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资格证书注册
A. 浙江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去哪审核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专,方可以建造师属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B. 浙江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在哪查询
浙江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考试属于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此类考试结果查询均可内上浙江容政务服务网或浙江政务服务APP线上查询考试结果。
方法一: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查验并打印合格的电子证书。
第一步: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
C.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注册时还未取得资格证书怎么写
说明白点
D. 浙江二建资格只有电子证书是不是不用资格后审,只要注册时审核就行了
考务文件中没说明考后审核的就不需要考后审核
E. 浙江省一级建造师注册问题
1、证书注册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2、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3、无犯罪记录;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F. 一级建造师在浙江省注册成功后其资格证书丢失如何补办
在省级报刊上登证书丢失声明,然后再到市里主管注册部门填写补证申请表,带上你的相关证明,市里报到省里再报到北京估计有一个月时间就差不多了
G. 浙江二建注册的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7)浙江资格证书注册扩展阅读:
申请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二级建造师
网络——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H.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是不是要五年注册一次怎么注册
这个教师资格证审核,只是审核在职老师的教师资格证,而且是从你正式入编开始才会算的,不是从你领导资格证开始算的。代课教师不算教龄的。
I. 我想知道我的浙江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在哪个单位了,该怎么查谢谢!
注册在哪个单位是你自己把证书放在哪个单位,别人没资格为你注册的,注册的时版候要身份证和学历证权书的及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只放职业资格证书,is not 注册注册证书.注册完毕后才发注册证书和职业印章!!!
J. 浙江省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
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