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讲的什么故事作文
『壹』 作文:什么的故事
我和书的故事 大家可能都听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叫做"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说的。我对这句话体会最为深刻。因为我很喜欢读书,也从中学到了一些收获的乐趣。
记得在我小学五年级的那年暑假里,爸爸从书店给我买回来一大课书,让我在暑假期间看。没想到,刚看了一本,我就被书中的动人情节迷住了,与书中的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从此,我便爱上了看书。但是,因为我看书经常躺在床上看,很不幸,我的鼻梁上又架起了一副“望远镜”。自从看书多了以后,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作文水平有了明显地提高。这使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了,从中得到的乐趣也越来越多,于是。我读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了。那一次,我听说新华书店又进来了一批新书,一回到家,就打开我的储蓄罐拿出了里面所有的钱,向书店奔去。来到书店,经过我的精心筛选,终于物色到一本好书《中国少年网络全书》,刚要付钱,我才知道带的钱不够,而这时又听见售货员说:“这本书很受读者的欢迎,卖的非常快,已经没几套了……”听到这里,我飞快地跑回了家,向爸爸要了钱才又跑回了书店,真幸运,就剩下五套了,我马上买了一套,此刻,就像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心情无比舒畅。
我记得不知谁曾经说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乐,愈久愈深。”书读得越多,也便越体会到了其精妙之处。 书籍对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书籍里,我们可以从中汲取丰富的知识,领悟深刻的道理。它给我们讲述许多有趣的故事,它把多彩的生活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它为我们打开灿烂的文化宝库,它领我们走进辉煌的科学殿堂,它引导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航行;它是我们智慧的矿藏,也是我们强壮的营养。
就像初读鲁迅先生的书,他写的文章像一枚青橄榄,初嚼不但没有一点甜味,还觉得有点儿涩,但是如果你多读几遍,就会觉得越读越有味儿,读到最后,甚至有一种甜味了。
这,就是读书的乐趣,它是我课堂学习的延续,是我课余生活的主题。因为我觉得,学习固然不轻松,但如果能细水长流,积少成多,所得自然不在小可,而到了那个时候,你就能体会到读书的真正价值了。
我爱读书,因为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是我快乐的天使……
『贰』 以讲故事开头的作文
“时钟滴滴答答地响,我知道那时我的生命在流淌。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成就我们越来越成熟的身体和越来越聪颖的智慧。生活中的每一个片段加起来就是我们成长的历程。品味我们逝去的和正在逝去的,就是品位我们的生命。那一个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就是我们生命中成长的故事,我们的生活充满了起色的阳光。
成长中的故事犹如满天星,其中也有的像黄河水一样流向了远处,但又一件事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打开记忆的大门,回想起那件事。
在我13岁那年时的一个秋季。一天,我早早的起了床,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嘛!吃完早饭,便去了学校。上学的路上,一些认识我的人见了就问:“今天怎么这么高兴?吃开心果了吗?”我答道:“没有啊,就是今天天气不错,心情自然也不错喽!”到了学校里,开开心心地上完早读。下课时,同学们都过来和我说:“生日快乐!”好高兴啊!他们还送了礼物给我呢!一天就在我愉悦的心情中度过了。回到家,不经意间看到了桌子上的一个蛋糕。不等我开口问,奶奶便把话抢了过去:“你看,为了给你过生日,你爸爸还特意给你买了一个蛋糕。”好激动啊!爸爸竟然还给我准备了蛋糕。晚上,我们一家聚在一起,为我开了一个生日party.插了蜡烛的蛋糕放在了桌子上,隐隐约约的烛光让我看到了爸妈头上的缕缕银丝。爸妈老了,他们为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啊,以前我是任性 ,现在我终于读懂了爸妈的爱。从今以后,我一定不会让爸妈生气。“婷婷,该许愿了。”妈妈的一句话把我带回了现实中。我含着泪,许了一个愿望,(这个愿望暂时不告诉你们,保密吧!)之后,我吹灭了蜡烛,开始切蛋糕了。时间过得真快,钟表已经指向了10点,我们只好收拾桌子。收拾完桌子,我便依依不舍的去睡觉了。
生活中并不是事事顺心,“万事如意”,“一帆风顺”这些吉祥语不可能实现,而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象征。生活并不是风调雨顺,那些经受不住磨练的人是达不到成功的终点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高的增长,烦恼也不期而致。它们拉帮结派,一起来扰乱我们的生活。
我们现在已经是中学生了,学科也随着知识的需要在增加,作业也忙着赶来凑热闹。需要做的作业像一座无形的大山压着我们,尤其是快到考试的时候,功课唯恐被别人落下,都拼了命地学。第二天都戴着黑眼圈去上学,全班都快成珍稀动物所了,一个个同学都快成国宝了。唉,作业何时能减?我盼望着,盼望着.
生活中充满了阳光,充满了像五味瓶一样的味道,生活中也充满了艰辛与磨炼,让我们与多姿多彩的生活故事,勇往直前,走完人生的旅途.
『叁』 什么故事的作文
勇敢无畏的霹雷虎
我讲的霹雷虎,是一只狗,可不是小老虎。这种又小又白的杂种狗,来自加拿大魁北克。看上去,它一点儿也不怎么起眼。这是我的一位朋友当作圣诞礼物送给我的。真是天晓得,我的这位朋友似乎知道我看不上这条狗,就再三关照我,千万别丢掉它,因为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条像它这样勇敢无畏的狗了。所以他特地给这条小白狗取名为“霹雷虎”以表达他对这条狗的喜爱。据我的朋友说,若狗的世界里也像人类一样有文字、有字典的话,那么,对这条小白狗来说,在狗的字典里可找不到“害怕”两个字。
对朋友的吹嘘,我将信将疑。不过,我很快和这条小白狗建立了友谊。
也亲热地称它为霹雷虎了。因为我确实感到,这条小白狗好像根本没有恐惧心似的。我偶而带它上街蹓跶,路上碰到一只小狗,而这只小狗来到它的附近。它连瞟都不去瞟它一眼,压根儿就没把人家当回事儿。假如来的是只中等身材的,它就硬绷绷地翘起那条又短又粗的尾巴,围着人家兜圈子,用后腿轻蔑地抓着,两眼不是看天,就是瞧地,再不就望着远处或别的什么东西,可就是不朝人家看,只是用接连不断的尖声吠叫,来表示自己的存在。如果那只陌生狗不马上跑开,它就要跟人家打起来。结果呢,总是陌生狗飞快地跑开才完事。当然,有时候,霹雷虎也会吃败仗,可是,惨痛的教训,从没改变它的脾气。有一次,霹雷虎坐在我的马车里,看见路上有条大狗在那儿蹓跶。那只狗的身材引起了小家伙莫大的兴趣,它纵身从马车窗口里跳了下去,想跟对方较量一下,结果把自己的腿都弄折了,害得我费了好多的心血,才把它的腿治好。
唉,这小家伙压根儿就不知害怕是什么东西。它所懂得的只是一股不同寻常的猛劲儿,管它叫霹雷虎,真是名副其实啊。
这一年,我带着霹雷虎到加拿大北达科他州的草原上去买乳牛。草原上狼多成患。一到草原,打狼、捕狼,成了每日的话题。
跟我打交道的本罗夫兄弟也像大多数牧人们一样,放弃了用毒药和捕狼机逮狼的一切企图,正在试用各种各样的狗来捕捉狼群,想在必要的除害工作中,稍稍显露它们的用处。我刚跟他谈完买乳牛的事儿,他就要紧向我—
—介绍他养的一大群猎狗。我虽不是什么养狗专家,但见的多了,也颇在行。
据我的观察,在他所养的一大群狗类中,要数猎狐狗顶不中用了。它们战斗起来太软弱。丹麦种大狗过于笨重。别的猎狗呢?只有在看得清狼群的时候才能跟上去。每一种狗都有一些致命的缺陷。可是,收人们还想组织一支由各种狗组成的队伍,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一天,我也被请去参加一场捕狼战斗。那些跟在我们后面的各式各样的狗,使我挺感兴趣,它们当中有混血狗,还有几只高级的纯种狗——特别是那几只俄国种狼狗,一定是非常值钱的。
本罗夫自称“驯狗大师”,为这几只俄国种狼狗感到无比的骄傲。他相信,它们准能干得很漂亮。于是,他让几只不出名的猎狗担任追赶敌人的任务,而让丹麦种大狗随后压阵,俄国种狼狗充当了战斗的主力。其中还有两三只猎狐狗,因为它们的嗅觉又灵又准确,所以在敌人跑不见了的时候,跟踪搜敌的任务就要依靠它们。
而我的霹雷虎,“他们说什么也不让我带去,要我把它关在铁笼子里。
说是带去了,反而会坏事儿,怕它见了狼会吓得大喊大叫地惊跑了狗,也怕它被狼一口吞了,不好向我交代。我尊重主人的意见,就把它关在笼子里,跟着他们出发了。
这是十月里的一天,我们骑着马在白德兰山间跑过的时候,看到了一片迷人的景色。四周的空气非常清新,虽然天色已经晚了,可是既未下雪,也没落霜。远处景色仍可看得清清楚楚。我们骑的那些马,匹匹都是生气勃勃的。有一两次,一只牧牛马乱蹦乱跳地竟把背上的人摔下地来。
那些狗对于打猎都非常热心。不久,我们在乎原上看见了一两个灰色的点子。本罗夫说那不是狼就是山狗,于是打猎就正式开始了。那些狗大叫大嚷着追了上去。可是在这场追逐中,除了一只猎狗在肩头上负了一处轻伤以外,其余的那些狗,一点也看不出有谁参加过猎狼的搏斗。
本罗夫的弟弟加尔文咕哝着说:“这是怎么搞的?一只狼也没咬死,我们养的这些狗可都是厉害的角色呀。别说灰狼,就是野狗,也甭想逃得出这些猎狗的追赶。三天前的脚迹,它们也闻得出。还有丹麦种大狗,它们连大灰熊都能吞下去,可今儿个是怎么啦?”
本罗夫的老父亲生气地说:“它们能追,能找到足迹,能吞掉大灰熊,这完全可能。不过,事实是它们不愿意逮灰狼。这群废物全吓得没了命——
我真后悔,不该花那些钱去把它们买回来。”
当他们在这样相互埋怨、相互争论的时候,我赶着马离开了他们。
对于他们的失败,似乎只有一种理由可以解释。那些猎狗虽然只只都是动作迅速、身强力壮的,可是只要碰到一只灰狼,好像就把它们全都吓住了。
它们根本不敢去追它,所以每次都被它跑掉了。我想今日要是我那天不怕、地不怕的霹雷虎上阵,肯定不会这样窝囊。但是,我没讲出口。
后来,我和本罗夫兄弟又去打过好几次狼。可是结果都不见得比头一回好,所以弄得他们非常气愤。那些狗出去打猎的时候,差不多每次都能发现一只狼,但它们总是没法把狼弄死。而且事到临了,人们总是离得大远,因此也闹不清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几次的打猎经验,已经使本罗夫深深相信:“这群可怜虫里头,找不出一只真正有胆量的狗来。”
在这时候,我就提议说:“下次,让我的那只小白狗也上阵吧,也许能凑凑数呢。”
本罗夫答应了,不过他又补了一句:“被狼咬死了可别怪我。”
第二天,我们又去打狼了。队伍还是老样子,精壮的好马、熟练的骑手、蓝色的大狗、黄狗、花狗,全跟以前一样。就是多了一只新来的小白狗,这就是我的霹雷虎。它老是厮守在我的身边。无论是那只狗,或是那匹马要是过于跑近了些,都会山乎意料地马上被它咬上一口。
我们登上了一座光秃秃的大孤山,从那儿可以望到老远老远的地方。这时候,一直在用望远镜侦察着这片广阔地区的本罗夫叫了起来:“我看见它啦。它正朝骷髅河那边跑哩。我猜呀,这是一条大灰狼!”
我举起望远镜仔细地搜索,终于发现了一个移动的灰点子。经验告诉我,一个移动的白点,意味着一只羚羊;红点意味着狐狸,而灰点呢,不是山狗,就是灰狼。到底是狼是狗,又可以从它的尾巴来判定。从望远镜里看过去,如果尾巴朝下的,就是山狗,要是朝上,就是只可恨的灰狼。
本罗夫一挥手,他身边的狼狗、丹麦种大狗、猎狐狗一起追了过去。可过了不久,谁也闹不清这次追逐是怎么结束的。那些狗一只接着一只回到了猎人们身边,而那只狼却跑得无影无踪了。
于是,讽刺呀、责备呀,又在这群猎人们中间开始了。
“呸!吓住啦,完全给吓住啦,”本罗夫的老父亲怒气冲冲地指着那群狗说,“它们很容易就能追上那只狼的。可是当狼一回头,它们就拨转屁股往家奔啦——呸!都是没有用的家伙!”
本罗夫回过头,叽笑地问我:“你那只谁也比不上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狗上哪儿去啦?”
我说:“不知道,照我看,它根本没有看到狼。我敢打赌,要是它看见了,一定会冲上去拼个你死我活的。”
猎人们听了,一个个哈哈大笑,纷纷说:“好吧,明天再看它的!”
当天晚上,牧场附近又被狼或山狗咬死了好几头牛。这件事激怒了我们,于是,又一次捕猎开始了。
打猎开头的情形,跟上次差不多。将近傍晚的时候,我们在半英里路以外,发现了一只尾巴朝上的动物。本罗夫把一条叫丹德儿的大狼狗叫上马鞍,好让它看到方向,准备出击。我灵机一动,也叫霹雷虎跳到我的马背上。可是它的腿太短,跳了好几次也没跳上来,最后还是把我的腿当作中途站,这才慢慢地爬了上来。我一面指着那个灰点子,一面说:“找它去,找它去。”
这样过不了分把钟工夫,它就看清了。接着,它满怀信心地鼓足勇气,跟着那些已经跑远了的猎狗,拔腿赶了上去。
这一次的追逐,不是在沿河的乱丛棵子里,而是在空旷的高原上进行的。
我们紧紧地挨在一起,登上一处高地,观看这一场激烈的追逐,正在半英里以外地方进行着。这时候,丹德儿已经赶上了那只狼,咬住了它的屁股。就在那只狼掉过头来抵抗的当儿,我们看到了一幕惊人的场面,那些狗三三两两地跑了上去,围着狼汪汪直叫。最后,那只小白狗也冲了上去,它不声不响地一点没浪费时间,朝灰狼的喉咙直扑过去,一下子没扑到,可是好像咬住了对方的鼻子。这时候,那十条大狗便一拥而上,两分钟工夫就结果了狼的性命。我们用足全力,好容易才赶来看到了战斗的结尾。
这一下该轮到我来夸耀一番了,因为我的霹雷虎已经在他们面前露了一手。不过,这没什么值得可以太夸耀的,因为被弄死的不过是一只小狼,所以它在逃命的时候选错了地方;又何况,霹雷虎已经受了伤——那只狼在它的肩头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当我们骑着马,得意洋洋地回家的时候,我看见霹雷虎跑起来一瘸一瘸的。“来吧,”我喊道,“上来吧,霹雷虎。”它跳了一两下,可是总跳不到马鞍上。我把马鞭子伸到它面前,它一口咬住了,我把它拎起来,放到马鞍前面,就这样把它带了回去。我像照顾婴儿似地照顾着它。它已经给牧人们树立了榜样,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去弥补那些狗的弱点。也许,那些猎狐狗很灵活,那些俄国种狼狗和丹麦种大狗也能经得起战斗。但是,它们没有最最重要的勇气,就会变得一无用处。而我的小霹雷虎,却勇敢无畏,充满勇气。
过了三天,是万圣节前夜,这天天气晴朗,并不太冷,地上也没有积雪。
人们常常用打猎来庆祝这个节日,而这一次,打猎的唯一对象当然就是狼了。
可是霹雷虎受了伤,身体很不好,这使大家感到非常失望,它像平时一样,睡在我的脚边。伤口上粘满了斑斑的血迹。照它目前的情况看来,是不适于战斗的,但我们又非出去打猎不可,因此我就把它引到外屋里去锁了起来。
可是,在我们出发的时候,不知道别人怎样,至少我就产生一种厄运临头的感觉。我明明晓得,没有我的狗参加,这次出猎是一定要失败的,不过,失败到什么样的程度,我一时还说不上来。
我们在远处骷髅河区的山冈之间穿行的时候,发现山脚艾树丛里,有个小白球儿蹦蹦跳跳地滚了过来。过了一分多钟,霹雷虎边哼哼边摇尾巴,跑到了我的身边。我没法赶它回去,它不接受这样的命令,即使是我命令它回去,它也不肯听。看样子它的伤势很严重,所以我叫了它一声,然后伸下马鞭,把它拎到了马鞍上。
“就在这儿呆着吧。”我想,“让我照顾着你,一直到平安无事地跟我一起回家为止。”
是的,我是这么想的,可是我把霹雷虎估计错了。这时候,本罗夫的老父亲突然“嗬,嗬”地叫了起来,通知大家他已经看见狼了。丹德儿和它的一只竞争者同时往马背上窜去,都想观察一下敌人的行踪。结果两只相互一撞,全栽到在地上,跌在草棵子里直滚直爬。但是,正在用心侦察的霹雷虎,却望见了离我们不太远的那只狼。接着,我还没来得及发现呢,它就纵下马鞍,东拐西弯,忽上忽下地在树丛底下径直朝那只狼冲了过去。在头几分钟里,是它带领着狗群前进。当然,没跑多远它就落后了。它毕竟腿短,而且又受了重伤。那些大狗看到了移动着的灰点子,于是,跟往常一样,原野上出现了一长串的追逐队伍。看来,这次打猎一定很成功。因为那只狼才跑了一公里多点儿,而那些狗又都是这样的劲头十足。
“它们已经跑到大熊谷去了。”本罗夫叫道,“这边来,咱们抄到它们前头去。”
于是,我们拨转马头,绕过山脚,拼命往前赶。这时候,狗与狼的追逐似乎正在山南进行着。
当我们翻过山顶,正要跑下山的时候,本罗夫又大声叫起来:“嗨,狼在这儿哪!咱们跟它面对面啦。”说罢,他跳下马背,把组绳一扔,就往前奔去。我也跟了上去,只见一只大灰狼,正在笨重地穿过一片空地,朝我们这边跑来。它脑袋低低地垂着,尾巴微微翘着。在它身后100 米远的地方, 丹德儿像只掠过地面的老鹰,用比狼快一倍的速度赶了上来。只一分钟工夫,它已经跑到狼的身边,张口咬了起来,可是当狼回身反击的时候,它又朝后跳了开去。这时候,它们的位置正在我们下面,与我们相距不到60 米远。本罗夫抽出左轮枪,对准灰狼正要发射的时候,他的老父亲阻止了他:“别忙,别忙,还是让它们自己来解决吧。”话出口不到几秒钟,第二只猎狗赶上来了,接着,其余的狗也一只接着一只,飞快地冲了上来。当它们冲上来的时候,每只狗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的,都想立刻扑上去把灰狼扯个粉碎。可是结果呢,却一个个地来了个大转弯,围在灰狼咬不着的地方乱跳起来。又过了一分钟光景,那些俄国种狼狗上来了——个儿又大,长得又漂亮,的的确确是些好狗。没问题,它们在远远地往前奔来的时候,是打算一个劲儿朝灰狼身上直冲的。可是,那只狼勇敢的姿态,强壮的体格和致命的脚爪,以及两排白色的牙齿,老远就把它们都吓住了。因此它们也只好参加了外面的包围圈,而当中的那只恶狼,却东张西望地准备着迎接各种形式的战斗。看来,这是只狼王,它是为它的群体出来探路的,正巧落入了我们的包围圈。
接着,那些粗腿大脚的丹麦狗上来了。它们个个都跟灰狼差不多大。它们往前冲的时候,呼哧呼哧地喘气声,交汇成了一种可怕的声响。它们一心要把敌人扯个稀烂。可是一看见灰狼那副凶猛无畏的样子,有力的爪子,健壮的四肢,以及那种必要时可以拼掉生命,但又决不甘心单独牺牲的神气—
—唉,这三只丹麦种大狗呀,也跟其他那些狗一样,一下子像皮球泄了气似地胆怯起来。不错,它们就要冲上去的——但不是现在,而是要等它们喘好气以后。它们是不怕狼的,决不怕的,从它们的声音里,我就觉察得出它们的勇气。它们挺清楚,头一个往上冲的一定会吃苦头,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它们马上就要朝前冲了。眼下它们还要叫上一阵子,给自己打打气,壮壮胆。
这十条大狗在围着那只不声不响的灰狼直跳直叫的时候,另一边远远的草棵子里,响起了一阵沙沙声,接着滚出来一个雪白的像皮球似的东西,我一看,原来是速度最慢的霹雷虎,上气不接下气地跑来了。它穿过空旷的平地,笔直地朝随时在变化着的包围圈冲去。圈子里站着的正是那只谁也不敢对阵的杀牛大王大灰狼。可是你猜霹雷虎犹豫了吗?没有,一点也没有。它穿过“汪汪”直叫的包围圈,一个纵身,对准那个山地老魔王的喉咙直扑过去。灰狼用它的二十把利爪朝它还击。小家伙退了下来,接着马上又冲了上去。可是再往下的情况,我就看不大清了。一大群狗乱翻乱滚,扭作一团。
我好像看到小白狗咬住了狼鼻子死不肯放。一场混战,打得到处都是狗,我们实在没法帮它们的忙。而它们也不需要我们协助,它们已经有了一个英勇无比的领袖。没多大工夫,战斗结束。那只大得可怕的灰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那只小白狗还咬住了它的鼻子不肯放哩。
我们围站在离开它们不到30 米远的地方,一直想上去帮帮忙,总捞不到机会。可是等到可以这么做的时候,它们已经不需要我们帮忙了。
狼王已经死了,我喊了声霹雷虎,可是它并不动弹。我跑到它跟前弯下身子,拍拍它,可它还是动也不动。我仔细一看,这才发现它身上有两处很深的伤口。我伸手把它抱起来。它有气无力地哼了哼,从嘴里放开了那只狼。
候,那些粗鲁的牧人们都围着它跪了下来。本罗夫的老父亲用颤抖的声音,喃喃地说:”我情愿牺牲二十条牛犊子,也不愿意看到它受伤。”我把它抱在怀里,一面叫它,一面轻轻地拍它的脑袋。它又软弱无力地哼了一声,这是它在跟我道别。因为它在哼哼的时候,还舔了舔我的手,接着就永远不吱声了。
后来,我和牧民们把这只勇敢的小狗,葬在牧场后面的一座小山上。我特地为它用木板竖了个墓碑,上面写着:“勇敢无畏的霹雷虎,永存我心中!”
『肆』 范雪群老师给我们讲的第一个故事 作文
你还记得你曾经对我们讲过的故事吗?
虽然我已经离开了良田二小,内
但我还记得你曾经对我容们讲的故事。
你说我们班级就像一个帆船。
只有我们团结协作向同一个方向前进,
才能让帆船在风雨中勇往直前。
只有在团结协作中我们班级才有可能成为耀眼的的明珠!
『伍』 写一写听别人或给别人讲故事的情景是写什么作文
属于中国,2011年的中国,注定是不平凡的.而这一年,人们一定要说改革历史的指针已经行走在2011年的康庄大道上,对世界而言,2011开放.
眨眼间,改革开放已三十三年了.三十而立,三十三年,对一个人来说,是一段不短的时间.“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出生在新世纪之前的我,看到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心里充满很多感慨,有很多话要说.说些什么呢?我不是诗人,无法用华丽的词藻来歌颂33年的巨大成就;我也不是历史学家,不会冷静深刻地记录33年的伟大征程.作为一个小学生,从小就受到父母正确的启迪和接受良好的教育,所以,还是从教育谈起吧.
从我记事起,我就经常听爸爸讲故事.爸爸说爷爷从小就教育他要努力学习,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大概是爷爷对爸爸付出和教育太多,爸爸也铭记在心了.所以,爸爸从小也教育我.就这样,我渐渐的长大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有一个炎热的夜晚,爸爸又对我讲起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儿子,你知道吗,我们上学的时候,连一张桌椅都没有.可就是1978年,我们终于有了桌椅.爸爸回忆当时的情景:在凹凸不平的村道上,一群身上土的掉渣但脸上阳光灿烂的小学生,正在帮助村子里的人搬运崭新的课桌凳,虽然他们搬得很吃力,虽然还不知道搬给谁用的,但依然乐得屁颠屁颠的.爸爸说,当天他们搬了一个上午,心里美滋滋的.因为之前,爸爸们用的“桌凳”,可谓千奇百怪、无奇不有.有的是自家的小桌子、大椅子,有的合用一个大条几,有的合用一块案板,有的什么也没有,索性用十几块砖头砌一个“课桌”……如今终于用上了统一的桌凳,彻底告别了“土台子”,心里能不乐吗?爸爸说,那一天,他摸着光滑的课桌面,闻着清新的木香,早已忘记了半天的劳累.
1983年,爸爸升入了初中,从村里转到了镇上的中学就读.于是爸爸第一次看到了条件更好的学校.爸爸回忆说:“我平生第一次看见那么神奇的地方——实验室”.那是一间很宽大的房间,房间里有很多实验仪器,老师和学生在里面认真的做实验.爸爸说他依然记得第一次做实验是上生物课,透过显微镜那光亮的镜片,看清晰地到洋葱的表皮细胞.因为是第一次亲手做了实验,所以做得特别专注认真,也十分开心.
跟爸爸的童年相比,我是幸福多了.今天,我们的学校已实现了“四机一幕”进课堂.投影仪、录音机、电视机、影碟机等越来越多的现代化教学设备被运用到了教学中,教学设施有了很大改善,教育质量也有明显提高.
多少年来,上学交学费,似乎已成了天经地义.如今,近两亿中小学生可以共同高呼:“我们再也不用交学费书费了!”是啊,我们国家富强了,我们的教育也迎来了春天!这些巨变,体现着改革开放33年的辉煌和灿烂!
我们成长在新世纪,享受着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更应当加倍努力学习,长大后更好的为祖国奉献,为社会做贡献,让我们中华民族更加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陆』 讲人物故事作文400字
发明大王的故事抄
同学们,袭你们知道谁是发明大王吗?他就是爱迪生。他一生有一千多项发明。现在,我为大家讲述爱迪生小时候的一个故事吧!
爱迪生很喜欢科学。他很小就在自己家的地窖里,储存了几百个各种实验用的瓶子,建起了小实验室。他还把平时省吃俭用的钱,全部花在购买化学用品和化学仪器上。
然而,光靠这个钱时不能满足试验需要的。于是,他就到火车上当卖报童。后来,他发现火车车厢中有一间吸烟室未用,他就把家中地窖里的实验品搬到车上来,在车厢里做化学实验。
有一天,火车摇晃,行李架的物品滑落下来,把他实验用的一根磷棒撞在木板上,引起燃烧。列车员赶来扑灭了火,也狠狠地给了他一个耳光,打聋了他的左耳,造成终身残废。
后来,爱迪生常说:“我真得感谢那位先生。在这个嘈杂的世界上,是他使我清静下来,不必堵着耳朵去搞实验了。”
瞧,这就是爱迪生成名的一个小故事。爱迪生虽然被人打聋了一只耳朵,但他不仅仅没有因此而怨恨对方,更没有停下他前进的脚步。爱迪生用幽默让我们看到他伟大的人格、宽容和睿智。
让我们向爱迪生学习吧!
『柒』 什么的故事作文
何境,身在何地,亲人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支柱,最理想的感情寄托!
我可以追述到童年时代,去回忆那段感人的亲情。那时,我常和奶奶去买菜,到菜市需要走一段人行道,在横穿一条马路。在下班时间,大街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的人群匆匆而过。年龄大了,奶奶的双腿显得很不灵便,走路怎么也快不起来,他提着菜篮,挨着我边走边谈些生活琐事。
穿过马路,就是菜市了。奶奶突然停了下来,他把菜篮挎在臂弯,腾出右手,向我伸来……
一霎那间,我的心灵震颤起来,这是一个多么熟悉的的动作呀……
上小学时,同样要穿过一条马路才能到学校。奶奶担心我出事,每天都把我送过马路才折身回去。横穿马路时,他总是把我的小手捏在她掌心,牵着走到马路对面,一遍一遍地叮嘱:“有车来就别过马路”,“过马路要跟着别人一起过”……
我依稀记得那寒冷的夜晚——在半夜时分,我的头脑突感到一阵热潮袭来眼前一片模糊,痛苦正在缠绕着我,这时候传来焦急而亲切的声音:“痛吗?”徘徊在我的身边,我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妈妈正在背着我赶往医院的路上在。风雨正在刁难着这一位赤热的母亲,在这漆黑的夜晚中母亲那被雨水淋打着的苍白的脸显得是那么清醒,我看着这一脸觉得是那么陌生,与以往的那一张年轻的脸是截然不同的。难道时光真像人们说的那样飞逝而过吗?我的内心突然有了一阵痛苦,我气愤,我后悔以前怎能用那种憎恨的语气跟父母说话呢?在这似痛而又非痛的情绪中我深深感受到了父母的亲情——一颗火红的心。
六岁时跟父亲学骑车。开始是爸爸扶着我的车,我骑。半小时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父亲放掉了车。我回头想和父亲讲话,但没见着他人,心里一下子慌了起来,只听见“喤当”一声,我摔了。最疼我的母亲连忙过来扶我,但被父亲挡了回去,说了声:“真没出息,摔了一跤就哭哭啼啼的,让她自己爬起来。”我一脸的不悦,连忙起身扶起车,骑了起来,我想证明,我有能力。在我骑起来的那一刻,我记得,父亲的嘴角挂着微笑……
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自己;没有亲情,世界就会是一片孤独和黑暗。我感激他们,是打心眼里的感激,从我上中学的那一刻我就发誓,在亲人的有生之年,我会用最大的努力去善待他们。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时间,我都会象他们待我那样待他们,让他们以后的生活过的好点——是我最大的义务。我知道,不管我怎么说怎么做,都不及他们对我爱和恩情。因为那是人时间最珍贵的东西。
……
让我们用感恩的心,感恩亲情,感恩亲人所给予我们的一切!
(2)
一个母亲,她有心比任何人都强;一个母亲,她的爱无以伦比。
我居住医院宿舍,每天见多了生生死死,一直以为再不会有什么能让我轻易喜悲。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江生,护士们说他没有父亲,只有一个母亲与之相依为命。 见到江生,他蜷躺在靠窗的病床上;床边坐着他瘦弱的母亲,正认真地向他描述窗外的情景:“今天天气多好啊,看阳光都照到你床上了,窗外,油菜花儿开了,金灿灿的一片。草坪上,咦!不是小玉吗,就是早几天住进来的那位姑娘,跟我们得的是一个病,开始比我们还重,这不,现在自己能在院子里散步了。医生说,现在,这病好治……” 病房的窗外其实是一堵光秃秃的墙,什么都没有,江生患的脑肿瘤压迫了视神经,入院时已经失明。医生向病人家属反复交待了病情的严重。可他的妈妈,这个瘦弱的母亲。坚持要让儿子得到最好的治疗,她不愿放弃哪怕万分之一的希望。后来才知道她在大治路边摊鸡蛋饼,为了儿子治病,她已卖掉了居住的房子,还卖了血…… 街邻亲友都不忍心与她照面,只要见谁,总上前拉住手不放。“给我儿子打个电话吧。”她总是一次次地央求人给儿子的手机打问候电话。她对他说:那么多人关心你呢! 她日复一日陪着病床上的儿子,默默地坐在床边看着儿子接听自己精心安排的来电。 谁都难以相信,她能接连几天通宵不眠,四处奔走。打听儿子的同学、朋友住址。“给我儿子打个电话吧。”她说。 医生们尽了最大的努力,江生终于还是在一个静悄悄的黎明走了。 那个母亲,没有嚎啕大哭,她只是紧紧地抱着儿子生前的衣物。久久地呆望儿子睡过的床…… 大治路边,又看到了那个摊“鸡蛋煎饼”的手推车和那个更瘦、更憔悴的身影。儿子那只手机伏在母亲胸口温暖贴身子的布袋里。 每个清晨和黄昏都有人绕很远的路,去买她摊的鸡蛋煎饼。 每个清晨和黄昏她胸口那只手机都有人发来问候的信息:“妈妈,我们爱你。”
『捌』 讲故事比赛作文
讲故事比赛
今天,我们举行了一场讲故事比赛,这一场比赛可精彩了,让我的知识增加不少,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赛前,同学有的抢人家的故事书,有的正在做心里准备,还有的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场下一片混乱,直到老师大步流星地迈到讲台桌前,一群活泼的蚂蚁变成安静的大树。当老师说规则的时候,只有老师的讲评声,连苍蝇飞过去的声音都听得到。呀!同学们可真认真啊!
比赛开始了,1号同学李志群信心饱满,一点也不紧张,好像冠军已经是他了,2号同学张鑫是我的同桌,我真希望他能做位好选手,好评委。比赛中,有的故事让人愁眉苦脸,有的让人感动十分,有的让人哈哈大笑。
那一些讲不太好的同学,就让人感到无聊。6号同学蔡境源就不怎么样。一上台,脚一直颤,连书都拿不好,让人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在说话时,结结巴巴的,没准备好,不过他下台时他露出了微笑,表示他已经很满足了!
而最有趣的人就是我们班的冠军—付思衡。他的动作十分好笑,一会儿敲一下桌子,一会儿从口袋里摸摸东西,一会儿指着台下被逗乐的同学们,一会儿装摔倒,许多同学都笑得前仰后合。
而我们的亚军—吴佳莹;也很不错!她嗓子这么一亮,眼睛这么一眨,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巾帼不让须眉啊!
我们的季军—胡自强,他的笑话可是让人笑破肚皮:“001号,你叫什么名字?”台下的听众都离开了椅子,有的跑到讲台前看他的材料,有的笑得倒在地上起不来,有的在扮鬼脸,想把他逗笑。可胡自强泰然自若,一句接一句,妙语连珠,连老师都被逗乐了。
啊!这次的比赛真精彩,希望一月一度的比赛都那么精彩!
庄剑威 五年一班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玖』 讲给什么的事作文
讲给妈妈的事
星期四的上午,我们期末考试的成绩下来了,我的心情非常紧张,生怕考不好。
不一会儿,试卷发下来了,我抬头一看,啊!我的数学和语文都得良!真烦人!我想:这事儿不能让妈妈知道。突然我心出鬼计:可以把卷子扔了。然后,自己再给自己编个分数,不就行了吗!放学了,我走到学校的白色垃圾站,把试卷一下子就扔了进去。我想:哈哈,这回你们可不知道我的真实成绩了。 回到家里,我把自己瞎编的分数告诉了妈妈,妈妈一听,高兴地说:“儿子,妈妈今晚请你吃‘肯德基’!”我听了高兴极了,但这只持续了半个小时,因为妈妈给柴老师打电话,询问我们班的整体成绩如何,就这样,我的谎言被揭穿了。妈妈放下电话,怒气冲冲的看着我,我吓呆了。妈妈问:“卷子呢?”没有办法,我只好把实话说出来。妈妈说:“走,把试卷找回来,要是找不到的话,我和你没完!”说完,我和妈妈一同去学校找,费了很大劲儿才找到。 晚上,妈妈还是请我吃了“肯德基”,还给我讲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我觉得我很对不起妈妈,因为我不可以撒谎,不可以不努力学习。从今以后我不再撒谎了,我要做一个好孩子!努力学习,把学习成绩提上来,让妈妈为我高兴!
这件事儿我做错了。
把这件事例 可以换成 某此 考试考砸了,把试卷藏了起来 后来 被 妈妈 发现了.....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