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执业资格
① 是否个体诊所一定要执业医师执照后5年才有资格
走正规途径,你必须要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口腔工作满5年以上,在一级医疗机构从事口腔工作满8年,才允许,这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但也有例外的,如卫生局局长是你亲戚,这是一点,或你所在区域对口腔人才奇缺,这是第二点,不管怎么说,你都要视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如何实施的,简单的说你问下卫生局的医政处。
② 如何申请中医个体医执照
第一,如果是申请中医执业医师执照,需要国家卫生部门审批的,要临床2年以上有资格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有执照。申办及认定流程如下:
(一)、本人申报:提交如下材料
1、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一份(须本人亲自填写)。
2、办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相片页一份(订在《审核表》后)。
3、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一张贴《审核表》、一张贴《相片页》)。
4、1998年6月26日以前取得最高级别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证明材料:
(1)职称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2)任命书或任职通知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6、学历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7、广东省申请医师资格认定人员信息录入表一份。
8、凡属社会医疗机构的医师或医士,需增加如下材料:
(1)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区卫生局医科、中医科审定同意件;
(3)必要时需做公证;
9、个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报,每人缴纳80元费用。
(二)、单位初审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每位申报人提交上述的4—6项材料(社会医疗机构还需加上上述第八点执行)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填写《人事档案审查表》,经核准无误后,需在复印件上注明:“材料属实”,由经手人、人事科长签名、加盖公章,然后集体上报局人事处,并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认定材料袋(每人一袋);
(2)《人事档案审查表》(每人一份);
(3)省级申请医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一式二份);注:统一用A3纸打印。
(4)省级医师资格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
(5)数据软盘一份。
各区属医疗单位先集中上报区卫生局人事科,经审核同意后,如上述做法签字盖章,然后集中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处。
2、区公安局、社保局、教育局等区级局机关人员的材料,先归口集中上报市公安局、社保局、教育局等局机关人事部门,然后再统一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处。(具体做法如上述第1点)
3、凡是属于社会医疗机构具有医师资格的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外,还首先要将所有的报审材料按执业许可证发证单位逐级上报区卫生局医务科审定。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发出审定同意件,才集中报区卫生局人事科,最后由区卫生局人事科集中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处。社会医疗机构的医院及企、事业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或中医处审查其执业许可证,合格的单位才能集中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处。
4、缴纳费用:每人80元。
(三)、市卫生局人事处审核
1、单位提交的汇总名册,必须注明:“本单位申报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认定资格工作已结束”。然后,由主管业务副院长、医政科长、人事科长签名,盖章。
2、对单位上报的每位申报者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受理符合条件者,经集体讨论后,提交局领导审批。
(四)、省卫生厅终审认定
1、凡符合条件的材料,由市卫生局人事处负责集体上报省卫生厅审定。
2、合格者由卫生部颁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 发放资格证按原上报材料的途径,发放《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第二,如果申请个体诊所,这个要到当地工商、卫生部门申请审批。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注册满5年,所申请的诊疗科目需与注册专业一致;
3、申请人若为男性,需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女性需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4、房屋产权证上建筑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
5、申请人属于服刑期间,在职、停薪留职、病退、擅自离职,开除公职或吊销执业证书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向卫生局医政科申请,申请人还应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第五部分个体诊所基本标准的条件。
(二)、申请程序
1、咨询卫生局相关人员最近是否可申请个体诊所并取得卫生局某位实权人员(局长、副局长、医政科长等)同意开办诊所。
2、找好营业地点,建筑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理想为60平方米以上。最好500
米内没有同一注册专业的诊所。
3、诊所装修。最少需有3室,分别为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治疗室、处置室需
10平方米以上。最好配置观察室(静滴的地方)、药柜、配药室、高压消毒室。
4、咨询卫生局相关人员并备好以下材料: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 资信证明;
* 设置申请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设置人或主要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 设置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 医疗机构非在职、非因病退职或者非停薪留职医务人员证明;
* 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应提交设置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单位、个人作出提交真实材料承诺书;
注:上述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均须采用A4纸电脑打印 ,并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可以是骑缝章)或法人代表(业主)私章确认“与原件一致”,按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附封面、材料目录);
5、向卫生局医政科(于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递交申请设置书并取得《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其间卫生局医政科人员可能会来检查。
6、执业登记,即执业人员(医生、护士)登记在你所申请的诊所内。
③ 中医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诊所什么优惠条件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已经于11月30日下午18:00正式公布,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也已经同步开通,
在第一时间开通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如下,请广大2015年医师资格考生及时进入查询成绩!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5年11月30日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医师资格 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356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6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3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2
④ 有了职业医生资格证是不是就可以开个体门诊了呢
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
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
部门规定。
⑤ 我考取执业医师证后,想自己开诊所,需要什么条件
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的才可以开诊所。
诊所设置许可的审批
对于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的,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拟开办私人医疗机构的法人,应向当地卫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 、预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材料或登记证明;
2 、《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表》
3、 设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4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5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分析报告
6 、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设置平面图
7 、选址报告
8、 场所使用权报告
9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承诺书》
诊所基本标准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1、人员
①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②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③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2、房屋
①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②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③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3、设备
①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②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③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④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⑤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⑥ 怎样申请个体行医许可证
《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首先要参与卫生部组织的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经注册才能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满五年后才能进行个体行医,个体行医还需要医疗机构构执业许可证。在经当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个体行医。否则就是非法行医,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规定: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 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 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 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 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 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⑦ 个体行医需要什么资格
在经当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个体行医。否则就是非法行医,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 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 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 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 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 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⑧ 开办中医诊所的条件,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执业医师法规定,从医五年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就可开门诊.
还有就是没有医师资格,可以自己做法人,找有医师资格做负责人.
同时附: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⑨ 医师资格证不能注册了可以开个体诊所吗
不可以。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开办个体诊所条件为:
1、申请单位或个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3、投资资金满足设置需要;
4、医疗机构选址合理;
5、医疗机构建设设计和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合理;
6、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只能开设1所个体诊所,由其本人全资举办,并担任该个体诊所的负责人。
(9)个体执业资格扩展阅读:
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1、执业地点: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2、执业类别: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3、执业范围: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