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字浪漫爱情故事
1. 一个超伤感的爱情故事,400字。
仙人掌 外表再张牙舞爪,仙人掌的内部,还是柔软的汁液。
她和他是邻居,从小青梅竹马的长大,已经到了该牵着手一起风花雪月的年纪。他们像童话中的王子公主一样般配。他们一直在一起长大,熟悉彼此,更知道怎么伤害彼此。
他们总是做让对方伤心的事情,好像那是他们之间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游戏。
他在小学的时候就当着她的面去亲一个女生,她望着他那得意的样子,很想哭,却牵着另外一个男孩子的手扭头走掉。
这种坏习惯一直持续到他们长大,他们伤害彼此,也不断地伤害了周围的人。
他们都爱着对方。然而他们都是仙人掌,总是用刺去伤害对方;也只有他们自己,才明白这是表达爱的方式。在他们的意识里也清楚,自己是属于对方的。
但他们渐渐长大,这种坏习惯不断地给他们和周围的人带来麻烦。小学时曾经被他吻过的那个女生,很不幸地从那时开始就成为他的同学,一直到大学——那个女生喜欢他,却也一直成为他们之间爱情的牺牲品。我们就叫她路人甲好了。他总是在跟她斗气的时候故意和那个路人甲好。
总之这两个青梅竹马的冤家就是这样让人看了着急。他们可以当街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完全不在乎路人的目光,却就是不能小声地说出对彼此的感情。
但他们不能永远这样下去,虽然他还是和她斗争到底,却慢慢地因为她的伤害而变得忧伤。在他20岁生日的那天,他终于想明白了幸福要自己去争取。他用了很长时间在镜子面前练习,然后他敲开她的门,用难得的非常温柔的语气对她说:“今天晚上希望你过来参加我的生日晚会。”接着他低着头,一把拉过她的手,说:“今天晚上,我要告诉大家谁是我最重要的人。”
她一下子也红了脸。心扑通扑通地跳。
她趴在窗台上一个人偷笑,看着朋友们陆续来到他家——忽然,她看到了路人甲拿着大大的蛋糕走了过来。
她一下子觉得自己是个笨蛋,他们这样斗争了十几年,她怎么还会因为他的恶作剧高兴?凭她的经验,他一定会宣布路人甲是他最重要的人,然后对着她得意地笑。
她立刻拨通了一个电话:“你说过希望我成为你的女朋友吧,我考虑好了,我愿意。”
很快一个男生就赶了过来,我们叫他路人乙好了。
所有客人都到齐的时候,她出现在门口,挽着那个路人乙。
她对他说这个路人乙是她的男朋友,她把头靠在他肩膀上。
这次和以前任何一次都不一样,一个充满期待的人,总是脆弱得多。他被她得意的笑容刺伤了。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要厉害。
他也拉过路人甲的手,带到她面前——“正好昵,今天晚上我想告诉大家,这是我的女朋友,对我来说,她是我最重要的人。”
于是这个晚上她和他彻底地伤害了彼此。
为了让对方生气他们就对两个可怜的路人非常好。
就这样他们之间的误会越来越大,他和她也越来越觉得看着对方难受,便各自搬了家,分别住在城市的两头。眼不见心不烦。
就这样过了十年。
十年里他们都结婚了。他和路人甲结婚,她的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但好歹还是和某个人结了婚,在得到他结婚的消息后。
又过了十年,他们被邀请参加大学同学会。他和她都去了,路人甲没有来。
喝了很多酒以后有人开始哭,大家都开始说年轻时候那些悲伤的事情。他哭得很伤心,问:“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结婚吗?”
她的嘴角露出轻蔑的微笑,心想,为了气我吧。
他哭得乱七八糟。他说,曾经那个路人甲,和他交往了五年后,忽然哭着对他说,我知道你根本不爱我,你爱的是她,还是回到她身边吧。 他发现那么多年路人甲一直都爱他,而他只把她当成一个和别人作对的工具。
他觉得自己烂得一塌糊涂,他根本没有资格伤害这么善良的路人甲。他决定用一辈子来弥补这十多年来对她的伤害,所以他娶了路人甲,而且发誓一定要让她幸福。
她惊讶地望着他那张悲伤的脸,终于明白自己和他的故事早就在他们任性的游戏中结束了。这个世界不断地变化,现实而残酷。他们各自去了再也不能回来的路。
外表再张牙舞爪,仙人掌的内部,还是柔软的汁液。
少年时对彼此的伤害,再也不能复原,只在对方心中留下一个巨大的伤疤。
她面无表情地回到家中,坐在沙发上,望着什么节目都没有的电视机,然后慢慢地在沙发上沉沉睡去——梦中她回到小时候,那一天他亲了路人甲,小小的她望着他,放下骄傲肆无忌惮地哭了起来;他脸上得意的笑容不见了,仿佛一个做错事情的孩子,蹲在她身边安慰她。
她却越哭越厉害,泪水大滴地涌出来,整个世界都一片潮湿,她把这20多年的眼泪,都在那个梦里,全部哭出来。
2. 以青春为主题写一篇小故事 (亲情、友情、爱情的都行)300.400字就行 嘻嘻
以青春为主题的作文
如果说童年是天蓝色的――因为它的纯洁与明净;如果说暮年是黑色的――因为它是漫漫人生道路的尽头。那么青春是什么颜色的呢?
青春是粉红色的。因为在青春的岁月里,有着太多太多的希望和梦,那是粉红色的梦――浪漫、清新而瑰丽。那梦,没有饱经风霜后的沧桑与深沉,没有久历世事后的成熟与理性,没有无情岁月的束缚和羁绊。只是那热情明朗、无拘无束的粉红色。暮年时期的果戈里就曾说过:“不说别的,光是拥有未来,青年们就够幸福的了。”然而,我们这些正拥有青春的人,似乎没有感到如此幸福。很多人只是把青春的资本沉浸在青春的梦中,而不去为这些梦奋斗,乃至这些梦犹如肥皂泡一般,随着青春的流逝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青春是绿色的。你见过那在明媚的春光下生长的新绿的幼苗吗?你见过树捎头那一簇簇在春风中轻舞的嫩芽吗?青春的绿色,是春天里幼苗的绿、嫩芽的绿,朝气蓬勃,生机饱满。李大钊说:“青春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英国物理学家麦克斯韦15岁转载自百分网http://www.oh100.com,请保留此标记发表第一篇科学论文;王维17岁就写出了《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样脍炙人口的诗篇;恩格斯17岁就学会了25种外国语言……正是这青春时期的播种与耕耘,正是这青春时期绿色的激-情,造就了这些科学家、文学家、政治家们伟大的一生。
青春也是灰色的。因为我们缺乏理性,我们稍有收获便沾沾自喜;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犯错误;十字路口,我们常常徘徊不定……当然,上帝是容许年轻人犯错误的,因为正是一次次的犯错误,我们得到学习,得到成熟,得到理性。
其实,每一个人青春的颜色都是这三种颜色的混合色。只因三色各自的分量不同,从而配出不同的色彩。这是人生中独一无二的色彩,我们怎能视而不见、不去珍惜它呢?
有这样一首诗:“别等太阳已经高挂,才进入今天;别等花已凋谢,才来珍惜;别等机会远去,才来痛心。等,只会等白我们的少年头;等,只会让我们错过播种和收获的季节……” 我要加上一句:别等青春已经流逝,才睁开眼睛寻找青春的颜色;等,只会让我们蹉跎一生,后悔莫及。
3. 该怎么向别人推荐一本书
一本书的价值,不在于推荐人言语上附庸华丽。书的自身价值已经决定了它的读者群。
首先,你看这是那个出版社的。再次是主编。
当然你向别人推荐此书,先借用书自身的价值。例如:此书是谁个名人的序、谁个名人也喜欢读这书,这书是你的那个朋友推荐你的。或者这书是哪位作家喜欢读的、那个明星也读。看你向谁推荐,他感兴趣什么你就说什么。
再次,是你读这本书过后整体的一个提升。比如说吧,我看了方文山《素颜韵脚》对后现代歌词有了个概括性的了解,知道了他是开创一代词人先河的大师,并从中知道了怎么写那样的歌词。在比如说,我看了昆德拉的一系列,知道了生活中的真知啊什么什么的。在比如说,大概读了《文心雕龙》知道了文章要为情而坐,理性分析、知性写作。
反正总归一句话:说之以理,动之以情,记住你的目的是把书推荐给别人。是推荐一种知识,一种认识,一种文化。再说好东西一同分享。
你觉的有点用,把分给我吧。。。
4. 谁能给我一个400字的小学爱情故事
他的故事
他和她是同桌,从上学的第一天起,就是这样。不知道从哪天起,每次他回到座位上,都会发现用过的铅笔全都被重新削好,整齐的放在铅笔盒中——也许,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就是如此,只是他从来都没有注意到。他知道是谁帮他削好的铅笔,只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声谢谢。他的成绩很好,各种科目都没问题。他知道她的数学不好,每天上学,他总是第一个来到教室,将写好的作业放在她的课桌内。
他每天中午都在学校吃午饭,家里给带的保温饭盒,在那个年代很流行。他活泼好动,每天中午都是跟一群小伙伴凑在一块儿吃,大家嘻嘻哈哈,谈天说地。他注意到,她每次都是一个人静静的吃饭。他很想把她喊过来一起吃,家里给带好菜的时候,也总是想分给她一些。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开口,只是偶尔,在小伙伴们围成的缝隙中,远远的看她一眼,还总是怕被她看见。
他喜欢踢球,还喜欢画画。每次班级之间的比赛,他总是最积极的一个,因为他知道,给他们加油的同学中,总是会有她的身影,虽然他从来不曾看见。每次踢完球,他总是会发现,书桌上摆着一瓶汽水,他知道是谁给他买的,他总是一口气把它喝完。他经常会送给她一些画,上面画着她喜欢的天使,长着翅膀的天使,因为她说过,这代表着美好。
他们之间没有“三八线”,却总是很自觉。每年元旦,他总是会买很多贺卡,送给好多朋友。他总是会把最漂亮的一张偷偷藏起来,等到没人的时候,才在上面写下祝福的话语,还有她的名字。他不敢直接送她贺卡,总是等到她不在的时候,悄悄的塞进她的书包里,然后立即离开。他不知道她看了没有,也不知道她高兴还是不高兴,因为他总是没有看到她的表情。
不知道从何时起,放学后总是会出现三三两两的“一对”,男同学总是与固定的女同学一起回家,尽管他们的家可能不再一个方向。他也很想跟她一起,走路或是骑车,可是他不知道,要怎样做她才会同意。他的好朋友已经不跟他一起回家了,因为好朋友找到了一起回家的女同学。他曾经听隔壁班的大个儿说过,她不肯跟大个儿一起回家,大个儿问她为什么,她说她只想跟他一起。听到这话的时候,他心里挺甜。
照毕业照的时候,他站在最后一排。他想留下些什么,就在摄影师按下快门的一瞬间低下了头,隔着两排遥望着她的背影,他想记住这美好的瞬间,他想记住她的一切。多年以后,每次看到这张照片,他总是会回想起削好的铅笔,想起汽水,想起贺卡,想起与她有关的一切。
很多年后,他去了重点中学读书,又考上了大学,他有了女朋友,却不是她。他偶尔会想起从前的事情,也跟女友讲述了这个故事。过年回家的时候,他给女友看毕业照片,还带着女友一同回到小学,在不再纤细的白杨树下,温习了当年比白纸还要洁白的初恋。
她的故事
她和他是同桌,从上学的第一天起,就是这样。每次课间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待在座位上,把同桌用过的铅笔拿过来,一个接一个的削好,放好——从上学的第一天起就是如此。她每次都是先将他的铅笔削好,才有时间削自己的,每次,她削的都很仔细。她的数学总是不好,不论怎么努力,作业总是做错。不知道从哪天起,她发现课桌内总是有一本写好的作业,于是她每次都是对照着这本作业,将自己算错的题目重新改过来,然后把两本作业一齐交上去,当然不会放在一起。
她每天中午都在学校吃午饭,家里给带的保温饭盒,在那个年代很流行。她生性文静,每天中午都是自己在书桌上独自一人,安安静静的吃午饭。她注意到,他每次都是好多人一起吃饭,很热闹。她很想加入他们,大家一起吃,家里给带来好菜的时候,也总是想分一些给他吃。可是,她从来都没有行动,每次吃饭,她都装作不经意的,从人群的缝隙中看他一眼,还总是怕被他看见。
她喜欢看他踢球,喜欢他画的画。每次班级比赛,她总是会藏在加油的同学中,她不敢大声的喊加油,却总是在心里祝福,因为她知道,他一定是最积极的一个。每次比赛完,她总是匆匆离去,从辛苦攒下的钱里拿出五毛,买一瓶汽水放在他的课桌上,她喜欢看他一口气喝完的样子。她总是会收到一些画,上面画着美丽的天使,她喜欢他画的一切,这代表着美好。
他们之间没有“三八线”,却总是很自觉。每年元旦,她总是只买一张贺卡,送给一个朋友。她总是会挑便所有的摊位,翻遍所有的贺卡,才能挑到最让自己满意的一张,她相信,他也一定喜欢。她总是会把贺卡拿回家里,悄悄的写上他的名字,第二天上学的时候,趁他不注意,夹在他的课本里。她知道他看了很高兴,因为她虽然装作不在意,却一直偷偷注视着他。
不知道从何时起,放学后总是会出现三三两两的“一对”,男同学总是与固定的女同学一起回家,尽管他们的家可能不在一个方向。她好想跟他一起回家,走路或是骑车,可是她在等待,等待他的邀请,她心理一万个同意。她知道,他现在孤单一人回家了,因为他的好朋友总是跟另外一个女同学一路。隔壁班的大个儿曾经邀请过她,可是她不同意,她说,我只想跟他一起。说这话的时候,她心里挺甜,也挺苦。
照毕业照的时候,她站在第一排,她想留下些什么,却不敢回头。她拿到照片的那一刻,就发现了他低头的样子,她有些遗憾,因为这是他们唯一的“合照”,她也很开心,因为她知道他在想什么。多年以后,她总是会想起书桌内的作业本,想起天使的翅膀,想起贺卡,想起与他有关的一切。
离开他后,再也没人教她功课,她没考上大学,她快要结婚了,那个人不是他。她经常会想起从前的故事,却始终将其埋藏在心底,那是她最宝贵的秘密,谁也不告诉。她在小镇工作了,经常会一个人回到小学,伫立在褪色的单杠面前,回味那纯真如水的年代。
5. 以青春为主题写一篇小故事 (亲情、友情、爱情的都行)300.400字!拜托大家了,是小故事。
真诚——友谊的桥梁
“老师——老师——”
伴着一声声清脆的呼喊,
两个小
姑娘手拉手气喘吁吁地跑进来,
刚刚在操场上玩出的汗珠亮
晶晶的沾在红扑扑的小脸上。
看着她们澄澈的眼睛,
我不禁
又想起了一周前发生的事情„„
乔依和李婉婷是班里形影不离的一对好朋友,可是那
天,
我却发现做完值日的两人却一前一后走出教室,
隔着老
远也不说话。
这可和平时的两只小麻雀大不相同。
第二天经
过询问才了解她们俩之间发生了误会,
虽然没什么大事,
可
女孩子的小脾气让她们谁都不肯先开口。
看着她们下课时躲
闪的眼神和放学后的茫然,
我的心里有些着急。
坐在办公室
不经意地翻开同事的品德书,
《怎样交朋友》?我的眼前一
亮。与教品德的佟老师合作准备了一节特殊的课。
我作为佟老师的特邀嘉宾前来听课,
而佟老师很快就以
小组讨论的的形式将课题引到了学生中,
我注意到,
那两只
小麻雀微低着头,并没有参与到同学们热切的讨论中去。
2
分钟后,一个小组举起了手,陆陆续续大部分同学把
手都举了起来。
“我们是经常一起上学,
一起玩儿,
逐渐成了好朋友。
”
“我认为朋友之间应该是同甘苦,
共患难。
不分你我,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
同学们哈哈大笑起来„„
接着,佟老师又抛出了“当友谊出现了误会”
“关于友
情的格言”等几个题目,我发现,两个人开始认真地倾听身
边的声音,偶尔还偷偷地瞄一眼对方,
佟老师说:
“真诚,是沟通心灵的桥梁。误会有时使友
谊蒙上了阴影,敞开心扉,与朋友坦诚相待,友谊反而更显
可贵。心与心,也就因此而靠得更近,连得更紧。最后请陈
老师送我们一段话好吗?”
我深深地看着孩子们说:
真正的友情是一株成长缓慢的
植物。
它需要我们精心地去培养,
经常用关心呵护的水轻轻
地浇灌,
给它充足的谅解和宽容的阳光,
让它渐渐地成长为
我们心中最美的风景。
说完,
我看着那两双暗淡了好几天的
眼睛开始亮了„„
瞧!这不又疯到一起了吗?„„
6. 帮忙给一个英国的经典爱情故事,英语短文,400字以内,100分!
In the narrative of Livy, who was a man of fine imagination,
these stories retain much of their genuine character. Nor could
even the tasteless Dionysius distort and mutilate them into mere
prose. The poetry shines, in spite of him, through the dreary
pedantry of his eleven books. It is discernible in the most
tedious and in the most superficial modern works on the early
times of Rome. It enlivens the lness of the Universal History,
and gives a charm to the most meagre abridgements of Goldsmith.
7. 一个国王的爱情故事概括400字
故事描述了国王爱德华八世(温莎公爵)和沃利斯`辛普森夫人(温莎公内爵夫人)的一段特别的爱情容故事。国王虽然永远不会是独自一人但他总是感到孤独,每时每刻总会有人注视他——有时是他的保镖,有时是街上成千的民众。他永远不会独自一人;每个人都认识他的面孔,他做事必须检点,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是无法保密的。他说话得谨慎,因为他说话总有人在听。因为他每时每刻都是国王。他的压力很大也很孤独,甚至是从小开始,从未和其他的孩子一起玩过,他也没有朋友。他住在英国最漂亮的房子里——(白金汉宫),却总感到寂寞、悲伤。在他年轻的时候想要的东西都能得到。“但我并不快乐,因为我的内心里是空虚的。”直到国王遇见了沃利斯一切都变了。他为了她放弃了一切,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王位!
8. 我爱读书 作文400字 要写一个故事
我 爱 读 书
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我爱读书
在这个世界上,书像天上的繁星,数不胜数!我就爱这“满天的繁星”!
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时刻激励着我。由于爸爸妈妈小时候读书不如愿,所以,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了,决心好好培养我读书。白天,爸爸妈妈一同出去务农,晚上回来后,不管有多疲劳,都会拿出旧书或旧报纸在灯下夜读。爸爸和妈妈读书的兴趣感染了我。所以,我也不时会拿出一本课外书来阅读,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兴趣。现在,我已经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了。妈妈为了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专门给我买了四册少儿网络全书。要知道这买书的钱,还是妈妈从牙缝里挤出的钱买的,如果不买这四册书的话,妈妈还可以买 好几件衣服呢。所以,我决心好好品尝这“美味佳肴”。当我大概了解了这四册书的内容后,我感受到:一本好书,蕴涵着许多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要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为了看书,我还闹了一个笑话。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盐,我走的时候还拿了一本书,在路上,我看入迷了,当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汽车的喇叭生把我吓了一跳,书都掉到底下,我一看,原来,我已经在过马路了,可是,我却没看左右的车辆,所以,我差点被撞了。司机骂了我,我只当没这一回事儿,我继续看书了。回到家,妈妈问我买的盐哪去了,我才发现,自己看书忘了买盐了。我和妈妈都哭笑不得。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读书真美丽
一首轻快的乐曲为心情插上翅膀,像蝴蝶一样飞上天空;一幅绚烂的图画为眼睛洗去尘埃,像钻石一样折射出人生的七彩阳光;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使头脑踏上想象的旅程,像乘坐时空穿梭机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畅游……
读书是美丽的。“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书能引导我们与最优秀的人物为伍,使我们置身历代伟人巨匠之间,如闻其声,如观其行,如见其人,使我们同他们情感交融,悲喜与共。
读书是美丽的。皮日休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读书恰似溪间潺潺的流水,犹如天上散淡的白云,无羁无绊,闲适飘逸。读书不再是漂泊者饥渴时的一杯水,也不是夜行人黑暗中的一盏灯,它是农夫收获后在金色田野中的愉悦,是一家人在斜阳中共进晚餐的温馨。
读书是美丽的。古人司马迁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我们更认清自身的渺小与浅薄,从而让自己更发奋更努力。生活中可以缺少功名利禄,但不能没有书,我们可以错过豪华盛典,但不能失去读书的机会。
读书是美丽的。美丽不仅在于听书倾诉,与书交流,让书答疑解难,美丽更在于灯光亲吻书页时的脉脉温情,风儿吹拂书页时的沙沙声响,人读书页时心无旁骛的安宁。
读书令整个世界一起美丽。生命也因读书而美丽。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读书活动中,徜徉于书的海洋中,让书香陪伴我们度过每一天!让我们从中外名著中懂得人生的意义,做人的道理;从童话寓言中学习做人的智慧;从唐诗宋词中领略祖国壮美的山河,博大精深的文学历史;从散文小说中感受生活的绚丽多彩……
最后,让我们再次响起读书口号:与经典同行,打好人生底色。与博览同行,开拓广阔视野。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
我爱读书
如果有人问我在我得了绝症的时候我想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读书!” 是的,我很爱读书。 我从小就爱看书。小的时候,我喜欢童话,喜欢童话里那浪漫的爱情;喜欢童话里那赋有正义感的玫瑰花精;喜欢童话里那美丽善良的的白雪公主;喜欢童话里那高大帅气的白马王子;更喜欢童话的粉色梦幻…… 是的,我很爱书。 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 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网络书了。 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 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 是的,我很爱书。 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 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 “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动物园看动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动物园吧!”说完拉起我就走。 “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 到了动物园,我觉得动物园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动物园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 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杂技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 是的,我很爱读书。 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 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 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 我爱书。
我爱读书
弹琵琶、唱歌、跳舞、画画。。。。。。,人们在业余生活中,各有所好,各得其乐。而我的乐趣大部分是泡在书海里。 书是我的好朋友,在我小的时候,爸爸讲过了《小猫钓鱼》的故事,讲的是小猫和妈妈一起去钓鱼,小猫一会儿捉蜻蜓,一会儿捉蝴蝶,结果什么也没得到。第二次,小猫不捉蜻蜓和蝴蝶了,认认真真地钓鱼,最后钓上了一条大鱼。从这个故事里我体会到了,做什么事都不能一心二用,要认真地去做,这样才能完成得很好。 我渐渐长大了,会看小人书了,那生动的内容吸引了我,《小红帽》、《卖火柴的小女孩》、《灰姑娘》等,我最喜欢《白雪公主》这篇故事,一位皇后在生女儿前许了两个愿望,希望女儿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女儿生下来后不久,皇后就死了,于是皇帝又娶了一位新皇后,新皇后看公主那么美,非常嫉妒,就吩咐手下在森林里把公主杀掉,手下人不忍心杀公主,就要公主跑到森林里不要回来,公主遇到了七个小矮人,并且住在小矮人家。新皇后有一面魔镜,她每次都问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人,魔镜回答是白雪公主。皇后想了几次方法害死公主,都没成功,最后王子和公主结了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嫉妒他人,别人犯了错我们不能嘲笑他,而是要鼓励他,做什么事都要和平共处。 岁月如流水,渐渐地我已经阅读过《科学故事》、《童话故事》、《外国科学家的故事》。。。。。有一位科学家叫爱迪生,他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有电影,有留声机,有电灯里的灯丝等,他刻苦钻研,永不满足,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他在做实验的时候,硫酸烧毁了衣服,硫酸还差点弄瞎了他的眼睛。从这些文章中我体会到了要想取得优异的成绩,就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古人有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许多小事中,都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我要学习他顽强进取的精神,勇于实践,时刻准备为祖国的科学事业奋斗,当一名科学家。 书是我的好朋友,我爱你!
9. 精品书吧推荐一本书 400字原创
400字的书?
《三字经》
如果要400W的,那么
无排名先后。
1.天行健;
2.圣徒;
3.北京 战争;
4.鬼吹灯;
5.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6.沧海,昆仑;
7.悟空传;
8.紫川;
9.英雄志;
10.缺月梧桐(你死,我活;武林旧事,都不错,但都未完本)
11.输赢;
12.猎命师传奇;
13.寻秦记;
14.亵渎;
15.连城诀;
16.若星汉天空;
17.球形闪电(三体也不错,毕竟人的名树的影);
18.史上第一混乱;
19.五胡录;
20.围城;
下面略差一些些吧(不要拍我)
21.魔法学徒;
22.佣兵天下;
23.货币战争;
24.都市妖奇谈;
25.每晚一个灵异故事;(这个名字可能不对,但是大差不差)
26.无限恐怖;
27.师士传说;
28.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
29.诛仙;
30.赫氏门徒;
31.回到明朝当王爷;
32.飘渺;
33.庆余年;
34.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35.大唐双龙传;
36.盗墓笔记;
37.超模杀帝国(这个也许可以放在上面)
38.如果宅;
39.飞升之后;
40.冒牌大英雄;
41.万历十五年;
42.蒋介 石传(一个美国人写的,不同于正统观点,看起来比较真实)
43.蚁贼;
44.寻找人类。
10. 美丽的民间传说作文400字
民间故事400字:
牛郎织女的故事
七夕节始终和牛郎织女的传说相连,这是一个很美丽的,千古流传的爱情故事,成为我国四大民间爱情传说之一 。
相传在很早以前,南阳城西牛家庄里有个聪明.忠厚的小伙子,父母早亡,只好跟着哥哥嫂子度日,嫂子马氏为人狠毒,经常虐待他,逼他干很多的活,一年秋天,嫂子逼他去放牛,给他九头牛,却让他等有了十头牛时才能回家,牛郎无奈只好赶着牛出了村。
牛郎独自一人赶着牛进了山,在草深林密的山上,他坐在树下伤心,不知道何时才能赶着十头牛回家,这时,有位须发皆白的老人出现在他的面前,问他为何伤心,当得知他的遭遇后,笑着对他说:“别难过,在伏牛山里有一头病倒的老牛,你去好好喂养它,等老牛病好以后,你就可以赶着它回家了。
牛郎翻山越岭,走了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那头有病的老牛,他看到老牛病得厉害,就去给老牛打来一捆捆草,一连喂了三天,老牛吃饱了,才抬起头告诉他:自己本是天上的灰牛大仙,因触犯了天规被贬下天来,摔坏了腿,无法动弹。自己的伤需要用百花的露水洗一个月才能好,牛郎不畏辛苦,细心地照料了老牛一个月,白天为老牛采花接露水治伤,晚上依偎在老年身边睡觉,到老牛病好后,牛郎高高兴兴赶着十头牛回了家。
回家后,嫂子对他仍旧不好,曾几次要加害他,都被老牛设法相救,嫂子最后恼羞成怒把牛郎赶出家门,牛郎只要了那头老牛相随。
一天,天上的织女和诸仙女一起下凡游戏,在河里洗澡,牛郎在老牛的帮助下认识了织女,二人互生情意,后来织女便偷偷下凡,来到人间,做了牛郎的妻子。织女还把从天上带来的天蚕分给大家,并教大家养蚕,抽丝,织出又光又亮的绸缎。
牛郎和织女结婚后,男耕女织,情深意重,他们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但是好景不长,这事很快便让天帝知道,王母娘娘亲自下凡来,强行把织女带回天上,恩爱夫妻被拆散。
牛郎上天无路,还是老牛告诉牛郎,在它死后,可以用它的皮做成鞋,穿着就可以上天。牛郎按照老牛的话做了,穿上牛皮做的鞋,拉着自己的儿女,一起腾云驾雾上天去追织女,眼见就要追到了,岂知王母娘娘拔下头上的金簪一挥,一道波涛汹涌的天河就出现了,牛郎和织女被隔在两岸,只能相对哭泣流泪。他们的忠贞爱情感动了喜鹊,千万只喜鹊飞来,搭成鹊桥,让牛郎织女走上鹊桥相会,王母娘娘对此也无奈,只好允许两人在每年七月七日于鹊桥相会。
后来,每到农历七月初七,相传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姑娘们就会来到花前月下,抬头仰望星空,寻找银河两边的牛郎星和织女星,希望能看到他们一年一度的相会,乞求上天能让自己能象织女那样心灵手巧,祈祷自己能有如意称心的美满婚姻,由此形成了七夕节。
白蛇传
据史学家探源考证,《白蛇传》的故事起源于北宋时期,发源地在今河南鹤壁黑山之麓、淇河之滨的许家沟。黑山又名金山。早在魏晋时期,左思就在《魏都赋》中记载了“连眉配犊子”的爱情故事:“犊子套黄牛,游息黑山中。后与连眉女结合,俱去,人莫能追。”后来这一故事衍化为“白蛇闹许仙”的故事,故事主人公也由“连眉女”衍变为白蛇。相传,白蛇闹许仙里的白蛇精,当年曾被许家沟一位许姓老人从猛禽口中救生。白蛇为报答许家的救命之恩,嫁给了许家后人牧童许仙。婚后,她经常用草药为村民治病,使得附近“金山寺”的香火逐渐冷落。黑鹰转世的金山寺长老法海和尚十分恼火,决心破坏许仙的婚姻,置白娘子于死地,于是引出了人们熟悉的“盗仙草”、“水漫金山寺”等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