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专业法律专科
❶ 自考法律专科需要考多少门课程
同样的专业来的科目每个省份是源不一样的,建议你上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考网上查询,你所在的省份自考法律专业有哪些考试科目,这样比较确切。如浙江省自考法律专科,需要报考13门课程,附上浙江省自考法律专科的考试科目供参考。
❷ 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有哪些课程
法律(基础科段)考试计划
考试课程与学分(专业代码:01C0301)(从2008年起执行)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课
共13门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5677 法理学 7
5 05679 宪法学 4
6 00245 刑法学 7
7 00242 民法学 7
8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0 00261 行政法学 5
11 00244 经济法概论(法律类) 6
12 00247 国际法 6
13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独立本科段
专业名称:法律专业(独本)2008年10月起执行
专业代码:01B0301
一、指导思想
为满足高等教育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层次的需求,特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为统一考试标准,建立合理的法学知识结构,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设置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并与现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计划的基本要求相一致。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要求毕业证书获得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专业素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适应公检法司等工作部门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要求毕业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是为非法律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生设置的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专业,每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凡已获得非法律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的考生,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必考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累计不少于98学分,且毕业论文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主考院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表一:必考课程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注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3 英语(二) 14 任选一门
日语(二)
俄语(二)
4 法理学 7
5 宪法学 4
6 中国法制史 5
7 刑法学 7
8 民法学 7
9 刑事诉讼法学 4
10 民事诉讼法学 5
11 行政法学 5
12 经济法概论 6
13 国际法 6
14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5 国际私法 4
1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7 知识产权法 4
18 合同法 5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表二:选考课程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注
1 公司法 4 不考外语的考生,必须选考不少于 14 学分的课程。
2 婚姻家庭法 3
3 劳动法 4
4 金融法 4
5 法律职业道德 3
6 法律文书写作 3
7 税法 3
8 票据法 3
9 保险法 3
10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11 房地产法 3
12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3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4 外国法制史 4
五、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均采用闭卷笔试的方法,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2、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通过全部课程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学校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学校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方向为其指定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新计划课程
毛泽东思想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课程代码03708,2学分)的考试。
❸ 自学考法律专科
01C0302)律师(基础科段)(专科)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0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0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0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00211 法理学(一) 7
00212 宪法学(一) 4
00214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4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0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00921 商法原理与实务 6
00922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6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律师专科和法律专科是两个不同的专业。
(01C0301)法律(基础科段)(专科)
0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0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0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00011 大学语文(本) 6
00211 法理学(一) 7
00212 宪法学(一) 4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00242 民法学 7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00245 刑法学 7
00247 国际法 6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00261 行政法学 5
这个是律师专业和法律专业要考的科目,自己分析一下哪个更适合自己
❹ 自考法律专科有那些科目
民法学、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概论等。
1、民法学
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学习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学的科学精神和丰富的知识体系,对于正确制定民事立法,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提高人们的法治思想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第二版)》是2012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罗豪才、湛中乐。内容简介本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指定教材,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行政法学的原理与实务知识,是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读的图书,也可做普通本科教材使用。
3、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是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宋朝武。这本书系统、准确、精炼地阐释了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编辑推荐《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民事诉讼法学》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4、中国法制史
全书以历史时序为经,以每一王朝的法律思想、立法概况、主要法律制度为纬,对作为中华法系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在具体编写中,力求做到思想与制度相关,典籍与事例互证,重点与特点突出。全书约38万字,分总论及15章,内容涉及自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中国法律历史发展进程。
5、经济法概论
《经济法概论》是2013年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磊、杨文明 。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税法、证券法、会计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市场秩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基本涵盖会计从业资格、市场营销师、物流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❺ 自考法律专科都有哪些科目
专业及代码:法律专科 030112
考试时间:10月22日(星期六) 10月23日(星期日)
8:30——11:00 14:00——16:30 8:30——11:00 14:00——16:30
考试科目:民法学002429 (上午)
行政法学00261中国法制史00223(下午)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上午)
经济法概论00244 (下午)
。。。。...祝你考试顺利(是10月份吧?)给你个链接你看看:http://www.jlste.com.cn/zxks_ArticleShow.asp?ArticleID=1867
❻ 自考法律专科的科目有哪些
一.必考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外语
4.国际版私法
5.国际经济法权概论
6.法律文书写作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9.合同法
10.公司法
11.劳动法
12.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二、选修课(任选三科)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票据法
6.保险法
7.税法
8.公证与律师制度
9.房地产法
三、加考课(非法学类大专以上考生加考课程)
1、法理学
2、宪法学
3、民法
4、民事诉讼法
考试科目仅供参考。需要考试做题的朋友,上学吧自考法律APP高质量模拟试题及真题,可以帮大家高效复习。
❼ 自考法律专科有哪些科目
山东考,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
❽ 专科毕业自考法律本科可以免考哪些科目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概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一般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等等。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免考申请程序及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❾ 法律本科自考科目有哪些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9)自考专业法律专科扩展阅读: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
4、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
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
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
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
⑥“婚姻家庭”。
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5、已通过专科“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