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会计证报考条件
1. 满足什么条件能报考河南高级会计师
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尚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职称政策调整
(一)拓展职称评价服务范围
1.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均可参加我省的职称评审。
2.从事工程技术的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申报助理工程师:
⑴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⑵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⑶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申报工程师:
⑴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⑵“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申报高级工程师:
⑴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⑵“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⑴我省特级技师获得者;
⑵“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1.从2017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以及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等辅助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
省辖市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单位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学校自主评聘要求执行;国家重点学科(专科)、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参评(转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经省职改办批准,可不做要求。
2.郑州市、南阳市2个省辖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到所辖区域的县、市、区,三门峡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到所辖区域部分县、市、区。
3.成立河南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组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郑州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贯通渠道
在开展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扩大考核认定范围,将一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3项职业资格纳入考核认定范围。
一级注册计量师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承办部门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暂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论文、论著不作要求)执行。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承办部门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承办部门调整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论文、论著不作要求)执行。
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高级会计师,承办部门为省财政厅,按照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执行。
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考核认定承办部门调整为省环境保护厅,按照环境保护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论文、论著不作要求)执行。
(四)科学设置学历、专业等申报条件
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均可正常申报。
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五)简化资格审查程序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和“放管服”要求,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审核程序,申报高级职称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主管部门负责申报资格审查,高评会承办部门负责申报资格复核,省职改办进行抽查监督。
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参评的人员、委托评审人员、中央驻郑单位人员、在河南省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人员,以及除正常申报、转评、学历破格申报以外的人员,仍须按程序报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参评。
二、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审查的材料
(一)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申报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其中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资格审查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3份)。经审查合格后,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资格审查单位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由单位省级机构统一汇总报送。
(二)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考试成绩有关证明等原件。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非公单位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一步到位申报人员须提交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
(四)委托评审人员,须提交中央部委人事部门或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批准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
三、报送高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一)经省职改办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称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未经资格审查的材料,各高评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二)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三)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五)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评审简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20份。
(六)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省外或中央驻豫单位调入我省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八)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九)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一)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到评委会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
(十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高评会承办部门接收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
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四、有关说明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申报评审职称。
非公单位人员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的,可通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申报。
(二)扩大面试答辩范围,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
(三)根据经济社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增设职称评审专业。工程系列增设电力工程、检验与检测专业(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济系列增设物流管理专业。
(四)规范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从2017年起,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更名为正高级工程师。
(五)申报人可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从“软件下载”栏中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其他表格从“资料下载”中下载。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五、有关要求
(一)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申报人是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负主要审查责任,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二)规范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申报职数、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审核资格条件。用人单位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要重点核准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资格条件。高评会承办部门要加强对申报资格的复核和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核查,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和汇总工作,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情况,《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等,并对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对未经资格审查的、不属本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以及不齐全、不规范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四)加强高评委专家库建设。进一步扩大评委遴选范围,打破所有制和行业界限,注重吸纳高水平的本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优化评委队伍结构,同时加强对专家库人员的管理,对已办理退休手续、已调离本单位、已脱离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不能正确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群众有反映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出专家库,确保专家库成员的质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厅(局)请于10月底前将推荐的专家候选人名单报省职改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创新人才评价方式。高评会的组建和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豫人职〔2007〕20号)进行。评审工作要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导向,以突出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主要依据,完善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提高人才评价质量。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特点,采取专家评审、面试答辩、考评结合、考核认定、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全面综合地评价人才,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
(六)完善评委会评审善后工作。高评会承办部门要完善有关手续,如实、准确记录评审各环节情况,特别是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未通过具体原因、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情况等,及时上报评审结果信息。要认真落实评审未通过原因查询制度,将评审未通过原因录入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供申报人自主查询。在评审会议结束后20天内及时上报评审会议纪要(包括开会时间、评委会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审未通过人员原因、评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等)、表决票(复印件)等原始资料,并积极主动做好对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解释工作。
(七)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健全职称工作制度,严格职称工作程序,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认真受理、答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对能够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得推诿搪塞;对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报省职改办研究后答复。
(九)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职改办联系。
2. 2021年河南初级会计证报名条件有什么要求
很多小伙伴已经准备报名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了,2021年河南初级会计证报名条件有什么要求?很多小伙伴都比较感兴趣,赶紧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信息暂未公布,大家可参考2020报名信息,预计不会有太大改变,2020年报名信息如下:
初级会计证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00:00至11月28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19年11月25日8:00至11月29日17:30。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1月25日15:00至12月5日23:59。
初级会计证报名条件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如下,想要报名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可作参考: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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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怎么报名
关于会计证的最新消息出来了,也是关于会计行业的,事关重大,请每个会计专人认真阅读。以下属是(10月31日)本次会计法修订并提交人大会审的草案主要内容:
一、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二、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三、对于因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草案把“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3月份财政部出炉政策,暂停会计从业考试,将在修订会计法后对会计从业证做出调成,今天会计法的草案正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之所以有这个决策,是因为会计行业发生了改变。
最新的会计法修订草案中,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证取消已经成了大趋势,所以会计从业资格很可能成为历史。报名就更不用说了。
4. 2021年河南会计初级报考条件需要什么学历啊
2021年河南会计初级报考条件需要什么学历啊?关于报名条件,是需要大家在报名前去了解的,有打算报考2021年会计初级考试的小伙伴,各位都清楚了吗?不清楚的赶快看。
▋会计初级报名条件:
2020年报名条件已经公布,想要参加2021年考试的小伙伴可先参考,预计不会有太大变化。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以上学历。
▋会计初级考试科目:
根据往年考试经验,一般初级会计证考试会包括两个考试科目,有《初级会计实务》以及《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会计初级考试方式: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即机考。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不同批次试题也不同,这使得命题范围更加广泛,覆盖全教材。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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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从业资格证报名具体步骤河南省
关于会计证的最新消息出来了,也是关于会计行业的,事关重大,请每个会计人认真阅读。以下是(10月31日)本次会计法修订并提交人大会审的草案主要内容:
一、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二、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三、对于因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草案把“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3月份财政部出炉政策,暂停会计从业考试,将在修订会计法后对会计从业证做出调成,今天会计法的草案正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之所以有这个决策,是因为会计行业发生了改变。
最新的会计法修订草案中,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证取消已经成了大趋势,所以会计从业资格很可能成为历史。报名就更不用说了。
6. 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照片要求是什么
符合报名条件,上河南财政厅官网报名即可。
一:会计证报名条件
(一)坚持专原则,具备属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二:报名流程
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向左转|向右转
2.点击: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向左转|向右转
3.点击考证注册,填写信息
4.提交信息,选择报考期,缴费即可
7. 河南省报考初级会计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已公布: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回的人员,应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高中学历认定政策: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等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学历。)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8. 要报名河南省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河南省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都有啥?初级会计考试一般在每年11月报名,所以目前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工作还没有开始,尽管如此,大家仍然可以参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考虑报名2021年考试哈,具体报名相关内容如下: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目前2020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已经截止,没有报上名的小伙伴请关注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环球青藤推出了微信预约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提醒服务,待官方信息公布会及时提醒大家开始报名,为大家免去了担心错过报名时间的烦恼,免费的呦,快来安排!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方式:
目前初级会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官网进行报名工作。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地址: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目前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入口已经关闭。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单科的考生成绩不予保留。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9. 2021年河南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你是否符合
河南的朋友们,2021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你是否符合?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暂未公布,预计不会有太大变化,想要报名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大家可以参考2020年的报名条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详情如下!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暂未公布,预计不会有太大变化,可参考2020年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学历)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地址: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地点: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暂未公布,报名地点可参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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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