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壹』 贵州省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本省的贵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3月5日;
7、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3月5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3月5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贵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贰』 2016年贵州省公务员报名条件是什么
2016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会在2月底发布,3月份报名,4月份笔试。内
点此查看》》容》》2016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2016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http://htwx.huatu.com/guizhou/gwy/
『叁』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需要什么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原则上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
『肆』 贵州公务员报考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原则上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3月4日;
7、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3月4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3月4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伍』 贵州省省考报考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准备
2020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暂未发布,可参照2019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具体请以官方信息为准。
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省戒毒管理局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市(州)及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和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等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必须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9月。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职位。
8.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9年9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19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希望能帮到你。
『陆』 参加贵州省考,报考的条件有那些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省戒毒管理局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市(州)及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和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等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必须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9月。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职位。
8.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9年9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19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希望能帮到你。
『柒』 贵州省公务员报考条件有哪些
2020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下面以2019年为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省戒毒管理局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市(州)及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和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等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必须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9月。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职位。
8.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9年9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19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