待省初审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
有关前置学历登记信息情况说明,可查看相关要求。前置学历信息登记时间为:上半年2月1日-5月20日,6月25日-7月5日;下半年8月1日-11月20日,12月25日-1月5日。前置学历审核由省自考办直接负责和管理,有关审核进展情况,考生可直接向省自考办咨询。
凡是2017年1月前在系统提交了办理免考申请,且当前审核状态还不是“省自考办初审通过”或“省自考办复审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按要求进行前置学历信息登记。
2、 考生前置学历信息登记待省初审通过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提交申请时选定的区办理地点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 按上述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办理流程中第5、6、7步骤办理。
⑶ 自考免考申请是什么意思
自考免考是指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3)自考免考办理条件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
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⑷ 自考免考要满足哪些条件
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四、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五、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六、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
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⑸ 自考怎么办理免考
自考的部分课程是可以通过等级证书、专科毕业证等来申请免考专的,例如:
全国计属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可以申请《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免考;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可以申请《英语(二)》课程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接考本科专业时,可以用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来申请本科相应课程的免考。
各省的免考规定及办理流程有所不同,详情请参考各省自考办。
温馨提示:办理免考手续所需的时间较长,建议提早办理,以免耽误毕业。
⑹ 自考免考的条件是什么啊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6)自考免考办理条件扩展阅读:
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考生的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可以完全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接受指导和帮助。目前社会助学的主体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⑺ 自考免考的条件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⑻ 自考免考的条件是什么啊
自考免考条件
要看免考哪个专业科目
科目不同
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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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自考免考如何申请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提交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注: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考生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⑽ 自考免考是什么
自考免考是指:国来家承认学源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中公自考提醒广大准备申请自考免试的同学,因为每个省的自考免试申请的条件不一样,所以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资料是有不同的,具体可以查询本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自考免考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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