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注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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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执业医师注册与专业问题
大家好!我copy本是妇幼卫生专业毕业的,在07年考了最后一批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妇产科和儿科,14年网上报名是没有妇幼卫生可选,只有社区医学和卫生保健两个比较接近,最后还是选了社区医学,在就读时妇幼卫生本就属于临床的一种,现资格证上写着的是社区医学,这样对我将来的注册有影响吗?
3. 执业医师注册如何填写执业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特对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规定如下: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
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
3、蒙医专业;
4、藏医专业;
5、维医专业;
6、傣医专业;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3)执业注册专业扩展阅读
一、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1、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2、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4. 临床执业医师都可以注册什么专业
注册专业如下: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内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容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重症监
(18)营养专业
(19)麻醉专业
(20)一般医疗服务专业
(21)肿瘤内科专业
(22)肿瘤外科专业
(23)肿瘤放疗专业
(24)美容外科专业
(25)美容皮肤科专业
(26)美容医疗应用技术专业口
5. 关于执业医师注册问题,不同专业
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期是终身有效,以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为例。当你取专得中西医结合执业资格,属即具有了法律规定的中西医执业医师行业的准入资格,其资格终身有效,资格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与其他类别证书样式完全一致,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
6. 一个医师是否能否注册不同类别的两个执业证
根据《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第二条专规定:医师依法取得两个属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形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一是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二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可申请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别医师资格,可申请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以上两种情形只限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同一医疗机构内。
也就是说,你可以考试,但是最终注册时,除非你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否则执业范围只能注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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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医执业医师注册执业范围包括哪些
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取得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说明:中医类别医师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师
1、中医专业:中医专业执业范围须填写二级学科,如中医内科专业。
2、中医专业二级学科有: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口腔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急诊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文件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59号主席令)颁布,各地区都在积极实行政策,其中广西自治区为了落实文件精神,促进区域全科医师发展,在桂卫医发〔2018〕12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设置全科医疗诊疗科目和通过全科转岗培训的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通知中指出:
经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核合格的临床、中医类别医师,可以申请加注或变更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加注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应当不超过3个专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应当不超过2个专业。
信息来源:医学教育网
8. 执业医师首次注册全科专业如何变更内科专业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提交的材料: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9. 国家注册师有哪些类型
(一)司法部
1、执业律师
(二)卫生部
1、执业医师;2、执业药师;3、执业护士;4、注册营养师
(三)财政部
1、注册会计师;2、注册资产评估师;3、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
(四)农业部
1、执业兽医
(五)水利部
1、注册水利工程师;2、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注册造价工程师;2、注册监理工程师;3、注册土木工程师;4、注册化工工程师;5、注册城市规划师;6、注册物业管理师;7、注册电气工程师;8、注册机械工程师;9、注册冶金工程师;10、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1、注册房地产经纪人;1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3、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14、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15、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16、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17、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七)国土资源部
1、注册土地估价师;2、注册矿业权评估师;3、注册矿产储量评估师
(八)国家测绘局
1、注册测绘师 中国地震局 1、一级、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九)环境保护部
1、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十)国家税务总局
1、注册税务师
(十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2、注册价格鉴证师
(十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
(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中国精算师;2、中国准精算师
(十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注册安全工程师
(十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注册设备监理师2、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3、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4、注册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十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管
1、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十七)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共管
1、注册验船师
(十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共管
1、注册环保工程师
(十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共管
1、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9)执业注册专业扩展阅读:
不管你是否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初级技术资格,只要考过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注册类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你就是“中级职称”,可以申请副高等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