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㈠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怎么登录用户名密码是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来兴为您源解答!
过一会儿再登陆看看,登陆报名网站,在登陆界面中可以点忘记密码,输入报名的身份证号.姓名和当初登记的邮箱地址即可。如果无法注册,打电话给财政局让他们帮你更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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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二级建造师考取过后怎么注册
提交相应的资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版进行注册,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1、申请材料:
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2、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3、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㈢ 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单位更名
一、变更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后基建营房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需提交一式三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
3、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
4、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5、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6、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期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明复印件)。
7、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满足新聘用企业所在地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8、申请人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
9、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10、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申请变更注册的流程:
1、申请人进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通过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身份加密锁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生成数据电子文档;
2、申请人向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到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北京市建委注册管理部门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建设部。
4、建设部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由建设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
㈣ 北京市市住建委电话是多少呢
北京市住建委办公室电话:59958081
办公室职能: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回案等机关日常运转答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4)北京市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北京市住建委其他科室电话:
1、规划处:59958376
2、中央工程服务处:59958206
3、工程建设管理处:59958937
4、重点工程协调处:59958917
5、建筑业管理处:59958817
6、建筑市场管理处:59958820
7、工程质量管理处:59958853
8、施工安全管理处:59958833
9、离退休干部处:65137571
10、工会:59958761
㈤ 哪位大侠知道北京市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审查的部门的电话
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简介)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3]57号)文件精神,从2003年5月1日起,国家对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注册电气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北京市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管理。
一、组织领导
北京地区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只允许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三)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四)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五)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六)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报考条件中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七)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八)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办理缴费。(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六、成绩管理
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合格证书。
七、合格证书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八、注册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注册有效期为2年。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主办的专业性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
网站承担着发布全市有关安全生产类的政策法规、执法动态、重点工作、安全规划、事故通报、文件下我、危险化学品、教育考核和其它各类信息的职能,同时通过网络在线咨询、有奖举报等在线服务业务,逐步实现对全市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
(6)北京市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许可服务:
1、 对公益性民间组织提出的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方案进行备案管理;
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4、 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进行备案;
5、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6、 危险化学品登记初审;
7、 责令停止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违法行为;
8、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共3项)(共3项);
8.1、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8.2、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
8.3、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
9、 非煤矿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共4项);
9.1、 非煤矿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增项申请;
9.2、 非煤矿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延期申请;
9.3、 非煤矿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变更申请;
9.4、 非煤矿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首次申请;
10、 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共2项);
10.1、 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变更申请和增项申请;
10.2、 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认定-首次申请和延期申请;
11、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共3项);
11.1、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初次申请;
11.2、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延期申请;
11.3、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变更申请;
1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共3项);
12.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延期申请;
12.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初次申请;
12.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变更申请;
13、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共3项);
13.1、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首次申请;
13.2、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
13.3、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延期申请;
14、 对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15、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16、 对救灾捐赠款物的调拨、调剂分配、变卖和跨年度使用的审批(共3项);
16.1、 对受赠人跨年度使用救灾捐赠款物的审批;
16.2、 对救灾捐赠款物的调拨和调剂分配;
16.3、 对灾区不适用救灾捐赠物资变卖的批准;
17、 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开展义演、义赛、义卖等大型救灾捐赠活动和接受境外救灾捐赠的备案(共2项);
17.1、 对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接受境外救灾捐赠的备案;
17.2、 对开展义演、义赛、义卖等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备案;
18、 指定社会捐助接收机构和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实施接受救灾捐赠;
19、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共2项)。
㈦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流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流程:
1、登陆全国监理工程注册系统,填写注销申请表,并打印。
2、到所在地的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3、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由建设部收回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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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㈧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流程是:
1、上“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点“注册”并回输入信息,记住密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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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审查时间到发证一般为半年。证件时间过期之后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不需要按照以上流程,只需要再进行核对并考试合格就可以。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㈨ 北京市全面推行电子职称证书
是的,2月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启用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的通知》《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和《关于启用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即日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发的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将全部启用电子证书,极大的方便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查询使用。
据介绍,自2020年度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3类职称证书,统一改版为《北京市职称证书》,并启用电子证书,今后将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同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制发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委制发的《二级建造师证书》《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等3项职业资格证书,也均启用电子证书,今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9)北京市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电子证书可线上获取和查询:
据了解,电子证书加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用章”电子印章,信息主要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取得职称或职业资格信息、证书编号、查验二维码内容等。
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在本市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人事管理等业务工作中。同时发布的《北京市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将用于人事档案存档工作。
本月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官方网站提供电子证书获取下载和查询查验等服务。个人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政务服务”-“办事直达”-“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下载使用本人电子证书。
用人单位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政务服务”-“办事直达”-“法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输入证书基本信息后,即可查验证书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