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
Ⅰ 报考研究生的条件有哪些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需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具有国家公认资格的本科毕业生,申请与本科毕业生相同的学历。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扩展阅读
考研录取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Ⅱ 考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考试(以2014年为例)
初试
时间
1、预报名: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正式报名: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4、准考证下载: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初试时间: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Ⅲ 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是什么
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扩展阅读:
报考方式
硕士研究生根据考试方式主要包括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法律硕士联考、MBA联考等。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条件基本与往年相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要求。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除了要达到学历及年龄的要求外,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者,除要符合报考全国统考各项条件外,还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Ⅳ 报考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扩展阅读: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
(四)监督、指导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
(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
Ⅳ 研究生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扩展阅读:
考研科目共四门:两门公共课、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
两门公共课:政治、英语。
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
一门专业课(分为13大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其中:法硕、西医综合、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农学等属统考专业课;其他非统考专业课都是各高校自主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