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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资格证延续申请表

发布时间: 2020-11-29 02:54:15

㈠ 护士延续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护士资格就是通过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拿到的证件。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1、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2、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受理时限: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1)护士资格证延续申请表扩展阅读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延续注册:

(1)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注: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受理时限: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4)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㈡ 护士资格证变更流程

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应当向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1、省内变更

本县、市变更: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属于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直接在原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换《护士执业证书》,在“注册机关”一栏注明新的执业机构名称即可。

跨县、市变更: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不属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应先到原注册部门申请变更,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执业机构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明审核。

2、出省、跨省变更

申请变更:申请人先到原注册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提交《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原注册机关及原发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存档1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身份证明。

注销注册:原注册机关在审核提交的材料后,注销护士执业证书编号及相关信息,发证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身份证明以后收回《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

3、入省变更

注销注册:申请人在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的注销。后凭《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并保持执业年限的连续性。

申请变更:申请人凭《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拟执业地护士注册机关提出入省变更注册申请。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提交首次注册规定的第3、4、5、7、8项材料审核。

发证并注册:申请人持有的上述材料经审核合格按照注册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注册。护士进修、学术交流和承担卫生支农等活动,不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2)护士资格证延续申请表扩展阅读

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获得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文凭或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文凭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即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必须经过护士执业注册后,才能享有护士的权利并履行护士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出台了《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开始着手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护士执业注册机关一般为护士执业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省、市、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直属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护士的注册工作。

首次申请护士注册者,应填写卫生部统一式样的《护士注册申请表》,向主管部门提交健康检查证明及工作单位证明,缴验专业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和《执业证书》,并缴纳注册费。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资格证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㈢ 护士资格证注册申请表怎么填写

1、护士执业注来册申请审核表供申请首次自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3)护士资格证延续申请表扩展阅读: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报名点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参考资料:网络-护士资格证

㈣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表在哪里打印

各地区发布当地护士资格证书注册通知的时候,附件中都会提供护士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文件,考生直接下载并打印即可。

参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第一条,首次注册。注册对象为2016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外省包含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6、申请人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7、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8、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合同原件。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其中审核表、体检表各一张,一张写上姓名护士执业证书用)。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4)护士资格证延续申请表扩展阅读: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㈤ 护士证延续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护士证延续抄注册所需条件如下袭: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有机构公章)。

6.授权委托书(集体办理时提交)。

7、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5)护士资格证延续申请表扩展阅读

护士证延续注册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1. 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注意事项:

1.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申报和审批的依据,申请单位及有关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依照执行。

2.所有申报资料同意使用A4纸张打印并按顺序装订,各种表格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漏项。


㈥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的专业学习经历怎么写

需要写明为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等内容。

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

(6)护士资格证延续申请表扩展阅读:

护士执业注册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2、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3、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㈦ 需要延续注册护士上岗证怎么申请啊需要什么啊

护士注册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一)护士首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护理专业(助产)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
6、医疗机构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3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同一底版);
9、已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和中止注册两年以上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在注册机关指定的医院(二级经上医院)接受3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七、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八、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九、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十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十三、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三)变更注册(分为入省、出省和省内变更注册三种):
1、入省变更注册:除提交首次注册第2至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⑴《护士入省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⑵《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2、出省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和新的3.5寸软盘。
3、省内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和《护士执业证书》副本。理程序:
1、申请人将所需资料交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将审核后的材料统一提交市卫生局医政科;
3、市卫生局医政科在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4、受理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信息录入。审查合格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5、审核合格后,予以注册(重新注册、变更注册);
6、申请人到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护士执业证书》/或其他证明。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首次注册的,不含省卫生厅审查发放《护士执业证书》时间)。审查不合格需要整改的,自完成整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注册:8元/次;再次注册4元/次;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收取护士注册费的通知》((94)财综字第121号)。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加盖注册专用章的《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限2年。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类别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士工作。护士变更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原注册部门,一份交现注册部门;首先由现执业机构填写意见,再由原执业机构和原注册部门填写意见,最后到现执业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2、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3、 护士注册健康查体表(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查体,心电图、肝功、X线或胸透报告单应贴在背面);

4、 身份证复印件(A4纸);

5、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使用单位公用笺,盖公章);

6、 原护士执业证书正付本(必须是原件)。]新护士法先在你原单位找护理部盖章,在原注册单位注销盖章,转到你现在工作的护理部同意盖章,最后到卫生厅同意盖章.十四、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十五、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十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护士注册考试每两年一次.

只要通过了资格考试,就随时可以取当地主管部门领取护士资格证,或由单位同一领取,然后注册护士执业证,提问者说是护士资格证,那么可以去你所在单位询问或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咨询。
注册需要的证件,根据规定:

(一)首次与再次申请注册者需分别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

(二)按《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首次申请注册者须向注册机关缴验申请者本人:

①《证书》;

②身份证明及健康检查证明;

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军队护士缴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经护士注册机关审核合格后,予以办理注册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及申请者所在单位。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四)军队护士的注册由军(或相当于军级单位)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护士连续注册,应当在上次注册期满前60日内,向注册机关申请再次注册,并交验有关证明。

(六)中断注册5年以上申请再次注册者,必须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临床实践3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㈧ 护士资格证遗失补办流程以及申请补办表格

一.申请流程与所需资料:

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

2、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三份;(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5)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3、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5、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注意:若是代领则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参考。

三.护士资格证定义:

护士资格就是通过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拿到的证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以上资料来自:网络 搜狗网络 互动网络 360网络

㈨ 护士资格证变更都需要什么资料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9)护士资格证延续申请表扩展阅读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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