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认定试点
1.
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是没有专业限制的,可以跨专业报考。
2.
教师资格证考试一年考两次,上半年:1月报名、3月笔试;下半年:9月报名、11月笔试。
3.
考试内容:
幼儿园教师资格:《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② 教师资格证申请需要毕业证书吗
教师资格证申请需要毕业证书。
在校专科,本科能报考。成考,自考,网络教育学历,需要毕业才能报考。社会考生提供毕业证书;还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找学校开在读证明、学业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
(2)河南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认定试点扩展阅读
申报要求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不需要单独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这两门课程已经统一归入统考的科目二,是幼儿的《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教育知识与能力》,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结束并成绩合格后,可报名参加数月后的面试考试。同时笔试成绩为两年有效期,期间都可以进行面试报名。
注: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面试准考证》中标明。(说课分为: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6.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肯定无法取得正式编制的。
具体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或者教师资格证报考点了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教师资格证
③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哪些新规定
一、试点实施前的销售额超过标准也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举例:某建筑企业于2016年1月成立,至2016年4月30日,累计销售建筑服务营业额为500万,根据公式,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500÷(1+3%)=485.44万元,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暂不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二、应税销售额标准均按差额征收前的金额计算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试点实施后,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因此,无论是试点实施前,还是实施后,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与差额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均按照差额征收前的金额确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试点实施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四、试点实施前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不需重新认定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比如,营改增前某贸易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一般纳税人6%税率计征增值税,即使其金额未达到销售服务500万元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
五、未达到标准也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
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比如,某建筑企业,试点实施前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的标准,但接受服务方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该建筑企业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项目计算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举例:某贸易公司,销售货物年应税销售额为40万,提供代理服务收入为200万,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为50万元,其他纳税人标准为80万元。该贸易公司虽然总销售额超过了80万元的标准,但其销售货物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元,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标准,因此可暂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④ 已经有教师资格证的还需要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吗
不知你是哪省的,按以前规定是不要再认定的,但教育部对教师资格证有一个试点,包括几个省,试点区域是要5年进行再认定。
被列为教育部改革和完善教师资格制度试点省区的广西,明年开始将正式改革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今日透露,中国近期将启动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改革试点,实行教师资格考试,建立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
教育部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0年教师节有关活动安排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评选表彰和第13届推普周有关情况。
管培俊在会上介绍,当前和今后三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制度创新和项目驱动双管齐下,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改革试点和发展试点,全面提升教师素质,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管培俊表示,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将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建立“国标省考县聘”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管理机制,实行教师资格考试,建立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近期要启动改革试点。
国家制定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证,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师公开招聘。要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于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建立统一的中小学职务序列,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
同时,在县域内同类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城乡之间大体平衡,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率先实现均衡配置,同时逐步在更大范围推进。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推出机制。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马原
⑤ 教师资格证认定
教师资格证认定时核验学历的前提是你必须先进行注册备案,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输入验证码或者扫描二维码一般都是可以进行验证的,如果出现不能验证的情况就检查一下那个注册备案表是否在有效期内。
⑥ 国信安办认定的14家计算机网络安全服务试点单位是哪些
基本上都是主流安全设备厂家
⑦ 谈一谈你对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看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也是2010年确定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点项目。目的在于严把教师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我国于1993年颁布《教师法》,1995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2000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初步形成教师资格制度框架。截止2012年底,共有约2500万人次取得教师资格。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师地位和供求关系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期望与日俱增,对教师资格条件和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现行教师资格制度存在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偏低、教师资格认定缺乏严格把关机制等不适应的方面,全面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迫在眉睫。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201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教育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安排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于2011年在浙江、湖北两省率先启动,2012年扩大到河北、上海、海南、广西等6省(区、市),到目前已如期完成试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一是统一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二是完善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三是将考试命题和考务组织交给专业化的教育考试机构承担;四是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五是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加强对教师师德表现、培训学时和工作业绩的考核。
试点期间,共平稳组织4次全国性考试,6省参加考试人数28.08万人,通过7.72万人,通过率27.5%。各试点省考试秩序井然,安全平稳,社会反响良好。与此同时,6个试点省分别选取1-2个地级市开展了定期注册试点。共有66个区县4706所中小学的18.9万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通过率99.2%,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了一批不合格教师。参与改革的广大教师反映,注册程序方便简单,不考试,不收费,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没有额外增加教师负担。
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大家比较一致地认为,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试点,是教师队伍建设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严格了教师职业准入,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对于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和教师管理产生了积极的政策联动效应,扩大了优质教师资源的增量,盘活了现有教师资源的存量,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改革试点主要取得了如下成效:
1. 提高了教师职业准入门槛。由国家制订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和考试大纲,提高了教师职业准入的素质要求,改变了以往考试因标准不统一、成绩不互认而造成证书含金量不高的情况。改革前,各试点省考试通过率普遍较高,一般在70%以上;试点后,教师资格考试对标准的把握更加严格,总体通过率降至27%左右,提升了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声誉,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来源质量。
2. 提升了教师资格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安全性。由专业化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笔试和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规范了考务管理,创新了考试形式,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和纸笔考试相结合。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改变了以往考试中存在的考试和认定不分、组织不够规范的现象,增强了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公信力。
3. 突出了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改革前的考试仅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改革后增设了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改革前知识性考题超过60%,改革后考查实践能力的题目超过60%。大量一线优秀教师参加命题工作,广泛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多种特色题型,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4. 激发了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改革的动力。师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范围,对师范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试点省师范院校已经开始着手整合教师教育资源,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以考促改的局面初步形成。
5. 为教师全员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将教师完成5年一周期360培训学时作为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推动了教师全员培训的大规模开展,维护了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试点地区教师普遍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主动学习和寻求专业发展的热情明显提高。
6. 加强了对在编在岗教师的定期考核和严格管理。定期注册改革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摸清了教师队伍的底数,规范了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推进了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结合定期注册工作,提出了师德考核的总要求,各地制定了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的师德考核标准,并完善了教育教学业绩的考核办法。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管理系统,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数据和信息。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试点的顺利推进,为下一步逐步推开此项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函〔2013〕2号),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达到10个。新增的4个省同时各选择1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原有的试点省份继续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可适当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的区域,逐步在全省(区、市)全面实施。2014年,根据相关省份的改革意愿,再扩大10个省(区、市)为试点省份。2015年,力争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实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
为确保扩大试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教育部于近期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作为扩大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文件。在两个《暂行办法》中,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分别做出了全面的政策规定。
随着扩大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将逐步建立健全。这将为严格教师准入,加强教师考核管理,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⑧ 2016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去哪里直接认定
1、2015年之前毕业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学生可以凭毕业证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证。
2、具体可以向发证机构咨询,一般是所在地区的教育局。
⑨ 杭州市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一、浙江杭州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凡浙江杭州省内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杭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可按原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可凭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杭州户籍但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