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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注册考试资格认证地点

发布时间: 2020-12-22 23:09:34

A. 注册规划师的报考资格是什么

报考条件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专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属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1)住建部注册考试资格认证地点扩展阅读

考试科目设置:

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

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B. 各种注册工程师报考的资格审查都审查什么

主要是你的报名资格,主要是专业和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中的要求。因为现在好多都是虚报的,即使报了名,拿到证书,到时注册的时候也是个问题。

一、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
(一)初始注册的条件
1、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且无《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中所列情形的人员;
2、在下述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人员;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单位;
(2)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3)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
(二)初始注册程序要求
1、每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第3个月,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注册通知。申请人应到相应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申办注册手续;
2、申请人应在发布注册通知后15日内,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本人考试合格证书及应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报所在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
3、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应在4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进行复审;
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40个工作日内,对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建设部审核;
5、建设部审核合格后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到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6、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在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后,应按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制作等有关问题通知的函》(建标造函[2001]50号)的有关要求,将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及时发给注册人员。
(三)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的要求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注册机构审核加盖“已申请注册”专用章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的人员,应提交其所在单位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其中在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会计师及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注册的人员,尚应提交本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代理合同、单位聘用合同及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凭证;
5、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
6、申请人应根据所在工程造价业务岗位提供以下相应的工作业绩证明:
(1)近两年已完成编制或审核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等成果文件及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书一份;
(2)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的全国统一定额或地区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两份;
(3)近两年发表的工程造价理论研究的报告两份。
(四)未按规定进行初始注册,其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成绩可保留,但每年必须参加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要求,以便再次申请初始注册。

C. 我本人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新考下来的,

你说的不严谨,考试抄通过,发的是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到某家单位后才能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印章。内蒙古那家单位要给你做初始注册,初始注册要交到省建设厅或建委初审,再送到建设部终审,大概需要3~6个月。初始注册比较慢,变更注册(变单位、专业等)一般需要3个月。注册要通过网络注册系统填报资料,上报后打印出注册申请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到省建设厅注册中心进行初审,审核原件及是否符合注册相关条件。

D. 城市建设系有哪些证书可以考

1、考英语四六级,最好是六级

2、计算机2、3级

3、学好知识,尽量熟练使用,对今后的制图有帮助

4、考一、二级建造师

5、李小鸡,你让你的学生去问老师,或者你自己去问也成啊

6、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1.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下表所列)

专业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5年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7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两年制毕业
10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7年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8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两年制毕业
11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8年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9年

2.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3.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提供本人首次报名当年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级注册建筑师

1.参加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05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专业
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中专
(不含职业中专)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四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三年制)
5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二年制)
7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三年制)
8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二年制)
10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大专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毕业
3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 (含以上)毕业
2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 (含以上)毕业
3年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报考。
3.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以前未参加上述考试的拟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报名提交材料:
1.考试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必须贴黑白照片);
2.学历正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职业年限证明;
4.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考资格如有变动,以考试中心最新通知为主!

E.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注册考核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其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复审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初审通过人员的具体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
(四)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报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后,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F. 注册城市规划师怎么考

考试科目设置

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成绩管理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合格标准

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发证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申请注册条件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上工作。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6)住建部注册考试资格认证地点扩展阅读:

初始注册登记

1、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2)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3)工作证或聘用合同;

2、申请初始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国家注册机构;

(4)国家注册机构对省级注册机构报送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核准注册登记,颁发《登记证》或《注册证》。对不予注册登记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续期注册登记

1、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在注册登记期内接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城市规划继续教育证明;

(3)工作证或聘用合同;

2、申请续期注册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续期注册登记申请并填写续期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续期注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所属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机构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续期注册登记条件人员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国家注册机构审核,核发新的《登记证》或《注册证》。

(4)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续期注册申请表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续期注册登记的有效期限为三年,自准予续期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变更注册登记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注册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填写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调出单位同意并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调出单位的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交还申请人;

(4)申请人向调入单位提交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

(5)调入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6)调入单位的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国家注册机构核准,并换发《登记证》或《注册证》。

(7)国家注册机构将加盖公章后的变更注册申请表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2、本地区变更注册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均表示同意,并在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国家注册机构核准,并换发《登记证》或《注册证》。

注册有效期

注册城市规划师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撤销注册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脱离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连续2年以上。

(四)因在城市规划工作中的失误造成损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G.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什么时间报名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发(1999)39号文
为保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长期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认定,具体办法如下:
一、认定范围
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城市规划咨询等相关业务工作,1997年底以前担任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二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一)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规划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5年。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规划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5年;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30年。
(二)技术资历和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一项,或中、小城市总体规划2项。
2、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大城市分区规划3项。
3、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详细规划5项。
4、连续担任甲级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副总规划师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5年以上。
5、连续担任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满5年,且所担任职务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三、认定组织
由建设部、人事部组成“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四、认定程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附下列材料:
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
3、单位出具的技术资历、业务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证明文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推荐名单报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拟定的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
(四)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申请认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核,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建设部、人事部办理批准手续。
五、上报材料时间
请各地将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于1999年7月30日前报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
六、认定要求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本办法确定的范围和程序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认定人员实行总量控制。
(二)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认定工作的领导,严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工作的质量,对申请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地区和个人,一经查实,即行取消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七、凡是申请认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均按本办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编辑本段]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颁布者:人事部、建设部
颁布日期:2000-02-23
实施日期:2000-02-23
实效性:有效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规范和加强考试管理,切实做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00年10月14至15日。
二、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的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
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其他三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四、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一)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二)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五、凡符合《暂行规定》第七条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七、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度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八、建设部负责组织编写和确定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指定用书及有关参考资料,并负责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培训管理工作。
九、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组织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师资培训工作,经培训合格后,由建设部颁发注册城市规划师培训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培训任务。申请承担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的单位要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
十、坚持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加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及管理工作(包括命题和组织管理)。考生参加考前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十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十二、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编辑本段]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颁布者: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1-05-24
实施日期:2001-05-24
实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规划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人事局、规划局:
根据我国城市规划队伍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凡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第四款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条件,并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二)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并参加了200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其《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均达到当年国家确定的合格标准者,即可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请各地在组织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前,将本规定的各项条件予以公布,并在报名过程中,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编辑本段]注册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根据《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级别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则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相近专业
大专(82年底前毕业)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
本科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硕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
博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 [编辑本段]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教材出 版 社 中国计划出版社
作??者 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
一、《城市规划原理》试用版
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试用版
四、《城市规划实务》试用版
五、《城市规划法规文件汇编》

H.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在哪里查询注册地点和注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来乡自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3.专业考试(上) 4.专业考试(下)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考试,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考生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I. 人事部,建设部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有哪些

人事部,建设部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有: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 - 3.5w/年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3 - 3.5w/年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5 - 6w /年

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3 - 3.5w/年

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 3 - 3.5w/年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3 - 3.5w/年

一级建造师(港口航道工程) 4 - 4.5w/年

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 5 - 8w /年 考试难度

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考试科目: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 1.2 - 1.5w/年 考试难度

考试科目:

(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报考要求低,难度比一级建造师简单不少,目前市场需求依然较大。

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 3 - 3.5w/年

报考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报名时间: 2013年7月

考试科目: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013年10月19日

(2)建设工程计价 2013年10月19日

(3)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 2013年10月20日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3年10月20日

与一级建造师一起算是非专业人士报考人数最多的两个考试,考试难度较一级建造师略微大一些,通过率中等。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 - 12w/年

此考试非专业人士想要通过较难,基本无需考虑,主要原因如下:非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要求工作年限9年,考核科目9门: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

2.建筑设计(知识);

3.建筑结构;

4.建筑物理与设备;

5.建筑材料与构造;

6.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

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9.场地设计(作图)。

要求出方案出设计作图,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考试难度极大。。。。。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27 - 30w/年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13 - 15w/年

此考试神级考试,原因如下:不好报名,较难开到工作单位证明,专业跨度难度极大(通过率低),考试科目很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18 - 20w/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16 - 17w/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15 - 16w/年

此考试也是神级考试,原因如下:不好报名,较难开到工作单位证明,专业跨度难度极大(通过率低),考试科目很多,分基础+专业,专业考试通过率较低。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0 - 12w/年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w/年

注册土木、注册结构考试难度极大,同样是分基础考试+专业考试,但相对于本专业做施工的人,可考性和对于职业发展较有用处。

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部) 3 - 3.5w/年

一般非专业人士报考意义不大,因为挂靠费用这个档次可选择的其他考试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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