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爸的同住故事
① 我家的产权是我爸一人的名字,我和父母同住,而且已婚生子,那么父母百年后,房子是不是属于我个人的
举个例子,若父母有房产一套,父亲先去世,没有老人了,有子女三人,则先分割父母之间的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因此,在房产上,父亲的遗产是一半的房产,然后由母亲、三个子女分割,一人分得12.5%的房产,所以母亲可得50%+12.5%=62.5%房产。如果母亲去世了,上无老人的,则房产的这62.5%在子女四人中平均分配。
另外,女儿出嫁不影响财产分割,和儿子平等。但是对父母照顾多的子女可适当多分一些。她们有没有房子住也不影响平均分配。
但是,如果父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改变上述法定分割。可自由分割。
② 爸爸的房子,但跟哥哥都一起同住,哥哥有一小孩,我也有一小孩,同时都要上学怎么办
可以!如果你们户口在一起,连居住证都不需要办,用户口就可以办理上学手续。
③ 我爸爸身体很差,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我 单身和父母同住,我总想好好照顾他们。甚至想辞职陪伴他们。可
他不想拖累你,想你感情生话丰富些,工作顺利些,可他受病痛折磨,往往词不达意,说你虚是希你把自己的个人处理好,他希望你终身有靠又着急,但看到你老是在家忙这忙那他干着急,他希望看着你幸福,如不信,你下一次试一下,就说有约要去外面吃饭,还装出点幸福娇羞,看看他什么方应?是欣慰的笑,还是一副,你总算是可以自理,不烦我的表情了。看看就知道,父母养了自己二十米年,临老重病会嫌自己子女吃现饭吗?其实人老了更爱赖子女,变着法子让你重视他。能抽出多的时间的话就真带一对象回家吃饭,让他看到你幸福,他有可能病情减清,希望真可以,希望你们能创造爱的奇迹,全家幸福。
④ 我不家时,妻子就喜欢回娘家和单亲父亲同住,说是伺候照顾爸爸。我怎么办这样下去会有什么结果
可能她有些恋父情结,不过很快就会过去的,因为你已经进入了她的内心,一点一点的,就会把她爸爸从她心里排挤掉的,不要灰心,一切都会变好的,她慢慢就不再恋父了。
⑤ 女孩和爸爸同住一个房间,怎么换衣服啊,这里治安不好,又偏僻,我爸爸特种兵转业的,我害怕就让爸爸和我
在房间拉一个帘子挡一下换衣服时爸爸可以回避一下啊!
⑥ 父亲刚去世老婆不愿让我母亲与我们同住
媳妇不愿与婆婆同住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妻子是要与你走到最后的人,不能轻言放弃,对妻子对儿子那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男人要有担当,越是这个时候,越是考验你处理问题的能力。慢慢说服妻子,对她体贴些对她父母好些,人心换人心。处理好这件事,家庭就有了一个新的开端。
⑦ 我爸爸生前留下了一套房子,遗嘱载明我和继母共同居住,可不久前我上班时出了个车祸,在医院疗伤期间我继
问:我爸爸生前留下了一套房子,遗嘱载明我和继母共同居住,可不久版前我上班时出了个车祸,权在医院疗伤期间我继母私自把房子租给了他人。我为此跟她大吵产生纠纷,请问如何解决?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若被继承人留下几份遗嘱,则看哪一份?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两份遗嘱中没有公证遗嘱,则后立的有效;
2、两份遗嘱中只有一份公证遗嘱,则该公证遗嘱有效;
3、两份遗嘱都是公证遗嘱,则后立的公证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二十条第2款和第3款: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司法解释》第42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⑧ 我和我爸各有各户口本,但同住一起,现房屋征地补偿应该昨样分配基地问题
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怎么分配都是可以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民事纠纷处理:
一,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
1,自力救济:
(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
(2)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
(3)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2,社会救济:
(1)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2)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3)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4)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5)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6)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3,公力救济:
(1)公力救济是指诉讼;
(2)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3)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二,民事纠纷的定义及调整范围:
1,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2,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
3,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⑨ 我和父亲,继母同住三十平左右的公有产权房,我三十岁了,我爸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房吗
如果你们家住的这套房是“公有产权房”,那房子是政府的,是把房子租给你们住,你们只有居住权,而没有产权。如果你已经结婚成家,而且是低收入家庭,可以去申请廉租房。
⑩ 本人24岁.和父亲同住一屋.因父亲性格问题.每次我带客人回家.他都会报警赶走客人.请问这在法律上是合理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我大致作出如下回答:
这个问题很简单. 简单在于,你只用看清楚房产证上的名字就行了. 而且你已经成年. 说句大实在话.也许很现实,但是很真实. 你父亲让你住就不错了. 根据法律规定. 18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也就是说,你与你父亲的法律关系已经非常淡化了. 不存在直接的财产关系.之存在法律上的人身关系. 更多的是一种事实关系.
这个问题,谈理你站不住脚. 我劝你多跟父亲沟通. 不要在风口浪尖对碰. 多多理解一下你父亲. 可以想象你父亲报警时你的状态,但是 最后送你一句教父里的台词: 永远记住,不要帮着外人对抗自己的家族. ( 那样你父亲会很伤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