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考试中医护理
考试介绍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到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护理学(士)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
2、异地考生
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三)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四)从2008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级资格将增加疼痛学(083)1个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事、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贰』 卫生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
全国卫生职称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1 药学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2 中药学 108 营养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9 理化检验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11 病案信息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1 药学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02 中药学 210 营养 203 护理学 211 理化检验技术 204 中医护理学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三、中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01 全科医学 347 麻醉学 302 全科(中医类) 348 康复医学 303 内科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51 病理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07 肾内科学 353 口腔医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10 血液病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11 结核病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12 传染病学 358 疼痛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59 重症医学 314 职业病学 360 计划生育 315 中医内科学 361 疾病控制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 362 公共卫生 317 普通外科学 363 职业卫生 318 骨外科学 364 妇幼保健 319 胸心外科学 365 健康教育 320 神经外科学 366 药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67 中药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68 护理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69 内科护理 324 整形外科学 370 外科护理 325 中医外科学 371 妇产科护理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72 儿科护理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73 社区护理 328 中医骨伤学 374 中医护理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30 妇产科学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31 中医妇科学 377 核医学技术 332 儿科学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33 中医儿科学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34 眼科学 380 病理学技术 335 中医眼科学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82 营养 337 中医耳鼻咽喉科学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85 消毒技术 340 精神病学 386 心理治疗 341 肿瘤内科学 387 心电学技术 342 肿瘤外科学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44 放射医学 390 输血技术 345 核医学 391 神经电生理(脑点图)技术 346 超声波医学
『叁』 中国人才卫生网2019年护资考试可以查了吗中医护理实习报告范文有吗
1、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经于7月19日开通,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版时间为:7月权19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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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卫生资格考试若干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考试科目与复习备考的关系
试分4个科目进行,是两部参照其他行业考试,结合卫生专业特点确定的。它是对命题组卷范围的一种约束,是对考生必备知识的相对分类。
考生复习时不需仔细研究哪些知识属于哪个考试科目。重要的是按照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复习,可以按科目归类复习记忆,也可以按病种从基础知识,病因病机、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与预防的全过程来复习均可达到备考应试的目的。
比如内科专业、有的考生选报了内科,有的选报了肾内科或心内科等内科亚专业、复习时,考生应按照“内科学考试大纲”要求,参看“内科学考试指南”,全面复习内科知识,同时重点复习报考的亚专业知识。报考内科及其亚专业的考试前三个科目为统一考卷,第4个科目按照内科或亚专业内容分别组卷。
二、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分护理及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等4个亚专业,考生如何进行复习
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关三个科目为统一考卷,第4个科目即专业实践能力部分按照护理或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等4个亚专业分别组卷。因此报考主管护师资格者,须按大纲要求,复习包括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护理学健康教育、医院感染护理学、社区护理学等部分内容。同时报考亚专业的考生还应重点复习与报考的专业相应的护理部分,比如报考内科护理者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需要重点复习内科护理部分。
三、报考卫生检验专业如何复习
参加卫生检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请按《卫生检验专业考试大纲》要求,参考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专业相应级别的考试指南进行复习。
四、现从事医学影像工作的人员、从事B超、心电图、肿瘤放射工作者如何报考及复习
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由于考生来源较为复杂,所取得的职称不统一,而《执业医师法》对临床医生职称系列有严格的界定、因此,这些人员报考专业目前难以统一划定。
总体上说,有临床医生专业背景的以从事临床诊治为主的,可以走医师职称系列,但只能报考医师系列所设的相关专业如内科、核医学科、肿瘤科、神经科等相近学科。
主要从事仪器设备操作的,过去走医技职称系列的(如脑电图、心电图、医学影像技术等),此次只能报考医技系列,复习时按大纲要求参考有关指南进行。
五、报考中医综合专业如何复习
按照中医综合大纲参照相应的中医专业考试指南复习。
六、报考主管药师如何复习
报考主管药师的考生按照考试大纲参照相应指南及示范题集复习,同时还应注意学习2000年版的中国药典、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95版)、新药品管理法、各类药物手册及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的《临床药学各论》(1999版)。
『伍』 201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有哪些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到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证书考取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陆』 卫生资格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柒』 事业单位考试中卫生类考试的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是怎么意思
你好
事业单位考试专业知识是一张卷子,包含了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是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还有一些常识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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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到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证书考取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链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_网络
http://ke..com/link?url=-cnNM-rO52RPiKDWSUF_#10
『玖』 护士考中医
现在有师承的中医培训,就是从卫生局报名,一边自学,一边靠师傅教授,学习三年后就可以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希望你成功!
『拾』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区别我应该报考哪个
1、适用人员范围不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适用人员范围是有志于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且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适用人员范围是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专业及级别范围不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级别范围包含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级别范围是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等。
3、考试科目设置不同。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包含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中医护理学等多个学科或科目,依据报考人员的具体科目开展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主要包含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原则、健康评估、护理程序及护理专业技术等内容,其属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个项目。
4、就业方向不同。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其就业方向包含了护士、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卫生人员。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其就业方向主要集中在护理方面,部分岗位如医疗、药学等是不能够上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