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医医师资格证书
1. 中医医师资格证怎么考
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有如下两条条文: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十二、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专业学校或高等学校其他类别的医学专业学历者,可按规定在所跨类别的专业工作岗位上连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除外。 和研究生有关的考试规定如下: 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如果是师承的话,老师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
师承满三年考助理,5年考执业医师!
大专过助理2年,中专一年可考助理,助理过关后5年,再凭助理证报执业医师!
2. 怎样取得中医师资格证书请各位好心网友答疑。
取得途径分为两种,请参考下:
(一)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回格者可取得答中医医师资格。
(二)具有下列条件者,通过认定可以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1、1998年6月26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中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1998年6月26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并具备25年以上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据,年龄55岁以上,未取得中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实践技能考试考核合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民族医)从业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以及医学院校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学影像科室工作,无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医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符合中医医师条件者;
4、具有中国国籍,现在香港、澳门工作、生活者,认定中医医师资格的规定同内地医师资格认定条件。
另外民间中医确有一技之长,经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认定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3. 国家认可的《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怎么办的
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一类是国家认可的以师承方式学习的人员;一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一)具有规定学历的学生
1、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七年制中医学临床硕士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的,以及中医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的,可以申请在毕业当年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考试;
4、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二)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
1、《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的人员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决[8]定[4]你[7]的[2]人[0]生[1]成[4]败[1]的[1]路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2、《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
(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师承关系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4. 获取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医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和(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由二甲或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近期免冠2寸彩照2-3张。
其它可能用到的资料还包括:
1、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1份。 或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包括养老保险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异地注册的外地医师需要提供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执业医师)1份。
4、取得医师资格二年以上未注册的,需提供近期经过国家认可的医疗单位培训3个月,取得培训合格的证明件。
5、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注册的,须交回原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6、重新注册的,准备资料可参照首次注册时的资料清单。
5.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是什么,如何获得
中医确有专长和中医师承一直以来都是学习中医的必经道路,曾几何时我们所熟知的医师们都是通过这两种方式来进行中医学习的,如今针对这两个人群有了一项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通过后可持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橘香园中医学堂从几年前就开始关注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认为这是十分符合民间中医需求的一个考核。
6. 中医医师资格证与中医医师证有什么区别
1. 《中医职业医师》(又称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专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属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发放的,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证书)
2. 《执业医师证》,是由当地卫生局发的,表示允许你在某个医院行医,并规定了你的行医范围,这是一个行政方面的认可。如果你犯了什么问题,可以吊销你的执业证的。如果换了医院行医,还必须重新换执业证。(绿色封皮证书)
7. 怎样办的《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能备案
您好,只有参加全国统一的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并通过考试,才能取得真的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了执业医师资格才能注册,经注册后才能从事医师工作。这样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证才会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中备案。
8. 如何申请中医个体医执照
第一,如果是申请中医执业医师执照,需要国家卫生部门审批的,要临床2年以上有资格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有执照。申办及认定流程如下:
(一)、本人申报:提交如下材料
1、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一份(须本人亲自填写)。
2、办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相片页一份(订在《审核表》后)。
3、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一张贴《审核表》、一张贴《相片页》)。
4、1998年6月26日以前取得最高级别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证明材料:
(1)职称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2)任命书或任职通知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6、学历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7、广东省申请医师资格认定人员信息录入表一份。
8、凡属社会医疗机构的医师或医士,需增加如下材料:
(1)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区卫生局医科、中医科审定同意件;
(3)必要时需做公证;
9、个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报,每人缴纳80元费用。
(二)、单位初审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每位申报人提交上述的4—6项材料(社会医疗机构还需加上上述第八点执行)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填写《人事档案审查表》,经核准无误后,需在复印件上注明:“材料属实”,由经手人、人事科长签名、加盖公章,然后集体上报局人事处,并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认定材料袋(每人一袋);
(2)《人事档案审查表》(每人一份);
(3)省级申请医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一式二份);注:统一用A3纸打印。
(4)省级医师资格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
(5)数据软盘一份。
各区属医疗单位先集中上报区卫生局人事科,经审核同意后,如上述做法签字盖章,然后集中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处。
2、区公安局、社保局、教育局等区级局机关人员的材料,先归口集中上报市公安局、社保局、教育局等局机关人事部门,然后再统一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处。(具体做法如上述第1点)
3、凡是属于社会医疗机构具有医师资格的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外,还首先要将所有的报审材料按执业许可证发证单位逐级上报区卫生局医务科审定。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发出审定同意件,才集中报区卫生局人事科,最后由区卫生局人事科集中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处。社会医疗机构的医院及企、事业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或中医处审查其执业许可证,合格的单位才能集中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处。
4、缴纳费用:每人80元。
(三)、市卫生局人事处审核
1、单位提交的汇总名册,必须注明:“本单位申报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认定资格工作已结束”。然后,由主管业务副院长、医政科长、人事科长签名,盖章。
2、对单位上报的每位申报者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受理符合条件者,经集体讨论后,提交局领导审批。
(四)、省卫生厅终审认定
1、凡符合条件的材料,由市卫生局人事处负责集体上报省卫生厅审定。
2、合格者由卫生部颁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 发放资格证按原上报材料的途径,发放《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第二,如果申请个体诊所,这个要到当地工商、卫生部门申请审批。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注册满5年,所申请的诊疗科目需与注册专业一致;
3、申请人若为男性,需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女性需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4、房屋产权证上建筑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
5、申请人属于服刑期间,在职、停薪留职、病退、擅自离职,开除公职或吊销执业证书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向卫生局医政科申请,申请人还应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第五部分个体诊所基本标准的条件。
(二)、申请程序
1、咨询卫生局相关人员最近是否可申请个体诊所并取得卫生局某位实权人员(局长、副局长、医政科长等)同意开办诊所。
2、找好营业地点,建筑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理想为60平方米以上。最好500
米内没有同一注册专业的诊所。
3、诊所装修。最少需有3室,分别为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治疗室、处置室需
10平方米以上。最好配置观察室(静滴的地方)、药柜、配药室、高压消毒室。
4、咨询卫生局相关人员并备好以下材料: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 资信证明;
* 设置申请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设置人或主要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 设置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 医疗机构非在职、非因病退职或者非停薪留职医务人员证明;
* 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应提交设置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单位、个人作出提交真实材料承诺书;
注:上述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均须采用A4纸电脑打印 ,并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可以是骑缝章)或法人代表(业主)私章确认“与原件一致”,按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附封面、材料目录);
5、向卫生局医政科(于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递交申请设置书并取得《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其间卫生局医政科人员可能会来检查。
6、执业登记,即执业人员(医生、护士)登记在你所申请的诊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