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A.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助理工程师评定
网上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填好,拿到到人社局人才中心,缴费评审。
地址自己找。
B.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怎么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C. 我在广东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请助理工程师,填资料时有一项叫“人事管理单位”请问这个人事管理单位是什么
人事部门就是一单位管理人才的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回社会保障部合答并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人事考核,选拔工作。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助理工程师报名条件:
本科毕业1年,专科毕业3年,工科类专业,在建筑工程类单位工作,材料可以提供公章。
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工程技术工作,能履行岗位职责。
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到的申报人姓名处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
所涉及到申报人所在企业名称处必须同时加盖公章。
所提供的复印材料都需加盖申报人所在企业公章,公章须在复印材料的主体部分。
D.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事业单位
机构设置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直接经办省直、中央驻粤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在厅的统一组织下,承担全省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省直、中央驻粤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四)在厅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五)受厅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六)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七)在厅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八)在厅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和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涉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8个部(室):(一)办公室(党办)承办本局日常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保卫、接待、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党群和工、青、妇等工作。(二)综合调研部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事业管理的统筹协调;负责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综合性调研,提出社会保险经办事业发展的总体性意见;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和重点;负责信访和咨询工作。(三)计划财务部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存的核算管理;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缴、调剂计划和会计报表;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处理银行票据业务;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四)保险关系部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登记和年审工作;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衔接税务征收和基金到帐业务;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档案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征收台帐。(五)待遇核发部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待遇审核;建立和管理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支付台帐;核发有关凭证,定期调整待遇水平。(六)信息技术部负责开发社会保险网络系统,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计算机运行业务;负责本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维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七)医疗保险部负责省属和中央驻穗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监督和信息管理工作,审核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并参与监督管理。负责省属、中央驻穗单位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医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险管理,负责省属、中央驻穗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和高等院校学生、省属职工家属的医疗保险管理。经办省属、中央驻穗单位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八)稽核部负责制定全省稽核工作规范和业务规划;指导全省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稽核省属和中央驻穗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检查监督审核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负责投诉举报的管理和处理工作;负责对省局内部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批后组织实施及跟踪监督。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主要任务:保存和管理流动人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毕业生、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受委托代理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办理出国政审等业务;组织建立人事人才服务公益网,统计发布人才服务信息;组织全省性大型人才交流大会和省外人才引进招聘以及专题公益性招聘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推荐、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为非公有制单位提供人才引进、人才管理服务及人事管理咨询,为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就业和引进人才代办相关手续;培育专业性人才市场和网上人才市场,规范全省人才市场;负责组织外商投资企业中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流动人员中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为海外专家、华侨、留学人员等各类人才到广东工作、讲学、交流、创业提供服务;负责流动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集体户口和流动党员的管理。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主要任务: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全省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军转干部安置考试、与人事人才工作相关的各类考试考务和评价工作;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公选(推)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各类人才选拔考试、评价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培训;开展人事考试技术研究,组织人才素质和人才评价技术专业训练;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与建设。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提供职业资格鉴定考务服务;编制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研究和咨询服务;受委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工作。
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主要任务: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具体实施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动就业的具体工作;负责省内外劳务协作、劳务扶贫、劳务交流的日常工作;负责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粤就业、中方雇员就业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和中央、部队、省直驻穗单位用工工作;指导全省公益性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全省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管理、运行、监督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工作,承担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任务。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一、负责指导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学管理。二、负责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教学资料的开发、教学质量督导,研究、发行、以及教学实验器材的研究开发等工作。三、参与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论证。四、承办审核技工学校教师资格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五、承办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六、承办全省技工学校技能竞赛工作。七、负责全省技工学校的统计工作。八、受委托组织实施技校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九、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广东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承担劳动保障信息(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收集、整理 和传递劳动保障信息,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负责劳动保障系统统计、数据分析及信息人员培训等工作。
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
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是经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隶属于我厅具有法人资格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的专门机构。 中心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富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中有2位中国劳动学会专家库专家。 中心的主要业务有: 劳动合同鉴证 企业人事代理 职工档案挂靠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劳动保障事务顾问 人力资源的调研及开发利用欢迎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前来洽谈业务。中心将恪守高效诚信的办事准则,运用灵敏权威的信息资源,与您真诚合作,共创双赢的明天。 地址: 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16楼 邮编:510115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厅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广东省劳动保障举报投诉中心(厅信访办公室)
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的登记、转办、协办和督办工作;二、负责了解和掌握全省维稳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排查,并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和劳动保障部及有关领导报告维稳工作; 三、处理集体上访事件; 四、协助厅劳动监察处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负责接受和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群众来信来访; 六、承办省领导、厅领导交办、批示的信访案件。 七、负责指导、协调、督办、检查全省劳动保障部门的信访工作;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八、负责劳动保障网站的信访业务咨询解答工作; 九、负责厅长接访日工作安排;编写《信访反映》; 十、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厅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
广东省职业训练局
一、按照职业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省职业培训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二、承担全省职业培训的信息分析、预测和理论研究工作,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三、组织实施全省远程职业培训规划和管理工作;四、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五、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岗农民工培训和全省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工作。
广东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广东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责主要是通过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的公益服务电话号码“12333”免费向社会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查询等服务。服务内容(一)接受全省劳动保障业务举报、投诉、咨询; (二)提供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查询服务; (三)提供省劳动保障厅办事程序咨询服务; (四)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社保业务程序以及参保单位和个人信息等查询服务; (五)提供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查询服务。 服务方式 以普通话和广州话提供人工和自动两种服务。主要功能:解答政策,受理举报投诉,发送传真文件资料,播放政策问答录音,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回复留言;自动听取政策问答录音,自动索取传真文件,自动查询社会保险信息等。 服务时间 自动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提供服务。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收费标准 通信费由国家电信部门按规定收取,不发生其他费用。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一、负责全省工伤康复计划的编制及相关工伤康复技术标准的制订,对本省各市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进行业务指导;二、承担全省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任务;三、承担全省工伤职工假肢、矫形器以及康复辅助器具的研制开发、安装、维修和更换工作;四、开展工伤预防的医学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五、开展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以及康复工程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大力开发和推广工伤康复实用技术;六、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承担有关医科院校康复专业的教学、实习任务。七、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在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承担以下省劳动能力鉴定技术性工作:1. 负责省直单位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医疗鉴定的技术性诊断工作;2. 负责全省工伤职工及工伤单位申请重新鉴定的医疗技术性诊断工作;3. 负责为进行医疗鉴定技术性诊断工作聘请专家及专业人员的工作;4. 负责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院区: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白云大道北地铁站A2出口
从化院区:广州市从化温泉镇温泉东路117号
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
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创建于2000年。业务范围:(一)组织、推动和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职业培训、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研究,为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建议;接受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参予有关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二)评选、总结、推广职业培训、技工教育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三)依法申请举办职业培训实体,开展业务咨询;(四)开展与国内外有关组织、部门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五)发展会员组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研究队伍;(六)编辑职业培训刊物、信息、资料;(七)承担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赋予和委托的任务。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5楼邮编:510610
E.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的科目设置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等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目前,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已根据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打造和开发了公需科目和选修科目, 省直属单位和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在本网学习。各地市、区(县)的学员,请首先咨询所属地市、区(县)人社主管部门,根据地市、区(县)人社主管部门要求可自愿选择在本网学习。学员报读后,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和测试,即可自愿申报学时,本网将学员申报的学时同步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待审核认定后,学员即可在该系统查询学时情况并打印教继续教育证书。手续简单,轻松、便捷。 公需科目 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公需科目学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紧跟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不断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更新,完善和拓展知识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2012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 规定2012年公需课为以下三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2013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课程标题 课时 任课教师 课程介绍 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战略思考 18学时 梁桂全、牛文元、陈鸿宇、叶裕民、吴志强 本课程主要研究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通过本
门课程的学习,大家能从宏观上把握如何让广州市各部分人都得到幸福,让他们都能在这个城市的生态系统…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修养与发展 45学时 龙柏林副教授、杜海东讲师 本课程为“十二五”期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之一,旨在加深专业技术人员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意义、思路、要求和重难点问题的认识与了解... 创新思维与创新力开发 18学时 杨丽教授、白景坤教授 本课程介绍了创新思维的基本概念、一般原理及原则,注重理论研究、方法介绍,可作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创新思维与创新力开发的基本知识的教材。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培训 25学时 陈建环、余甫功、陈文君、丁焕峰、谷斌、彭桂香 本课程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更高要求的实际出发注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修养和通用职业能力的训练,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 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 18 学时 黎友焕教授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主要课程之一,旨在帮助广东省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精神,深入了解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基本概念及其内涵,适应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形势的新变化,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广东文化强省建设 18 学时 温宪元 广东省社会科学副院长 课程采用学员自主学习为主的教学方式,由专家引领教学活动和内容、融入案例式教学方式。时班主任为学员提供学习陪伴和提醒服务,学习过程轻松、有趣。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开阔视野,提升素质。课程考核评价采取总结性评价为主,过程性评价为辅的原则。 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 18 学时 龙柏林副教授、杜海东讲师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主要课程之一,旨在帮助广东省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关于加强和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的基本精神,深入了解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的基本概念及其内涵,适应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形势的新变化,实现社会管理创新。课程学习为18学时。 专业科目 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 专业名称 卫生专业、教育专业、海洋与渔业专业、交通运输行业专业、环境保护专业、测绘国土工程技术专业、档案专业地质勘查专业、统计专业、审计专业、通信专业、林业专业、社会科学专业、食品专业纺织工程专业、轻工工程技术专业、出版专业、文化艺术系列专业、电力专业、水利行业专业、文学创作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广播影视专业
F. 广东省工程师职称评审是哪个网站
您好,广东省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可以登陆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内理系统”,
目前容2020年的职称评审系统还没有开启,具体开启时间请关注省人社厅的相关通知。
要注意的是:2020职称评审必须逐级申报,不得跨级!中专/大专学历必须从技术员起评,本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可直接评助理,博士学位可直接评中级。
2020年职称申报现在正在准备资料的阶段,个人业绩、继续教育学时、论文等还未准备好的小伙伴,抓紧时间了。
了解更多详情
G.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怎么样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H. 我在广州想申请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应该怎么办理
1、y4483282987说的没错
2、申报人首先须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进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栏目的“正常申报”和“直报(高、中、初级)”中选取合适的申报方式,按要求在有关栏目准确、真实、完整录入各项信息,如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必须与学历、学位证上的信息保持一致)等,并上传个人相片、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的)、学历(学位)证、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等证件资料到评审系统“证书、证明材料”一栏内,然后提交送审,同时生成报表并下载打印。
(三)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向法人单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各1份):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2.《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3.《贴资格证相片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贴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相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
4.身份证、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的)原件、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7.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8.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9.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直报人员、正常申报但户口不在我市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
(1)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与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3)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详见《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的说明》(穗人评中心函〔2009〕1号)
I. 广东省中级职称查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在2015年基础上积极扩大无纸化试点范围;未开展无纸化试点的地区采用纸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现就2016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含无纸化试点地区)、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二)考务日程
1.2016年1月31日前,拟开展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的省(区、市),上报试点申请报告。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2.2016年3月3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6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3月1日至31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开通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日—4月5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报名时间及次数。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早公布本地区2016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3.2016年8月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中、高级)》(见附件1)。中级资格无纸化试点地区,报送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批次表(见附件2)。
4.2016年8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5.2016年9月10日-12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含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6.2016年9月25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6年继续在全国实行网上评卷,并稳步推进集中网上评卷的试点工作。
7.2016年10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8.2016年10月25日前,完成评卷抽查验收工作,下发考试成绩数据光盘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9.2016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6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达到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2016年度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中、高级)
2.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
J. 广东省助理工程师如何申报评定、具体流程是什么
先去当地人事局咨询需要准备哪些条件。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填好后需要加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同意申报的核准公章,核准就是验证你提交的材料(毕业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具备真实性。
将盖好公章的材料提交人事部门。绝大多数地方现在助理工程师职称都实行以考代评,就是你报的是那个类型的专业技术职称,就参加那个专业部门组织的考试。譬如,报考环保助理工程师,就参加环保局组织的职称考试,向环保局报名,交考试费。一般考试前部门都会组织内部培训,只要参加了内部培训,基本都能通过考试。
考试通过后,组织考试的部门颁发证书和一份人事局开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证明需要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