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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发布时间: 2020-11-24 22:54:05

①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有用么

有用啊,这个证还算中级职称呢
况且有了经纪人证还可以独立签合同
做独立经纪人的话最好有它

② 经纪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有效期限吗,几年的有

房地产经纪人证不用每年年检,但需要注册,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内相关政策:第三章 注册容
第十五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名义执业。
第十六条 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二)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岗位上工作。
(四)经所在经纪机构考核合格。

③ 如何考取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

一、根据国家建设部和人事部的有关规定:我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分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两个层次。房地产经纪人的含金量高,但是大多数地区除了符合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规定,还要求先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资格证书,才可报考。经纪人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持证者任经济师职务。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从事房地产行业,需要具备这些资格证书,你才可从事。当然也可挂靠到一些单位。

四、免试条件:凡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政策与制度》。

五、考试科目:房地产的基本的制度以及政策、房地产经纪的概论、房地产的经纪的实务、房地产经纪的相关的知识。

六、指定教材:基本上是每年一套,大概内容变动不多。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七、报名时间:每个地区不一样,一般是每年的6-7月之间,网上报名缴费,一般是该省的人事考试网,考试时间是每年10月的第三个周六日。

(3)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建设部负责编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组织或授权组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申请取得《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③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

④具有房地产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的专业技能(相关职称是指建筑类、财经类及法律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⑤申请房地产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六)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④ 考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有什么要求要去哪里报名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4个,分别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考试范围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所确定的范围。

到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简称注册受理部门)提交申请。

(4)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建设部负责编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组织或授权组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⑤ 关于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条件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2、免试条件
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⑥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属于什么职称

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局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公民或组织要成为合法经纪人,首先必须获得经纪人从业资格,那么如何获得经纪人资格呢?一般经过以下三个步骤取得经纪人资格。
(一)必须通过经纪人资格审查:即确认是否具有成为经纪人的资格。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申请从事经纪活动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3、有固定的住所;
4、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申请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考核批准,取得经纪资格证书后,方可申请从事经纪活动。
(二)必须通过考核。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和有关省市的具体规定,经纪人培训考核发证由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培训考核的内容为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发给证明,凭考核合格证明,向发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经核准后发给《经纪人资格证书》。
(三)获得《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依法申请设立经纪企业,合伙的经纪组织,申请工商登记注册,成为独立经纪人。文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文化部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演出经纪人(特殊行业经纪人)的资格认证工作。依照国家工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科技,房地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行业的专业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由省或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培训,审核、考核发证。所以文化部门(人事司及市场司)应于国家工商部门共同协商,确定文化经纪人(含演出经纪人)的具体认证办法。目前,文化部关于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正在试行过程中,演出经纪人以独立的文化经纪人种类进行资格认证。文化部已经颁发了全国统一的考试科目大纲,权威教材和统一的资格认证证书。从现在的试点情况看,分级认证已在许多省、市施行(一般是工商局与文化局联合培训,有的地区由文化局独立培训),尚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制度。
各地区的认证工作请与当地文化厅、局联系

⑦ 国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啊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⑧ 房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怎么考

日前,人事部与建设部在共同发布《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今后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为配合《暂行规定》的实施,人事部和建设部还同时发布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部同时发布的《实施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从2002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的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长期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的人员,进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的一次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考试申报条件

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遵纪守法,并同时具备以下2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

(一)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992年底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累计满5年。

2、1987年底前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累计满8年。

3、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累计满10年。

(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满3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房地产方面的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有房地产方面的专著。

2、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满5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房地产方面的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有房地产方面的专著。

二、认定考试组织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并成立“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负责认定考试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和直辖市人事局、房地产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的认定考试管理工作。

三、认定考试

(一)认定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组织闭卷作答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定于2002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

(三)考试科目为《房地产经纪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房地产经纪基本概念、房地产经纪基本理论与实务、房地产政策法规知识等。

(四)考试的合格标准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研究确定。

四、认定考试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l、《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申报表》(表1)一式两份;

2、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存档);

3、单位出具的本专业工作年限、房地产经纪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证明文件;

4、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及公开出版的专著;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张。

(二)申请参加认定考试的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有关手续。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考试管理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认定考试。

(四)认定考试结束后,各地将认定考试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表2)、考试信息软盘及申报材料于2002年8月10日前报“考试办公室”。

(五)“考试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呈报的认定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合格人员的名单通过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站(http://www.realestate.gov.cn)、中国建设执业网(http://www.cpear.com)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网站(http://www.cirea.org.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公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七)认定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五、认定考试要求

(一)各地应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向社会公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合作,严格认定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认定考试工作质量,对在认定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地区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三)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子牛 柴强

联系电话:(010)68318963 68318964

88083151 880831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3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首次于2002年10月份举行。

生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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