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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资格许可撤销

发布时间: 2020-12-13 12:06:03

① 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资格条件可以作为加分项吗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② 食品安全监督局的有撤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资格吗

你说的应该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吧,可以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老的餐饮业的卫生许可证),但不能撤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管理局发的,不关食药监的事

③ 注册证书吊销,注销,撤销三者之间的区别

吊销、撤销和注销的区别:性质不同、概念的不同、对象不同。如下参考:

1、性质不同

(1)撤销是行使法定惩罚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可处罚性;

(2)撤销是行政许可的法定恢复,具有剥夺性、不可逆性和救济性;

(3)核销也是一种法律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同时,也具有程序性。

2、概念的不同

(1)登出是指向系统发送一个请求,清除当前登录的用户,然后使用其他用户登录到您的系统。注销不是重新启动的替代,只是清除当前用户的缓存空间和注册表信息。

(2)撤销,是指撤销组织的资格和资格,即颁发资格的管理机构因资质期满或不再符合资质和资格要求而取消自然人或法人所持有的资质。

(3)撤销是指撤回和撤销,即撤销是指原被允许开展某项活动的对象被有管辖权的部门停止活动并撤回许可文本的执行过程,该执行过程通常是强制性的。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该对象违反了或违反了文本发布时的约定。

3、对象不同

(1)注销是指向系统发出请求,清除当前登录的用户。

(2)取消是指取消资格和资格。撤销是直接撤销和撤销,一般是强制部门作出的,其作出的后果一般会有保障实施

(3)撤销:主要与撤销比较,因为撤销也是针对单位的。一般是撤销人只要不主动找到决定撤销的单位,那么单方面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就不能直接强制撤销人交出其执照或公章等。撤销原许可证的一些程序并没有收回,只是通过报纸或广告的形式发表声明,其部分功能是无效的。

④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

《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⑤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借去注册办学许可证15天后会自动撤销吗

一般来说不能去借教师资格证给别人使用,这样很容易导致一些违法的行为。

⑥ 撤销驾驶证是什么意思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中,与驾驶证有关的容易混淆的主要是注销、吊销、撤销。它们的区别是:

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实施了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剥夺其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对当事人驾驶资格最严厉的一种处罚。
2、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在法定期限内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后,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应当在处罚决定后十五日内,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传递通知书和机动车驾驶证转发至核发地车辆管理所。
吊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2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5、扣证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6、吊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2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7、还有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五十的;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使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二、撤销驾照
1、撤销驾驶证许可,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依法做出的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对以非法手段取得驾驶许可所作出的终止驾驶资格的处理决定。
2、我国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被告驾驶证许可制度。对那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撤销通知书送达违法行为人,并将收缴的机动车驾驶证连同撤消决定书转至核发地车辆管理所。
三、注销驾驶
1、注销驾驶许可,是被许可人不满足许可法定条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许可事项的一项管理措施。
2、驾驶人提出申请的注销;
3、驾驶人未履行法规规定的义务而依法注销。

⑦ 吊销、撤销和注销驾驶证的区别是什么

吊销、撤销和注销的区别:1、性质不同(1)吊销是一种行使法律处罚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制裁性;(2)撤销是一种对行政许可的法律收回行为,具有剥夺性和不可逆转性以及补救性;(3)注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法律行为,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同时,也具有程序性质。2、概念的不同(1)注销的意思是向系统发出清除现在登录的用户的请求,清除后即可使用其他用户来登录你的系统。注销不可以替代重新启动,只可以清空当前用户的缓存空间和注册表信息。(2)撤销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即某自然人、法人持有的资质资格由于过期或者不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由资质发放管理方采取的一种取消行为。(3)吊销是指收回并注销,即吊销是指由有管辖权力的部门停止原来准许进行某项活动的对象停止该项活动并收回准许文本的执行过程,一般带有强制性。起因基本是由于该对象违背或违反了发放文本时的约定所致。3、对象不同:(1)注销的意思是向系统发出清除现在登录的用户的请求。(2)撤销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撤销是直接撤回并注销,它一般是强力部门作出的,其作出的后果一般是会有保障执行的(3)吊销:它主要应该和撤销相比较,因为它所针对的也是单位。 一般是被吊销人只要不主动找到决定吊销的单位,那么作吊销决定的单位单方是无法直接强制被吊销人交回其执照或者公章等的。 吊销一般原来的一些许可手续并没有收回,只是通过登报或广告的形式公布,宣告其部分功能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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