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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个本的故事作文

发布时间: 2020-12-27 12:04:06

Ⅰ 作文范文:我和书的故事

书籍,于我来说,已是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书是良师,更是益友。它会陪伴着你走过一生的时光,它会让你受益匪浅,成为那个最完美的自己。和一本书的故事?呵,太多太多,简直是数之不尽,几乎天天都在上演。但问起唯一能够令我感慨万千、记忆深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什么,我的答案却仅有一个……

时光倒回四年前。那时的我不过二年级,却无比钟爱阅读,每个星期总有一整天的时间会泡在书店或图书馆里,不吃不喝看上十几个小时的事常常发生。几乎每次都要待到人家关门了才会不情愿地离去,站起来才发现自己的全身都麻木了。

故事发生的地点,在省图书馆。小小年纪的我在少儿阅览室里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寻找着,蓦然间,我发现了一本隐藏在众多厚书里的不起眼的书籍。也许是上天的故意安排,我竟然破天荒地把它取了出来。然后,我看见了两个字----“简·爱”。它没有华丽的封面,没有厚厚的书壳,书有一些陈旧,可以看得出上了些年头,是几十年前的那种纸质封面。内心有股力量促使着我翻开这本毫不出众的书籍。刚一打开,便有一股如今再也感受不到的油墨香味扑鼻而来。我深吸一口气,不禁感叹,真好闻!整本书的纸张全是油性纸,一摸,便知是本老书。

那时的我还浑然不知《简·爱》是本世界名著,直到许久以后张老师在课堂上介绍它的时候,我才知道,突然十分自豪自己这么点大就认识了它。图书馆里的那本书,勾起了我强烈的阅读愿望。找到一个角落坐下,我看起书来。起初我只是想要简单了解一下故事大概,因为才8岁的我实在对这类大孩子看的书提不起太大的兴趣。然而,没一会儿,我却发现,自己已经情不自禁地被这本书的内容、文字深深吸引。我很难想象那么小的我是如何使自己静下心来,阅读这本并不适合我去看的厚书,更无法想象,我竟然因为太期待后面的内容,所以在图书馆里待了一整天,将它啃完。犹记得当时在读书时,我的心也随着剧情的发展起伏不定。我第一次如此投入地看一本书,第一次会为男女主人公的命运而感到悲伤,第一次在阅读时感到揪心,从而把眉毛皱得紧紧的……等我将整本书读完时,我才猛然发觉,偌大的阅览室里只剩我一人。虽说书我已看完,但我却一点也不满足,所以将它借回了家。

那段时间,是我最疯狂的一段日子。做事速度竟然加快了许多,每天回家后第一件事不是写作业,反而是读《简·爱》。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我对它的爱已近乎疯狂。几乎每日我都要将整本书重温个两三遍,不厌其烦。可借阅的期限越来越近,最后,我万分不舍地将它归还给了图书馆,天知道我多么想要将它占为己有!那之后的日子,我也曾再次进入图书馆寻找它,但任凭我怎样努力,它也没有出现过。也求着妈妈给我再买一本《简·爱》,也找别人借过许多本,可我发现,它们始终没有我当年看过的那一版本深入人心。翻译不如它,内容不如它,再也找不回那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如今回忆起它,想起的不是什么自由与平等,这些对于当年的我来说太过于深奥,一直停留在我记忆深处的,永远都是简·爱的顽强和她与罗切斯特至死不渝的爱情。

这是我和《简·爱》之间的故事,它让我对书籍的喜爱更上一层楼。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我爱它!这么多年,我却从未遗忘过这本带给我震撼的书籍。它已经铭记在了我的心中,永生不忘……我真的好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在一层布上了灰尘的书架上,再次遇见那个最初的你……

Ⅱ 以“ ”的故事写一篇作文

我的故事:读书与人生

广仔

与书结缘,是我几岁的时候。那会看的自然是小人书、连环画,我至今记得一个仙女为救去年而不断用剪刀剪断河水的故事,这个故事不但让我记忆深刻,也焕发了我幼时的想像力……。

而买的第一本书,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年我8岁,期考时生病了所以语文才考92分,但年轻的语文老师偏偏决定,92分及以下的都不会得到她的奖励,而她也不希望这些同学去买她所奖励的书,“你们差生不配”。当时我心里被针刺般很不高兴,但到假期时碰到了这本课外读物,我还是掏出自己很少的零花钱把它买了下来,8毛钱!呀,书中的故事挺吸引我的,我用了近2000字改写了其中的一个,是一对夫妻用两棵棕榈树最终撑起了日和月的传说。令我高兴的是,三年级使语文老师换人了,而我的语文成绩得了好几次满分,但那样的奖励再也没有过。

我在长大,父亲自然也很为我的成长着想。他给我订了好多杂志,有《少年科学》、各类中小学生作文选等。但我从来就没有真正花心思给那些作文选投稿过,看别人发表作品引起老师灿烂的笑容我也就心热了几分钟,嘿,当时要是有人在我背后推我一把就好了……自我买了那第一本书之后,自己买书的热情一下子被激发出来了,我很少吃零食,但书买了不少,像《故事作文》、《故事大王》、《童话大王》、《故事会》、《故事家》等当时都是期期不落地买,但现在保存最多、保存较好的也就是《故事会》,情结已经深到非一般人的地步……

小学毕业,住在5楼我那显得有些暗的个人小屋里,我数着5年来我所剩存的图书,除了捐给学校的54本和被同学“不小心弄丢”的好些书本,还有187本,我心叹,起码有250多本的。初中的时候我开始订杂志,也订报纸,读起来爱不释手,当然知识也增长了不少。到高中的时候,就是买各种厚书本了,而我那时读书的兴致也开始下降。许多东西似乎停滞了……,我的人生开始了新的一页。

高中毕业之后,上了北京。每天都要看《北京晚报》,只觉得这是全北京最重要的一份报纸。新的读书历程,是来到了北京图书馆之后,先是办纸条、看上一天,后来是办读者临时卡,不过瘾,终于把正式卡给办了,一年续费10块钱,看呗。其时我侧重于看历史、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书记,对文学不是太看重。生活的重压,也让我对读书有了清晰的目标,要读就读专业的,要读一行就专一行!不上图书馆的时候,我就啃自己的课本,我觉得自己不够聪明,而再不奋进就很难赶得上人家啦。更何况,一个人,在北京,孤独地飘……

网络兴起了,我也于2004年正式成为了一个网民。但我不太爱网上的读书,我只爱现实的书,因为:习惯了。网上就是一个快速的世界,阅读新闻要快,发表观点要快,跟人交流要快,哪跟平静地读书、安心地吸取知识一个样?现实中社会也很鼓励大家读书,可有多少人是能真正沉静得下去的呢?实际上,读书也是一个很个人的事,不顾及这个特点就很难收到很好的效果。人要急了,要读书了,必然要恨手中的书少的;等大家都有共同读书的需要的时候,那个人人爱读书的时代又会回来的。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我就说 ,借着梯子一步一步向上爬吧,不爬你永远到底不了人生的高点……

……2007年已经昂扬开始,未来又值得我们努力拼搏。而读书,是一件永远无止境的事。展望07新年,展望未来,我的读书人生又要从新开始了!

我的读书故事时间:2009-05-23 14:49作者:心形雪 点击:1790次

读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爱好。因为读书能增长我的知识,陶冶我的情操,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所以,我认为“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说得很对。

小时候,我曾经问妈妈:“作家是什么呀?”

“作家就是写出好文章的人呀。”妈妈抚摸着我的头发。

“我以后要当作家,写好多好多书给你看!”我高兴地说。

妈妈以为我是乱说没在意,而我却牢牢记在心上。

“妈妈给我一个日记本!”

“你要写日记呀?”妈妈一边说一遍拿出日记本。

我拿着笔,一笔一笔地写着那实在不敢恭维的字。我一口气写了好多篇,有《会飞的小狗》、《小月的家》等等。那些文章在我现在看来的确很幼稚、不切实际,但我却宝贝似的把那日记本抱在怀里,因为,它蕴藏了我的一个“伟大”的梦想——长大当一位名作家。

上了学,我读书的面更广了。睡觉前,等妈妈走开,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书,躲在被窝里拿手电筒看,结果妈妈来了我竟没有察觉。

“把书交出来!”妈妈像在审问犯人。

“我,我,我没拿书。”我支支吾吾地回答。

妈妈掀开我的被子,一本书和手电筒暴露出来。接着,她又拿开我的枕头,数来有5、6本书吧。

“这么晚还看书!明天上课想找周公啊!眼睛还要不要啊!垫这么高枕头睡觉,小心变成小锣锅!”

听着妈妈的斥骂,我想我错了。但一看见那诱人的书,我不禁又流起了口水,可只能眼巴巴望着妈妈抱着一堆书离去。

渐渐的,我长大了。洗脚时,我试探着问妈妈:“我能边洗脚边看电视吗?”

“不能!”

我灰溜溜地端着那晃悠悠的水盆回到卫生间。我一边洗脚一边埋怨妈妈。忽然,她出现在我面前,把我惊了一下,糟糕,被她听见了。

“边洗脚边看书我还是同意的。”

我懒洋洋地接住那本书。一看,是我最爱看的《儿童文学》,我不禁一阵惊喜,打开第一页,我整个人就掉进了书海,在书里畅游,直到水冷了我也全然不顾。到妈妈来收书我才恋恋不舍地合上书。

一个周末,二姨来到我家。她说下午去逛街,我也吵着要去,没办法,二姨只好带上我。等二姨在街上逛得心满意足时,她问我:“小家伙,想要什么?有竹杠敲啊,不敲白不敲。”我听后,拉着二姨走进了书店,挑了几本我关注了很久的书。二姨直说:“这小家伙,挺爱看书的嘛。”

虽然现在功课紧、作业多,几乎没什么时间去看书,但我也要挤出一分一秒来看书。就像大文学家鲁迅先生说的: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是有的。”每天一小时,积少成多,积沙成塔。读书带给我的好处是无穷无尽的,沿着书籍构成的阶梯,让我学会做人,学会做事,攀上一个又一个高峰。

我很爱读书,我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和我一样爱读书,和我一样都拥有自己的读书故事。

我的读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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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11日 作者:魏豪 学校:笕桥小学 班级:四年级一班
我十分喜欢读书视书为我的一个朋友,只要有空就会随时翻开一本书。

记得是一年级的时候我刚学会识字,只钟情于玩耍。那些由好几张纸叠起来的叫书的东西,怎么也吸引不住我,我认为那些纸上的文字千篇一律,没什么看头,简直是浪费时间,看到爸爸常常抓起一本书,我便十分不解。随着年级的增长,写作也成为一项作业,对于写作我十分厌恶,将写作看成世界末日的到来,我几次想调整心态,心平气和的写作,但一看见平淡无奇的文字和剩下的方格,就不免要暴躁起来。

一次我十分努力的把作文写完,本以为会受到沈老师的大大表扬,没想到老师连提也不提,我很失落。但是沈老师说作文要写好,必须 看书。我没有别的办法为了摆脱困境,只好照办。

回到家中又不免想起那句话便抓起一本书勉强看这,但看了一会,立刻被他吸引住了一张张小小的纸片实质上是一个微缩的大天地,看似平静的无奇的文字实质上跳着一支世界上最美妙的“舞蹈”,一个默默无闻的话句实质上在向世人转述一个个深刻而精简的人生哲理,我的情绪一起一落只在文字的跳越之间,一个个黑色的精灵把我拉进了一个蒙蒙隆隆,似有似无的仙境,这对任和一个人都是美妙无比的,对我这样从没碰过书的少年更是妙不可言。

渐渐地我写作文时不累了写起来得心应手,换了老师后作文常常居全班之冠,小小的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吃水不忘挖井人,从此我更爱看书,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的阅读故事

嵊州市城北小学 六(5)班 王灵贇

在我短暂的读书“历史”当中,发生过许多事。从我第一次读书到我喜欢上看书,从我偷偷摸摸看书到现在光明正大的在课堂上看书,这其中的点点滴滴,我都记忆犹新。不管是深夜我偷偷地看书被妈妈狠狠地批评,还是我从新华书店买下100多元的书,或者是我半个月内看完了四大名著,这些镜头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一幅幅清晰地在我脑海中浮现。

记得我爱上看书应该是从一年级开始的。当时我有一本厚厚的注音版《格林童话》,因为刚学会了拼音,不懂的字就可以自己拼,有的问爸爸。那时,在我的眼里,这本书很神奇。

长大一些,爸爸开始给我买书,《鲁宾逊漂流记》、《彼得•潘》……我有时在想,我能不能像彼得•潘一样在空中遨游,或者像鲁宾逊一样漂流在无边的大海上。当我读完这几本书后,年幼的我认为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好书了。从此,我不再去看课外书。

大概在四年级,我看到有的同学阅读了许多课外书,知识十分丰富,这时才发觉,学海无涯,自己所看的书只是书海中的沧海一粟。于是我又开始不知疲倦的读书,抓住一切机会读书,有时甚至是偷偷在上课的时候看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

现在,我可算的上是一名“书痴”了,读书占据我生活的大半。有一次,快要期中考试了,妈妈让我这段时间不要看书,担心影响我的学习。我理直气壮地为书辩护:“谁说看书为影响我的学习呀?普希金说过‘阅读——是最好的学习’------”当时,我列举了一串名人对读书的评价给我妈妈听,妈妈呆若木鸡,问:“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些的?”我说:“这还用说,从那里——”顺手指向那一本本我读过的书。妈妈没有在阻止我看书,但她语重心长地说:“看书也好,可以开阔你的的视野,不过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耽误学习,能做到吗?”“遵命!”我信心十足,一溜烟跑到房间里,又看起书来。妈妈见状,没办法地摇摇头!“看来,你早晚会得‘书痴症’的。”我做了个鬼脸。嘿嘿!

我的阅读故事那是我小学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这短短的几年中,书,给了我丰富的知识,使我成长为一个懂天文知地理,懂科学明是非的优秀学生。“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这是我现在的理想。

这几篇杂糅一起应该够了

Ⅲ 用书、文具盒、练习本做为主人公写一个童话故事的作文

有一天,钢笔爷爷干完了活便躺在铅笔盒里休息,一会就进入了梦乡。忽然他被一阵乒乓的打斗声和激烈的争吵声惊醒,原来,铅笔、橡皮、转笔刀扭打成一团,钢笔爷爷急忙把他们分开,问到:“你们为什么打呀?”铅笔、橡皮、转笔刀异口同声地说:“我们在比谁的本领大。”铅笔说:“所有的文字都是我写出来的,要论本领大当属我。”橡皮不服气地说:“ 要不是我及时地给你修改错误,你能写那么好的字吗?”转笔刀急了:“铅笔断了的时候,不是我用牙一点点地咬出来的吗?我为了让你能写字,把我的牙勒得好疼啊。”三个人你一言我一句的又争起来。这时,钢笔爷爷说:“那我给你们想个法子以辨输赢吧!”只见他一拍脑门,眼珠一转,便想出一个既巧妙又公正的法子来,便兴奋地说:“你们每人写一篇作文,字迹要工整,卷面要整洁,限时5分钟。预备——开始!”钢笔爷爷一声令下,他们便开始“奋笔写书”了。
铅笔想:这样的事对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但由于兴奋,第二个字就写错了,急得他直在原地打转转;橡皮只能擦不能写,不仅把纸弄得皱巴巴,还把纸擦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洞;转笔刀嘛,他只能用铅笔末撒字,不一会,末用完了,他们只好用牙刻,把纸弄得破烂不堪。
三个人看着自已的“杰作”,傻了。这时,钢笔爷爷又说:“现在你们一起合作写一篇,试一试。”铅笔开始写起来;写错了,橡皮急忙去擦;铅笔头断了,转笔刀赶快来削。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很快就完成了一篇整洁的作文来。钢笔爷爷笑了,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团结就是力量啊。”他们三个意识到了自已的错误,羞愧地低下了头。

Ⅳ 关于看了某一本书之后写一个故事的作文

看一个故事,写一篇作文.

从我踏入小学的第一天起,到现在我即将小学毕业,在这二千多个日子里,有一本书它整整伴随了我六年,给予我无私的帮助,使我从懵懂无知的少儿成长为一个知书达理的少年,它就是我们小学生的良师益友——《小学生之友》。
每次一发下《小学生之友》我就会爱不释手地捧在手中,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不想错过一篇作文甚至一个字词。
在姹紫嫣红的春天,《小学生之友》就像一朵奇葩在朝阳中盛开。
《小学生之友》的花瓣真是数不胜数呀!有吸引人的故事大餐;有让我一个字也不想错过的品味名著;有耐人寻味的迷你连环画和趣味英语;还有我酷爱的大手牵小手和大记者大擂台·····真是让我眼花缭乱 。
《小学生之友》总是为我打开一扇扇大门,让我走进充满奇趣的大千世界;总是为我插上一双翅膀,让我去探索宇宙太空的壮美奇观;还赠送我一支生花妙笔,让我写出生活中的缤纷色彩。
我最喜欢的还是《作文大擂台》了,在那里,我不仅欣赏了别人写的好文章,而且当中还有有名的作家,大记者进行点评。更好的是作家和大记者能在学习中为我导航引路,手把手教我如何写出精美的作文。我可以追随他们成才的足迹,放飞理想,也成为一个小小作家。
《小学生之友》谢谢你!
是你教我如何写作,如何做人,如何感恩······你带我的到知识的海洋遨游,载着我驶向理想的彼岸,背着我攀上知识的高峰······你帮助我太多太多,千言万语都描绘不出你对我的帮助,只能说一声“谢谢你!”
《小学生之友》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嗽小船,带领我驶向成功的彼岸。

Ⅳ 以《 》的故事写一个300字作文

一个感人的故事

天下有千千万万的感人故事,但是让我心酸流泪的故事让我始终记忆犹新。
那是一天晚上,在一户人家里一位慈祥的母亲正在给他6岁的儿子小雨洗脚,边洗脚边讲着小鸭子的故事。
给儿子洗完脚,妈妈拖着疲惫的身躯又打了一盆洗脚水又去给奶奶洗脚。
刚好这一幕被小雨看见了,他想妈妈给我和奶奶洗脚她肯定没洗,想到这他便拿着一个盆子朝卫生间走去。
当妈妈再回到小雨的房间时却发现小雨不见了,此时妈妈一转身发现小雨有他那稚嫩的双手颤巍巍的端着沉甸甸的洗脚水向她走来。
小雨走到妈妈面前说:“妈妈洗脚。”妈妈听到后开心的笑了一下。
小雨在给妈妈洗脚时说:“妈妈我也给你讲小鸭子的故事。”
这个故事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它却表达着小雨对妈妈的一种关心之情!

Ⅵ 请以我的读书故事为题写一个不少于三百字的作文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神秘岛》……,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Ⅶ 以 留在我心中的一个故事 为题写一篇600字以上的作文

记忆是没得比的,回忆里的味道是无法重寻的。
——题记
往事随风,但记忆深处却时时飘来淡淡的清香。就让我和记忆一起走过,回忆那个珍藏在我心中的故事,看云卷云舒,忆花开花落。
那是夏季的一天,太阳收起了往日的笑脸,乌云密布,一道道闪电划过天空,雷声隆隆,风在耳边呼呼作响。妈妈因为有急事早上嘱咐我自己回家,一放学我就直奔公交车站点。人很多,我背着沉重的书包,迷茫地夹在人群中候车。
大约十分钟左右,公交车在小雨滴落时驶来了,所有人快步拥到车门口,一帮比我大的男孩子把我挤到了后面,车满员了,弱小的我没上去,怎么办?等下一辆吧!不一会儿,又来了一辆车,可车已经挤得满满的了,任凭人们如何摆手,车还是疾驰而过。唉......
雷声越来越响,雨也越下越大,小草在风雨中低下了头,花儿在风雨中收起了笑脸,白杨树在风雨中瑟瑟发抖。
此时的我又饥又饿,我担心下一刻,我就会倒下。天哪,你可怜可怜我吧!正当我不知所措,不知如何回家时,远处的一辆出租车像天使一样,让我看到了希望,我连忙摆摆手,生怕再慢一点,车就消失了,我快速打开车门,坐进了车里,上车后我急忙从兜里掏出五块钱递给司机叔叔。叔叔问:“去哪?”,“一中府东小区。”车走了一会儿,在等红灯时,那个司机叔叔接完一个电话后对我说:“小朋友,叔叔有急事,你下车吧。”我糊里糊涂地下了车,关上车门时,我才想起来,钱!“叔叔,钱。”可是已经晚了,车一溜烟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茫茫风雨中,只留下我无助地站在路边。任泪水和雨水混合成流......
雨还在下,风不分方向地刮着,我在无尽的马路上走着。风卷起雨水,打在我脸上,凉到心底!
没办法,只好走着回家了。刚走不远,一辆出租车停在我身旁。“小朋友,坐车吗?”“我……我没钱!”我支支吾吾地回答。司机好像看出了我的窘迫,对我说:“没关系,到家再给也行。”我心里一阵温暖。不一会儿,就到了我家楼下。“叔叔,我上楼取钱。”“没事,孩子,别去了。”“但……”还没等我说完,叔叔的汽车就已经开走了。留下我疑惑而又感动地站在那里……同样的事却让我看到了人性中的善与恶,虽然我没有记清那位好心师傅的容貌,这个在风雨中给予我真诚帮助的人,却让我嗅到了花开的味道,看到了雨后太阳露出的笑容,我知道他有个动听的名字——好人。
生活中,常有一些无法言说的感动,从不会有人刻意去寻找,因为那是一种朴素的真实。岁月无痕,当我们蓦然回首,那珍藏在心中的故事,总能在记忆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回首品味,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Ⅷ 以一个《普通人的故事》为题的作文

2001年11月爱情其实是不需要理由的。
认识石头,是在那个几乎人人都有的腾讯的QQ上,每个人都企图在那里找到自己的网络情缘,我似乎也是在找着什么,可一看到那些人发过来一句“你好”,我就没有力气去回答了,懒懒地打上“一般”两字,我知道这些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对他们回答“你好”的人,可我偏不,我不喜欢循规蹈矩,我不喜欢人云亦云,我的确过的一般,我就不会标榜自己很好。
11月14日18:30分,当我在可乐8的水果大战里杀死第101个西瓜时,那个QQ不安份的叫了起来,我一向开了QQ就不喜欢聊天,我等我的同学给我打招呼,可是并不一定会回复,大家都习惯了我这样,所以也就不会打搅我。当我正双击了那只小熊的头像,那边一位不知名、不知性的人竟然正中我的死穴,该死的对我说了一句他以为很有礼貌的“你好!”,我想本小姐今天的战绩不错,就给他回了一句“好”,本以为他不会再来烦了,想不到它(由于不知道性别)竟然对本小姐的网名有了兴趣,“你的名字好怪,该如何称呼呢!”“无所谓啦!”我又把自己的口头禅暴露给网络上的第N个人。
Shit!我被那只盯了我很久的臭西瓜打的正着,都是被这只熊害的!!我就把他的资料看了一下,哟呵,不错嘛,“石头”,好呆的网名,个人说明一栏里填了“珍惜人生”四个字。我想应该和他会会,心中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这时突然想起了他,那个等了我几年的不错的男生,可惜我不配他,呵呵。
拷,他竟然敢和我顶撞,叫我“无所谓啦”,我忘记了自己刚才回复给他的那句话,于是便开始了自己常用的“一字经”,对于别人的问题都用“是”来回答,是来是去几个回合下来,便“无心恋战”,把状态改成了隐身,哈,你这臭小子,不会来烦我了吧。
我又开始了在水果大战中的猎杀西瓜的工作,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觉得每杀一只西瓜,心里总有莫名的快感,我告诉自己,是因为你讨厌吃西瓜,所以你要把西瓜赶尽杀绝,可是心里那个小东东却分明告诉我,我是在杀他,杀那个曾经和我一起联手杀遍水果无敌手的人,他的离开对我打击很大,可是他只是网络上一个虚幻的人,而且我也根本没有喜欢过他,没有,从来没有。曾经他对我说,“嘿,小姐,我们一起去水果大战吧!”我很好奇的跟着他去了,他说:“我们都选择西瓜吧!”我又跟着他这么做了,我是个新手,可我看到他的辉煌战绩时,我知道他是这里的常客,他常常会在我就快被人杀死的那刻来救我,他也常常会帮我守着那些补充能量的小东东,等着我去吃,可是当我每天都来水果大战找他,甚至上瘾之后的某一天,他消失了,无影无踪。我发了一些帖子找他,可是没有人告诉我他在哪里,没有他的任何消息,于是我开始变换着自己的身份,我开始做香蕉、开始做苹果,但是我只会杀西瓜,我觉得是他骗了我,伤害了我,我疯狂地杀着那些西瓜,看到自己杀的数字到第101时,我便会停止动作,任其他水果对我狂轰乱炸,因为我想他可能会在第101次的时候来救我,呵呵,多么可笑的想法,我连他的性别是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去相信他,我现在才发现自己原来也不过如此。
想着自己101个西瓜猎杀的必备功课完成之后,就把连接网络给断开了。
下网了一会,觉得实在很无聊,便又连网,干一件更无聊的事,聊天!呵呵,那个叫石头的人正在锲而不舍的对我说着要我做他的朋友,还说什么让我给他一个机会,可笑,不要说网上了,现实中让我给他们机会的人也不少,凭什么答应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虽然我很爱王菲的那首《只爱陌生人》,爱里面窦靖童的声音,曾经在娱乐杂志中看到王菲这个精灵般的女儿,我想她是属于王菲和窦唯的,我想王菲还是爱窦唯的,我想这就是王菲没有把窦靖童的名字改掉的原因。
石头很“诚实”(由于我并不认识他,我不知道他自己说出来的这些是否真实,所以暂且在他的诚实上加上双引号,以示怀疑),他告诉我他的一些事,他告诉我他曾经是一名教师,他喜欢计算机,他就出来创业了。有点意思,因为我觉得身边的上海男生越来越沉沦了,沉沦在上海的纸醉金迷、风花雪月中,即使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他们也不会花太多的精力,要么,他们就纯粹做一个工作的机器,这样没有锐气的男人,是我厌恶的。我开始回答他的话比较多了,当然,我不会把我太内心的想法告诉他,只是对他的好感多了不少。可是他突然又老套的、自以为很有技巧的问我,是不是有男朋友了,我便很老实地告诉了他,我告诉他,有追我的男生,而男朋友么,我还没有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所以没有。他说我有点个性,我觉得我岂止是有点,他分明是在小瞧我,就不再搭理他,自顾自的和同学聊天了。
11月18日19:30分。他告诉我他生病了,可他却逃出医院来上网,为了等我,呵呵,我虽然觉得可笑,可是心里突然泛起了一圈圈的涟漪,我以为他是真的。
11月25日21点,我实在太无聊了,一上网,石头正好在,我就开始和他聊天,本来对他很无理的我突然温顺了起来,呵,我讨厌自己这种性格,我觉得我是坚强的,冰冷的,不会让人进驻我的心里的。可是在他的执著的打动下,我答应了他,我甚至给了他我的电话,让他听到了我声音,甚至也开始有点喜欢他,不过我从没有告诉他,我好好的保护着自己,我不想让石头知道我付出了。

Ⅸ 以 我与一本书的故事 为题作文

书,不但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书,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

记的内有一次,爸爸带我去容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名叫《狼王闪电》,这本书讲述了有一只白色的公狗,因为出去溜达了一圈从而使主人家的羊被狼咬死了几只。主人就把它的一条后腿打断了,主人的孩子因为心疼它,半夜吧它放走了,它逃进了丛林和一群狼待在了一起,并且和一头名叫佳佳的母狼有了孩子。可是因为头狼疑心太重就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那只公狗咬死了。几个月后一窝小狼崽诞生了,这里面有一只小狼崽很特殊,它背上有一道闪电的图标,所以打家都叫它闪电,它一个月大时就可以捕捉到一只打雪兔,它长大后见过它的猎人没有一个活着。

我从讨厌看书变成喜欢看书,都是因为书实在太吸引我了。学习虚要的知识实在太多了,这正好证明了拉普拉斯说的话: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使书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Ⅹ 以我家里的故事写一个作文500字

爸爸、妈妈、我组成一个和谐的家,一个温暖的家。我们家快乐占了主旋律,时常会发生一些好笑的事,比如:我和“灰灰”(小狗昵称)跳舞打翻饮水机,“舞蹈家”(小猫昵称)跳舞不由自主地睡觉等等,我就不一一介绍了,请看下面,你就会更深的了解我家的事。
有一次,爸爸买了个水枕头回来,我非常高兴。我立刻拿起枕头去装水,可是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把水灌进去,经过我仔细研究是发现水枕进水口太小,我二话不说便像剪袋装牛奶一样把水枕剪开了一个角,便亳不费力的把枕头灌了水,然后用透明胶带封了口。正当我沾喜时,发现床单,衣服都湿了,这时妈妈走了进来,我的心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妈妈看了下“犯罪现场”似乎全明白了,当时没有责怪过,一声不吭地收拾起来……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晚上爸爸和妈妈便开始狠狠的教训我:“谁教你这么做的,一天到晚给我们添麻烦,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我似乎感受到了他们的无奈,只好低头认错。最后,跑进房间大哭起来,哭完之后又反省起来,是自己不好,为什么要自作聪明,明明水枕包装盒里有灌水漏斗还把水枕剪个口,害妈妈忙着帮我收拾。
我从中知道,做事要认真仔细,不能自作聪明,要按正确的做法去做。有不懂的就要问,要不然自作聪明,反而会给父母添麻烦。
还有一次,我看见我家的“灰灰”。我突发奇想想让“灰灰”荡秋千。我马上找了材料做秋千,我先把绳绑在一根粗的木棒上,之后木棒横放在两把椅子上,两头用绳绑住做完后,我兴高采烈的把“灰灰”抱上秋千,我轻轻的推着它,它似乎也喜出望外。就在一刹那,我用力过猛,不小心打破了花瓶。晚上妈妈回来后发现花瓶碎了,便问我:“是不是你打破了花瓶?”。我摇摇头说“不是我,是‘灰灰’”。但妈妈从我换乱的表情中似乎明白了什么,便给我讲了《狼来了》的故事。我听了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一边大哭,一边说“妈妈,我错了。花瓶是我打碎的,不是‘灰灰’打碎的。”妈妈听了把我抱起来,说这才是我的好女儿.
所以说,做人要诚实,不能撒谎,要不然没人会跟你交朋友,也不会相信你。
看了上面两件趣事,更加了解我们一家了吧,如果还想了解我家的事,那就到我家来,我来讲给你听,说不定你也会有所启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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