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咋办
考试不合格,只能明年再参加考试。没有别的办法了,千万不要相信改分等消息,都是骗人骗钱的。
『贰』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完忘了拿毕业证怎么办
楼主的意思是说拿着毕业证去现场确认了,然后走的时候就把毕业证落在现场了,这个只能亲自去现场找了,或者登一个,寻物启事
『叁』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之后什么时候发证
这个卫生资格有很多考试,您具体问那一个,建议你可以到正葆翳学网的论坛上咨询一下。
『肆』 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的问题
按照常规流程你应该在去年就打印13年的成绩单的,目前13年成绩单打印通道已经关闭,建议向当地的卫生考试实施机申请,说明情况应该都可以补办的。
『伍』 已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是否还需要其他什么条件来申请证书
需要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和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目前初级资格一般是可以免于提交的,中级和高级的必须提交。
『陆』 关于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得药士,通过了该怎么办
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本须知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和网上查询成绩及打印成绩单进行说明。
一、网上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
(一)网上预报名——2015年1月6日至1月25日
考生须按照《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在网上进行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用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点击“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成功注册后填写登录邮箱、密码及校验码进入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询、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并确认邮箱为真实有效的,以保证您丢失密码时,能收到我们发出的密码重置邮件。
每个注册邮箱和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使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2.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可参照《填表说明》和《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和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打印申报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5.修改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信息)一旦成功保存后,不允许修改;如果填写错误,需重新注册用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不包括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对无误后须重新打印申报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上方验证码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数字最大的版本为最终版。如果您所持的申报表版本不是最终版,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1月7日9∶00至1月28日16∶00,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1.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的通知。
2.报名确认:考生请携带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在各地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注意事项:(1)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2)考生若为退出现役军人,以军人身份参加过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须在进行现场确认时提供现单位出具的转业证明和2014年考试成绩证明,由本年度报名地区进行档案号的合并管理。
(三)网上缴费——1月7日至2月1日
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宁夏、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请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资格审核
考生的资格审核情况须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查询。考生应牢记网上报名的登录邮箱和密码,在网报及现场确认结束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随时关注本人的“报考状态”,确认资格审核情况。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28日至5月24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考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四、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统一下发成绩单,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并请妥善保管,作为考试通过者领取资格证书的依据
『柒』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什么用
卫生专业抄技术资格考试相袭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捌』 卫生资格考试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如何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管理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专发人事部统一印属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些地方是直接发,有些地方是要本人去申请领取,所以建议您最好打个电话去咨询一下当地的人事局或者卫生局。
『玖』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怎么申报了
要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才能获得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由来: 在职称深化改革阶段, 2000年人事部、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同年,卫生部、人事部下发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2001年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0〕164号)。
根据114号文件精神,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逐步实行以考代评和与执业准入制度并轨的考试制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办法取得。
根据462号文、164号两个文件精神,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462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成立专家委员会和全国资格考试办公室,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性质:
卫生系列医、药、护、技各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逐步实行以考代评和与执业准入制度并轨的考试制度, 考试实行“五统一”: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通过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 (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设置: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11月份-次年初1月份。
报名方式:先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9、10、16、17日举行。
考试方式由采用笔试向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过渡。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 “ 基础知识 ” 、“ 相关专业知识 ” 、“ 专业知识 ” 、“ 专业实践能力 ” 等 4 个科目。分 4 个半天进行。
『拾』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过标准
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内格,考试成绩有容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新疆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50分。二、地、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乌鲁木齐市和各地、州政府所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40分。
三、县级(不含地、州政府所在市,含乌鲁木齐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2分。
四、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