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人事局审查报考条件资格
⑴ 单位机关报经济师可以直接到人事局报吗
经济师资格抄审核可以通过单位统一报送,经济师考试报名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
报考经济师的具体条件和申报时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局咨询。
报考的时候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及单位盖章。(如专业技术人员考绩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等)。
大专学历如要报考初级经济师(助理经济师)时间上需要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硬件上海需要规定的学历、规定的任职年限、外语合格证等等,具体咨询劳动人事局。
⑵ 我现在在事业单位 档案在城区人事局 报考了今年的公务员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是在单位开还是要到人事局开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单位开具证明,城区人事局是该人事局下属的人才中心,只代管档案,不是本人的工作单位。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4]
流程:
1.浏览报考信息(考试公告、考试大纲、职位条件一览表)
2.选定职位(专业上有疑义,可咨询所报单位)
3.开始网报
(1)登陆网报网站及页面
(2)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
(3)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
(5)报名成功
注:当下大多数省市均采取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直接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报名的方式。
⑶ 一级建造师报名确认是在人事局还是建设局
市州审核点:①当地住建、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②市州人事考试院(中心)具体的看下报名表上会有写的,一般情况下是人事考试院(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的!
⑷ 四川人事考试网的报名表 有什么,我已经缴费了 还用不用打印报名表去人事局审查
不用 你如果进面试了 才需要打印表 交给人事局审查 没考进面试 不用打印出来
交了钱 就等到打印准考证 就是了
⑸ 评中级工程师,资格全符合,但是我们单位报到人事局说有名额限制不给评,他们说的有道理吗
评职称都有名额限制,条件全部符合评不上是完全正常的,不然怎么有人年年申报呢?既然申报,一般条件都是符合的。不行,明年再报吧。
⑹ 我是否具备报考副主任医师的资格
一般情况下:
大学本科毕业,进入医院,是住院医师;5年后,晋升为主治医师;5年后再晋升副主任医师;再5年后,晋升主任医师,就是顶级了。不过,极少数是每5年晋升的,一般要6-8年。
下面的材料你看看吧。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文件精神,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逐步推行“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职称管理体制。为了完善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按照人事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我市将分专业组建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相应专业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评议组,负责答辩评议工作。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每年从评审专家库中确定专业评议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完成评议和评审工作。市卫生局会同市人事局提出评审专家库组成人员名单,经卫生部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
二、评审方式
按照人事部和卫生部要求,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将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在人事部和卫生部颁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具体办法之前,我市继续采取专业评议组答辩、评议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办法确定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要求
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分为个人自主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办法。
(一)实行自主申请的卫生事业单位的申报办法
实行自主申请办法的单位,须向上级主管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市卫生局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市卫生局审核,报市人事局备案。区县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向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由区县人事局审核,分别报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备案。其它系统卫生事业单位,向主管委、办、局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委、办、局人事部门审核,分别报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备案。
经审核同意实行自主申请办法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可自主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人的学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申报人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或岗位职数)限制。
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聘任管理,严格按照设置的岗位和市人事局核定的结构比例(或岗位职数),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二)未实行自主申请办法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应成立由相关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推荐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该推荐委员会负责推荐本单位申报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委员会组建办法、组成人员、推荐程序、工作纪律、工作安排、推荐结果,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应在本单位公示。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需向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备案。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或岗位职数)内,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单位推荐委员会等额推荐参加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企业单位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办法,由单位参照上述办法自主决定。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考核合格。
3、有下基层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专业,申报人应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4、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
5、取得相应的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6、对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资格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2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5、医学专科、大学普通班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或在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摘要、综述等,下同);
6、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7、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临床医学业主
⑺ 考入事业单位,报考的岗位与实际分配的岗位不同,这符合规定吗
不符合规定的。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制定竞聘上岗方案;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评;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任手续。
(7)报人事局审查报考条件资格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人事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2、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3、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⑻ 重庆人事局的电话是多少.公招和公务员考试是一样的吗我是大专毕业想回酉阳参加公招.什么时候可以报名哟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9077217、89077286。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事局
200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简 章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200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265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全市各级机关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一)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含重庆籍在市外就读的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含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8月24日至1989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07年下半年重庆市招录公务员情况一览表)。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07年8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4年以来参加公务员录用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录方式
招录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各报考职位竞争,分别录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7年下半年重庆市招录公务员情况一览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7年8月24至31日期间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
4、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9月4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招录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应缴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9月4日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人才大厦三楼328室)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得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此外,以下两类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确认缴费后于9月6日—9月7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截止2007年8月31日,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取得《服务鉴定书》之后1年内(正在服务期的,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电话:63858057,63860269)证明;报考民族自治县(街道、乡镇)公务员的少数民族报考者持少数民族证或同时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逾期未办理者,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5.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07年9月18日9:00-9月22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上网上报名程序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9077217、89077286。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招录职位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各招录职位面试比例(详见2007年下半年重庆市招录公务员情况一览表)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录用指标。
考试大纲在重庆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一)笔试。笔试时间:2007年9月23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公共科目及分值为:A类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四部分)100分,《申论》100分,满分为200分;B类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公务员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100分,满分为200分。由重庆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
截止2007年8月31日,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取得《服务鉴定书》之后1年内(正在服务期的,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报考民族自治县(街道、乡镇)公务员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由市人事局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前加分。加分人员名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07年9月17日在重庆人事人才网公示,西部(重庆)志愿者加分的公示项目为:姓名、性别、服务所在地,报考民族自治县(街道、乡镇)公务员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加分的公示项目为:姓名、性别、民族。
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请于2007年10月31日后通过重庆人事人才网查询。
以上笔试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可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9077217、89077286。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2007年11月9日,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详见2007年下半年重庆市招录公务员情况一览表),由招录部门或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此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07年公务员考试推荐表》 (在重庆人事人才网下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且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市人事局核准。
2.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2007年11月18日。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录职位面试比例,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招录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录指标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部分单位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加试专业知识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公布方式为: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主考官当场向第一位考生宣布面试成绩,以此类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当天公布。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要求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的当天(面试考生40人以上的可以第2天)向应试人员公示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专业知识考试在面试之前由招录单位在市人事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进行,满分为l00分。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70%+专业知识成绩×30%。考试时间:2007年11月13日。
面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07年10月31日后登陆重庆人事人才网查询;专业知识考试的成绩,由招录地区和市级部门在专业知识考试当天或次日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按招录职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渝人发〔2005〕25号文件的要求组织。
体检合格者,由市级招录部门或者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招录单位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报到地点及有关事宜请于2007年10月31日后登陆重庆人事人才网查询。
七、公示
招录地区和市级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录地区人事局、市级部门或在招录地区人事局、市级部门的网站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
八、录用审批及待遇
(一)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报市人事局审批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享受相应待遇。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 200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在200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不予录用。
九、纪律要求
(一) 招录公务员工作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这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按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⒈ 《重庆市2007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doc
2. 《2007年下半年重庆市招录公务员情况一览表》.xls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
:
⑼ 请问地方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核是人事局还是用人单位
党群系统的是组织部,政府系统的事人事局,如你的情况,不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