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人员
(1995年9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修改)
第一条 为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第三条 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补充、更新、拓宽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提高业务技能、创造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 继续教育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是全省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市(地)、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省教育行政部门协同省人事行政部门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省、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全省继续教育的规划负责本系统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做好继续教育的宣传工作。
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下列继续教育的权利:
(一)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或者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
(二) 脱产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 当继续教育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有关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 服从所在单位继续教育的安排,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三) 接受继续教育后,应按有关规定继续为所在单位服务。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贯彻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和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二) 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
(三) 按规定登记、检查和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同在国内连续脱产学习半年以上或半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及派出国(境)外进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就接受继续教育后的服务等事项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条 继续教育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应根据本单位长远规划和工作需要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应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进行。
继续教育以参加本单位、本系统组织的学习和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的自学为主。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的自学时间计为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
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以下形式接受继续教育:
(一) 参加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种进修班、研修班和培训班;
(二) 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学习;
(三)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 出国(境)进修;
(五) 参加函授、刊授、夜大、电大学习等。
第十二条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和其他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建立继续教育基地,完善继续教育实施网络。
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的师资队伍应坚持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的原则。可聘请有较高理论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和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第十四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应指导协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订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和编写教材的工作。
第十五条 继续教育经费按以下途径筹措:
(一) 省、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根据财力将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 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中安排,其中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继续教育费用,可在管理费用中安排;
(三)省人事行政部门可依法建立继续教育基金;
(四)接受社会各界捐资赞助。
第十六条实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权限进行登记,作为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凭证。
第十七条建立继续教育考核制度。各部门应将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的考核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企业、事业单位应将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业务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第十八条在继续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人事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对在继续教育学习中成绩显著的人员,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或其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在单位可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不予报销学习费用或责令退还学习费用、缓聘或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等处理。
(一)不服从本单位继续教育学习安排的;
(二)未经单位批准,擅自放弃学习的;
(三)学习期间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修业不合格的;
(五)接受继续教育后不按规定为所在单位服务的。
第二十一条对不服人事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所处的行政处罚的单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不服人事行政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所处的行政处分的当事人,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也可向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在复核或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第二条所称的企业包括本省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
中央直属及外地驻闽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三条省人事行政部门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应用解释权属省人事行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Ⅱ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还不错的学校,在生物工程类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前列。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5年5月,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在福建医药学校(创办于1980年)的基础上组建,隶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唯一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截止到2015年11月,学校有洪山桥和铜盘2个校区,总占地190多亩;在建新校区占地306亩。有各类在校生6000多人,有教职员工276人,其中,编内224人、编外52人,专技人员188人、专任教师166人。
学院建有药学系、食品与生物工程系、康复保健系、经营管理系等4个系,开设有药学、中药、药物制剂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保健品开发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保健康复技术、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社区康复、药物分析技术、化妆品技术与管理、生物技术及应用、现代中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中药鉴定与质量检测技术等20个专业。
其中保健品开发与管理、中药等2个专业为国家重点建设专业;生物制药技术、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等3个专业为省级精品专业和示范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中医保健康复技术、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4个专业为学院大力发展专业,现有各类在校生6000多人。
Ⅲ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能制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吗 该厅颁发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能用吗
如果你的相抄关档案文件在你所在袭的人事代理机构做了代理,一般情况下是在劳动局所属的人才市场。那么你的这个中级工程师职称,应该来说就是公有的,只有单位给你报的,工商联合会还是什么的批下来的,才是非公有的。所以应该符合报考国家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要求的。建议你可以打电话咨询相关单位(劳动局,人才市场,你要报考的报考机构,建设局等)。也可以带着证件到所属报名点,出示证件,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知道这样说你听懂了吗?
Ⅳ 福建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不一样的
福大软来件学院是本科
福州软源件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
这两个学校以前同用一个校区
现在福大软件学院搬走了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材是福大的、老师是福大的、校车是福大的,设备器材都是福大的,因该跟福大多少有上下级的关系吧
好就谈不上了,民办的能好到哪去
说好的也只有硬件了,其他的一般般,口碑不好可能是他刚办三年,我觉的还行
能上公立的当然最好是去公立
去民办的话都差不多,有些所谓口碑好的学校更烂
Ⅳ 福建省农科院科技干部培训中心是干什么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八届常委会通过审议的《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条例》,促进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上新台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继续教育是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下同),不断进行知识技能补充、更新、拓宽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继续教育对象为本院全体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重点为担任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业务骨干。院科技干部培训中心是负责继续教育的职能部门和省继续教育基地之一,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对各单位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督查。第二条 继续教育内容应切合各处所(含室、中心、公司,下同)的工作需要,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侧重传播新理论、新方法、新知识及相关交叉边缘学科知识。继续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批在国内、省内有影响的学科和技术带头人,培养一批科技企业家和管理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三条 继续教育工作应多渠道、多层次和以多形式进行:
1、参加国内外(含境外)有关单位举办的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2、参加国内外(含境外)有关单位举办的各种进修班和培训班。
3、参加函授、刊授、业大、电大、自考学习等。
4、结合本职工作或研究项目进行专题调研和考察。第四条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得少于7天(42学时),其中必修课8学时。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专业职务聘任周期应一致。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根据“凡晋必训”的最新精神,凡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累计学时数的不能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任职资格者,也不能续聘本级技术职务。
第五条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研系列职改领导小组闽科职[2004]27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起凡参加农业科研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省农业科研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岗前培训,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培训工作由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干部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条 为提高我院科技人员的外语水平,凡申报职称者,除参加全省职称外语统考外,还必须参加本院举办的外语培训100学时以上 。第七条 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管理
1、凡我院具有研究员职称者和学科带头人每年必须完成作院级报告(含讲座,下同)一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作处所级以上报告一次。
2、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务高低,只要报告内容新颖、实用性强,均可向院培训中心申请作院级学术报告。
3、凡获准作院级学术报告者,在报告会举办之前,需提交报告题目与内容提要,及时报送院培训中心备案。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制作成多媒体材料,以增强报告效果。
4、为服务基层,院级学术报告会应有计划地安排在各所和院部会场举办。外籍、院外专家学者来院作学术交流,一般安排周五在院部大楼举行。第八条 继续教育证书登记
1、继续教育证书是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有效凭证。
2、证书由培训中心在指定时间内统一登记,证书登记的凭证为登记卡。培训中心有权检查登记卡内容是否规范、真实。若发现问题,可拒绝登记,并酌情严肃处理。
3、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干部年终考核等工作的必要凭证。
4、证书登记程序:各单位规定时间内将参加培训学习、学术活动等原始凭证(如结业证书、有关部门证明等)交各单位科管负责人审查后,按有关规定登记。登记卡由登记人、单位签章后,连同继续教育证书送培训中心统一确认登记。
5、学时计算:
①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每天以6小时计算继续教育学时(连续学习合计18学时或三天以上方可登记)。
②参加函授、刊授、夜大、电大、自考学习,取得一科以上结业证书者;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中专学历者,按学制长短抵折相应年份继续教育学时。在职研究生每学年继续教育计算为100学时,在职博士生每学年为150学时。
②学术报告会,每半天为一场,计为2学时。作院级学术报告者
每场计为6学时,所级计为3学时。年底由所在单位科管室负责同志统计。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载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当年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经费。各单位年终总结应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内容,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第十条 培训中心每年将对各单位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设置继续教育工作奖,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每年评选3~5个院级先进单位和若干个院级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奖励证书和适当的物资奖励,并在全院范围内表彰。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矛盾的,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归科技干部培训中心
福建省农科院科技干部培训中心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Ⅵ 福建省中级工程师评定的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专,从事所申属报专业工作满3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6)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人员扩展阅读
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Ⅶ 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专业课有一门就是一直测试过不了。可补考吗
专业技来术人员继续教源育第一次考试不过 可以再考,继续教育是可以多次重考的。继续教育(Continuing Ecation)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由于世界经济社会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实践领域不断发展,研究范畴也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特别是终身教育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对继续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也有了重大发展。继续教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Ⅷ 请问福建省关于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对专业学历的要求
一、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3、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4、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5、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3、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在生产科研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为国内同行业专家与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4、在生产科研中,对生产的发展规划、技术创新措施、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到关键性作用,明显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为国内同行专家与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破格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之一时,其学历可适当放宽,论著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工程师职务上工作五年以上,并在近两年的考核中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次。
Ⅸ 福建省人民政府十二办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全称是什么
晋升中级职称(讲师,工程师):需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三篇,公开发表,省级刊物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 豫人社[2009] 271号 一、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期问题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它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二、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三、申报学历问题 (一)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任职年限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五、申报问题 (一)破格申报问题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学历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 (二)转换系列申报和申报两个资格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转评的人员,当年不
Ⅹ 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可以同时申报二个专业吗
可以的,人事部门有相关规定改行后再申报职称,只要达到学历要求(一般是本科以上),不受原所学专业限制,即不需要再考专业课了。但申报卫生技术系列、体育教练员系列除外。据介绍,目前这类跨专业从事工作的约占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的5%左右。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门槛放宽,对于那些跨专业改行的人来讲,无疑是个好消息,从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职称评审的公平。市人事局在申报门槛放宽后,会考虑采取加强评审委员会管理的措施,如在评审委员面试时适当增加一道专业知识测试题,以保证职称评审的严肃、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