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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卫生学校办学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1-27 18:13:45

1. 上卫校需要什么条件

报考条件
1、原则上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能刻苦学习,有献身医学事业的精神。
3、身体素质好,无不适合学医的疾病(身体无残疾)。
4、报考护理、助产专业中考成绩在当地中考总分的55%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可比护理、助产专业低50分。
拓展资料:
卫校是培养护士的学校,主要教学生一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卫校的前身是护士学校,所以通俗的称谓就是护士学校。那么什么是卫校呢?

卫校属于中职院校,培养的是医学类专业的初级型人才,主要开设的专业有护理、药剂、助产、口腔护理等人才。

卫校主要招生的对象是应往届的初高中生,因为医护类专业人才需求量很大,所以一般地方性卫校只招收当地户籍学生。

卫生学校的办学条件怎样?

一般情况下:卫校有解剖、生理、病理、免疫、药理、内科、外科等18个设备齐全的实验室及模拟临床环境的医护演练基地和口腔实训中心;有语音室、微机室、多媒体电教室、电子预览室等先进教学设施;有田径场、室内健身房等运动设施;有教学实习点;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校内设有与互联网相通的校园网络,可保证信息资源共享。

2. 民办医疗卫生中专学校设置条件有哪些

设置的什么条件?入学条件吗?还是你入职条件~~~
民办的话,都没有那么严,详细的去问下就好

3. 是什么学历才可以进入卫校呢

进入卫校学习需要有初中学历。

卫生学校属于中等专业类或中等职业类学校。南宁市卫生学校属于公办中专类学校,河南省卫生学校属于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的学习通常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后进行的,与对应专业的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和本科)专业知识是承接、递进关系。

中等职业类学校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和具有与初中同等学历的人员,基本学制为三年。

(3)中等卫生学校办学条件扩展阅读

卫生学校设置的专业与课程

1、高级护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护理大学专科学历的高级护理人才。毕业生能在各级各类医院、卫生保健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卫生保健及护理科研工作。

学习年限:学制5年。

开设课程:人体解剖学及组织胚胎学、医用生物化学、人体生理学、医学遗传学、医学免疫学及微生物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医学寄生虫学、病理学、药理学、健康评估、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招生对象:主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临床医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高级应用型医学卫生技术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医院、科研机构从事临床治疗、科研工作及社区全科医疗工作。

学习年限:学制5年。

开设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医用生物化学、人体生理学、生物与遗传学、医学免疫学及微生物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医学寄生虫学、病理解剖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预防医学、诊断学基础、放射线学、内科学等。

招生对象:主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3、英语护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临床翻译等工作,具备医学英语翻译能力,能胜

任涉外医院护理工作的高素质护理人才。毕业生就业岗位群:各级、各类医院、急救中心、康复疗养中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各大宾馆及各级服务行业从事临床护理、康复护理、社区护理和相关的护理服务工作。

学习年限:学制3年。

开设课程:英语(包括阅读、听力、口语、演讲)、计算机应用基础、正常人体学、免疫学与病原生物学、病理学、药物学、护理概论、护理技术、临床护理、护理礼仪、形体训练等20余门课程。

4. 北京医科大学卫生学校的办学条件

卫生部和大学领导非常重视学校建设,现有3820平方米专的教学大楼、实验室和属电教室11个,语音室和计算机室各一个,图书馆、体育场和大学共用。卫校配备先进的教学和实验设备,尤其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严格掌握学历,注重外语要求,现有专业教师中,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占25%,中级职称的教师占40%,初级职称的教师占35%。除此以外,还有部分大学教师来校授课。

5. 承德卫生学校的办学条件

承德卫生学校学校建于 1978 年,现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承德医学院分院、天津医科大学承德校区、国家“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河北省涉外护士培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河北省职业教育对口支援西部惟一一所卫生类学校。校园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市区,毗邻京城高速公路和僧帽山、魁星楼等风景名胜,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环境宜人。
学校现有校本部和西、北两个校区,其中西校区为“英护基础部”,重点对英护专业一年级学生进行强化培训。校园占地 9.7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 万多平方米,图书馆藏书 12 万册,各类实验设施完备,信息化程度较高。现有教职工 325 人。专兼职教师 170 名,其中高级职称 72 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 18 名。在校大中专学生 5538 名。目前,中专层次开设有普通护理、英语护理、中西医结合、口腔工艺技术和日语护理等专业;高职专科开设有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和高级护理等专业。其中,英语护理是学校的特色精品专业。
“送出一名学生,致富一个家庭”。学校重视学生的临床实习和就业工作,实施了“输出拉动发展战略”。在北京、深圳、天津等地有 40 余所大型综合性医院如北医三院、深圳红会医院、北京协和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天津一中心医院等作为学校的实习基地。学校提出了“分层就业”的工作方针,根据毕业生的不同专业、水平和个人意向努力帮助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先后有 400 余名毕业生到科威特、新加坡、阿联酋、沙特阿拉伯、英国、加拿大、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 10 余个国家工作,有 1500 余人在北京、深圳、天津等国内大城市就业。

6. 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
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中,学校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台。
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
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第十一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应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地方有关法规多渠道筹措落实。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实训设备、教师培训和生均经费等正常经费,应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十三条本标准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如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高于本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办法。
对于边远贫困地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具体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标准制定,报教育部备案。
对体育、艺术、特殊教育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第十四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7.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医药类学校招生的条件

可以啊,你去读啊,我家里有人36才去学的护理也可以啊

8. 卫校是什么样的学校

1、卫校是什么
卫校属于中职院校,主要培养医学类专业的初级类型人才,主要开设的专业有护专理、药剂、属助产、口腔护理等。卫校主要招生对象是应往届初高中生。
2、卫校的来源:
19世纪50年代,英国战争中战士死亡率到达42%,后来由于一名女护士南丁格尔在战场上排除困难努力护理,让如此高的死亡率直接下降到2.2%。鉴于此,在1860年南丁用政府奖励的4000多英镑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所正规的护士学校。随着社会的进步,从最初的护士学校演变成为了今天的卫校。以护理专业为主要专业,辅助开设了其他专业。也就是说卫校的前身是护士学校。

3、卫校的办学条件
一般情况下:卫校有解剖、生理、病理、免疫、药理、内科、外科等18个设备齐全的实验室及模拟临床环境的医护演练基地和口腔实训中心:有语音室、微机室、多媒体电教室、电子预览室等先进教学设施;有田径场、室内健身房等运动设施;有教学实习点;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校内有与互联网相通的校园网络,可保证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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