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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作文我与一本书的故事

发布时间: 2020-11-22 07:31:40

⑴ 《 我与一本好书的故事 》作文700字急急急!!!

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书是医愚的良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是人类的好朋友,读书可以明理,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受益终生。

说起读书,我不由得想起一件往事。

周日完成作业后,我正寻思如何放松一下,恰好小华打电话约我到公园去骑自行车玩。我欣然答应了。

我骑上心爱的自行车,迫不及待地向公园飞去……

一进公园大门,远远地,我就看到小华早到了。他正坐在一个石凳上看书呢!这好动的家伙,今天竟能这样安静地看书?真是难得呀!

我扯着我的雷公嗓对他喊道:“小华,我来了!”可小华竟然任晴天霹雳而岿然不动。

天哪!这家伙看书也太入迷了吧!平时同学们都说我这雷公嗓一出声,地球也要抖三抖,可他……是一本什么书让他如此着迷呢?

直到我飞车到小华身边大力拍了拍他肩膀,他才如梦初醒。他连忙把书随手放在石凳上,向我笑了笑说:“真是抱歉!现在我们开始骑车吧!”

于是,我们骑着自行车在偌大的公园里自由驰骋。我们一会儿来一次竞赛,一会儿按自己喜欢的路线独自去寻欢。就这样我们一路欢歌,时而分,时而合,真是“骑”乐无穷呀!

同骑了一会儿,我们又分开了。蓦地,我发现自已骑到了刚才小华看书的那个石凳边,那本书映入了我眼帘。它大大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心里想:究竟是一本具有什么魔法的书让他如此入迷呢?我停下来,弯腰拿起书。

“哇!《小故事、大道理》?!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呀!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对了,让小华先借给我一睹为快吧。可是,看他刚才沉迷期间的神情,他会借给我吗?”

突然,一个让我心跳的念头在脑海里冒了出来:悄悄将书拿走!虽说这行为与老师平时对我们的教育不相符,可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已不是说过“读书人窃书不算偷”么?

我向四周张望,没看到小华的影子。于是,我神差鬼使地将书塞进怀里,故意骑上自行车在公园里与小华擦肩而过。我告诉他,我突然想起一件紧急的事要办,得先回去了。小华微笑着点了点头,说他还要骑一会儿。听他这样一说,我就做贼心虚地骑着自行车飞快往家里赶……

回到家里,我一进门便遇到了妈妈。她说:“你怀里鼓鼓囊囊的,放了什么东西呀?”我结结巴巴地说:“没……没什么……”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我的书房。

我等自己狂跳的心稍稍平静下来,便迫不及待地打开《小故事、大道理》看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我发现妈妈竟站在我面前不动声色地看着我。她越不说话,我越是惴惴不安。过了许久,妈妈终于开口了:“孩子,《小故事、大道理》,这是一本挺不错的书嘛!告诉妈妈,这本书哪来的?”

“找同学……不……到图书馆借来的……”我吞吞吐吐地说。

妈妈皱了皱眉,摸了摸我的头说:“说实话吧,孩子!你的眼睛早已向我泄露了你的秘密。”

最终,我一五一十地向妈妈讲清了事情的经过。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爱读书是一件好事。记得有这样一句名言‘读书可以明理’。可是,你为了读书却犯了不该犯的错,这样做对吗?这本书你读起来还能明什么理呢?你没经过别人的同意却悄悄拿走别人的书,这不合情理呀!快!快把书送给小华并请求他原谅吧!”

听了妈妈的一番话,我后悔莫及。我什么也没说,合上书本,跑出家门,骑上自行车向公园飞奔而去……

⑵ 我与一本书的经历作文

我和书的故事书,是一位知己,时刻陪伴着我。书,是一位优秀的老师,告诉我许多知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盏我心中的明灯,照亮我的前程。我与书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从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我就与书结下了朋友。小时候,因为小,所以妈妈每天晚上为我讲故事,而我总是默默地听,让故事伴着梦走进梦乡。上幼儿园的时候,认识了拼音,我就拥有了许多拼音版的书。当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汉字,便读起了真正的文字书,我常常看书看到忘了吃忘了睡的地步。有一次,我得到了一本新书,我爱不释手。立刻跑进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入迷到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有听见。当我读完第一章后,妈妈叫我,我才听见,放下书走出卧室。吃饭时,我还在想书中的内容呢!因为看书,我的作文也好了。最近,我在网站上投了一篇作文,获了银奖。我非常高兴。我爱书!

⑶ 我和爷爷奶奶同读一本书作文,600字左右,急急急~

今天,我与妈妈同读一本书,叫《增广贤文》,使我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书中有句话“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令我印象最深刻。
书中有个故事,我最爱看。这个故事说的是:宋代有具神童叫方仲永。小的时候有人叫他定题目,他立刻作诗。可是,他长到13岁的时候,他学过的知识完全忘记,因为他没有花时间学习,加上他骄傲自满,以为自己很了不起。所以他才会把所学的知识给忘了。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明白,只有坚持付出不懈的努力,才会拥有更丰富的知识,不然就会一无所获。
妈妈看到“不患老而无成,只怕幼而不学”这句话,感触最深。这句话也来自于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李白以前的时候很贪玩,而且经常逃学。一天,他偷偷溜出去,走到河边看见一个老奶奶用力去磨铁棒,他就问:“老奶奶,你磨铁棒来干什么?”奶奶说:“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李白又问:“铁棒这么粗,什么时候磨成绣花针?”奶奶说:“只要下功夫,总有一天会磨成的!”李白受到启发,从此以后,他发愤读书,最后成为一名大诗人。看完后妈妈对我说:“儿子,你得向李白学习学习,不要顾着玩,时间不等人呀,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呀。”我听了妈妈的话,现在我做每一件事,都不会像以前那样,总是拖到最后才做。
今天,我和妈妈读了这本书,受益匪浅。

⑷ 《我和书的故事》一这个题目写一篇作文

书 拿起一本书来,先不必研究它的内容,只是它的外形,就已经够我们赏鉴了。 那眼睛看来最舒服的黄色毛边纸,单是纸色已经在我们的心目中引起一种幻觉,令我们以为这书是一个逃免了时间之摧残的遗民。它所以能幸免而来与我们相见的这段历史的本身,就已经是一本书,值得我们思索、感叹,更不须提起它的内含的真或美了。 还有那一个个正方的形状,美丽的单字,每个字的构成,都是一首诗;每个字的沿革,都是一部历史。飙是三条狗的风,在秋高草枯的旷野上,天上是一片青,地上是一片赭;中疾的猎犬风一般快地驰过,嗅着受伤之兽在草中滴下的血腥,顺了方向追去,听到枯草飒索的响,有如秋风卷过去一般。昏是婚的古字:在太阳下了山,对面不见人的时候,有一群人骑着马,擎着红光闪闪的火把,悄悄向一个人家走近。等着到了竹篱柴门之旁的时候,在狗吠声中,趁着门还未闭,一声喊齐拥而入,让新郎从打麦场上挟起惊呼的新娘打马而回。同来的人则抵挡着新娘的义兄,作个不打不成交的亲家。 印书的字体有很多种:宋体挺秀有如柳字,麻沙体夭娇有如欧字,书法体娟秀有如褚字,楷体端方有如颜字。楷体是最常见的了。这里面又分出许多不同的种类来:一种是通行的正方体;还有一种是窄长的楷体,棱角最显;一种是扁短的楷体,浑厚颇有古风。还有写的书:或全楷体,或半楷体,它们不但看来有一种密切的感觉,并且有时有古代的写本,很足以考证今本的印误,以及文字的假借。 如果在你面前的是一本旧书,则开章第一篇你便将看见许多朱色的印章,有的是雅号,有的是姓名。在这些姓名别号之中,你说不定可以发见古代的收藏家或者是名倾一世的文人,那时候你便可以让幻想驰骋于这朱红的方场之中,构成许多缥缈的空中楼阁来。还有那些朱圈,有的圈得豪放,有的圈得森严,你可以就它们的姿态,以及它们的位置,悬想出读这本书的人是一个少年,还是老人;是一个放荡不羁的才子,还是老成持重的儒者。你也能藉此揣摩出这主人翁的命运:他的书何以流散到了人间?是子孙不肖,将它舍弃了?是遭兵逃反,被一班庸奴偷窃出了他的藏书楼?还是运气不好,家道中衰,自己将它售卖了,来填偿债务支持家庭?书的旧主人是这样。我呢?我这书的今主人呢?他当时对着雕花的端砚,拿起新发的朱笔,在清淡的炉香气息中,圈点这本他心爱的书,那时候,他是决想不到这本书的未来命运。他自己的未来命运是个怎样结局的;正如这现在读着这本书的我,不能知道我未来的命运将要如何一般。 更进一层,让我们来想象那作书人的命运:他的悲哀,他的失望,无一不自然的流露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让我们读的时候,时而跟着他啼,时而为他扼腕太息。要是,不幸上再加上不幸,遇到秦始皇或是董卓,将他一生心血呕成的文章,一把火烧为乌有;或是像《金瓶梅》、《红楼梦》、《水浒》一般命运,被浅见者标作禁书,那更是多么可惜的事情啊! 天下事真是不如意的多。不讲别的,只说书这件东西,它是再与世无争也没有的了,也都要受这种厄运的摧残。至于那琉璃一般脆弱的美人,白鹤一般兀傲的文士,他们的遭忌更是不言而喻了。试想含意未伸的文人,他们在不得意时,有的采樵,有的放牛,不仅不异于庸人,并且备受家人或主子的轻蔑和凌辱;然而他们天生性格倔强,世俗越对他白眼,他却越有精神。他们有的把柴挑在背后,拿书在手里读;有的骑在牛背上,将书挂在牛角上读;有的在蚊声如雷的夏夜,囊了萤照着读;有的在寒风冻指的冬夜,拿了书映着雪读。然而时光是不等人的。等到他们学问已成的时候,眼光是早已花了,头发是早已白了,只是在他们的头额上新添了一些深而才的皱纹。 咳!不如趁着眼睛还清朗,鬓发尚未成霜,多读一读“人生”这本书罢! 给我分。。。

⑸ 以 我与一本书的故事 为题作文

书,不但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书,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

记的内有一次,爸爸带我去容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名叫《狼王闪电》,这本书讲述了有一只白色的公狗,因为出去溜达了一圈从而使主人家的羊被狼咬死了几只。主人就把它的一条后腿打断了,主人的孩子因为心疼它,半夜吧它放走了,它逃进了丛林和一群狼待在了一起,并且和一头名叫佳佳的母狼有了孩子。可是因为头狼疑心太重就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那只公狗咬死了。几个月后一窝小狼崽诞生了,这里面有一只小狼崽很特殊,它背上有一道闪电的图标,所以打家都叫它闪电,它一个月大时就可以捕捉到一只打雪兔,它长大后见过它的猎人没有一个活着。

我从讨厌看书变成喜欢看书,都是因为书实在太吸引我了。学习虚要的知识实在太多了,这正好证明了拉普拉斯说的话: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使书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⑹ 我们如何读一篇文章作文

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

⑺ 我想找一本作文书,封面是深蓝色的,很厚,里面还有一个盲人的故事,听到高跟鞋的声音,问阿姨学校在哪

自己回忆一下你的人生哪个第一次比较有意义,就写那个,自己的经历要表达好真情实感和意境,写出来的文章就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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