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
『壹』 什么是借款费用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是什么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内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容额。
借款费用资本化,是把当期的费用均摊到以后各期的费用中去的,产生的影响是引起当期的利润增加,费用减少。
在建工程的借款产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当在建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就不能资本化了
『贰』 房地产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在什么文件上有
98年,财政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通知,在“对特回殊行业和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答-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处理规定”一节中首次明确:“股份有限公司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可以计入开发成本或开发产品成本。” 税务规定: 在计算所得税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属于成本对象完工之前发生的,如果企业计入了“开发成本”的,不需调整;如果计入“财务费用”的,则应将其剔除出来,不予税前列支。
『叁』 什么是借款费用借款费用应同时满足哪些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它反映的是企业借入资金所付出的劳动和代价。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企业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有关借款费用才可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有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
『肆』 简述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各项条件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伍』 什么是借款费用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是什么
借款费用复,是指企业制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借款费用资本化,是把当期的费用均摊到以后各期的费用中去的,产生的影响是引起当期的利润增加,费用减少。
在建工程的借款产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当在建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就不能资本化了
『陆』 借款费用资本化
专用借款所有的利息费用扣除短期投资的收益计入在建工程,每笔投资计入在建内工程。
我猜测你应容该是一般借款资本化金额不知道怎么算。
一般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一般借款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使用一般借款的期间为7.1-12.31,2笔一般借款都有发生
所以资本化率=10000*0.05+1000*0.04/10000+1000=0.051
一般借款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500*0.5+1000*0.25=500
一般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500*0.051=38.25计入在建工程
12.31把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就行了
『柒』 借款费用资本化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有
借款费用资本化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有:
(A)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B)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个条件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和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个条件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第三个条件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这里所指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主要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开始,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开工建造等。
企业只有在同时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有关借款费用才可以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
(7)房地产开发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扩展阅读
1、利息资本化金额。利息资本化金额要与资本支出挂钩,其量化公式是:
每一会计期间利息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式中的两因素又都有其相应的确定方法:
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天数/会计期间涵盖天数)
对资本化率,如果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如果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其公式为:
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式中的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每笔专门借款本金×每笔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为简化计算,也可以以月数作为计算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权数。
2、折价或溢价摊销金额。专门借款的资金如果是采用发行债券的形式筹集的,则有可能发生折、溢价的问题。那么每期应摊销的折、溢价金额应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折、溢价的摊销方法可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采用直线法。
3、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则应在发生时全部予以资本化。如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行债券的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在符合资本化的条件下,可在实际支付时全部予以资本化。
4、外币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如果专门借款为外币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为当期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发生的汇兑差额。也就是说,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安排的外币借款,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汇兑差额发生的当时全部予以资本化。
『捌』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哪些条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借款费抄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袭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企业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有关借款费用才可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有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
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玖』 什么是借款费用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是什么
一、借款费用的概念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它不仅包括通常所说的利息费用、辅助费用,还包括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反映的是企业借入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各项目的具体含义如下;
(一) 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
利息是使用资金的代价,是借款费用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发行债券发生的利息,以及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带息债务应当承担的利息等。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是指每一会计期间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予以确认的利息费用,不应包括在会计期间之前和之后发生的利息费用。例如,某公司于2002年1月1日借入5年期借款10 000 000元,年利率6%,尽管公司在5年内该借款将需支付利息费用3 000 000元,但在200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利息费用应为600 000元,不包括以后会计期间将要负担的利息2 400 000元。
(二) 因借款而发生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因借款而发生的折价或溢价主要是指发行公司债券发生的折价或溢价。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实质上是对借款利息的调整,因而构成了借款费用的组成部分。企业应在借款的存续期间对折价或溢价进行分期摊销。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
构成借款费用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只是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而不是因借款所发生的折价或溢价总额。因为企业虽然因借款(如发行债券)折价或溢价导致现金流入减少或增加,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可作为借款费用核算的应是每期折价或溢价的摊销额,只有该摊销额才是每期利息费用的调整,构成借款费用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未摊销的折价或溢价,其性质应为负债或负债的抵减项目,而非费用。例如,某公司2002年1月1日折价发生债券,债券面值为50 000 000元,发行价为40 000 0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6%,同期市场利率为8%,则债券折价金额为10 000 000元,如果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折价,则在200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只有当年应计利息3 000 000元(50 000 000×6%)和当年摊销的折价20 000 000元[(50 000 000-40 000 000)÷5],确认为当年的借款费用(两项合计为50 000 000元),未摊销的折价则不能作为借款费用,仍应作为应付债券的抵减项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三) 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
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是指企业在借款过程中发生的诸如手续费,佣金,印刷费,承诺费等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是因安排借款而发生的,也是借入资金的一部分代价,因而,这些费用构成了借款费用的组成部分。
(四) 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是指由于汇率变动导致市场汇率与账面汇率出现差异,从而对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记账本位币金额所产生的影响金额。由于这部分汇兑差额是与外币借款直接相联系的,因而也是构成借款费用的组成部分。
『拾』 借款费用资本化适用条件是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借款费用》与原准则比较,在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界定、资本化时点的确定和资本化金额的计量三个方面,都作了较大的改进。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在会计处理上要解决应当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问题。
借款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是: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人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可见,只要先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则其余的借款费用就可直接归属于费用化的部分了。所以,确定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是会计处理的关键。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界定
(一)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新准则第4条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与原借款费用准则不同的是,新准则纳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不仅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而且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器设备等。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
(二)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新准则中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也包括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人的款项。一般借款则是指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对于一般借款,只有在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时,才应将与该部分一般借款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否则,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人当期损益。而在原准则中,应予资本化的借款仅为专门借款。
(三)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范围期间范围仅限于自资本化开始至资本化停止这一期间,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点是同时满足开始资本化的三个条件(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终点是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时点确定
(一)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对于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发行公司债券所发生的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一是企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带息债务等形式的支出已经发生;二是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三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对于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人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人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点新准则第11条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可见,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起点是发生非正常中断之日,终点是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之日。但应注意两个基本前提:一是中断的原因必须是非正常中断,即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不当或不可预见的原因所造成的中断;二是中断的时间必须是连续超过三个月。
(三)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新准则第12条规定:"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人当期损益。"企业在确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时需要运用职业判断,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针对具体情况,依据经济实质判断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时点,具体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其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其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其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如果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计量
(一)借款费用总额企业借款费用发生总额应根据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和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借款费用总额=当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包括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因为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实际上是对利息的调整)+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二)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计算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计算公式如下: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一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可见,如果企业占用一般借款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应当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即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辅助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就是其实际发生额,不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外币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即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前提下,每期外币借款汇兑差额的资本化金额就是其实际发生额,同辅助费用一样,也不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三)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借款费用金额企业某一会计期间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总额减去当期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其差额就是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借款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