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学专业初级考试
如果去年三科当中有不过的科目,今年可以继续考,只考没过的科目,报名的话还是在省人事考试网,不过是以老考生资格报名,去年没全过的话有档案记录的。
B. 初级药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六)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远程教育等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工作年限均以毕业时间为准,毕业前的实习时间不计算在内。
(2)省药学专业初级考试扩展阅读: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三条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第十四条 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C. 初级药师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回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答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D. 山东省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就2007年全市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对象 在全市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药品开发、生产、经营、质量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考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考药士(员级)条件: 1、中专(含)以上毕业且在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2、高中(或技工学校)毕业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二)报考药师(助理级)条件: 1、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且在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2、药学及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且在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且在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4、非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但已取得药学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者也可报考。 5、非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但已在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满10年且已取得药学员级资格满一年的也可经市、县职称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助理级资格。报名条件中所指药学相关专业为医学、护理、检验、生物、化学、化工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2007年12月30日。 三、考试内容药学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专业知识包括药事法律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部分。 四、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07年6月16日-6月30日。 2、报名地点: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在市人事局职称处报名;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在当地人事局职称科报名。 3、报名程序:凡拟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符合条件者须提供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2007年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从网上下载,网址: www.ycrs.gov.cn)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单位关于所在岗位及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附件3); (5)、近期彩色正身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4、收费:报名考务费94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7年7月20日—2007年7月25日到市和各县(市、区)人事局职称部门领取。 五、考试 1、考试时间:2007年7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 下午:2:00-4:00 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自愿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考前培训学习的可同时登记报名,培训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复习教材及考试大纲在报名时自购。 4、考试合格标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药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20分,员级和助理级的合格分数线按一定的及格率分别划定。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市人事局统一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要求 1、各县(市、区)人事局、药监局要及时传达,宣传有关的考试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报名信息汇总报盘至市人事局职称处(报盘式样见附件2)。 2、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药监部门协同进行。药监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制定政策并负责报名初审,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3、考试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把好资格审核关,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不在药学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对有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取得证书的收回其证书,两年内不得参加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以上通知,希即执行。
E. 初级药师职称的报名条件和时间
一、药学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药学专业:
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先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 每年12月中旬至次年1月上旬
网上报名步骤:
步骤1、考生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查看报名声明,阅读并同意后点击进入报名流程。
步骤2、查看报名流程:了解报名顺序及注意事项后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步骤3、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并填写网上报名申报表。考生可以在12月报名后,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4、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F. 初级药师的报名条件
初级药师职称报考条件是什么?百通这就来为大家解答~快来看我!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内学历,受聘担任容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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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初级药师报考都要什么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H. 谁有广东省药学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的试题
2008年的10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①身高条件为:男性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②体重条件为:男性不低于50千克、女性不低于45千克;③视力条件为:双侧视力(裸视)不低于1.0;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且须符合招考职位的具体年龄要求。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3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专业性较强的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条件可放宽为: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3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公安机关的法医、理化检验、痕检、影像技术、文件检验、心理测试、警犬技术、计算机(限县以下)等少数特殊职位,①身高条件为: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②体重条件为:男性不低于48千克、女性不低于43千克;③视力条件为:双侧视力(裸视)不低于0.8;④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毕业后在各类基层单位工作2年以上。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机关和我省人事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的公务员未满五年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考方法和步骤 这次考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招录机关分别实施,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招考的职位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纳入所在市统一实施。录用计划和审批录用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 二)网上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确认 四)报名有关事宜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法院、检察院用于招录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专业要求(或岗位性质)特殊或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层次人员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取消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08年2月3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1)各级招录机关中从事计算机、法律、财会、药学、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 (2)各级招录机关中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其它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3)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二)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以《以本省的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本省人事编制网站上,由报考人员查询。《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参考
I. 广东省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执业药师有什么不一样
广东省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药师区别如下:
这两类考试是针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同的考试。
执业药师:执业资格,每年10月份考试(2017年推迟一个月),主要是在社会药房工作的人参加;
初级药士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考试:
目前门槛比较低,学药和学医的都可以报考,具体分为中药学以及药学两大类,药学专业的可以考中药师,中药专业也可以考药师。
从事中药学或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中药学类或药学类的考试,这里的相关专业指的是化学和医学以及生物三大专业。本科毕业三年,大专毕业五年,中专毕业七年,硕士毕业一年,博士毕业当年就可以考。
初级专业资格考试:
凡在我省药品研制和检验还有生产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报考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