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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大专生套士官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2-17 11:45:20

㈠ 大专生报考部队士官什么时候开始,具体条件和学历怎么定的

部队特招技术士官,这个不是报考,是你毕业的时候有没有部队到你们学校招收过,如果有内,你还有机会,没容有那机会就小一些,需要到武装部自荐。一般每年6、7、月份会有特招技术士官,现在是普招兵,到部队是义务兵。

㈡ 求大专生报考士官的详细流程以及报考条件

专科提前批(直招士官)即是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为加快培养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总参谋部、国家教育部确定从2012年起,面向全国7省(区、市)11所地方高校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
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5〕10号)和总参谋部等八部委《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以下简称《直招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养对象和条件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对象,从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培养对象为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
二、试点单位和任务数
2015年试点部队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广州军区、武警部队,在我省招生的试点高校有: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南昌航空大学、东华理工大学、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招收任务数590人,具体计划见附表。
三、招生宣传
试点院校要通过建立招生网站、印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及其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分配等相关信息。市、县两级征兵办要积极配合考试管理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招考办和中学要积极教育广大考生树立献身国防的远大志向,鼓励考生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确保生源数量充足。
四、招生
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统一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政策。
(一)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和其它高考志愿相同,于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考生在得知分数、分数线和全省排位后,在提前专科志愿栏中填报。
(二)面试和体格检查。
⒈时间、地点及方法。采取集中组织实施的办法,于7月9日至14日在南昌组织实施,地点为南昌市长庚体检中心泰安分院,各设区市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⒉对象确定。面试体检对象由省教育考试院在专科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当第一院校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院校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7月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面试体检对象,以报考院校为单位分类提供省征兵办。
⒊组织面试。面试设若干组,每组3人以上,面试工作人员以试点部队为主,由试点部队、试点院校、兵役机关选派人员组成。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附后)进行评价,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立即填写《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并签字。面试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要说明原因。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参加体格检查。
⒋组织体检。面试合格对象当即参加体格检查。体检采取“集中编组、密码编号”的形式,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规定的项目组织,执行征集高中学历层次义务兵的体格检查标准。
⒌职责区分。省征兵办负责面试体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受理分发有关信息。设区市征兵办负责将有关信息告知同级招考办。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将有关信息通知面试体检对象。
⒍经费保障。所需经费由省征兵办按标准统一保障,体检结束后结算。考生参加体检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⒎有关要求。一是按照便于封闭、便于机动、便于组织的原则,选定面试体检场地,合理设置体检科室,落实封闭式管理,安装移动电话干扰器。体检现场只允许考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上岗。二是考生需带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及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各面试体检点工作人员查验身份,集中保管移动电话,带入体检站。面试体检后,考生自行返回。三是7月18日前,省征兵办将面试体检结果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予以公布。
(三)政治考核。由省征兵办在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征集任务数确定参加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逐级下达至县级征兵办统一组织,7月27日前完成。7月29日前,各设区市征兵办将政审合格考生名册及《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报省征兵办。
(四)录取。8月5日前,省征兵办将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抄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各招生高校的录取数量,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择优录取。8月1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试点高校,由试点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试点部队,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移交给试点高校,由试点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五)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进行选拔补充。高校从报名学生中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的初步考核后择优推荐;省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按照招生办法,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五、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高校应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应为高校提供帮助指导,重点加强培养对象的军政素质训练,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积极探索直招士官培养对象属地管理办法,采取编入预备役部队或民兵组织方法,协助高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军政训练和被装保障。
(二)淘汰。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当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体格复检和政治复查,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服现役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前2.5学年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体格复检和政治复查,体格健壮,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政治合格,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培养对象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定向培养对象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在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体格检查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服现役担任士官情形处理。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档案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七、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直招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实习期间,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直招规定》办理。

㈢ 大专生套改士官政策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以下简称招收士官)工作,提高士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部队战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招收士官,是指按规定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

第三条招收士官工作应当按照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对士官人才的需要,坚持保障重点、专业对口、充实基层、招用一致的原则,充分依托国民教育资源,为部队招收高素质的士官人才。

第四条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教育部、公安部、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招收士官的相关工作。招收士官的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

各军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本区域的招收士官工作。

县级经上地方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的招收士官工作。

第五条全军年度招收士官的专业、数量需求,由总参谋部军务部提出。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应当根据士官编配情况和实际需要,逐级上报招收士官的专业、数量需求。

第六条地方各级征兵办公室招收士官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列入征兵工作经费予以保障。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执行,其中专业训练经费按照总部下发的军事训练费学兵标准执行,纳入相关事业经费保障。招收士官所需的差旅费,按照军队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报销,其中运输纳入军事运输计划的经费按军运后付渠道办理。

第二章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招收对象所学或者从事的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其中招收的变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毕业高校对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获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应当是从事生产、维修武器装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在专业技术学校或者培训机构接受本专业培训满2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获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招收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就的优先招收。

第九条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未婚、不超过24周岁,其中女性不超过23周岁;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不超过28周岁。因部队特殊情况需要放宽年龄的,在招收士官的当年另行确定。

第三章招收程序

第十条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或者专业考核、签订协议、批准入伍、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招收对象应当本人申请,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

第十二条招收对象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工作,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或者高校进行专业审定,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附件一);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和招收部队应当共同组织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由招收部队制定,由施考人员对招收对象的专业技术水平作出综合评定,填写《招收士官专业技术考核评定表》(附表二)。

第十四条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或者专业考核合格者,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应当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服现役,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附件三)。

第十五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当对招收士官名单进行不少于10天的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被批准入伍的招收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从高校招收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函(附件四)通告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界定入学前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收到通告函后,应当通知公安、民政等部门办理招收怕户口注销、军属优待、退役安置事宜,并将回执传真或发往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招收士官的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第十七条招收士官的交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由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于招收士官起运前到达接兵地区,负责将招收士官接回部队。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应当选择在招收士官相对集中的城市与部队实施交接,交接时间在定兵后至起运前,具体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与大军区级单位商定。

第十八条招收士官的运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于起运开始日的15天前,向驻铁路军事代表机构提报运输计划。同一日期、车站、车次出发,我欲乘行人数在80人或车厢定员60%以上的始发运输,按军事运输计划办理;其它零星始发运输按购票计划办理。中转运输,由接兵部队派人于运输中转日的15天前,向中转站所在的驻铁路军事代表机构提报,按购票计划办理。

第十九条招收士官档案材料包括:《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或者《招收士官专业技术考核评定表》。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有学籍档案材料,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应当有工作期间的档案材料。

第二十条《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的式样、印制和管理,参照征集义务兵办法执行。《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和《招收士官专业技术考核评定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自行印制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部队专业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士官,可以根据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招收,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检疫复查与训练使用

第二十二条招收的士官到达部队后,应当进行检疫和复查,不合格的退回原招收地,具体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办理。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和部队应当及时查验招收士官的学历和职业资格,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或者专业与招收计划不符的,经部队大军区级单位批准,退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经查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接收。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60天。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的,在首次授予士官军衔前仍可以退回。

第二十三条作退兵处理的招收士官,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落户。原是从高校招收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应当接收其学籍档案,按照其同届毕业生的规定作出安排。招收的士官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补发其在部队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二十四条招收的士官入伍后,应当组织任职训练,训练纳入部队军事训练年度计划,分入伍训练、岗前专业训练、岗位跟训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的时间为2个月,其中入伍训练由军级以上单位统一集中组织,进行我军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光荣传统教育,学习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完成军事共同科目训练;岗前专业训练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统一集中组织,进行其在部队所从事专业岗位的训练;岗位跟训由分队组织,在其分配的专业岗位进行实践性训练。每个训练阶段结束后,承训单位应当对招收的士官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鉴定归入本人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补训补考。

第二十五条招收士官的分配使用,由大军区级单位执照保障重点、按编配备、专业对口、招用一致的原则,统一分配到旅(团)级部队为主的专业技术岗位。对分配的士官,应当科学安排、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技术专长。

第五章任命与晋升

第二十六条招收士官的级别确定、军衔授予和晋升,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命令。首次授衔的时间统一为当年全军士官选取的时间。

第二十七条招收的士官首次授予,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年数计入服现役的时间,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下达命令;其中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还应将其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计入服现役的时间,具体对照表见附件五。

第二十八条招收的士官应当至少服满高一个军衔级别的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提前退出现役。未服满规定的最低服现役年限,个人坚决要求退出现役经部队劝说无效的,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

第二十九条招收的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并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第六章待遇

第三十条招收的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

第三十一条招收的士官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中专学历的高定1个工资档次,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2个工资档次,具体对照表见附件五。

第三十二条招收士官的被装,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入伍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

第三十三条招收的士官,符合士官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四条对招收士官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上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负责招收士官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执行招收计划,或者工作粗疏、玩忽职守的;

(二)把关不严、降低标准条件,造成退兵或影响招收质量的;

(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中“大军区级单位”是指各军区、各军兵种、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09年X月X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㈣ 大专生考士官的条件是什么

哥们儿 我也是一名想要进部队的直招士官 我是学计算机网络的 正好这个内专业每年都有在容招 而你学的汽车检测与维修 可能会有吧 那得要看部队在你学校所招收的专业与你自己的符不符合这是第一个
完了再是 直招士官一般来说是招应届和往届 也就是毕业后一年的 其他的都不招 而且是不能年满24周岁 而且还要取得专业相关的证书才可以 (我现在正在为这事儿发愁呢!)
你的身高体重都达标了 视力的话 视力左眼不低于4.5(0.3),右眼不低于4.6(0.4),身高不低于1.62米。
关系方面确实要过硬 这不仅关系到你进不进得去的问题 还关系到你进去后将会分配到哪里 工作的状况 以及提干的可能性 等等一些 这些细节方面的问题其实你可以咨询一下你周围一些当过兵的同学或朋友 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的了

好了 因为我自己也是将要进去的 所以对于你所提出的问题也就能说这么多 毕竟专业方向不同
祝你好运!

㈤ 大专生义务兵,能直接套二级士官吗

你们学校有招士官的吗,有招士官的你可以直接去部队就转二级士官

㈥ 关于部队招收大专生士官的问题,菜鸟勿扰

你...去军事区去问...
你这属于特招的技术士官,没有非技术士官....
具体你问军事区达人

㈦ 大专生考士官的条件是

哥们儿来 我也是一名想要进部队的自直招士官 我是学计算机网络的 正好这个专业每年都有在招 而你学的汽车检测与维修 可能会有吧 那得要看部队在你学校所招收的专业与你自己的符不符合这是第一个
完了再是 直招士官一般来说是招应届和往届 也就是毕业后一年的 其他的都不招 而且是不能年满24周岁 而且还要取得专业相关的证书才可以 (我现在正在为这事儿发愁呢!)
你的身高体重都达标了 视力的话 视力左眼不低于4.5(0.3),右眼不低于4.6(0.4),身高不低于1.62米。
关系方面确实要过硬 这不仅关系到你进不进得去的问题 还关系到你进去后将会分配到哪里 工作的状况 以及提干的可能性 等等一些 这些细节方面的问题其实你可以咨询一下你周围一些当过兵的同学或朋友 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的了

好了 因为我自己也是将要进去的 所以对于你所提出的问题也就能说这么多 毕竟专业方向不同
祝你好运!

㈧ 大专生在部队当士官容易吗做什么样的士官有前途

虽然部队现在很多都是大本生了,但如果你有真才实学,可以选择去版部队学习锻炼一下权。只要你做的好提士官是不难的,至于做什么样的士官好呢,我想应该是因人而议吧。如果你很擅长文学,文化素质较好可以当文书,如果你擅长军事和管理,可以当个班长都很不错的。然后有机会再考个军校,就前途无忧了。

㈨ 专科生能直接当士官吗

你说的是特招入伍还是普通的征兵入伍?如果说征兵入伍,那当兵要从普通的专士兵开始干起。但是属特招入伍,现在的大专生有士官和军官两种了。有可能有的是士官,有可能是军官,这要看你学习的大专的学校了,是否是高考生考上的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性质不同,则你的身份就不同。

按照《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博士生到部队授予少校军衔,如果是军事军官,担任副营职务,如果是专业技术军官,担任正营职务或技术10级。地方院校生到部队的,参照此标准
另外,不同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1. 短期培训的,这类人员是和学校没有关系,军衔的升降和由单位决定
2. 士官班,这类一般是从部队招生过来的,毕业后还是士官,不是军官。
3. 大专班,这类从部队和地方高考来的,毕业授予少尉,一杠一星,军官中最低的。
4. 本科班,绝大部分是从地方高考招来的,毕业授予中尉,一杠两星。
5. 硕士,毕业授予上尉。
4. 博士,毕业授予少校。

㈩ 大专生在部队服役第二年想套转二期士官

如果没有取得大抄专文凭,那么就是一期第一年,也就是下士第一年,和普通义务兵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取得了大专毕业文凭,要到义务兵服役两年后套改士官。
套改的时候直接算上你在大学就读大专的时间,如果是大专第三年入伍,服役期间拿到了毕业证,那么2年义务兵+2年在校,就是4年,2年义务兵+下士2年,合计4年,那么你就是下士的第三年,所以直接套改下士的第三年。
以此类推,如果是3年大专毕业入伍,就是2+3,套改为中士第一年。如果是4年本科毕业,就是2+4,套改为中士第二年。
但是要注意,这个计算方式只在套改士官时有用,你的军龄照样是只有2年,军龄只看在部队服役的年龄,要想转业安置,还是要在部队服役满12年才可以。
如果你是大专学历的直招士官,也是类似的计算方法,那就是下士第二年,2年后套中士。
以上套改政策,只适用用于通过高考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的毕业生才可以,函授、成教及网校等,都不适用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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