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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什么故事的文章

发布时间: 2020-12-20 06:16:42

㈠ 作文:什么的故事

我和书的故事 大家可能都听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叫做"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说的。我对这句话体会最为深刻。因为我很喜欢读书,也从中学到了一些收获的乐趣。
记得在我小学五年级的那年暑假里,爸爸从书店给我买回来一大课书,让我在暑假期间看。没想到,刚看了一本,我就被书中的动人情节迷住了,与书中的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从此,我便爱上了看书。但是,因为我看书经常躺在床上看,很不幸,我的鼻梁上又架起了一副“望远镜”。自从看书多了以后,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作文水平有了明显地提高。这使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了,从中得到的乐趣也越来越多,于是。我读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了。那一次,我听说新华书店又进来了一批新书,一回到家,就打开我的储蓄罐拿出了里面所有的钱,向书店奔去。来到书店,经过我的精心筛选,终于物色到一本好书《中国少年网络全书》,刚要付钱,我才知道带的钱不够,而这时又听见售货员说:“这本书很受读者的欢迎,卖的非常快,已经没几套了……”听到这里,我飞快地跑回了家,向爸爸要了钱才又跑回了书店,真幸运,就剩下五套了,我马上买了一套,此刻,就像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心情无比舒畅。
我记得不知谁曾经说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乐,愈久愈深。”书读得越多,也便越体会到了其精妙之处。 书籍对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书籍里,我们可以从中汲取丰富的知识,领悟深刻的道理。它给我们讲述许多有趣的故事,它把多彩的生活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它为我们打开灿烂的文化宝库,它领我们走进辉煌的科学殿堂,它引导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航行;它是我们智慧的矿藏,也是我们强壮的营养。
就像初读鲁迅先生的书,他写的文章像一枚青橄榄,初嚼不但没有一点甜味,还觉得有点儿涩,但是如果你多读几遍,就会觉得越读越有味儿,读到最后,甚至有一种甜味了。
这,就是读书的乐趣,它是我课堂学习的延续,是我课余生活的主题。因为我觉得,学习固然不轻松,但如果能细水长流,积少成多,所得自然不在小可,而到了那个时候,你就能体会到读书的真正价值了。
我爱读书,因为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是我快乐的天使……

㈡ 关于什么的故事作文600字

1.我和自行车的故事
在我家,有这样一个“人”。它有一身“黑皮肤”,一张白色的“大嘴”两条圆滚滚的“脚”。猜到它是谁了吧?自行车?没错!
我的这辆自行车呢,是伯母送给我的。而我呢,和这辆车还有一些小故事,要不要听听呢?
“好了,开始学自行车吧!”妈妈说,“我先示范给你看。”于是,妈妈用兔子般的轻巧跳上自行车,又像燕子似的“飞”了出去。让我冒出了一个想法:太简单了。而到我骑的时候,自行车简直是一个失去控制的木偶,轮子一歪,倒了。而在车上的我就遭了殃——摔倒在地。不过万幸是,并没有磨破皮,所以休息几分钟,又开始学骑自行车了。
介于上次的经验,我可不敢再“横冲直撞”了,而是像缩头乌龟似的,刚骑上车,马上倾倒就马上把脚伸到地上,这样,就避免了人仰马翻的闹剧了。可是问题又来了:这样20次下来,还没前进2米。妈妈说:“你这样要学到什么时候?要大胆地前进!”大胆地前进,懂了。于是,我带着这条真理,满怀信心地骑着自行车,但不幸,又摔倒了。这时,我可闹脾气,不学了。
此后2个星期,我都从未碰过自行车。直到第三个礼拜,我看着同学们骑自行车骑得热火朝天,心里不由得酸酸的。于是,自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骑自行车。而一天晚上,我就忍着“痛”——不看电视,就出来练习。但由于姿势不对,连摔了几个跟头。伤口火辣辣的,心里摆了一大摊苦水。但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心里甜滋滋的,别提多高兴了!
这就是我和自行车的故事。虽然一波三折,但这也更体现了我和自行车的“友谊”吧!

2.我的故事
我非常爱做白日梦,我的梦里藏着许多许多故事,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我常常幻想我是一个小精灵,让穷人不再过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让富商不再懒惰。我是一个傻丫头,有一次我洗短裤的时候,我忘记了,我还接着热水,突然,我听见了哗啦哗啦的流水声,我到厨房一看,天哪,杯子里的水满出来了,我为了把饮水机关上,丢下短裤就跑,结果短裤弄脏了,手也烫起了一个大泡。你说我傻不傻呀??我有一个愿望,就是给山区儿童的爸爸妈妈一份工作,让他们不再为吃不饱,穿不暖哭泣。爸爸常说这是给他们的一副鱼杆。而且我一定要攒很多零花钱,在山区建一所希望小学。
我的理想是长大当服装设计师,让人们穿上漂亮的服装,圆女孩子的时尚梦。我一定要画出好多好多美丽的图案,让人们佩服我。
这个几年我学到好多好多。希望我的梦能快快实现,越飞越高。

3.
书的故事来自http://www.pequip.com.cn/a/201305/128584808.html
我一直很喜欢看书,家里的书柜里摆着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但是我总觉的这些书不够,想让妈妈再买些书充实我的书柜。
今天早上,我坐在家里的阳台上,在灿烂的阳光里把自己喜爱的一本书摊在膝盖上,闻着淡淡的油墨清香,听着风吹树叶的声音,心里美极了。不知不觉我就融入到了书中,与主人公一起去探索海洋里的奥秘,饱览海底的景色 , 看这儿有美丽的珊瑚,那儿有一群五彩斑斓的小 鱼……正当我看的入神的时候,哎呀,谁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吓得跳了起来,妈妈说:“叫你十几声都不理我”。我满足的笑了笑……
记得上一个星期五,妈妈从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我回到家听说后心里激动万分,赶紧写完作业,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看着看着,我便随着主人公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这里有美丽的花园、红桃皇后、扑克士兵……
我感谢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快乐,给我带来了提高写作能力的机会。我爱读书,我要在书的指引下更上一层楼。

4.我的故事
从我“呱呱”落地以来,在我身上发生了许多的故事,今天我就来讲讲我的故事。
小时候,我十分淘气。有一次,和一个年龄相似的小孩玩,可是不知到出于什么原因,就打起来了。结果我被打得伤痕累累、体无完肤,不知怎的,他刚准备要走,我一下子扑上去,来了个反攻,后来越打越厉害,不过我终于反败为胜了。回到家里,妈妈问我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跟别人打架,我却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你教过我从哪里摔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第一次我打输,我就从那里爬起来,再打第二次,结果打赢了,我以为你会高兴,可是....”
到了五、六岁,就更调皮了。那时侯我号称“捣蛋大王”还有一帮手下。有一天,我们都在院子里玩,突然看见一辆崭新的三洋童车,于是我有打起了坏注意。呵呵,好办法!于是我召集了所有手下,商量了一会儿,就这么办。我们拿来小刀和针,用小刀在皮垫子上深深的划了一刀,然后又用针把胎气给放了。“走了,哈哈!”傍晚我回到家,爸爸神秘地对我说;“我给你买了件礼物,在院子里,去看看。”我蹦蹦跳跳地来到院子里,东瞧瞧,西望望,“就是那辆儿童车”爸爸说。“啊?就是那辆三洋儿童车!”
现在我特别爱看书。有一次,妈妈、爸爸叫我去桂林,我说:“不用了,你们去吧,我要在家看书。可是妈妈死活都要拉我去。我就只好去了,欣赏完桂林山水后,妈妈还要去逛街,我趁机对妈妈说我要旅馆看电视,结果我却是回来看书。

㈢ 找一个励志文章小故事什么的,

人生的苦涩与生命的脆弱,决定了人渴望着心灵的安慰与人生的鼓励。给生命加点儿糖,究竟加进去的是安慰还是虚荣呢?这种对情绪的设想与判断,让人觉得人活得没有傲骨和底气。而当人的心灵达到一定纯度,它是不需要外在安慰的。人需要安慰时,往往是人的心灵纯度无法满足于自身需要时。当人的心灵纯度无法满足自身需要,一个错误的判断,人往往渴望着外在地去补,希冀通过补来达到一个需求的平衡点。而这种补,却往往又使人得不偿失,因为这种补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纯度的增加,所补的是复杂的感情需求,而非心灵的纯度,其实质上是一种南辕北辙。当欲望的杂质大于心灵所需要的纯度,人的情感行为已经开始偏离心灵的纯粹度平衡点,此时,如果再补加欲望的杂质,那么纯粹的心灵已经难以承受那种严重的倾斜,再倾斜得更厉害些,究竟会怎么样呢?必定会发生心灵纯粹性上的灾难。这时候,需要的是减去感情上的杂质,让心灵的纯度更高些,从而唤醒和提高人的心灵免疫力。

人的心灵的纯度,取决于什么呢?令我们常常感到矛盾的是,婴儿的心灵纯度是最高的,而当人逐渐成长,心灵的纯度却在因为外在世界的复杂性,而使感情出现诸多无法把握的复杂情形,这是否意味着人的成长是一种心灵纯度的退化呢?而事实上,我们又无法规避这种现实,只能努力去适应,并在逐渐适应的过程中,让自己的心灵接近于澄明,保持一种相对的心灵纯度,满足我们灵魂的需要,使我们保持得相对自我,相对清醒。相对于坎坷的人生路,我们心灵的纯度,让我们足以感到活着的尊严和做人的伟大,足以面对外在的无奈与复杂,坦坦荡荡地去活着,洒洒脱脱地拼搏着,像一缕清爽的自由的风,带给尘世一缕清新,一丝纯净,一份真诚。

㈣ 故事类文章写什么内容怎么写才够吸引人呢

写故事也需要技术,很多读者看故事都是三分钟的热度,就要根据你的故事内容而论。如果故事一直是平淡的,那么读者很快就会失去兴趣。你可以从前面留一些坑,时不时去解答一下其中一个,不断的抓读者眼球。

㈤ 什么的故事 作文400字

每个人都有过成功,成功,让我们欢乐,让我们欣喜,让我们增长了知识,也让我们深刻的了解到:要想成功,就必须付出汗水。我就有过这样一次经历。
那是暑假的一天,妈妈问我一道关于路程的奥林匹克数学题怎么做。天哪!妈妈都不会做的题,我怎么可能会做呢?不过妈妈非要让我试试看,我也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做了。我看着这道题,题目足足就有六行。唉,怪不得妈妈做不出来呢。
我把题目看了一遍又一遍,(不是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吗)我想我看的遍数不能说有一百遍,但至少也有几十遍了。o(︶︿︶)o唉,无能为力呀。这是我突然想到看是看不出来的,我应该拿笔算算。于是,我拿着笔在演草纸上演算了一遍又一遍。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算了半个多小时,却一点儿收获也没有,我感觉我的脑细胞因为算这道题而坏死了一大半。苦恼啊!哼,不算了不算了,反正也算不出来,还不是白费力气。正准备不算了,却想起妈妈以前说过的话——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好吧。还是算算吧,即使只有千万分之一的希望,也是有机会算出来的吗。想到这里,我又有了勇气。我就不信世界上还有我攻不破的题。我认真的把这道题和例题做了对比,又照着例题画了一个线段图,一画线段图,我的思路立刻清晰了——这一段表示的是甲走的路,那一段是……(⊙o⊙)哦!!!!!!!做出来了做出来了!!!!!!!我简直要高兴疯了。妈妈也闻声赶来。“哦,做出来了?给我讲讲吧。”于是,我便热心的当起了妈妈的小老师,认真的讲了起来……
我成功了,成功了,真的成功了!我真高兴啊。我仿佛看到——在一阵暴风骤雨过后,天空中那七彩的虹……

㈥ 半命题作文什么的故事

夏天的故事

记忆中,隐隐回荡着茂密枝叶的飒飒声,宛若那个夏天的轻轻絮语,宛若那个夏天小草的淡淡清香,宛若她的丝丝回忆……

——题记
“欢声笑语,书香弥漫,它们似乎是学校的代名词。记忆中,只数那年夏天的欢声最为珍贵。”
久久徘徊在学校的林间小道,轻轻的抚摸着树木上的注解,弥漫着我们的气息;轻轻的抚摸着嫩嫩的小草,弥漫着我们的欢笑;轻轻的抚摸着……一切都是那么令人难以遗忘,却又容易淡忘……
我已经不记得那些树木的名字了,也不记得那些弥漫的芳香了,也不记得那些同学了……唯有她,是我已经“遗忘”的……
坐在长椅上,轻描淡写地勾绘出学校的气息。一笔一划,一勾一勒,每一笔都融进了我对它的记忆。
“不错啊!”丝丝轻絮淡淡的。只是隐约听见。
“嗯?”
“我说,不错啊!”她坐在了我的身旁,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打量了一下她,“是你啊!”只是轻描淡写,但是,却有一丝淡淡的苦涩。
“唔…好酸。”说着,她还把捂住右脸,装作牙疼的样子。
学着她,抬起手,做了一个甩汗的动作,“这样,ok?”
“呵呵。ok,ok。知道你爱玩。”说着,还如说是到一样,语重心长地和我说。
“晕。好啦好啦,不要和你演戏啦。我在写生呢,过一会儿要交的。哎,为什么我的生活会如此的悲惨啊!~”
“哎!你还叫悲惨啊?!我想做都不行呢!”
“是是是!我的大小姐!我再声明一下,我,要,写,生!”我故意提高了音量。
“是嘛?你真不会隐藏自己啊!你看都画在画上了!”
我疑惑的拿起我的画夹。真的,上面只是由淡淡的墨勾勒出来的假山,树木……缺少了生机,只是泛有淡淡的感伤。不禁想起古代的诗人写的诗,好像离别的诗……
“……”只是不说话,静静地,静静地。
勾勒着这幅画,闻着淡淡的油墨气息,淡淡的离别气息……
此时,我只是淡淡地望着天空,淡淡的,蓝蓝的。时不时飘过一片白云,还带来了微微的清风和一瞬而过的清凉。

如今,我已经不记得那些事了,只是,有些隐隐的记忆……唯独,那个夏天,那个炎热的夏天,那个清凉的夏天,那个令人怀念的夏天……
现在,我已经实现我的诺言,我想我已经不是那个承受不起压力的小女孩了,因为,我答应你的,我做到了!
玮,如若你也实现了我的诺言,请伴随着那次夏的气息,再道一声,“瑶!”

自己写的文章。转载说明。

㈦ 什么故事的作文

勇敢无畏的霹雷虎

我讲的霹雷虎,是一只狗,可不是小老虎。这种又小又白的杂种狗,来自加拿大魁北克。看上去,它一点儿也不怎么起眼。这是我的一位朋友当作圣诞礼物送给我的。真是天晓得,我的这位朋友似乎知道我看不上这条狗,就再三关照我,千万别丢掉它,因为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条像它这样勇敢无畏的狗了。所以他特地给这条小白狗取名为“霹雷虎”以表达他对这条狗的喜爱。据我的朋友说,若狗的世界里也像人类一样有文字、有字典的话,那么,对这条小白狗来说,在狗的字典里可找不到“害怕”两个字。

对朋友的吹嘘,我将信将疑。不过,我很快和这条小白狗建立了友谊。

也亲热地称它为霹雷虎了。因为我确实感到,这条小白狗好像根本没有恐惧心似的。我偶而带它上街蹓跶,路上碰到一只小狗,而这只小狗来到它的附近。它连瞟都不去瞟它一眼,压根儿就没把人家当回事儿。假如来的是只中等身材的,它就硬绷绷地翘起那条又短又粗的尾巴,围着人家兜圈子,用后腿轻蔑地抓着,两眼不是看天,就是瞧地,再不就望着远处或别的什么东西,可就是不朝人家看,只是用接连不断的尖声吠叫,来表示自己的存在。如果那只陌生狗不马上跑开,它就要跟人家打起来。结果呢,总是陌生狗飞快地跑开才完事。当然,有时候,霹雷虎也会吃败仗,可是,惨痛的教训,从没改变它的脾气。有一次,霹雷虎坐在我的马车里,看见路上有条大狗在那儿蹓跶。那只狗的身材引起了小家伙莫大的兴趣,它纵身从马车窗口里跳了下去,想跟对方较量一下,结果把自己的腿都弄折了,害得我费了好多的心血,才把它的腿治好。

唉,这小家伙压根儿就不知害怕是什么东西。它所懂得的只是一股不同寻常的猛劲儿,管它叫霹雷虎,真是名副其实啊。

这一年,我带着霹雷虎到加拿大北达科他州的草原上去买乳牛。草原上狼多成患。一到草原,打狼、捕狼,成了每日的话题。

跟我打交道的本罗夫兄弟也像大多数牧人们一样,放弃了用毒药和捕狼机逮狼的一切企图,正在试用各种各样的狗来捕捉狼群,想在必要的除害工作中,稍稍显露它们的用处。我刚跟他谈完买乳牛的事儿,他就要紧向我—

—介绍他养的一大群猎狗。我虽不是什么养狗专家,但见的多了,也颇在行。

据我的观察,在他所养的一大群狗类中,要数猎狐狗顶不中用了。它们战斗起来太软弱。丹麦种大狗过于笨重。别的猎狗呢?只有在看得清狼群的时候才能跟上去。每一种狗都有一些致命的缺陷。可是,收人们还想组织一支由各种狗组成的队伍,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一天,我也被请去参加一场捕狼战斗。那些跟在我们后面的各式各样的狗,使我挺感兴趣,它们当中有混血狗,还有几只高级的纯种狗——特别是那几只俄国种狼狗,一定是非常值钱的。

本罗夫自称“驯狗大师”,为这几只俄国种狼狗感到无比的骄傲。他相信,它们准能干得很漂亮。于是,他让几只不出名的猎狗担任追赶敌人的任务,而让丹麦种大狗随后压阵,俄国种狼狗充当了战斗的主力。其中还有两三只猎狐狗,因为它们的嗅觉又灵又准确,所以在敌人跑不见了的时候,跟踪搜敌的任务就要依靠它们。

而我的霹雷虎,“他们说什么也不让我带去,要我把它关在铁笼子里。

说是带去了,反而会坏事儿,怕它见了狼会吓得大喊大叫地惊跑了狗,也怕它被狼一口吞了,不好向我交代。我尊重主人的意见,就把它关在笼子里,跟着他们出发了。

这是十月里的一天,我们骑着马在白德兰山间跑过的时候,看到了一片迷人的景色。四周的空气非常清新,虽然天色已经晚了,可是既未下雪,也没落霜。远处景色仍可看得清清楚楚。我们骑的那些马,匹匹都是生气勃勃的。有一两次,一只牧牛马乱蹦乱跳地竟把背上的人摔下地来。

那些狗对于打猎都非常热心。不久,我们在乎原上看见了一两个灰色的点子。本罗夫说那不是狼就是山狗,于是打猎就正式开始了。那些狗大叫大嚷着追了上去。可是在这场追逐中,除了一只猎狗在肩头上负了一处轻伤以外,其余的那些狗,一点也看不出有谁参加过猎狼的搏斗。

本罗夫的弟弟加尔文咕哝着说:“这是怎么搞的?一只狼也没咬死,我们养的这些狗可都是厉害的角色呀。别说灰狼,就是野狗,也甭想逃得出这些猎狗的追赶。三天前的脚迹,它们也闻得出。还有丹麦种大狗,它们连大灰熊都能吞下去,可今儿个是怎么啦?”

本罗夫的老父亲生气地说:“它们能追,能找到足迹,能吞掉大灰熊,这完全可能。不过,事实是它们不愿意逮灰狼。这群废物全吓得没了命——

我真后悔,不该花那些钱去把它们买回来。”

当他们在这样相互埋怨、相互争论的时候,我赶着马离开了他们。

对于他们的失败,似乎只有一种理由可以解释。那些猎狗虽然只只都是动作迅速、身强力壮的,可是只要碰到一只灰狼,好像就把它们全都吓住了。

它们根本不敢去追它,所以每次都被它跑掉了。我想今日要是我那天不怕、地不怕的霹雷虎上阵,肯定不会这样窝囊。但是,我没讲出口。

后来,我和本罗夫兄弟又去打过好几次狼。可是结果都不见得比头一回好,所以弄得他们非常气愤。那些狗出去打猎的时候,差不多每次都能发现一只狼,但它们总是没法把狼弄死。而且事到临了,人们总是离得大远,因此也闹不清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几次的打猎经验,已经使本罗夫深深相信:“这群可怜虫里头,找不出一只真正有胆量的狗来。”

在这时候,我就提议说:“下次,让我的那只小白狗也上阵吧,也许能凑凑数呢。”

本罗夫答应了,不过他又补了一句:“被狼咬死了可别怪我。”

第二天,我们又去打狼了。队伍还是老样子,精壮的好马、熟练的骑手、蓝色的大狗、黄狗、花狗,全跟以前一样。就是多了一只新来的小白狗,这就是我的霹雷虎。它老是厮守在我的身边。无论是那只狗,或是那匹马要是过于跑近了些,都会山乎意料地马上被它咬上一口。

我们登上了一座光秃秃的大孤山,从那儿可以望到老远老远的地方。这时候,一直在用望远镜侦察着这片广阔地区的本罗夫叫了起来:“我看见它啦。它正朝骷髅河那边跑哩。我猜呀,这是一条大灰狼!”

我举起望远镜仔细地搜索,终于发现了一个移动的灰点子。经验告诉我,一个移动的白点,意味着一只羚羊;红点意味着狐狸,而灰点呢,不是山狗,就是灰狼。到底是狼是狗,又可以从它的尾巴来判定。从望远镜里看过去,如果尾巴朝下的,就是山狗,要是朝上,就是只可恨的灰狼。

本罗夫一挥手,他身边的狼狗、丹麦种大狗、猎狐狗一起追了过去。可过了不久,谁也闹不清这次追逐是怎么结束的。那些狗一只接着一只回到了猎人们身边,而那只狼却跑得无影无踪了。

于是,讽刺呀、责备呀,又在这群猎人们中间开始了。

“呸!吓住啦,完全给吓住啦,”本罗夫的老父亲怒气冲冲地指着那群狗说,“它们很容易就能追上那只狼的。可是当狼一回头,它们就拨转屁股往家奔啦——呸!都是没有用的家伙!”

本罗夫回过头,叽笑地问我:“你那只谁也比不上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狗上哪儿去啦?”

我说:“不知道,照我看,它根本没有看到狼。我敢打赌,要是它看见了,一定会冲上去拼个你死我活的。”

猎人们听了,一个个哈哈大笑,纷纷说:“好吧,明天再看它的!”

当天晚上,牧场附近又被狼或山狗咬死了好几头牛。这件事激怒了我们,于是,又一次捕猎开始了。

打猎开头的情形,跟上次差不多。将近傍晚的时候,我们在半英里路以外,发现了一只尾巴朝上的动物。本罗夫把一条叫丹德儿的大狼狗叫上马鞍,好让它看到方向,准备出击。我灵机一动,也叫霹雷虎跳到我的马背上。可是它的腿太短,跳了好几次也没跳上来,最后还是把我的腿当作中途站,这才慢慢地爬了上来。我一面指着那个灰点子,一面说:“找它去,找它去。”

这样过不了分把钟工夫,它就看清了。接着,它满怀信心地鼓足勇气,跟着那些已经跑远了的猎狗,拔腿赶了上去。

这一次的追逐,不是在沿河的乱丛棵子里,而是在空旷的高原上进行的。

我们紧紧地挨在一起,登上一处高地,观看这一场激烈的追逐,正在半英里以外地方进行着。这时候,丹德儿已经赶上了那只狼,咬住了它的屁股。就在那只狼掉过头来抵抗的当儿,我们看到了一幕惊人的场面,那些狗三三两两地跑了上去,围着狼汪汪直叫。最后,那只小白狗也冲了上去,它不声不响地一点没浪费时间,朝灰狼的喉咙直扑过去,一下子没扑到,可是好像咬住了对方的鼻子。这时候,那十条大狗便一拥而上,两分钟工夫就结果了狼的性命。我们用足全力,好容易才赶来看到了战斗的结尾。

这一下该轮到我来夸耀一番了,因为我的霹雷虎已经在他们面前露了一手。不过,这没什么值得可以太夸耀的,因为被弄死的不过是一只小狼,所以它在逃命的时候选错了地方;又何况,霹雷虎已经受了伤——那只狼在它的肩头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当我们骑着马,得意洋洋地回家的时候,我看见霹雷虎跑起来一瘸一瘸的。“来吧,”我喊道,“上来吧,霹雷虎。”它跳了一两下,可是总跳不到马鞍上。我把马鞭子伸到它面前,它一口咬住了,我把它拎起来,放到马鞍前面,就这样把它带了回去。我像照顾婴儿似地照顾着它。它已经给牧人们树立了榜样,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去弥补那些狗的弱点。也许,那些猎狐狗很灵活,那些俄国种狼狗和丹麦种大狗也能经得起战斗。但是,它们没有最最重要的勇气,就会变得一无用处。而我的小霹雷虎,却勇敢无畏,充满勇气。

过了三天,是万圣节前夜,这天天气晴朗,并不太冷,地上也没有积雪。

人们常常用打猎来庆祝这个节日,而这一次,打猎的唯一对象当然就是狼了。

可是霹雷虎受了伤,身体很不好,这使大家感到非常失望,它像平时一样,睡在我的脚边。伤口上粘满了斑斑的血迹。照它目前的情况看来,是不适于战斗的,但我们又非出去打猎不可,因此我就把它引到外屋里去锁了起来。

可是,在我们出发的时候,不知道别人怎样,至少我就产生一种厄运临头的感觉。我明明晓得,没有我的狗参加,这次出猎是一定要失败的,不过,失败到什么样的程度,我一时还说不上来。

我们在远处骷髅河区的山冈之间穿行的时候,发现山脚艾树丛里,有个小白球儿蹦蹦跳跳地滚了过来。过了一分多钟,霹雷虎边哼哼边摇尾巴,跑到了我的身边。我没法赶它回去,它不接受这样的命令,即使是我命令它回去,它也不肯听。看样子它的伤势很严重,所以我叫了它一声,然后伸下马鞭,把它拎到了马鞍上。

“就在这儿呆着吧。”我想,“让我照顾着你,一直到平安无事地跟我一起回家为止。”

是的,我是这么想的,可是我把霹雷虎估计错了。这时候,本罗夫的老父亲突然“嗬,嗬”地叫了起来,通知大家他已经看见狼了。丹德儿和它的一只竞争者同时往马背上窜去,都想观察一下敌人的行踪。结果两只相互一撞,全栽到在地上,跌在草棵子里直滚直爬。但是,正在用心侦察的霹雷虎,却望见了离我们不太远的那只狼。接着,我还没来得及发现呢,它就纵下马鞍,东拐西弯,忽上忽下地在树丛底下径直朝那只狼冲了过去。在头几分钟里,是它带领着狗群前进。当然,没跑多远它就落后了。它毕竟腿短,而且又受了重伤。那些大狗看到了移动着的灰点子,于是,跟往常一样,原野上出现了一长串的追逐队伍。看来,这次打猎一定很成功。因为那只狼才跑了一公里多点儿,而那些狗又都是这样的劲头十足。

“它们已经跑到大熊谷去了。”本罗夫叫道,“这边来,咱们抄到它们前头去。”

于是,我们拨转马头,绕过山脚,拼命往前赶。这时候,狗与狼的追逐似乎正在山南进行着。

当我们翻过山顶,正要跑下山的时候,本罗夫又大声叫起来:“嗨,狼在这儿哪!咱们跟它面对面啦。”说罢,他跳下马背,把组绳一扔,就往前奔去。我也跟了上去,只见一只大灰狼,正在笨重地穿过一片空地,朝我们这边跑来。它脑袋低低地垂着,尾巴微微翘着。在它身后100 米远的地方, 丹德儿像只掠过地面的老鹰,用比狼快一倍的速度赶了上来。只一分钟工夫,它已经跑到狼的身边,张口咬了起来,可是当狼回身反击的时候,它又朝后跳了开去。这时候,它们的位置正在我们下面,与我们相距不到60 米远。本罗夫抽出左轮枪,对准灰狼正要发射的时候,他的老父亲阻止了他:“别忙,别忙,还是让它们自己来解决吧。”话出口不到几秒钟,第二只猎狗赶上来了,接着,其余的狗也一只接着一只,飞快地冲了上来。当它们冲上来的时候,每只狗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的,都想立刻扑上去把灰狼扯个粉碎。可是结果呢,却一个个地来了个大转弯,围在灰狼咬不着的地方乱跳起来。又过了一分钟光景,那些俄国种狼狗上来了——个儿又大,长得又漂亮,的的确确是些好狗。没问题,它们在远远地往前奔来的时候,是打算一个劲儿朝灰狼身上直冲的。可是,那只狼勇敢的姿态,强壮的体格和致命的脚爪,以及两排白色的牙齿,老远就把它们都吓住了。因此它们也只好参加了外面的包围圈,而当中的那只恶狼,却东张西望地准备着迎接各种形式的战斗。看来,这是只狼王,它是为它的群体出来探路的,正巧落入了我们的包围圈。

接着,那些粗腿大脚的丹麦狗上来了。它们个个都跟灰狼差不多大。它们往前冲的时候,呼哧呼哧地喘气声,交汇成了一种可怕的声响。它们一心要把敌人扯个稀烂。可是一看见灰狼那副凶猛无畏的样子,有力的爪子,健壮的四肢,以及那种必要时可以拼掉生命,但又决不甘心单独牺牲的神气—

—唉,这三只丹麦种大狗呀,也跟其他那些狗一样,一下子像皮球泄了气似地胆怯起来。不错,它们就要冲上去的——但不是现在,而是要等它们喘好气以后。它们是不怕狼的,决不怕的,从它们的声音里,我就觉察得出它们的勇气。它们挺清楚,头一个往上冲的一定会吃苦头,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它们马上就要朝前冲了。眼下它们还要叫上一阵子,给自己打打气,壮壮胆。

这十条大狗在围着那只不声不响的灰狼直跳直叫的时候,另一边远远的草棵子里,响起了一阵沙沙声,接着滚出来一个雪白的像皮球似的东西,我一看,原来是速度最慢的霹雷虎,上气不接下气地跑来了。它穿过空旷的平地,笔直地朝随时在变化着的包围圈冲去。圈子里站着的正是那只谁也不敢对阵的杀牛大王大灰狼。可是你猜霹雷虎犹豫了吗?没有,一点也没有。它穿过“汪汪”直叫的包围圈,一个纵身,对准那个山地老魔王的喉咙直扑过去。灰狼用它的二十把利爪朝它还击。小家伙退了下来,接着马上又冲了上去。可是再往下的情况,我就看不大清了。一大群狗乱翻乱滚,扭作一团。

我好像看到小白狗咬住了狼鼻子死不肯放。一场混战,打得到处都是狗,我们实在没法帮它们的忙。而它们也不需要我们协助,它们已经有了一个英勇无比的领袖。没多大工夫,战斗结束。那只大得可怕的灰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那只小白狗还咬住了它的鼻子不肯放哩。

我们围站在离开它们不到30 米远的地方,一直想上去帮帮忙,总捞不到机会。可是等到可以这么做的时候,它们已经不需要我们帮忙了。

狼王已经死了,我喊了声霹雷虎,可是它并不动弹。我跑到它跟前弯下身子,拍拍它,可它还是动也不动。我仔细一看,这才发现它身上有两处很深的伤口。我伸手把它抱起来。它有气无力地哼了哼,从嘴里放开了那只狼。

候,那些粗鲁的牧人们都围着它跪了下来。本罗夫的老父亲用颤抖的声音,喃喃地说:”我情愿牺牲二十条牛犊子,也不愿意看到它受伤。”我把它抱在怀里,一面叫它,一面轻轻地拍它的脑袋。它又软弱无力地哼了一声,这是它在跟我道别。因为它在哼哼的时候,还舔了舔我的手,接着就永远不吱声了。

后来,我和牧民们把这只勇敢的小狗,葬在牧场后面的一座小山上。我特地为它用木板竖了个墓碑,上面写着:“勇敢无畏的霹雷虎,永存我心中!”

㈧ 半命题作文什么的故事

妈妈的故事
当母亲将用一颗青蚕豆,两粒路边随处可见的野红果和一片火红的枫叶组装而成的一只“小金鱼”放在我手心时,我才发觉她是那样富有童趣。我第一次发现红与绿能够这样协调地搭配,第一次发现用纯天然的东西造就的美丽。母亲说她小时候会做很多这样的“玩具”。我的手吊着妈妈的脖子,轻轻地摇着:“妈,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吧!”妈妈微笑着说:“傻丫头,那有什么好说的?”我又使劲地摇了摇:“我就要你说,就要你说嘛!”妈妈掰开我的手:“妈妈就说和你一样大时的故事。”
竹林里的乐趣
母亲的童年是在她的外公外婆家度过的。她说那儿是她的乐土,那儿淳朴的民风使她感到亲切。特别在她外婆家房后有一大片竹林,那是母亲的乐园。她喜欢在那儿与伙伴们游戏:跳房子、踢毽子、捉迷藏。她还喜欢搬一张小凳子坐在竹林里,倾听叶与叶的絮语。一阵清风吹得竹叶儿“沙沙”响,演奏一曲自然的音乐。竹叶在风中轻轻飘落,如蝴蝶轻舞。地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竹叶,踩上去软软的,还有“吱吱”的响声,有趣极了。我闭着眼睛想像那种无拘无束的欢乐,可那是我一辈子都无法真正体会的。我也和母亲一块儿下过乡,到那儿去过。只是现在已无法寻觅到那片竹林的踪影,只有几株矮小的绿竹,稀稀疏疏地立在路旁,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那片贮藏在母亲回忆中的竹林,在我脑海中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坐在肩上看电影
母亲小时候是一个娇小瘦弱的女孩,体弱多病,她外婆家里人都呵护着她。和母亲最亲的人是她的小舅舅。那时在露天放电影,每到放电影时,家家户户都端着凳子,坐在一片平坦宽阔的地方。大家簇拥在一起,一双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那个能放出画面的大屏幕。不时还有小孩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虽然不像现在在影剧院里看得那样清晰,但看露天电影却别有一番情趣。不管看得懂还是看不懂。只为感受那一份热闹。这时,母亲总是坐在她小舅舅肩膀上,让自己坐得高看得远。别人看到小舅舅吃力的样子,叫母亲下来,可她就是不愿意。好心的小舅舅没法,也只得一直扛着,直到散场。母亲说到这儿忍不住咯咯笑个不停,我也跟着一块儿傻笑,她仿佛又回到童年。
12岁以后
母亲说,12岁以前。在她的外公外婆家的那些日子是最开心的时光。12岁以后,就与自己的父母也就是我的爷爷奶奶一同居住了。她是家中的长女,自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每天一大早就要起床做早饭,还要照顾弟弟妹妹。当时,家里生活困难,母亲说那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像我这么大时,就要干很多活了。对于这一段往事,母亲没有多说,或许是为了把有些苦涩的记忆永远收起。
母亲的童年是一首写在泛黄诗页上的朦胧诗,沉积着她美好的回忆,慢慢地咀嚼别有一种说不清的滋味。
可适当减去

㈨ 什么的故事作文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是的,等待已久的大地渐渐苏醒了……春天是个美好的季节,一切沉睡的事物渐渐苏醒,寒冷渐渐消失。明媚的春天,让万物都充满了生机,给沉睡已久的生灵带来了生命力,唤醒一片片久违的活力。 柔和的春风吹绿了大地,吹皱了平静的湖水,甘美的春雨像针尖一样细,刑蛛丝一样轻,蚕丝一样柔。暖和的春光像一个个充满爱心的天使,催促着还在沉睡的动植物们快快苏醒,唤醒了孩子们的童真,孩子在春光明媚的田野上尽情的玩耍。这些不可思议的细微的动静,引起了无数可爱的小生灵探起好奇的小脑袋,争先恐后地想看清春的庐山真面目。这时,你就会看见新绿、嫩绿、草绿、鲜绿、翠绿,眼球里盛满了绿,犹如慈母般抚摸着我们的眼睛。无意间看到小树已经发出了嫩嫩的浅绿色的芽儿;一些不知名的小草也已经偷偷窜出地面;五颜六色的花朵装饰着原本死气沉沉的大地。特别惹人喜爱。到处洋溢着缕缕早春的气息,原来春天已经来了! 春天正是播种的季节。已播好的种子都争先恐后地破壳而出,怀着新生的喜悦,挺直它们瘦小的腰杆,仰望天穹。所有的小生灵,无论是破土而出的,还是含苞待放的;无论是慢慢舒展的,还是缓缓流淌的;也无论是悄无声息的,还是莺莺絮语的,只要季节老人把春的帷幕拉开,他们就会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这里汇演自然那神奇的活力。俊俏的小燕子从温暖的南方返回,偶尔掠过平静的湖面,那“镜子”顿时活泼起来!呈现出一幅生机勃勃的春回大地图,好美,好令人怀念啊!所有在春天萌生的万物呀,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用尽全部的热情,谱出一曲生命的颂歌。 这就是春,因萌生在这里的生命的齐奏,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一种神奇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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