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初级审核需要什么条件
1. 石家庄报考警察都需要哪些条件
我只知道国家的统一标准,石家庄估计也差不多: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年龄为1983年3月10日至1990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法医专业毕业生的年龄放宽到1980年3月10日至1990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报考狱医岗的年龄放宽到1978年3月10日至1990年3月10日期间出生;报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的年龄为1978年3月10日至1990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公安人民警察,需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报考刑事技术、狱医、法医的身高放宽到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报考刑事技术、狱医、法医的身高放宽到1·58米以上);报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需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在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报考:
⒈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⒊曾被辞退的;
⒋受到警告(不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⒌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⒍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其他具体的可以到当地的人事部门去咨询报考国家公务员的相关事宜。
2. 石家庄什么条件符合申请低保
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常住户口贫困居民实行救助的制度。
第三条 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
(二)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三)属地管理的原则;
(四)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责任主体。市民政局是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及辖有农业户口居民的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实施工作。村(居)民委员会配合管理审批机关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统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保障对象及收入计算
第五条 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依照本办法予以保障。
第六条 所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扶(抚)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直系亲属。
第七条 家庭成员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户口已转出的但仍由其家庭供养的,按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计算。
第八条 家庭成员中分别持有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只保障农业户口成员,非农业户口成员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条 所称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一)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劳动收入;
(二)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
(三)出租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四)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抚)养费;
(五)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予;
(六)受灾户领取的救济款(物);
(七)其它应计入的收入。
第十条 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
(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金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三)为解决在校学生就学困难,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的补助金;
(四)因意外伤亡获得的护理费、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五)独生子女费;
(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的医疗费;
(七)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救助费;
(八)其他按规定不应计入的收入。
第三章 保障标准及资金来源
第十一条 根据我市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适当考虑用电、取暖、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所需费用,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8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
第十二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除省级补助外,主要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其分担比例:市与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为6:4;市与鹿泉市、藁城市、晋州市、新乐市和矿区为4∶6;其它县按5∶5执行(不含省扩权县资金安排)。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制定高于市政府规定的农村低保标准,高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自行解决。经常性社会捐赠资金可用于农村低保支出。
第十三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核算和管理。各县(市)区财政局会同民政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农村低保标准和应享受的保障人数测算所需资金,足额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或捐赠。
第四章 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凡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居)民小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入证明。如实写清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生活状况、收入情况和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等。
2.户籍证明。包括户主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复印件。
3.与审批事项相关的其他证明。
(二)受理:村(居)委会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经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日以上。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救助金额、家庭收入等,对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经村(居)委会复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填写《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低保评审小组通过入户调查核实,邻里走访及家庭收入计算等办法,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在《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明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四)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批的农村低保对象材料的审核,符合低保条件的,核定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并委托村(居)委会再次公布三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发放《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第十六条 对不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其《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其所有证明材料退回本人,并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
第十七条 对符合条件、经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的农村低保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季度以货币形式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地方,可以按照低保户名单直接划拨金融机构设立的低保对象个人帐户,对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送达或委托邮局发放。
第十八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对无家庭收入的农村居民,按照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救助;
(二)对有一定收入但是家庭年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按照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救助。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民政部门要公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办事程序、保障对象和保障资金发放情况,并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 享受低保待遇的农村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追回冒领的保障金和终止享受低保待遇。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因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或家庭人口减少超出保障标准,不按规定向管理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二十一条 从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无正当理由拒不审批,或者无故拖延审批的;
(二)对不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擅自批准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贪污、挪用、扣压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四)有其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3. 石家庄市申请专利,需要哪些条件
石家庄市申请的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只要具备这些条件,然后提交的申请资料也没有问题,那么就可以顺利通过审核。
到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会授予申请人专利权。
4. 2015石家庄二级建造师报考资格如何审核,需要哪些资料
1、2015年二级建造师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2015年二级建造师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海德*教育王老师问您解答
5. 上石家庄81中需要什么条件
直接去学校问问就行了
6. 石家庄中级考试报名条件
全国报名条件都是一样的。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这里说说报名条件审核的问题,关于工作年限,各地都有不同。又的地方,只要取得会计证,就计算工作年限,你比如有的大一新生,大一就把会计证考了,本科大四毕业,就是四年经验,这是少数地方这么审核。
大多数审核条件是综合考虑,比如说你一取得会计证,但是实际上大四毕业,也一年都不算,因为全日制学生,是无法从事会计工作,也没有注册单位,只能挂在学校,这么算是不可取的。
换句话说,有的人毕业时间已到,比如专科毕业5年,毕业的年限算起来到了,但是刚刚取得会计证,这样也是可以报考的,因为会计证发证日期并不能说明问题,你比如说跨省调转,要领取新的会计证,比如从北京调转到上海,在北京是2000年考的证,2009年调转到上海,并不是在只是在会计证上写一个调转日期就够了,而是会换发上海的会计证给你,也就是发证日期是2009年的,在网络知道上看了很多朋友的解答,我估计不是会计专业人士,所以对这个不了解。
所以具体还是看各个省的方式,但是有一点,没有达到条件的,除非有亲戚是人事考试部门工作的,或者是政府单位,那可能能够报考上去,否则没取得会计证,是无法报考的。
最后祝各位工作顺利。
7. 如何报考石家庄43中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恩 我原来就是43中初中的
片外的当然首先成绩要不错 因为要有入学考试
在小学应该要有各种竞赛的证书
然后英语口语要不错
如果成绩很优秀的话43中会联系你们
如果是片内的就简单了…… 可以直接分过去
8. 上石家庄市四十中学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是户口所在地就是四十中片内的话,就这一个条件就足够了!
要是你想择校会比较麻烦,现在择校的问题管得很严,不过四十中是有分校的,不可能只招收片内的,所以要是孩子马上就要上初中的话要么托人问问看能不能进本部,如果不行就直接问学校招生办或者教育处的,看能不能掏钱进分校!
9. 石家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如何办理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是民办的教育厅批准的,还是培训学校之类的
10. 在石家庄如何评定助理工程师需要考试吗
助理会计师是否等于初级会计师急 去证券营业厅助理分析师一个CFA三级回国的求 文员与业务助理相差会很大吗 我暑假需要兼职化妆师助理上海 考助理建筑材料工程师的资格 平安保险业务助理 在中国平安金融集团苏州干将路548号做行政人 肯德基见习助理的待遇以及其他详细一点 答:初级职称很好评,只要符合条件,持相关资料,填表上交就成了。你可以到当地 人事局 去咨询更详细的内容。下面的你可以参考下,各地的程序大同小异。 职称评定有关要求: 1、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就不行) 2、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 ,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 3、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文凭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五、友情提醒: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2)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职称; (3)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审批程序办理职称申报手续; (4)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直接办理职称初定; (5)本人所写的工作小结须真实、全面地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字数不少于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