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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法律本科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2-04 21:25:11

⑴ 江苏自考法律本科

序号
课程代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1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167
劳动法
4

5
00169
房地产法
3

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7
99221
公司法
4

8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9
00230
合同法
4

10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1
00249
国际私法
4

12
00258
保险法
3

13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1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00242
民法学
加考课程
7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20245
刑法学
7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1)法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2)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民事诉讼法学”课程。
(3)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门课程。

⑵ 江苏自考法律本科报考条件

你好自考报考条件:面向社会开考的自考专科不需要条件,直接可以报考内;面向社会开容考的自考本科,有的地区需要专科毕业证才能报名和报考,大部分地区直接可以报名和报考,但是自考本科毕业时都需要专科或以上毕业证,具体按照自考地区报考规定办理。可以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专业。委托开考的专业报考有具体的报考条件限制,按照要求报考。

⑶ 自考法律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高中 中专以上学历就可以
自学考试的优点:
1、没有入学考试,只要想读就行,不受户籍、年龄、职业、学历和招生计划的限制。
2、学习时间自由,报读晚班、双休班、运转班、函授班、全日制班均可,中途可以间断。无论是否在校或是否在职,都能选择到适合于自己的学习时间。
3、学习地点自由,在全国各地均可参加学习,考试成绩在各省市间可以转移。
4、学习速度自由,最快一年毕业,最慢无限期。考不及格的课程可反复重考,直至毕业。
5、选择专业自由。专科设有43个专业,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设有42个专业,涵盖十二大类,可以自由自主地选择你爱好的专业。
6、肯定可以毕业。因为考不及格的课程可反复重考,只要坚持学习,没有哪门课程是永远考不及格的。
7、该文凭含金量高。学分制国家统考,既保证了每个坚持学习的学员都能毕业,又保证了每个学员的毕业质量.该文凭不但在中国承认,还得到英、美、加、澳等几十个国家认可.自考毕业生出国留学可免修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
8、该文凭权威性和信誉度高。因为该毕业证书由主考大学和国家自考委联合签发,而在天津 多数选择天津大学
9、高专高职在校生,在攻读高专高职的同时,可报读自考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等高职高专毕业时,可同时领到本科毕业证书,免去了专升本的升学考试,也免去了专升本的学习时间和费用。
10、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均可报读自考第二专业,并可免修部分课程。这种双专业、多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在社会上有更多更好的机会。
11、有些自考专业之间相同的课程很多,报考第二专业时,可以免考很多课程,如报读商务管理本科专业,再修5门金融管理的专业,就可以同时领取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的文凭
12、 历史形成自考教育收学费低,只有高职高专收费的1/4至1/2.
14、自考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自考毕业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的学习习惯对其后期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其已学知识的本身。 同时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司法考试等国家承认。
自考新生如何报名

☆第一步:认识自考要参加自学考试,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 第二步:报名前的准备
一、选择专业:
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目前我们收集了部分省市开考的专业信息(点击查看)。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点击查看专业介绍(专科段 本科段 独立本科段)及 类型详解 。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
二、选择辅导班及教材应注意的事项
1、辅导班的选择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院校,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选择学习班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2)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3)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4)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5)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考条件的限制。
比如报考医药类的[1]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践环节考核条件,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条件。

☆ 第三步:报名参加自考
1、首次报考应注意的问题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2、《报考简章》的作用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3、可兼报两个专业
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4、普通高校生可免考
如果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
(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
(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5、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6、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 第四步:考试前应注意事项
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
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
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
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
☆ 第五步:办理毕业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
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具体程序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一般说的自考本科包括自考专科段(课程数目15门左右)和自考独立本科段(课程数目15门左右),高中毕业后一般都是先读自考专科段(获得专科证书),考完后再读自考独立本科段,然后再拿专科证书申请自考本科证书(自考里有这一规定没有一个国家承认的专科证书是申请不到自考本科证书的),自考独立本科一般是那些专科毕业生或在读生报考的阶段。

⑷ 江苏省自考法律本科专业,哪些科目是必考的

序 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课程 类别
考试 方式
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 ( 学分 )

1
11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11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49
俄语 ( 二 )
14
任 选 一 门
笔试

0244
日语 ( 二 )
14
笔试

0359
英语 ( 二 )
14
笔试

4
0094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5
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6
0127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7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8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9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586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11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2
0671
婚姻家庭法
4
必考
笔试

0095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笔试

13

14

15
0229
票据法
3
任 选 三 门
笔试

0445
保险法
3
笔试

0449
房地产法
3
笔试

0614
外国法制史
4
笔试

0627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笔试

16
4536
法律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
17
0209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18
0211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19
0320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
033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宪法学(一)

21
055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法学基础理论 (7) 或法理学 ( 一 )(7)

注:1.报考条件:

① 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 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
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
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
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
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 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
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 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
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
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⑸ 江苏自考报名条件需要哪些

你好,江苏自考报名基本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江苏自考大专报名条件:文凭不限,就算你小学没有毕业都可以。
3、江苏自考本科报名条件:报考本科的,可以没有大专文凭,但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必须拿到专科文凭。
4、特殊专业:中药学、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开考专业,必须按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行业在职人员。

⑹ 怎样参加法律自考(本科),和律师资格证需要那些条件

1、学历证书问题:要求的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如符合条件就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复习考试问题:先买一些司法考试类的书后再复习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第二条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⑺ 江苏 自考本科法律

你好,江苏自考从09年12月起,就已经取消了法律专业的加考课程了,15门课程已经考完了回,答就可以申请论文了,答辩以后即可申请毕业。
另外4门是属于英语2的换考课程,你已经考了英语2,就不再需要再考其他课程。

⑻ 江苏自考非法律专业的报考法律本科需要加考吗

不需要的。。现在江苏加考都取消了。。为了就是减轻自考生的负担。。。加油

⑼ 江苏自考法律本科要不要法律专科学历

虽然我是浙江的,但是我可以告诉你 你直接可以报考法律本科。甚至可以直接报考司法考试。加油,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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