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故事1000字
❶ 谁能讲讲商鞅变法的故事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三年),商鞅人秦,向秦孝公进言强国之策,陈说变法图强的道理,深得孝公赏识,当即封为左庶长,商鞅开始第一次变法。
这次变法主要有四个方面:一、实行编户制和连坐制。新法规定,生者登记,死者注销以控制农户和征收赋税,按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进行编制,建立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的制度,一人犯罪,如果同一伍,同一什的人不检举、不告发的与犯人同罪;告发者有奖。二、废除旧的贵族世袭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按军功的大小封给官位和爵位,无论宗室与贵族,如无军功,一律消除其贵族身份,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这项改革,大大加强了国家的中央集权,同时,大大打击了旧贵族势力,因而,也使得很多旧贵族对其怀恨在心。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把农业看作本业,而把商业看作末业,他认为农业才是国家富强的根本保障。因此,新法规定,凡粮食和布帛生产多的人,可免除劳役和赋税;弃农经商,懒惰至贫者,全家为官府的奴婢。商鞅抑商,旨在防止商人损害小农经济。
新法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安居乐业,无一私斗。秦国的经济、政治、军事都有了空前的发展,使原来落后的秦国,一跃而成了六国的第一强国。
公元前352年(秦孝公十年),商鞅因变法业绩显著而升为大良造。相当于宰相地位。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第二次变法,进一步改革经济和政治。主要措施有废井田,开阡陌。承认私有,允许土地买卖,解除了井田制对封建经济的障碍;废除分封,设立县治。将全国的乡、邑合并为三十一个县,由国家直接派出官吏,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将国家的政权和兵权都集中到了朝廷:统一度量衡,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成为了后来秦始皇统一天下度量衡的基础和标准。
第二次变法后,使得秦国更加的国富兵强,称雄于六国。但变法后不久。旧贵族公子虔就故意犯法,刁难商鞅。商鞅再一次毫不留情地镇压了旧贵族势力。割掉了公子虔的鼻子。两年后,魏军马陵之战失利,秦军乘机伐魏。商鞅假意叙旧,写信邀魏公子饮酒,魏公子如约而至,不料却中了商鞅的计,秦军大败魏军,只得将河西地归还秦国。商鞅也因此受封於、商等十五个邑,号为商君,此后,人们称之为商鞅。
商鞅的两次变法不论是对当时的秦国还是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世的保甲制度就是根据商鞅的编户制和仕伍制演变而来;他的郡县制也为后来的历代王朝所沿用。
但所有的变法都必然会影响旧势力的利益,商鞅在变法的过程中也与大批旧贵族结下了冤仇。因而,在秦惠王登基后,当初被严惩的贵族公子虔为报宿怨,诬告商鞅谋反,而秦惠王也向来对商鞅不满,于是,立刻下令将商鞅逮捕,并处以酷刑。将其车裂而死。
❷ 商鞅的故事有哪些
城门立木、商鞅变法
❸ 商鞅变法的故事
商鞅第一次变法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杨宽《战国史》185页有这样一段说明: 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中的商鞅
“《史记秦本纪》说:秦孝公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为左庶长。’据此,秦孝公三年已‘用鞅法’,六年因‘百姓便之’,提升卫鞅为左庶长。但是《史记商君列传》说:孝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据此则下令变法,应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卫鞅任左庶长之后。两说相较,当以后说为是。《战国策·秦策》一说:‘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孝公行之十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韩非子和氏篇》又说:商君之法,‘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王先谦《集解》认为‘八’上脱‘十’字,是对的。从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以后,到二十四年孝公去世,首尾19年,以整年来计,正是18年。”据此,商鞅第一次变法应在公元前356年。 商鞅(剧照)
公元前340年,卫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国,魏将公子昂原是卫鞅在魏国时的朋友,卫鞅就请公子昂和谈,公子昂及友情毫不怀疑,结果卫鞅在会谈后生擒魏将公子昂,趁机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过去夺走的河西之地。魏惠王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于商(今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商镇)15个邑,号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未带凭证,告以商君之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国去,但魏国因他曾生擒公子昂,拒绝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商,举兵抵抗,结果失败战亡,而后被下令车裂其尸。 商鞅第一次变法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1)颁布法津,制定连坐法商鞅把李悝制定的《法经》带到秦国,加以公布实行。并把"法" 改为"律",增加了连坐法,从而把秦献公时实行的什伍制变成相互监督纠发的连坐制。商鞅的法律规定什伍间要"相牧司连坐",即一家有罪而九家相揭发。若不揭发,则十家连坐。 受到连坐的罪十分重。商鞅制定的法律规定:不揭发检举的"腰斩",检举揭发的同斩敌人首级一样受到赏赐,窝藏有罪的人与投降敌人同罪。降敌罪的惩罚是本人斩首,全家罚为刑徒作苦役。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行按军功受赏的二十等爵制为鼓励秦人作战勇猛,商鞅规定国家的爵位按将士在战场上斩获敌人首级的多少来计算。斩得敌人甲士首级一颗的,赏给爵一级。愿做官的,任以年俸50石的官职。官爵的提升与斩首级数相称。爵位从一级到二十级,愈高享受的待遇、特权愈优厚。如升到第十级"五大夫"时,赏赐给300户人家的税地。爵位在五大夫以上,除享有600户人家的租税供他食用外,还有权收养宾客。有爵位的人,犯了法,还可以减免,"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④贬是指降低爵位,"已"是取消爵位。 官职和待遇的获得一律取决于军功,使过去的旧贵族,虽是国君的宗室族人,没有军功也不能获得爵位。"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即不能靠出身就获得爵位,享受特权。这就严重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3)重农抑末,发展农业生产商鞅把李悝"尽地力之教"的措施带到秦国,在社会生产中,特别重视农业生产领域。商鞅根据秦国地广人稀、荒地多的特点,把重点放在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来发展农业生产方面。他在变法中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本业"就是男耕女织的农桑业。"末利"是指制造和经营奢侈品的奇技淫巧、刻镂纹绣的一类手工业和商业。商鞅并不一般地反对工商业,在《商君书》的《去强》和《弱民》篇中,都称"农、商、官"为"国之常官"。"常官"是指国家固有的正常职业分工。他所反对的是商业中的"虱官",即贩卖华丽、好玩的物品,即被他称为"美"、"好"的这两种"虱官",也就是"末利"。"末利"并不是指一般的商业和手工业。 商鞅为了发展农业生产,除制定"复其身"的奖励措施外,还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各立户头,否则就要出加倍的赋税和劳役,以巩固和发展封建生产关系。把大家庭分割成小家庭,成为户头的成年男子就不能再在大家庭的掩护下,游手好闲。户主为了不被"举以为收孥",就只有努力耕织。 商鞅发展秦国农业生产的另一个措施是招徕地少人多的"三晋"之民,来秦国垦荒,为此他制定"徕民"政策。他用法令规定:三晋(韩、赵、魏三国)民众来秦国定居,就有地有房,三代免除徭役,不用参加战争。垦荒的特别优待,10年不交纳赋税。"令故秦兵,新民给刍食",让秦国人当兵打仗,新来的人种田解决粮食问题,从而使秦国的兵源和粮食问题都得到解决。 农业是古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一个部门,是人们衣食之源,立国之本。 (4)建立郡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加强中央集权。 商鞅在变法中,制定奖励发展农业生产的法令和措施,使秦国的农业得到大发展,秦国也由此更加强盛起来。 商鞅初次在秦国变法,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引起他们的强烈反对,国都中"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但是在秦孝公的有力支持下,新法得到推行。由于变法的成功,秦国在对外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秦孝公十年,商鞅由左庶长升为大良造,相当于中原国家中的相兼将军的官职。
❹ 关于 商鞅变法 的小故事(字数尽量少些) 谢。
商鞅变法故事商鞅变法故事商鞅变法故事 齐威王当了霸主以后,燕、赵、韩、魏等国怕他三分,纷纷前来朝贡。只有西方的秦国没有来。原来,当时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较落后,中原各国叫它“西戌”,把它看作野蛮民族,瞧不起它,很少跟它来往,还不时派兵侵夺它的土地。 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他感到秦国外受强邻的欺压,内有贵族的专横,日子很不好过,决心奋发图强,改变国家落后的面貌。为了寻求改革的贤才,就下了一道命令:“不管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谁有好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就封他做大官,赏给他土地。”不久,一个叫卫鞅(yāng)的年轻人应征从魏国来到秦国。 卫鞅姓公孙,名鞅,原是卫国的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大家管他叫卫鞅。他看卫国弱小,不足以施展他的才华,就跑到魏国,在魏国当了好些时候的门客,也没受重用。卫鞅正在郁郁不得志的时候,忽然听到秦孝公招聘人才,他决心离开魏国到秦国去。 卫鞅到了秦国,托人介绍,见到了孝公,卫鞅把他的一套富国强兵的道理和办法给孝公讲了一遍,他说:“一个国家要富强起来,就必须重视农业生产,这样,老百姓有吃有穿,军队才有充足的粮草;要训练好军队,做到兵强马壮;还要赏罚分明,种地收成多的农民、英勇善战的将土,都要鼓励和奖赏,对那些不好好生产、打仗怕死的人,要加以惩罚。真能做到这些,国家没有不富强的。” 孝公听得津津有味,连饭都忘了吃。两个人议论国家大事,谈了好几天,十分投机。最后,孝公决定变法,改革旧的制度,推行卫鞅提出的新法令。 这个消息一传开,贵族大臣们都一起反对。不少大臣劝孝公要慎重,不要听信卫鞅那一套。孝公心里非常赞成卫鞅的主张,觉得不变法就不能使秦国富强起来,但是看到反对的人那么多,又感到为难,就把许多大臣召集到一起,让他们辩论。一个叫甘龙的大臣首先发言,他说:“现在的制度是祖宗传下来的,官吏做起来得心应手,老百姓也都习惯了。不能改!改了准会乱!”另外一些大臣也跟着说:“新法是胡来”,是“谬论”,“古法、旧礼改不得!”卫鞅理直气壮地驳斥他们说:“你们口口声声讲什么古法、旧礼,请问这一套能使国家富强起来吗?从古以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和礼。只要对国家有好处,改变古法、旧礼有什么不对?墨守成规只能使国家灭亡!” 卫鞅从古到今,举出大量事实,说明变法的必要,把那些大臣驳得哑口无言。孝公听他说得头头是道,把反对变法的大臣一个个都驳倒了,非常高兴,对卫鞅说:“先生说得对,新法非实行不可!”说罢就拜卫鞅为左庶长(古时候一种官名),授予他推行新法令的大权,叫他抓紧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并且宣布:谁再反对变法,就治淮的罪。这样,那些大臣都不敢吭声了。 卫鞅很快就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了。孝公完全同意。卫鞅怕新法令没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开,就想了个办法。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旁边贴了张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十金。”不多会儿,木头周围就围满了人。 大伙儿心里直犯嘀咕:这根木头顶多百把斤,扛几里地不是什么难事,怎么给这么多的金子呢?或许设了什么圈套吧?结果谁也不敢去扛。卫鞅看没人扛,又把奖赏提高到五十金。这么一来,人们更疑惑了,都猜不透这新上任的左庶长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这时候只见一个粗壮汉子分开人群,跨上前去,说:“我来试试。”扛起木头就走。许多看热闹的人,好奇地跟着,一直跟到了北门。只见新上任的左庶长正在那里等着呢。他夸奖那个大汉说:“好,你能够相信和执行我的命令,真是一个良民。”随后就把准备好的五十金奖给了他。 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说:“左庶长说话算数,说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❺ 1000字的剧本
商鞅变法
时间:公元前356年
地点:秦国都城咸阳
人物:商鞅 士兵 农民甲,农民乙,农民丙,阿呆,母亲
旁白:秦孝公任命商鞅变法,商鞅为获取民心,在咸阳南门口立了一根木头,凡将此木移至北门口者,赏金10两
第一幕 咸阳左庶长府内,商鞅低头踱步
士兵:报告大人!南门之木已立三天,尚未有人将其搬至北门口!
商鞅:什么?都三天了,还没有人搬它吗?
士兵:是的,大人。
商鞅:(若有所悟)可能是赏金太低了。传令下去,凡将此木移至北门口者,赏金50两!
士兵:是,大人。(士兵退下)
商鞅:这回应该有人搬了吧!
第二幕 咸阳南门,人们议论纷纷
农民甲:听说有个叫公孙鞅(商鞅)的当了左庶长。
农民乙:是啊,你看,还在这儿放了根木头,说是谁把它搬到北门赏金50两,这谁信啊?
农民丙:城里面的人这几天都在说他,说他好像要变法。
农民乙:那他竖着根木头干什么?
农民甲:不知道。
农民乙:而且这木头似乎我们都扛得动啊!
农民丙:看看再说吧!
旁白:这时,人群里走出了一个结实的小伙子(阿呆),肌肉倒是挺发达,不过呆头呆脑的。
阿呆:娘——娘——!阿呆去把它搬到北门,我想我行的!
母亲:阿呆啊,好好想想,就扛这根木头走段路,会给你50两黄金?
阿呆:啊?这个……那也要去试试嘛!好不好啊?娘——!
母亲:好吧好吧,小心点啊!
(阿呆上前,摩拳,擦掌,弯腰,踢腿)
阿呆:呀!哈!我来了!(说完他扛起圆木,一直扛到北门口,人群中一片欢呼)
第三幕 左庶长府内,士兵来报
士兵:报告大人,有一人将圆木搬至北门口!
商鞅:哦?快快请来!
士兵:带阿呆——!
(士兵下,阿呆上)
阿呆:拜见大人!
商鞅:呵呵,你就是那位勇士?不错,不错!来人啊,赏黄金50两!
旁白:阿呆这回真呆了,眼睛盯着那金灿灿的黄金不放。
阿呆:谢谢大人,谢谢……谢谢……
商鞅:哈哈哈哈………………!
旁白:商鞅立木赏金的这件事很快就在咸阳城里传开了,老百姓们议论纷纷,大家都说:“咱们左庶长可真讲信用,以后,他让我们干什么,准没错!”就这样,商鞅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变法也得以开展起来。
全剧终
❻ 请给我短一点的商鞅的故事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商鞅于前361年在秦国实施的改革,对秦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
变法背景
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如鲁国“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用人殉葬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变法的主要内容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 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 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 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政策 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 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
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与保守派的斗争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
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如果没有商鞅变法,中国社会将如何发展
成功的商鞅变法,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里程碑一样的意义。它摆脱了一个旧时代,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在战国那个群雄逐鹿,战乱频仍的年代,商鞅变法能够取得成功,不能不让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思考。
首先,改革要等到时机成熟,适时而动,方能取得成功。而要做到水到渠成,还要重视变法以前的准备工作,化劣势为优势。.
商鞅入秦之时,秦国还很落后。秦晚至春秋才立国,又偏处西陲,民众袭用戎狄习俗,“父子无别,同室而居”,贵族身亡,以人殉葬,一人犯罪,诛及三族,中原各国鄙视秦国,不让它参加“会盟”。秦国长期内乱,战备不修,魏国乘虚而入,夺去了肥沃的河西之地。面对如此严峻的内外形势,秦孝公于公元前361年继位伊始,就下令“求贤”,公开承认“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并且诚心表示:“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可见事实而言秦国有变法的需要,秦孝公有变法的想法。否则,秦国有亡于战国其它强势对手之下。
另外,当时形势瞬息万变,楚有吴起变法,魏有李悝改革。当别人大踏步前进时,弱小的秦国也需要短期而有实效的强国之策。所以,商鞅“帝道”“王道”“霸道”三“道”治国之策中的“霸道”,内蕴严厉的发家思想,正合孝公之意,两人“语数日不厌”。经过这次长谈,秦孝公决定重用商鞅,实行变法,以图富强。
商鞅根据李悝的《法经》,调查了秦国的情况,于公元前359年提出了变法的设想,可是遇到的阻力很大。就连孝公也犹豫不决,便召集廷议。当时旧势力的代表甘龙、杜挚反对变法,强调用旧法治国,官吏熟悉,人民习惯,即“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杜挚甚至说:“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编辑:泡菜草堂博客法古无过,循礼无邪。”面对这种情况,商鞅看清形势,针锋相对,指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商汤、周武不循古法而兴盛,夏桀、殷纣不改变旧礼而灭亡的历史打动了秦孝公的心,因而商鞅的主张得到他的肯定和支持。商鞅也因这次辩论达到了变法前的级别最高的舆论宣传。
面对不同的形势,采取不同的策略,合理利用对手的情况,达到预定的目的。所以,商鞅利用秦国的危急形势和孝公的急切心理,利用了和众反对者的直面交锋,做好了变法前的准备工作。以后变法的发展也是在这些基础之上顺利进行的。
其次,变法或改革都要取信于民,并且还必须以法治为辅助。由于变法或改革的受众是广大的民众,取信于民有利于获得广泛的支持和信任;由于变法或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保持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改革的成果,法制的确保是关键。人治,只会带来人亡政息的后果。
变法之初,恐民不信,商鞅把一根三丈之木立于国都之南门,然后宣布能将此木徙置北门者赐10金。搬动一根木头,何须如此重赏,人们自然不信,于是他又下令,将赏金加至50。有人将信将疑把木头搬到北门,即赏50金,以示不欺。于是商鞅在人们心目中树立了令出必信,法出必行的印象。毛泽东早年在评论“徙木立信”这段故事时指出:“商鞅之法,良法也。......其法惩奸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移动一根木头并非难事,关键是以此而树立的千金难买的威信。
商鞅以重法著称,他极力主张以“法”代“礼”,反复告诫国君“不可以须臾忘于法”。他认为,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具有“定分止争”和“兴功禁暴”的作用。“缘法而治”是法家的基本主张,最早由商鞅在秦国付诸实施。他认为:“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因此商鞅变法所以较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强化法治。他把变法中行之有效的措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强制贯彻,或者通过制定法律改变旧有的经济关系和某些阶层的特权,保证变法有效地进行,并巩固它取得的成果。如果不以法治,而以人治,那么随着统治者的变化,变法就有可能终止或废弃。商鞅虽死,其法未废,改革仍在延续,就是由于法律保障的缘故。
对于商鞅变法在这方面的成功,张居正改革的最终失败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反例。编辑:泡菜草堂博客张居正以理财为监察的中心,整顿官府,使新政得到财政收益。而且注意不拘一格大胆使用人才,培植改革的中坚力量。以均赋役作为改革的中心,厚商利农,发展社会经济。万历九年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将各种税收合并为一种,并将力差归入田赋,一律按田亩核算,减化手续,统一征收。并可改折银两,允许被征调的差役出银雇人代役。这就扩大了货币流通的范围,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这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张居正生前的改革,搞得是有声有色,很有效果,大有挽狂澜于衰世的情形。但由张居正个人主导的改革,成功的背后却也隐伏这巨大的危机,那就是没有以法律的形式把改革巩固下来,而导致最后的人亡政息。所以张去世后,被满门查抄,至于他一腔心血建树的新政,更是付诸流水。
再次,不论变法或改革,都要有创新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的创新能够立足现实,能够突破陈规。
商鞅从小就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但他在秦国主持变法时,并不是完全照搬李悝的主张,而是从实际出发进行的。如耕战政策,当时许多政治家都在各个诸侯国实行过,然而只有秦国的效果特别显著。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商鞅能够从秦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奖励军功等一系列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办法。以军功晋级原则取代官禄世袭制度,庸碌无为的世袭奴隶主贵族丧失了政治特权和经济特权,调动了地主阶级和下层民众从事农业生产和参军作战的积极性,使土地日渐开垦,物资日渐丰富,秦国从而逐渐富强起来。因此,改革很有成效。编辑:泡菜草堂博客http://www.epaocai.com/blog/据《史记》记载,商鞅在秦国推行改革十年之后,“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亍私斗,乡邑大治。”
最后,在改革和变法中,主持者要富于斗争精神。因为,无论任何的改革都是对社会财富和权力的再分配,都会遭到一些即得利益者的坚决反对与阻挠。面对这些,就需要改革者冲破层层迷雾,承担着来自于上级和下级的种种压力与不理解。
在推行新法过程中,商鞅也是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的。商鞅变法的实质是消灭旧的制度,发展新的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因此,新法的制定与颁行,必然要遭到旧的习惯势力,特别是旧奴隶主贵族的阻挠和反对,激烈的廷议就是明证。另外,新法颁布不到一年,以太子驷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为首的一批人,唆使太子故意触犯法令,破坏新法的推行。面对上层的阻力,作为国君继承人的太子不可直接施刑,于是就“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他敢于同旧势力作斗争,为维护封建统治毫不动摇。历史上许多改革家之所以失败,并不完全是因为改革的内容不符合实际,有的改革方案甚至很理想,但一触犯权贵的利益和特权,就不敢继续坚持下去,使改革成为纸上谈兵。商鞅却能以极大的勇气推行新法,不畏权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所以说,改革是有风险的,需要有胆识与魄力。否则,改革是不会成功
尽管商鞅先为变法入秦,后却以殉法死秦,但这始终不能阻止植根深厚的商君之法在秦的延续不该,为弱秦变强秦开辟了一个坚实之途。
❼ 跪求对商鞅变法的感想1000字差不多,急!!!!
秦国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齐、楚、燕、赵、魏、韩这六个大国。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比关东各国晚了很久。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
❽ 我心中的文化名人商鞅1000字作文
种子破土而出,成为了各种各样的植物。然而有的种子没有像出土发芽的种子一般,自身埋在了土里,没有了精彩的一生。
张骞,清末的文状元,但他并没有像历史上状元一样从官治国,而走了另一条路——实业救国,同样的状元,走了不同的路,实现了他们不一样的精彩。这就是一样的开始,不一样的人生。
那么为什么一样的开始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人就像是一块玉原石,经过开石刀的洗礼才成了美玉。若是没有那万般磨练,那也只不过是块顽石。精彩的人生要靠自己去追寻,去拼搏。若不是孔子周游列国,哪来的他那至圣之称?若不是李白立于逆境,拿来他那“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若不是苏轼遭那乌台诗案,哪来的“也无风雨也无晴”?
一个人怎么会有精彩的一生?我认为用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求得发展。安徒生选择了童话用自己的一生去书写童话,写出了灵魂。断臂钢琴师刘伟双臂断后用双脚来弹钢琴,弹出了精彩的人生。“戊戌六君子”一心为国变法,赴法场还吟道“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留在人间一丝清气。历史上凡成为大家者,皆为穷其一生,研其一道者。
一个人出生的时候,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婴儿。长大以后到了各行各业,展现出自己的光彩。同时也有些人成为了社会的蛀虫,他们的人生不是精彩而是黑暗与腐败。前者是与命运拼搏的人,后者是被命运打压的人。我们要找好自己的位置,只要自己在地球上,就不要把自己看得太大;只要你的脚还在地上,就不要把你自己看得太轻。同时,你所在的位置只是一因素,更重要的是你所朝的方向。
人生的种子已经生长,有的长成了参天大树,高大且宽厚;有的人成了小草,平凡却坚韧;有人成了花朵,光彩而亮丽;而那些未发芽的种子不是害了病坏了其他植物,便是平庸的终其一生。
❾ 搜集有关商鞅的故事
商鞅变法: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变法。内容有:
①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自由买卖;
②奖励耕织和军功。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因从事商业而贫穷的人,全家罚做奴隶;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③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④统一度量衡,在秦国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这些措施使秦国的封建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商鞅变法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