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员报考条件
❶ 想进质量技术监督局需要考什么资格证吗
可以考取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证、特种设备监察资格证、 质量工程师 初级或中级等。
此类考试属于事业单位考试,要看当地人事局的招考公告,如果是事业单位编制,需要进行人事局组织的事业单位考试,笔试试题类型看招考公告,有些跟公务员考试一样,考行测和申论,难度比公务员考试要低。
❷ 质量工程师认证需要什么条件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简介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到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
❸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报考条件
大专学历,工作经验3年是可以报考监理工程师的。
报考监理工程师需要的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
2、2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监理工程师证或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3、熟悉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规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以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4、有较高的判断决策能力,能及时决断,灵活应变,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
5、有很好的语言表达、交际沟通能力。
(3)质量监督员报考条件扩展阅读
注册监理工程师分两个等级,分为一级监理工程师和二级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一级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一级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二级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监理工程师、二级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❹ 质检员证怎么考啊
质检员
岗位职责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公司产品出售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3.负责对公司产品合格数的统计工作;
4.负责产品率的分析工作;
5.协助做好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标准;
6.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7.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岗位要求
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或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3.原则性强,不怕得罪人,心胸大度;
质检员考试
质检员是指从事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并且已通过考试,取得质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质检员报名时间
质检员从业资格报名时间请关注当地建委考试安排。
质检员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55周岁;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且愿从事建筑相关工作;
3、身体健康者。
质检员考试时间
:每年3月、6月、9月、12月
质检员考试科目:
质检员考试科目包括: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岗位实务知识。
质检员考试科目有三个,它们是:《建筑装饰装修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管理》、《建筑结构》。
❺ 如何取得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资格
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国家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从事认证工作的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技术监督局对质量体系审核员(以下简称审核员)、认证实验室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实行国家注册管理制度。
第三条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简称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负责审核员、评审员的考核、评定注册资格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注册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机构及团体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的评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审核员、评审员国家注册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对审核员、评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负责实施对审核员、评审员的资格评定;
(四)负责对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负责处理与国家注册工作有关的申诉。
第五条审核员、评审员国家注册的程序是:
(一)个人申请。申请国家注册审核员的,有两名相应资格的国家注册审核员介绍;申请国家注册评审员的,有两名相应资格的国家注册评审员介绍;并由认证机构或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国家注册委员会考核、评定注册资格;
(三)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发注册证书。
第六条申请国家注册的审核员、评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正确执行有关认证的方针、政策、法规,熟悉相应的质量管理或者实验室评审的标准、指南和有关规定;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接受过国家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的培训,并且取得合格证书;
(四)从事三年以上认证、质量监督、质量管理或者产品检验管理工作,并且有质量体系审核或者实验室评审的工作实践;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能够解决审核或者评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第七条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权利:
(一)受认证机构、评审机构的聘用,可以承担注册范围内的审核、评审任务;
(二)受国家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的聘用,可以承担有关业务培训授课任务;
(三)受认证咨询机构聘用,可以承担有关认证咨询业务。
第八条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评审工作;
(二)尊重客观事实,保证审核、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在审核、评审工作中,如实记录被审核、被评审方的现状,不得提示其改变现状;
(三)严格按照注册范围从事审核、评审工作,对出具的审核、评审报告负责;
(四)保守被审核方、被评审方的技术秘密;
(五)不得对被审核方、被评审方既提供咨询又进行审核、评审工作;
(六)接受国家注册委员会和聘用机构的监督;
(七)按规定向注册委员会交纳注册费用。
第九条聘用机构有权对其聘用的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进行监督,对违反职业道德、有失公正、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及处理情况应当在十日内向国家注册委员会报告。
第十条国家注册委员会对注册的审核员、评审员实施监督管理。对不能履行第八条所述的各项义务,或者证实不适合承担审核、评审工作的,经国家注册委员会审议后,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暂停或者撤销注册资格、收回注册证书。
第十一条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国家注册审核员应当至少进行五次有效的质量体系审核活动;国家注册评审员应当至少进行二次有效的实验室评审活动。
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应当向国家注册委员会申请办理重新确认和换证手续。
第十二条外籍人员可以向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依据本办法制定。
第十三条对特殊行业的审核员、评审员的国家注册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当执行国家注册委员会的相应规定。
第十四条国家注册委员会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检查员和检验机构评审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❻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人员需要考取的资格证书有哪些条件及资格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定
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目前的检验人员考核仍执行这个规定。
第四条 检验人员分为检验员、检验师和高级检验师。
检验员包括:锅炉检验员、压力容器检验员、压力管道检验员、医用氧舱检验员、气瓶检验员、起重机检验员、电梯检验员、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架空索道检验员、游艺机和游东设施检验员、防爆电气检验员。
考规还规定了各类检验人员的职责、条件;考核组织、程序
第二十八条 检验人员申报检验员检验资格的考核,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类检验员还须进行评片考核(持RTⅡ级以上无损检验资格的人员可免评片考核)。
(一)检验员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包括综合、定检、监检知识)均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
1、基础知识考核的内容:在力学、金属学及热处理、金属工艺、材料、焊接、无损检测、电气、自控、生产工艺等知识中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关的内容;
2、专业知识考核的内容:
(1)综合知识
①、有关条例、规程、标准;
②、有关(如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医用氧舱、起重机、电梯、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等方面)专业知识;
③、无损检测方法及有关知识。
(2)、定检知识
①、定检有关规则、方法;
②、编制检验工艺、方案;
③、缺陷评定及处理措施;
④、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3)、监检知识
①、有关设备制造工艺、过程;
②、监检有关规则、方法;
③、质量保证体系;
④、监检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判断、处理。
检验人员的有效期和管理规定
五年
第三十四条 检验人员工作守则:
(一)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专业知识和检验技术,具有与所承担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水平;
(二)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条件,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三)勤于实践,能熟练使用常用检测工具、仪器,不断提高检验水平;
(四)坚持原则、依法检验、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第五条 检验人员的职责:
(一)检验员的职责:
1. 在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2. 编制检验方案,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压力容器检验员资质条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的变化情况
2009年7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2009第67号公告规定:对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人员,由国家质检总局受理申请和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考试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国家和省级考委会承担;
2009年10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478号文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行政许可实行考试前置制度。国家和省级考委会作为考试机构在原承担的考核范围内继续承担检验检测人员的考试工作。申请检验检测资格的人员向相应考试机构提出考试申请,考试机构按照申请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考试机构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考试后,将合格成绩通知单寄发申请人,并将考核结果报总局许可办公室。经各级检验检测人员考委会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委托考委会登陆总局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填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申请表”(附考核结果),由总局颁发相应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生产单位聘用持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后,应及时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告知或变更执业单位的手续,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向发证机构通报相关情况。
2009年11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发公告
1、各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考试后,登录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代理考试合格的检验检测人员填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同时将“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汇总表”,按统一格式上传到总局特设局“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
总局许可办将根据上述汇总表所列信息报请总局批准后颁发相应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2009年12月8日,山东省质监局鲁质监特字〔2009〕630号文,成立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委员会,考委会设在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
考委会受理检验人员考核申请,进行资质审查(考试前置制度),符合条件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总局许可办公室,负责网上录入数据,办理报国家局打证文件,收到证后寄证。
❼ QC 证怎么报考有什么要求
报名可以登人事考试网报名,你现在想报名也要等09年的啦,这是08年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元月4日—元月13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元月4日—元月14日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缴费确认时间为2008年元月4日—元月15日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08年6月15日—6月21日 (五)考试时间 2008年6月22日 上午 0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14:00—17: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四)各地于2008年2月29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和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报考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以上学历; 2、大学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2000年12月20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0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有关要求
1、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的要求,凡涉及到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在其关键质量岗位,必须配备具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质量人员。
2、凡是中国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国家级和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奖(含产品质量奖)企业,要有一定比例质量人员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质量人员持证(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是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重要条件。
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jpg格式,小于20kb),并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考生,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其中免试人员还须省职改办复核,审核通过后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其中免试人员到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质监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审核通过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考生缴费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并于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❽ 质量管理方面可以考取哪些资格证书
可以报考国家注册的质量工程师,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全国计算机数字图形图像应用技术等级证书。
拓展资料:
质量管理是指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通过质量体系中的质量策划、控制、保证和改进来使其实现的全部活动,EMBA、MBA等主流商管教育均对质量管理及其实施方法有所介绍。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018年5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获职业资格证书的最高补两千。
❾ 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有哪些
质量工程师考试(初级),必须具备的考试条件之一为“中专以上”学历,意思为:不包含中专学历,故还需取得大专文凭才行。建议你现在去报考成人高考,每年10月报名,2年后拿毕业证。在成考期间可以先购买《质量专业相关知识》与《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进行学习,待成考毕业证拿到后就可以报质量工程师了。
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❿ 考监理证需要什么报考条件
监理证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10)质量监督员报考条件扩展阅读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
监理证的考取办法:
1、首先你要有相关的学历证明,要求为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 (含大专)以上学历,如果没有的话你是不能够报考的,可以通过成人自考来获得相关学历。对于70年以前的中专学历就可以报考。
2、从业经验,要求在相关行业获得中级以上职称,并且有一定的从业年限要求,一般中级职称要求从业三年以上,职称的获得请自行考取。其他相关年限要求请自行查询。
3、应聘一个监理单位,个人是无法申报监理证考试的。监理从业之后一般从旁站监理做起,满一年后可以获得监理员证,也是一个资质。之后向公司申请帮助申报监理证件的考试。
4、主要考试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有监理相关行业经验的可以免试前两个科目。免试的人要求在一年内完成其他科目的考试,不免试的可以在两年完成相关科目考试。
5、考试通过后,国家机关会按照相关规定下发证件,但是通过监理公司报考之后证件一般是在监理公司手中,想要带走的话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